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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要研究中國文化,必須瞭解先秦的思想,那就必須閲讀先秦諸子的重要著作,當然也必須閲讀《老子》,這可能已是所有研究中國文化的著名學者的共識了吧。例如,著名的思想文化史研究專家蔡尚思教授説:“世界思想文化史無論分爲印度、中國、西洋三大支,或東方、西方兩大支,中國都是其中一大支的重要代表。而中國思想文化史上的許多祖師,幾乎都屬於先秦諸子。先秦時期,是中國思想文化史的重要開端,是中國思想文化史上極其輝煌燦爛的時期。先秦諸子或著書立説,或培育學子,百家爭鳴,各抒己見,爲中國思想文化的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先秦時期的思想文化,無論其内容、形式和學風,都對秦、漢以後的中國思想文化産生了深遠的影響。可以認爲:不研究先秦諸子,就無法瞭解中國古代的思想文化;同樣,不研究先秦諸子,也無法真正地瞭解中國近現代的思想文化。不僅如此,要研究世界思想文化史,也必須對先秦諸子下一番功夫。” 即使是國外的學者,也不例外。例如,美國著名漢學家史華慈被譽爲“西方所産生的最具洞見和最爲淵博的”中國思想史專家 ,他對中國進行了半個多世紀的深入研究後發現:“如果你想瞭解任何關於中國的思想,你都得去瞭解先秦的思想。”

衆所周知,中國傳統文化可謂博大精深,而究其主流,儒、道、法三家而已。孔子以外,老子思想之影響實無與倫比,連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韓非也傾心於老子學説,更不要説道家學派的人物了。自漢初倡黄老之學,老子的地位日益增高。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老子竟被朝廷尊爲“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老子對中國社會影響之大由此可見一斑。因此,不透徹準確地瞭解老子的思想,也就不能深切地領會中國傳統文化之要旨;而要透徹準確地瞭解老子的思想,首先必須徹底弄清《老子》之文的真正涵義,準確洞悉其玄妙之理。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號伯陽,春秋後期楚國苦縣厲鄉曲仁里人 ,與孔子同時而年長於孔子,孔子曾問禮於老子。傳説他活了一百六十多歲,所以後人尊稱他爲“老子”或“老聃”。他曾任周王朝史官,後見周王朝衰微而棄官歸隱,過函谷關時,因關令之邀請而著書五千餘字 ,後人編爲《老子》一書。其事蹟載《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但語焉不詳。漢代有人認爲老子是指與孔子同時代的老萊子,或是指戰國時期與秦獻公同時代的太史儋(在孔子死後一百多年) ,但從《莊子》《韓非子》等先秦典籍的記載來看,這些説法實難成立。《老子》是否爲老聃所作,歷來也有異議,但未成爲公論,大多數學者還是認爲該書爲老聃所作。

誠然,世傳《老子》雖然在老子後學的傳授過程中有所增益潤色,但其主體應該出於老子之手,且成書於春秋末年。有人認爲《老子》是老子的追隨者根據老子的學説發揮補充而成,成書於戰國時期,此論似未允當,因爲其論據缺乏可信度。如有人提出了兩個論據:一是税制起於魯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的“初税畝”,推廣到全國需要相當長的時間而一定在戰國時期,《老子》第七十五章説到“食税”,説明該書不可能寫成於戰國之前。誠然,魯國“初税畝”不能等同於周代“初税畝”,且魯宣公並非周天子,也根本無權推廣此法。退一步説,此法即使由魯國推廣到他國,也不需要一百多年的時間,春秋末年其他諸侯國完全有可能已實行税制,老子爲什麽不能在春秋末年説“食税”呢?二是帛書《老子》有“萬乘之王”(通行本第二十六章作“萬乘之主”),而諸侯稱王在戰國時期,所以《老子》不可能産生於戰國之前。誠然,春秋之時諸侯稱王者不少(見《史記》中的《吴太伯世家》和《楚世家》),更何況這“萬乘之王”是指周天子而言,老子爲什麽不能在春秋末年稱周天子爲“王”呢?總之,認爲《老子》成書於戰國時期的種種考證實屬臆測,不足憑信。

