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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節(第四十八章)

【提要述評】

此節爲傅奕本第四十八章,河上公注本題“忘知第四十八”,唐玄宗注本題“爲學日益章第四十八”。

此節的主旨在於宣揚作者無爲的政治思想,勸導統治者研習大道,以無爲取天下。

此文之“爲學”“爲道”,絶非如常人所理解的那樣指純粹學術性的治學修道,而含有特定的政治内容。“爲學者日益,爲道者日損”云云的真正含義是指學習政教禮治方面的知識將助長其從政時的“有爲”干預意識,只有研習自然之道,才能漸漸消除其“有爲”的干預意識(河上公注本題“忘知”,可能即基於此)而進入到“無爲”的思想境界。而“無爲”的作用極大,“無爲則無不爲”,“無爲”實際上對世間的一切都能産生作用。因此,要想輕易地奪取天下,就只能依靠“無爲”的政治策略。如果以“有爲”治國,濫發政令,大興徭役,就不能得民心而奪取天下。

此文最後幾句,説明此節文字是老子爲“將欲取天下者”所作的一則政治建議,其主旨是勸他們不要陶醉於政教禮治,不要濫施政令,而應該因順自然,走“無爲”之道。老子將“爲道”説成是可以“取天下”的有效手段,這對當時利欲熏心的諸侯來説,無疑更具有吸引力和鼓動性。將自己的主張納入到别人的功利目的之中來增强其吸引力,由此可以看出老子説教手段的高明與巧妙。

【校定原文】

爲學者日益 [1] ,爲道者日損 [2] ,損之又損之 [3] ,以至於無爲 [4] 。無爲則無不爲 [5] 。將欲取天下者 [6] ,恒以無事 [7] ;及其有事 [8] ,又不足以取天下矣。

右第四十八章,四十八言。

【注釋探賾】

[1] 爲:做,致力於。 學:即《韓非子》之《問辯》《五蠹》《顯學》中所説的“文學”,指古代的文獻經典,像《詩》《書》《禮》《樂》《春秋》之類,它們是儒家用來宣揚自己政治主張的典籍,此文着重指西周以還所倡導的諸如《周禮》《儀禮》等典籍上所記載的一些具體的禮治知識,故河上公注曰:“謂政教禮樂之學也。”朱謙之曰:“‘爲學日益’與二十章‘絶學無憂’,皆指學禮而言。” 日益:一天比一天增加,指用禮治知識來治理天下的意念與日俱增。河上公曰:“日益者,情欲文飾日以益多。”現在一般人都認爲“日益”是指知識日益增多(見許抗生、陳鼓應、馮達甫注譯),這樣理解,便與下文的“日損”“無爲”“取天下”“無事”“有事”等難以貫通,所以其解説便産生了前後不一致的現象,如將“日益”譯爲“一天比一天增加知見”或“知識一天天增多”,把“日損”譯爲“一天比一天減少智巧”或“情欲一天天減少”。在同一段文字中,解釋如此前後不一致,説明其解乃是一種誤解。

[2] 河上公曰:“道,謂自然之道。日損者,情欲文飾日以銷損。”覺按:“道”見第一節注[10]。“道”法自然而無爲,所以爲道者也將因循自然而無爲,這就會日益減損其有爲的以禮治國的意念,故曰“日損”。有人認爲“日損”是指知識的減少(見許抗生注譯),這也是一種誤解,因爲據下文,“損之又損之”的結果只是“無爲”,而並不是“無知”。

[3] 河上公曰:“損之,損情欲也。又損之者,所以漸去之也。”

[4] 無爲:見第一節注[5]。

[5] 河上公曰:“情欲斷絶,德與道合,則無所不施、無所不爲也。”覺按:“無不爲”即無所不爲,無所不施,也就是没有什麽地方不發生作用。“無不爲”是“無爲”産生的一種作用,是指“無爲”的作用極大,影響到了一切事物。因爲“無爲”即因順自然,而世間的一切無不因順自然,所以“無爲”實際上是使一切都進入了因順自然的軌道,所以説它的作用是“無不爲”的。第三十七章云:“道恒無爲而無不爲,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即此意(參見第八十一節注[1])。當然,此文的“無不爲”主要着眼於政治領域,指統治者因順自然而不作强行干預之後,可使萬民在不受干擾的環境中順利地做成一切,即第五十七章所説的:“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6] 河上公曰:“取,治也。治天下當以無事,不當勞煩也。”覺按:今人仍有從河上公注將“取”解爲“治”的(參見陳鼓應注譯),實不當。《老子》中的“取”都不表示“治”義。第五十七章:“以政治邦,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第一句用“治”,末句用“取”,互不相混,足以證明“取”與“治”不同義。綜觀《老子》一書,用“治”與“取”時往往立足於諸侯而言,所以“治”字往往用來表示治國而不表示治天下(見第十章、第五十七章、第六十章、第六十五章),“取”字則用來表示奪取天下或他國而不表示治理(見第二十九章、第五十七章、第六十一章),這更可證明河上公之説有違於老子本義。“取天下”當指輕易地奪取天下的控制權,即得民心而輕易地控制天下。《左傳·襄公十三年》:“凡書‘取’,言易也。”《左傳·昭公四年》:“凡克邑不用師徒曰取。”《荀子·王制篇》:“成侯、嗣公,聚斂計數之君也,未及取民也。”楊倞注:“取民,謂得民心。”此數例皆可明此“取”字之義。參見第七十三節注[4]。

[7] 恒:傅奕本作“常”,據帛書本改。 事:指不因順自然的人爲措施,如苛刻的政令、繁重的勞役等等。《荀子·正名篇》“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楊倞注:“事,任使也。”《戰國策·秦策二》“陘山之事”高誘注:“事,役也。”本書第五十七章“以無事取天下”“我無事而民自富”、第六十三章“事無事”的“無事”,均與此文之“無事”同義。參見第二十節注[12]。

[8] 王念孫曰:“及,猶‘若’也。……言‘若其有事也’。”(見《經傳釋詞》卷五“及”字條)

【韻脚韻部】

爲、爲,歌部。事、事、矣,之部。

【義疏正解】

致力於當今學問的人,他那以禮治國的意念一天比一天增加;而致力於大道的人,他那以禮治國的意念一天比一天減少,減少了這種意念後又進一步減少它,像這樣一直到達無所作爲而不强行干預的境地。無所作爲而不强行干預,那就没有什麽不受其影響。將要奪取天下控制權的諸侯,常常依靠清靜無事;如果他們濫發政令、大興徭役,就又不能夠由他們來奪取天下的控制權了。 MOycFgSKyvoyIr1LVFMcmI0Oofmu/wRYsSL7XJCM+FJh6FpOqTxjE6kaT3t0pt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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