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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節(第五十三章)

【提要述評】

此節爲傅奕本第五十三章,河上公注本題“益證第五十三”,唐玄宗注本題“使我介然章第五十三”。

本節的主旨在揭露抨擊當時貴族姦民魚肉百姓、驕奢淫逸的罪惡。

文章一開始,老子首先以遵行正道的面目出現,以增强其批判的力量。接着,其筆鋒直刺姦民,以“大道甚夷”來反襯姦民好走邪道之非。然後,老子從擒賊先擒王的策略出發,將矛頭指向以君主爲首的貴族集團,以一系列急促有力的短句進一步擺出了大量罪證(河上公注本題“益證”,可能即基於此),控訴貴族階層徵用民力、大興土木、耀武揚威、吃喝玩樂、掠奪民財的罪惡,怒斥他們是大盜元兇,指責他們違背了正道。其激憤之情洋溢於字裏行間,充分反映了老子爲民請命的熱情與膽略,表明老子是廣大被壓迫被剥削者的忠實代言人,是攻擊昏庸腐朽的貴族階級的鬥士,而絶不是像有些人所説的那樣是什麽奴隸主貴族或地主。

【校定原文】

使我介然有知 [1] ,行於大道 [2] ,惟施是畏 [3] 。大道甚夷 [4] ,而民好徑 [5] 。朝甚除 [6] ,田甚蕪 [7] ,倉甚虛 [8] 。服文采 [9] ,帶利劒 [10] ,猒飲食 [11] ,貨財有餘 [12] ,是謂盜夸 [13] 。盜夸,非道也哉 [14]

右第五十三章,五十四言。

【注釋探賾】

[1] 使:讓。前人都把這個“使”理解爲“假使”,不當。因爲:一、在老子看來,“我”“有知”並不是一種假設,而是一種事實。正因爲“我”的的確確“有知”,所以“我”才能清醒地“行於大道”而“惟施是畏”。第四十七章説“知天下”“知天道”“不行而知”,第五十四章説“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第五十七章説“吾何以知其然哉”,也可説明老子是的的確確“有知”的,所謂“我”“有知”並非是假設之詞。二、《老子》中的“使”字都不表示“假使”(如果要表示“假使”,則用“若”字)。如第三章“使民不爭”“使民無知無欲”“使夫知者不敢爲”,第五十五章“心使氣曰彊”,第七十四章“若使民恒且畏死”,第八十章“使民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遠徙”等等,其“使”字均不表示“假使”。因此,將此文的“使”解爲“假使”,便不符合《老子》的語言系統,所以是不得當的。那麽,是什麽東西“使我介然有知”的呢?當然是“道”了,前兩章説“道生之,德畜之”,“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即其證。那麽此文爲什麽不説“我介然有知”而説成“使我介然有知”呢?因爲如果説“我介然有知”,則顯得狂妄自大,不合乎老子所主張的“知不知”(第七十一章)、“自知而不自見”(第七十二章)的原則,所以老子别具匠心地加了個“使”字,使“我”從主位退居到客位,這就消除了自以爲知的意味而合乎老子的謙虚精神了。 介然:《漢書·律曆志上》“介然有常”顔師古注:“介然,特異之意。”帛書甲本作“ ”(同“挈”),乙本作“介”,古字音同相通。《方言》卷六:“挈、 、介,特也。”《廣雅·釋詁三》:“挈、介、特,獨也。”均其證。此“介”字,前人或解爲“大”,或解爲“微小”,或解爲“堅固”(參見河上公、朱謙之、陳鼓應、馮達甫等注),均不當,因爲這些解釋與帛書甲本之“ ”字難以圓通。至於許抗生將“挈”解爲“提”,也誤,因爲如此解則與諸本之“介”字格格不入。第七十章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而人莫之能知,莫之能行。言有宗,事有主。夫惟無知,是以不吾知也。”由此可見,别人都“無知”,只有“我”“有知”,所以此文説“介然有知”。

[2] 大道:大路,喻指正道。《韓非子·解老》:“書之所謂‘大道’也者,端道也。”

