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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锡德尼与《为诗辩护》

锡德尼(Philip Sidney,1554-1586)是文艺复兴时期不可多得的才俊,文武兼备,曾游历巴黎、法兰克福、威尼斯、维也纳等欧陆城市。锡德尼的职业生涯以从政为主,先后做过朝臣和外交、军事方面的官员,32岁牺牲于祖特芬战场。他在文学创作方面的成就包括108首十四行诗、穿插有11首歌谣的《爱星人和星星》( Astrophel and Stella ,1591)和诗文合璧的传奇小说《阿卡底亚》( Acadia ,1590),他的文学批评论著《为诗辩护》( An Apologie for Poetrie/The Defence of Poesie ,1595) [8] 堪称英国文学批评的启明星。

《为诗辩护》的具体写作时间不详,一般认为是1580到1583年之间。写作该文的直接原因现在大多认为是清教徒高森(Stephen Gosson)1579年发表的小册子《罪恶学堂》( The School of Abuse )。在这本未经锡德尼同意就题献给他的书中,高森从清教道德立场对诗人和演员大张挞伐。伊丽莎白时代有一股被后人称为“反诗歌”或者说反文学的潮水涌动,高森仅是其代表人物之一。在他之前,教士诺思布鲁克(John Northbrooke)于1577年写了《反对赌骰子、舞蹈、戏剧、幽默短剧与其他有闲消遣之檄文》( A Treatise Against Dicing,Dancing,Plays,and Interludes,with Other Idle Pastimes ),第一个从道德立场出发批判英格兰的戏剧和其他娱乐活动。《罪恶学堂》的发表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洛奇(Thomas Lodge)同年就写出《为诗、音乐和舞台剧辩护》( Defence of Poetry,Music and Stage Plays )反驳高森,之后还有多篇反驳文章陆续面世。反诗歌潮水所激起的诗辩,客观上却促进了英国文学批评的系统发展。《为诗辩护》并非专门针对高森的攻击进行论辩,文中也没有任何地方直接提到高森的名字和其小册子,但标题本身和文中着力反驳的几个观点表明,《罪恶学堂》是锡德尼写作此文时的一个重点论争对象。 [9] 锡德尼借鉴众多先贤的思想,包括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贺拉斯、斯卡利戈(Julius Caesar Scaliger)、卡斯特尔维屈罗(Lodovico Castelvetro),以及一些古希腊诗人、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和意大利理论家,采撷、糅合前人思想中切合自身需要之处,从总体上为文学辩护。

《为诗辩护》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历史的角度论述诗以及诗人的地位和重要性;第二部分界定诗的性质,将诗与哲学、历史进行比较,进一步论述诗的特征和功能;第三部分逐一反驳对诗的主要责难;第四部分分析英国诗存在的弊病,对诗人的成长提出建议。

第一部分,锡德尼以历史事实证明诗的普遍性和文化启蒙价值:“在人所共知的高贵民族和语言里,诗都最先为无知带来光明,它是最早的乳母,是她的乳汁让无知者后来能食用艰硬的知识。” [10] 锡德尼列举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并指出:时间上,诗在各国都是最早出现的学问,其他学问都由诗而来;诗人在各国历史上都是最早的写作者,他们用自己的笔把知识传给后代。诗在古今各地普遍存在,不仅有学问的民族从不蔑视诗,而且野蛮的民族也喜欢诗;希腊哲学家们在很长时期里都以诗人的面貌出现,甚至有的本来就是诗人,他们的自然哲学、道德忠言、对政策和战争问题的讨论等都使用了诗。如果没有诗,哲学家和史学家都无法被普罗大众欣赏、接受。锡德尼以辞源为依据指出诗人在古希腊罗马人心中享有崇高地位。古罗马人将诗人尊为圣人、先知,古希腊人视诗人为创造者,如此称呼显示出诗人在当时人们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地位。锡德尼进而将诗和其他学问对各自研究对象的依赖程度进行比较,以说明诗的高超之处。诗人与自然齐头并进,他不局限于自然所赋之物这个有限的范围内,而是“自由自在地在自身才智的黄道带内遨游”。

