创造性的挑战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你的这种创造很可能使受众感到不安,感到难以接受,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因为创造总带来一种陌生感,别人分辨不清你这到底是创造还是故作惊人之语,甚至是做一种危险的游戏。
比如雨果,他的一系列戏剧当时在法国引起过极大不满,他的《欧那尼》 公演的时候,剧场外有游行示威,剧场内有卷心白菜往舞台上扔,因为戏里歌颂的是一位绿林好汉。中国古代的几大才子书在开始出来的时候,都曾使社会感到不安,用非常中国味儿的说法叫“诲淫诲盗”,不管是《水浒传》还是《红楼梦》起初都是禁书。
有时甚至于多一点形式上的探索也会使人不安。1980年代我的一些小说曾被认定为“三无小说”:无主题、无人物、无故事,但现在一些比较激进的作家又反过来批评说,王蒙的小说已经过时了,太落后了,是穿着干部装的现代主义等等。
第二,创造与创造之间无法互相认同。我们说文人相轻,除了个人品质、道德、修养、文明礼貌方面的原因以外,其中有一条是你的创造我怎么觉得那么别扭,当然我的创造你可能也觉得别扭。因为文学不像奥林匹克,有统一的记分标准。当一部分人认为这个作家非常出色的时候,也有人会认为他是骗子。比如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人认为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 是一个骗局。当然这样的看法不占多数。
第三,创造的欲望本身会使作者走火入魔,使作者不知道怎么折腾才好,因此创造的结果并非都是天才巨著,也会产生垃圾,产生精神的病态。其实,就连“病态”这个词用在文学上都非常麻烦。在医学上,“病态”很简单,它不是常态,应该进行药物治疗、手术、理疗等;但是文学上,有许多伟大的文学家本身是非常病态的,比如著名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他既是羊癫疯患者,又是痴迷的赌徒。怎样判断伟大的创作与精神病态的界限,这是一个持续争论的问题。所以创造性既能够为作家带来辉煌,也会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