[3] 施:王念孫曰:“王弼曰:‘唯施爲之是畏也。’河上公注略同。念孫案:二家以‘施爲’釋‘施’字,非也。‘施’讀爲‘迆’。迆,邪也。言行於大道之中,唯懼其入於邪道也。下文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徑’,河上公注:‘徑,邪不正也。’是其證矣。 案‘徑’即上文所謂‘施’也。邪道足以惑人,故曰‘唯施是畏’。王注曰:‘言大道蕩然正平,而民猶尚舍之而不由,好從邪徑,況復施爲以塞大道之中乎!’於正文之外,又增一義,非是。 《説文》:‘迆,衺行也。’引《禹貢》‘東迆北會于匯’。《孟子·離婁篇》‘施從良人之所之’,趙注曰:‘施者,邪施而行。’丁公著音‘迆’。……《韓子·解老篇》釋此章之義曰:‘所謂“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謂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謂“徑”也者,佳麗也。佳麗也者,邪道之分也。’此尤其明證矣。”(見《讀書雜志·餘編·老子》) 惟施是畏:與“唯利是圖”“唯命是從”等結構相同,是一種賓語前置的句式,意爲“惟畏施”。“是”是助成動賓倒裝的結構助詞(參見第六十五節注[2])。

[4] 河上公曰:“夷,平易也。”

[5] 民:指昏庸愚昧的君臣百姓。《韓非子·解老》:“國有若是者,則愚民不得無術而效之;效之,則小盗生。由是觀之,大姦作,則小盗隨;大姦唱,則小盗和。”可明此文“民”字之義。有人據景龍碑本等改作“人”,認爲指人君(見陳鼓應、馮達甫注),不當。景龍碑本等作“人”,當爲避唐太宗李世民諱而改,不足據。帛書甲本、乙本均作“民”,可證古本應作“民”。 徑:小路,喻指歪門邪道。河上公曰:“徑,邪不平正也。大道甚平易,而民好從邪徑也。”

[6] 朝:與“田”相對,指朝廷,此指皇宫内的各種建築,所以河上公注曰:“高臺榭,宫室修。” 除:修治。《周易·萃》“君子以除戎器”孔穎達疏:“除者,治也。”又,于鬯曰:“‘朝甚除’猶云‘朝甚廢’也,謂朝廷一切政令廢捨也。”高亨曰:“除,讀爲‘塗’。《文選·西都賦》李注引《廣雅》:‘塗,污也。’”此兩説雖似可通,其實不當,因爲“朝”不等於“朝政”,而君主貨財有餘,也不可能使朝内甚污。

[7] 河上公曰:“農事廢,不耕治而失時也。”

[8] 河上公曰:“五穀傷害,國無儲也。”王弼曰:“朝甚除,則田甚蕪,倉甚虚。設一而衆害生也。”

[9] 服:穿(衣服)。 文采:焦竑曰:“青赤爲文,色絲爲采。”覺按:“文采”指華麗的衣服。《漢書·食貨志上》:“衣必文采。”即其義。河上公曰:“好僞飾,貴外華。”

[10] 河上公曰:“尚剛强,武且奢。”

[11] 猒(yàn厭):“饜”之古字。《説文·甘部》:“猒,飽也。”後世寫作“饜”,如《論衡·辨祟篇》:“飽飯饜食。”

[12] 陸希聲曰:“觀朝闕甚修除,墻宇甚雕峻,則知其君好土木之功,多嬉遊之娱矣。觀田野甚荒蕪,則知其君好力役,奪民時矣。觀倉廪甚空虚,則知其君好末作,廢本業矣。觀衣服多文彩,則知其君好淫巧,蠹女工矣。觀佩帶皆利劒,則知其君好武勇,生國患矣。觀飲食常饜飫,則知其君好醉飽,忘民事矣。觀資貨常有餘,則知其君好聚斂,困民財矣。”

