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節爲傅奕本第五十二章,河上公注本題“歸元第五十二”,唐玄宗注本題“天下有始章第五十二”。本節帛書甲本分爲兩節,從押韻情況來看,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今依其分節號分爲兩段。但這兩段從語意上來看,却又有較爲密切的聯繫,更何況其中還出現了“没身不殆”“終身不勤”“終身不救”“無遺身殃”等或形式相近或意義相類的句子,所以我以爲還是合爲一節較好。
本節的主旨是宣揚“復守其母”“復歸其明”等守道歸本的思想(河上公注本題“歸元”,可能即基於此)。
老子認爲,道是萬物的本源。從這一前提出發,那麽只要掌握了道,就可以認識萬物,但這僅僅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一個方面是,在認知萬物以後,還應該牢牢守住道。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地認知世界而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至於這認知外物後必須歸本守道的思想具體地落實起來,便是“塞其兑,閉其門”而不爲世俗雜事去操心勞神,以及“見小”而“守柔”、“用其光”而“歸其明”等因循常道的“襲常”行爲。
老子在此節中反復强調了把握大道、遵循規律來認識事物的重要性,所以此節是瞭解其認識論的重要篇章。他所謂的“母”與“子”,實是道與萬物、抽象理論與具體實際的代名詞,所以“母”與“子”的對立統一,也就是道與萬物、理論與實際的對立統一,老子對“母”“子”關係的論述,折射出了辯證思想的光芒,值得重視。
天下有始 [1] ,可以爲天下母 [2] 。既得其母,以知其子 [3] ;既知其子,復守其母 [4] ;没身不殆 [5] 。
塞其兑 [6] ,閉其門 [7] ,終身不勤 [8] 。啓其兑 [9] ,濟其事 [10] ,終身不救。見小曰明 [11] ,守柔曰彊 [12] 。用其光 [13] ,復歸其明 [14] ,無遺身殃 [15] 。是爲襲常 [16] 。
右第五十二章,七十三言。
[1] 河上公曰:“始者,道也。”覺按:《吕氏春秋·有始》“天地有始”高誘注:“始,初也。”《荀子·王制篇》:“天地者,生之始也。”楊倞注:“始,猶本也。”“始”表示最初的開端,也就是指本源。老子認爲天下萬物的本源是“道”,所以此“始”字才指道而言。參見第四十五節注[4]。
[2] 母:母體,本源。河上公曰:“道爲天下萬物之母也。”
[3] 河上公曰:“子,一也。既知道已,當復知一。”蘇轍曰:“其子,則萬物也。”覺按:“子”即子息,此喻指一切事物,也就是指道産生的一、二、三及萬物(參見第四十二章)。 既得其母,以知其子:老子認爲“道”是産生天地萬物的總根源,又是決定天地萬物及人類社會發展的總規律,所以掌握了道,就可以用來瞭解天地萬物。《韓非子·解老》云:“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萬物之所以成也。……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可爲此文注脚。
[4] 《爾雅·釋言》:“復,返也。”《尚書·舜典》“卒乃復”孔安國傳:“復,還也。”《周易·繫辭下》:“復,德之本也。”韓康伯注:“復者,各反其所始。”在《老子》中,“復”均用作動詞,表示返回、回歸的意思,而不用作副詞表示“又”,此文亦然。現有人理解爲“又”(見陳鼓應、馮達甫譯文),不當。
[5] 没:通“殁”,死。 没身:終身。 不殆:不危險。老子認爲,道是萬物的根本,可以用來認識萬物,但如果認識萬物後捨棄了道,那就是個撿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糊塗蟲。這種人捨棄了根本的原則,不遵循基本的規律,就難免會做傻事而發生危險。只有牢牢把握“道”,順“道”而爲,才能終身不殆。
[6] 河上公曰:“兑,目也。目不妄視。”王弼曰:“兑,事欲之所由生。”俞樾曰:“‘兑’當讀爲‘穴’。《文選·風賦》‘空穴來風’注引《莊子》‘空閲來風’,‘閲’從兑聲,‘閲’可假作‘穴’,‘兑’亦可假作‘穴’也。塞其穴,正與‘閉其門’文義一律。”覺按:“兑”通“穴”,即孔穴,所以可以喻指各種孔穴狀的東西。《周易·説卦》:“兑爲口。”《淮南子·道應訓》:“王若欲久持之,則塞民於兑。”高誘注:“兑,耳目鼻口也。《老子》曰‘塞其兑’是也。”此文當喻指耳目。
[7] 河上公曰:“門,口也。使口不妄言。”王弼曰:“門,事欲之所由從也。”覺按:“門”是建築物的出入口,所以可以喻指言語之出口嘴巴。
[8] 勤:勞苦。 終身不勤:與上文“没身不殆”相類。王弼曰:“無事永逸,故終身不勤也。”
[9] 啓:傅奕本作“開”,乃後世避漢景帝劉啓諱而改,今據帛書本改回(傅奕本共出現三個“開”字,見於第十章、第二十七章及本章,帛書本均作“啓”,可知“開”字皆後世避景帝諱而改,今全部改回以復古本之舊)。
[10] 濟:《國語·吴語》“焉可以濟事”韋昭注:“濟,成也。”《荀子·正名篇》:“正利而爲謂之事。”即指具有功利目的的事業。如第四十四章所説的追求“名”“貨”、第五十章所説的“生生而動”之類。
