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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節(第五十章)

【提要述評】

此節爲傅奕本第五十章,河上公注本題“貴生第五十”,唐玄宗注本題“出生入死章第五十”。

本節的主旨在於推崇“善攝生者”的“無爲”保生之道(河上公注本題“貴生”,可能即基於此)而貶斥一般人的“有爲”謀生之法。

老子認爲,人總是有生又有死,生時四肢九竅活動着,死後四肢九竅也就停止了活動。在對待生命的問題上,人們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大多數人都追求生活享受,於是竭盡心力千方百計地去活動以獲得優厚的生活條件,但這樣做反而損害了自己的生命,以致過早地走向了死亡。而善於保養生命的人,則不爲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去冒險,他們既遠避各種毒蛇猛獸似的禍害,又不爭强好勝與人爭鬥,所以也就没有什麽致命的因素使他們夭折,從而能盡享天年。顯然,前者的謀生之道是入世“有爲”而“動”,後者的保生之道是出世“無爲”而“靜”。《韓非子·解老》解説此章時云:“是以聖人愛精神而貴處靜。”可謂深得其主旨。老子的論述,無疑向芸芸衆生,特别是向那些驕奢淫逸、貪得無厭、以爭奪爲道而進行戰爭冒險的諸侯敲響了警鐘。然而,他提倡清靜無爲、寡欲而不操勞、遠避各種禍害、不傷害别人以求排除致死因素的做法雖然有一定的道理,却也有不切實際的一面。在貪欲横行、我不犯人而人將犯我的社會環境中,只作消極的退避實是無濟於事的,只有採取積極的防範才能使自己“無死地”。

【校定原文】

出生入死 [1]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 [2] 。而民之生生而動 [3] ,動皆之死地亦十有三 [4] 。夫何故也 [5] ?以其生生之厚也 [6] 。盖聞善攝生者 [7] ,陵行不遇兕虎 [8] ,入軍不被甲兵 [9] ;兕無所投其角 [10] ,虎無所措其爪 [11] ,兵無所容其刃 [12] 。夫何故也?以其無死地焉 [13]

右第五十章,八十九言 [14]

【注釋探賾】

[1] 出:出來,出現,引申爲開始。 入:進去,回歸,引申爲結束。 《韓非子·解老》云:“人始於生而卒於死,始之謂‘出’,卒之謂‘入’,故曰:‘出生入死。’”吴澄曰:“出則生,入則死。‘出’謂自無而見於有,‘入’謂自有而歸於無。”

[2]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這兩句前人的理解各不相同,而能緊扣文字作解的有兩種。一是把“徒”理解爲“類”“屬”,把“有”讀爲“又”,把“十有三”理解爲“十三”,認爲“十有三”是指四肢九竅(口、眼、耳、鼻孔、尿道口、肛門爲九竅)等十三個經常活動的器官。如《韓非子·解老》云:“人之身三百六十節,四肢、九竅,其大具也。四肢與九竅十有三者,十有三者之動静盡屬於生焉,屬之謂‘徒’也,故曰‘生之徒也十有三者’。至死也,十有三具者皆還而屬之於死,死之徒亦有十三,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河上公曰:“言生死之類各十有三,謂九竅四關也。”二是把“徒”理解爲“道”,把“十有三”理解爲“十分之三”。如王弼曰:“十有三,猶云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極,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極,十分亦有三耳。”後世的解釋大多出入於這兩者之間。我認爲韓非之解比較合理,而王弼之説難以自圓,因爲取生之道佔十分之三,取死之道佔十分之三,下面所説的“生生而動,動皆死地”也佔十分之三,那麽還有十分之一當作何説呢?有人猜想這十分之一是指“不生不死之道”(見蘇轍之説),但這在《老子》中無以印證,故顯然不當。有人爲了湊滿這十分之十,於是將此文理解爲“屬於長壽的,佔十分之三;屬於短命的,佔十分之三;過分地奉養生命,妄爲而走向死路的,也佔了十分之三”;還有十分之一,是指“善於護養自己的生命”的人,即下文所説的“善攝生者”(見陳鼓應譯文與引述)。此説雖似圓滿,却也不當,因爲“本來可以活得長久”,由於“妄爲而走向死路的”也應屬於短命的人而不應與“死之徒”分開,“善攝生者”也應屬於長壽的人而不應與“生之徒”分開。再説,將“生之徒”和“死之徒”理解爲“長壽的”和“短命的”也有違老子本義。《老子》第七十六章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彊。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彊者,死之徒也;柔弱者,生之徒也。”我們不能用“短命的”和“長壽的”來解釋該文的“死之徒”和“生之徒”,即可證陳説之非。據第七十六章,“堅彊者”是指人死後的狀況,所以“死之徒”也應指人死後的情況,而不應指“取死之道”;“柔弱者”是指“人之生也”的狀況,所以“生之徒”也應指人之生時的狀況,而不應指“取其生道”。而且,“人之生”而“柔弱者”、“其死”而“堅彊者”都不可能僅佔十分之三。由此可見,王弼、陳鼓應以及與之類似的理解都與《老子》第七十六章相牴牾,故不當。陳鼓應認爲“許多解釋者從《韓非子》的説法”“是錯誤的”。其實,韓非的解釋與第七十六章並不牴牾,應該是合理的。

[3] 生生:以生爲生,把生命當作生命來對待、把生活當作生活來看待,也就是指看重自己的生命和生活。一般注重自己生命和生活的人往往會爲自己的生活操心奔忙,所以説“生生而動”。

[4] 之:至,往。 地:地步,處境。 《韓非子·解老》云:“凡民之生生,而生者固動;動盡則損也;而動不止,是損而不止也;損而不止,則生盡;生盡之謂死,則十有三具者皆爲死死地也。故曰:‘民之生生而動,動皆之死地之十有三。’是以聖人愛精神而貴處靜。”

[5] 傅奕本“故”下無“也”,據帛書甲本補。 河上公曰:“問何故動之死地也。”覺按:此句“何故”針對“而民之生生而動,動皆之死地亦十有三”而言,其意爲:爲什麽民衆爲了生活而活動,結果却反而趨於死亡了呢?