[13] 夸:當爲“ ”字之形訛。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十篇下· 部》:“ ,所以驚人也。从大,从 。(各本作从‘ ’。《五經文字》曰:‘《説文》从大从 音干,今依漢石經作幸。’又曰:‘ 者,《説文》執者,經典相承。凡報之類同是。’則張氏所據《説文》與今本迥異如是。今隸用石經體,且改《説文》此部皆作‘幸’,非也,今皆正。干者,犯也。其人有大干犯而觸罪,故其義曰‘所以驚人’。其形从大、干,會意。)一曰大聲也。凡 之屬皆从 。一曰讀若瓠,一曰俗語 盜不止爲 ,讀若籋。”《説文》此節文字雖經段氏訂正,仍有錯誤。其正字當依段説,从大从干而作“ ”,是個會意字。《説文·干部》:“ ,犯也。”“ ”字後楷化成“干”,作“ ”者尚近似,作“ ”者則不當,但後世“ ”字都楷化爲“幸”而積非成是了。“干”表示冒犯、犯罪。“大干”表示大犯罪,所以“俗語以盜不止爲 ”。因此,“ ”的本義是指大罪人,而特指盜賊中的慣犯。大罪犯爲人所患,因而説“所以驚人也”。觀《説文》中从“ ”的“執”“圉”“報”“盩”“ ”等字,其中的“ ”(幸)均表示罪人,也可明“ ”字之本義。至於其讀音,則或讀若“籋”,段玉裁《説文解字注· 部》:“執,捕辠人也,从 亦聲。”即諧“籋”聲(“執”“籋”,段氏皆歸入七部)。但當時又讀若“瓠”,屬魚部。古代“圉”也屬魚部,當諧“瓠”聲。至於“一曰大聲也”,可能當時有人將“ ”混同於“夸”“誇”,所以釋爲“大聲”。今《老子》此文,景龍碑本作“ ”,傅奕本作“夸”,河上公本作“誇”,也可藉以想見當時這三字相混的軌迹。總之,《老子》此文的“夸”,當作“ ”,讀若“瓠”或“圉”,表示罪大惡極的慣犯。但是,《韓非子·解老》“夸”字誤作“竽”,其解云:“竽也者,五聲之長者也,故竽先則鍾瑟皆隨,竽唱則諸樂皆和。今大姦作,則俗之民唱;俗之民唱,則小盗必和。故‘服文采,帶利劒,厭飲食,而貨資有餘者,是之謂盗竽矣’。”近人多從之,如高亨認爲“夸”通“竽”,“盜竽”猶今言“盜魁”也。馮達甫、陳鼓應等均襲用此説。許抗生從陳奇猷《韓非子集釋》之説,認爲“夸”與“竽”實爲一物,其旨亦同。這些説法雖似可通,實則穿鑿附會而不可從。也有人將“夸”解爲“大”,認爲“盜夸”即“大盜”(見陳鼓應注釋)。此説也似是而非,因爲古人只説“大盜”,而從不説成“盜大”。只有王弼之説似亦可通,其言云:“凡物,不以其道得之,則皆邪也,邪則盜也。夸而不以其道得之,竊位也,故舉非道以明。非道,則皆盜夸也。”這是將“夸”理解爲“奢侈”(《説文·大部》:“夸,奢也。”),將“盜夸”理解爲“盜竊來的奢侈”。若依王説,則此幾句可釋爲:“穿着華麗的衣服,佩帶着鋒利的寶劍,大吃大喝,錢財有餘,這叫作竊取來的奢侈。”

[14] 非:《説文·非部》:“非,違也。” 非道:第七十七章云:“天之道,其猶張弓者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損有餘而奉不足於天下者?其惟有道者乎!”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今“盜夸”盤剥貧民而使自己奢侈有餘,即“損不足以奉有餘”,所以説“非道”。

【韻脚韻部】

除、蕪、虛、餘、夸,魚部。采、食,之職對轉合韻(“采”屬之部,“食”屬職部)。

【義疏正解】

讓我與衆不同地擁有了知識,走在光明大道上,只怕那歪門邪道。光明大道非常平坦,而人們却喜歡走小路邪道。朝廷的建築很好地修建起來了,而農田則十分荒蕪,倉庫十分空虚。穿着華麗的衣服,佩帶着鋒利的寶劍,大吃大喝,錢財有餘,這種人叫作盜賊元兇。盜賊元兇,違背了正道啊。 sCCw6IJh9gHBtqBv0yWRc11MF9+46SwTn86ZdhlxhmgUsA/RC3ogmc2vvj/GTn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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