老子創造了“道”的學説,所以後人稱他爲道家學派的創始人,《老子》一書也成了世所公認的道家學説的奠基之作和至要經典。該書因被後學分爲“道篇”與“德篇”,並被尊爲經,所以又名《道德經》。唐玄宗天寶年間號老子爲真人,故其書又名《道德真經》。老子所説的“道”,是他假設出來的一個抽象的哲學概念,不能實證,所以現代的學者往往把老子的哲學扣上客觀唯心主義的帽子。其實,老子所説的“道”,雖然是“無物”,但他所謂的“無物”,只是指無法感覺之物而已,而不是指没有物,它歸根結底是一種産生天地萬物的“物”。這就像他所説的“無狀之狀,無物之象”一樣,所謂的“無狀”“無物”只是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即無法感覺其形、聲、體)而已,歸根結底它還是一種“狀”,還是一種“象”。因此,老子的“道”雖然只是一種假想物,但説他的哲學是唯心主義的顯然不當。人們又常常非議老子的復古傾向。其實,老子的復古傾向只是一種批判現實的手段,其真正的政治目的是要推行無爲而治,而他提倡無爲而治,實是在反對强權政治而已。

由於《老子》之影響縱貫古今,遍及中外,至深至廣,故兩千多年來研究者不可勝數,但由於其義理玄妙,所以古今解釋《老子》之作雖然汗牛充棟而不乏佳作,然不解、臆解、誤解、曲解乃至妄改原文者亦往往有之,至今猶然。有鑒於此,故吾不揣愚陋,決意另作新釋,欲立足於會通古訓、以《老》解《老》,致力於探賾索隱、糾正紕繆,於是焚膏繼晷,將其文往復觀照,反覆抽繹,且披覽多家注譯,甄别其是非優劣,採摭古今之精解善説,辨正流行之曲説謬解,字斟句酌,春秋二度,始克蕆事。其原文以傅奕校定之《道德經古本》爲主而校以他本,雖爲便於閲讀而使用後代楷體漢字,但力求儘可能地恢復《老子》古本之内容,探明其幽深之本意真諦,正確詮解其文句,故題爲“老子古本探賾正解”。讀者閲讀本書時將會明顯地感覺到其解釋與古今學者的理解有不少差異,特别是對“道”“一”“有”“無”等重要概念的理解,我與當代學者存在着較大的分歧。孰得孰失,我想讀者在比較中自能鑒别。當然,《老子》之意藴玄之又玄,故其書向稱難讀,筆者才疏學淺,雖潛心鑽研,然管窺蠡測,失誤難免。加之原草稿用簡體字書寫而較爲潦草,其後之文字輸入又出於衆手而疏誤不少,今雖將全稿通校數遍,又將其中引文再次覆覈,但校對煩雜,難免紕漏。學術乃天下之公器,治學者理應虚懷若谷,從善如流,精益求精。今將本書公之於世以就正有道,其不當之處尚望讀者多多賜正,凡發矇解惑,雖片言隻語,亦不勝感荷焉。

在此還要説明的是,本書整理時也頗有煩惱遺憾之處。如標有引號而相連的詞語,其間如果是非並列關係,則應該連讀而不能用頓號點開;如果是並列關係,則宜用頓號點開以表示其間爲並列關係而稍作停頓。但是,由北京大學沈陽等起草的最新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GB/T 15834—2011)4.5.3.5條却規定“標有引號的並列成分之間”不用頓號,這樣,標有引號而相連的詞語之間究竟是非並列關係還是並列關係就不能憑藉頓號加以區别了。爲了顧及這一不合理的標準,我在書中儘可能地省去標有引號的並列成分之間的頓號,以免那些死板地奉行此國家標準的質檢者誤判本書的差錯率超標。但是,這樣一來,標有引號而相連的詞語之間是非並列關係還是並列關係就只能由讀者仔細辨析來加以區别了,所以在此特提請讀者在閲讀本書時對此細加甄别。如果本書的出版在2012年6月1日此新標準實施之前,就可以根據以前的標準“GB/T 15834—1995”在並列成分之間加上頓號而不留此缺憾,但盡善盡美之事似乎總是很難得的,故尚望讀者鑒諒。

《老子》之文,玄妙深奥,語頗雋永,不但包含豐富深奥的哲學思想,而且簡約有韻,宛若富有哲理的散文詩,值得深入發掘,多方探討。現限於篇幅,故綴此短文聊作前言,他日若有機會,當再作進一步探究以饗讀者。

張 覺
1999年3月26日初稿於上海五角場寓所
2020年9月28日定稿於密雲區溪翁山莊 VsdLBd7omHrh9t93ZoRvpvfBl9xvzlv1/GtWJu99bIjUSb9euB9KSb8MzFVa87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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