[6] 河上公曰:“所以動之死地也,以其求生太厚,違道忤天妄行於己。”覺按:“生生之厚”指追求過度奢侈的生活,如花天酒地、妻妾成群等欲樂其生而反傷其生的生活方式。《韓非子·揚搉》云:“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曼理皓齒,説情而損精。故去甚去泰,身乃無害。”可爲此句注脚。王弼曰:“夫蚖蟺以淵爲淺而鑿穴其中,鷹鸇以山爲卑而增巢其上,矰繳不能及,綱罟不能到,可謂處於無死地矣,然而卒以甘餌乃入於無生之地,豈非生生之厚乎?”

[7] 攝:維持,保養。河上公曰:“攝,養也。”

[8] 陵:傅奕本作“陸”,據帛書本改。 遇:遭遇,意外地碰到。《論語·微子》“遇丈人以杖荷篠”皇侃疏:“遇者,不期而會之也。” 兕(sì似):雌性的犀牛。《爾雅·釋獸》:“兕,似牛。”郭璞注:“一角,青色,重千斤。” 不遇兕虎:河上公曰:“自然遠避,害不干也。”覺按:這是説“善攝生者”在山陵中行走時注意避開猛獸而不去冒犯它們,所以也不會爲猛獸所害。這是比喻之辭,喻指善攝生者能避開一切猛獸似的禍害。《韓非子·解老》云:“夫兕、虎有域,動靜有時。避其域,省其時,則免其兕、虎之害矣。民獨知兕、虎之有爪角也,而莫知萬物之盡有爪角也,不免於萬物之害。何以論之?時雨降集,曠野閒靜,而以昏晨犯山川,則風露之爪角害之。事上不忠,輕犯禁令,則刑法之爪角害之。處鄉不節,憎愛無度,則爭鬭之爪角害之。嗜慾無限,動静不節,則痤疽之爪角害之。好用其私智而棄道理,則網羅之爪角害之。兕、虎有域,而萬害有原,避其域,塞其原,則免於諸害矣。……故曰:‘陸行不遇兕、虎。’”

[9] 被:遭受。 甲兵:于鬯曰:“‘甲兵’者,因‘兵’而兼言‘甲’,‘甲兵’實止謂‘兵’而已。上文云‘陸行不遇兕虎’,以‘甲兵’對‘兕虎’,故不可不兩字成文。若單云‘入軍不被兵’,非法矣。且下文云‘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措其爪,兵無所容其刃’,承‘兕’、承‘虎’、承‘兵’而獨不及‘甲’,明‘甲’字因‘兵’及之,非義所在矣。古書此例甚多。”覺按:“甲”是連類而及之詞,這是古書中常見的一種辭例,可參見拙著《韓非子校疏析論》49.1注[8]。 不被甲兵:河上公曰:“不好戰以殺人。”覺按:這是説“善攝生者”進入軍營不去觸犯别人而避開兵器,因而不會被别人用兵器殺害。此句含義也不局限於此,《韓非子·解老》云:“此非獨謂野處之軍也。聖人之遊世也,無害人之心;無害人之心,則必無人害。”

[10] 投:投擲。 投其角:將其角投擲(某處),指用其角撞擊。 兕無所投其角:兕没有投撞其角之處,指“善攝生者”避開兕而兕無法傷害他。《韓非子·解老》云:“遠諸害,故曰:‘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錯其爪,兵無所容其刃。’”

[11] 措:放置。 措其爪:將其爪置於(某處),指用其爪抓。

[12] 容:俞樾曰:“《釋名·釋姿容》曰:‘容,用也,合事宜之用也。’兵無所容其刃,言兵無所用其刃。”覺按:後人多從俞説,其實不當。這“容”與“投”“措”對文,應表示“使……被容納”,也就是“置放”的意思,故河上公注曰:“養生之人,虎兕無由傷,兵刃無從加也。” 容其刃:使其刃被(某物)容納,將其刃納入(某處),指用鋒刃刺殺。

[13] 陳懿典曰:“盖知道者必達於理,達於理者必明於權,明於權者不以物害己,非謂其薄之也,言察於安危,謹於禍福,莫之能害也。”

[14] 八十九:傅奕本作“八十八”,今增補一字,故改。

【韻脚韻部】

三、三、三,侵部。者、虎、兵,魚陽對轉合韻(“兵”屬陽部,其餘屬魚部)。

【義疏正解】

人的生命開始於出生而結束於死亡,活着時有生機的一類東西是四肢九竅等十三個,死去後死亡的一類東西是四肢九竅等十三個。至於民衆看重自己的生活而活動,活動後都走向死亡地界的也是這四肢九竅等十三個東西。這是什麽緣故呢?因爲他們注重自己的生活太過分了。聽説善於保養生命的人,在丘陵中行走不會碰到犀牛和老虎,進入軍營不會碰到兵器;因而犀牛没有地方撞它的角,老虎没有地方撲它的爪子,兵器没有地方刺它的鋒刃。這是什麽緣故呢?因爲他們没有死亡的處境啊。 Ys1omAFmBJviUZ/MKK0G+4cV7gCD5LQFgAIPjq5i7TPsNaOqCzVSwOYdB5r03d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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