[11] 曰:猶“爲”也(參見《古書虚字集釋》卷二)。 河上公曰:“萌芽未動、禍亂未見爲小。昭然獨見爲明。”蘇轍曰:“知小之將大而閉之,可謂明矣。”焦竑曰:“不可目窺曰小。”《韓非子·喻老》:“昔者紂爲象箸而箕子怖,以爲:‘象箸必不加於土鉶,必將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必旄、象、豹胎;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食於茅屋之下,則錦衣九重,廣室高臺。吾畏其卒,故怖其始。’居五年,紂爲肉圃,設炮烙,登糟丘,臨酒池,紂遂以亡。故箕子見象箸以知天下之禍。故曰:‘見小曰明。’”
[12] 焦竑曰:“不可力得曰柔。”覺按:第四十三章曰:“天下之至柔,馳騁於天下之至堅。”第七十六章曰:“堅彊者,死之徒也;柔弱者,生之徒也。是以兵彊者則不勝,木彊則恒。故堅彊處下,柔弱處上。”第七十八章曰:“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彊者莫之能先。”第三十六章曰:“將欲弱之,必固彊之;將欲廢之,必固與之;將欲奪之,必固予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彊。”凡此種種,均可明“守柔曰彊”之義。《韓非子·喻老》更舉了兩個生動的例子來説明:“勾踐入宦於吴,身執干戈爲吴王洗馬,故能殺夫差於姑蘇。文王見詈於王門,顔色不變,而武王擒紂於牧野。故曰:‘守柔曰强。’”由此可見,《老子》的“柔”有時指物性的柔軟,有時又可指人性的柔和、柔順。這種“柔”的品性,既是一種不露棱角的温柔和順,又是一種百折不撓的韌性。當然,此文“守柔”與“見小”對文,“柔”當指“見小”後柔和處之,即第五十六章所説的“和其光”、第五十八章所説的“光而不耀”。“見小”而“守柔”,是“既知其子,復守其母”的一種具體展示,它是守道的一種體現,所以稱之爲“襲常”。至於此文“守柔曰彊”的“彊”,則與以上幾則引文中的“彊”稍有不同。守柔之强是一種保持韌性的内在之强,所以能勝過他物;而引文之中的“彊”或是第四十二章“彊梁”的“彊”,乃是一種缺乏内在柔性的外表之强,也就是外强中乾之强,所以是“死之徒”,是“處下”“不勝”的。
[13] 河上公曰:“用其目光於外,視時世之利害也。”覺按:“光”指眼光,視力。參見第十九節注[6]。
[14] 河上公曰:“言復反其光明於内,無使精神泄也。”王安石曰:“光者明之用,明者光之體。”(引自彭耜《道德真經集注》)覺按:《禮記·檀弓上》“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鄭玄注:“明,目精。”“明”即指眼睛,眼睛是産生眼光的本體,所以是光之體;眼光是眼睛的一種功用,所以是明之用。“用其光,復歸其明”與上文所説的“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旨意相同,指使用視力認識外物後,應該使精力返回到眼睛上來,以保持眼睛的明亮,從而達到“無遺身殃”的目的。又,“復”“歸”二字同義(見注[4]),在《老子》中常連用(見第十四章、第二十八章),高亨認爲“歸”字爲衍文,不當。
[15] 遺:遺留。 “遺身殃”是個雙賓語結構,意爲“給身留下禍殃”。《韓非子·解老》曰:“視强,則目不明……目不明,則不能決黑白之分……目不能決黑白之色則謂之盲……盲則不能避晝日之險。”可見,過度使用視力而不注意保養眼睛,就會近視目盲,乃至使自己陷入危險之地。只有“用其光,復歸其明”,才能保持自己眼明心亮而“無遺身殃”。若從本節來考慮,“用其光,復歸其明”與上文所説的“既知其子,復守其母”之原則相符,彼者“没身不殆”,此也肯定會“無遺身殃”了。
[16] 襲:沿襲,因循。《廣雅·釋詁四》:“襲,因也。” 常:含有“正常永恒”的意思。此“常”字即《荀子·天論篇》“天行有常”之“常”,指永恒存在的正常變化着的規律。此文指合乎“道”的規律,所以河上公解爲“常道”,王弼解爲“道之常也”。《韓非子·解老》:“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謂‘常’。唯夫與天地之剖判也具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謂‘常’。而常者,無攸易,無定理。” 襲常:因循合乎大道的永恒規律。“用其光,復歸其明”的做法實遵循了上文“既知其子,復守其母”的正確原則,所以説“襲常”。第十六章説:“凡物 ,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若根據“復命曰常”的義蘊來理解,則此文的“用其光,復歸其明”實際上也是一種“歸根”的行爲,它合乎“復命”的原則,所以叫作“襲常”。第五十五章又説:“和曰常。”若根據“常”的這一内涵來理解,則此文的“用其光,復歸其明”也就是五十六章所説的“和其光”,所以謂之“襲常”。由此可見,老子的思想體系是很嚴密的。近人對“用其光,復歸其明”有很多不同的解釋,似乎都不當,茲不贅述。
始、母、母、子、子、母、殆,之部。門、勤,文部。事、救,之幽旁轉合韻(“事”屬之部,“救”屬幽部)。明、彊、光、明、殃、常,陽部。
天下萬物有個本源,可以視爲天下萬物的母體。已經發現了這萬物的母體,就用來認識它的産物;已經認識了它的産物,又回過來把握住它們的母體;這樣就一輩子不會有危險了。
堵住自己的耳目,閉住自己的嘴巴,就一輩子不會勞苦了。啓用自己的耳目,成就自己的事業,就一輩子不可解救了。能看到細微的苗頭就是明察,能保持柔和就是强勁。使用自己的眼光後,又使注意力回歸到自己的眼睛上以保持眼睛的明亮,不給自己留下災殃。這叫作遵循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