第二部分,锡德尼为诗进行定性,其中可以明显看出他借鉴、融合了亚里士多德、贺拉斯、斯卡利戈等人的思想。锡德尼之前,西方文艺批评史上有两种主要的创作观:一是源于柏拉图的神启说,二是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锡德尼沿袭了后者,认为诗是“模仿的艺术……是再现、仿造,或曰形象的表现:用比喻的说法,它是说话的图,其目的是教育和怡情悦性”, [11] 最终都是引人向善。锡德尼将诗分为三大类:一是模仿上帝非凡美德的诗,例如大卫的《诗篇》、所罗门的《雅歌》、《传道书》和《箴言》,以及荷马等许多古希腊罗马诗人的颂歌;二是表现哲学问题(包括道德、自然、历史等方面)的诗,这类诗受到各自主题的约束,不能无拘无束任由发挥。第三类和第二类截然不同,这类诗人真正是为了教育和怡情悦性而模仿;他们“模仿时搬用的绝不是过去、现在存在的事物或者将来的事物”,而是博学、明辨基础上确定为“可能发生和应该发生的事物”。 [12] 在锡德尼看来,这第三类诗人才是真正的诗人,他将诗的定义限制为“真正为了教育和怡情做最恰当的模仿”“卓越形象的虚构”“自由地描绘完美的模范”。这一限定非同寻常,它一方面策略性地规避了清教徒的道德指控,另一方面又成为对抗哲学和历史的有力武器。锡德尼明确指出了文学性的核心所在——模仿、虚构和想象,这意味着评判文学文本的价值观标准要回到文学和文学性,而不是宗教神学和笼统的道德,意味着须在审美性的基础上探讨文学的认知和伦理价值,否则会陷入哲学和历史的困境中。锡德尼对文学的愉悦和教育功能的阐释表明:审美性本身可以成为文学及文学批评的崇高目标。《为诗辩护》是“现代早期第一部为虚构辩护”的著作,它将想象、虚构作为“一种自足的知识形式——对公共领域享有福乐不可或缺的知识形式”。 [13] 需要注意的是,锡德尼在肯定人有缺陷的同时强调人性中有善和向善的因素(“真理在本性中的力量”),则是对清教徒过于强调原罪进行修正。这表明他在原则性地维护清教的道德主张的外表下,实则在偏离、修正清教的文艺观和人性观。

锡德尼对诗的概念做了必要的澄清,深化了模仿和虚构思想。诗可以进一步细分成很多类,有英雄体、抒情的、喜剧的、悲剧的、讽刺的、抑扬格的、悼亡的、田园诗,等等。但是,锡德尼明确指出:不是所有以诗行形式写成的就是诗(在后文驳斥人们对诗的指责时,锡德尼重复了这一点),诗行形式只是诗的外衣,而不是诗的成因;成就诗人的不是押韵和诗行形式,而是将德行、罪恶等以鲜明的形象虚构出来,用愉快的方式教育人,这才是识别诗人的真正手段。

从诗模仿、愉悦、教人向善的基本性质出发,锡德尼以诸学问中地位较高的哲学和历史为比较对象,进一步阐发诗优于其他学问之处,声言“诗人是一切学问的君主”。学问的最终目的是吸引、带领个人最大限度地达到完美境界:“世间一切学问的最终目的是有道德的行为,最能产生有道德行为的技艺才有最正当的理由充当其他学问的君王。” [14] 诗在这方面领先于其他竞争者,原因在于道德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一个提供箴规,一个提供实例,而模仿使诗人兼具二者之长。锡德尼认为诗的模仿最符合人的天性,所以诗人不用生硬说教,诗的怡情作用自然地能比其他艺术更有效地吸引人的心灵,让人产生受教的愿望,而硬心肠的恶人也愿意被愉悦,从而见识到善并行善。总之,诗是最柔弱的脾胃都适合的食物,诗人是“真正的群众哲学家”。

诗人之所以胜过历史学家,是因为:首先,历史学家局限于既有的事物而不是应然的事物,局限于事物的个别真实,而不是事物的一般道理。锡德尼引用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历史的观点:诗比历史更有哲理,更审慎认真,因为诗关系的是普遍的事物——普遍性考虑的是从可能性或必然性角度适合说或适合做的事物,历史关系的则是个别的、具体的事物。历史只能按照本来面目叙述已经发生的事物,不能凭想象自由发挥。其次,虽然历史用现实的例子教导人,但是,在教导人方面,诗里虚构的例子和真实的例子同样有力,因为虚构的例子也能含有最强烈的情感来感染人。况且,历史学家的一切实例,诗人均可以借模仿化为己有,并对之加以美化,以更有教育意义,更有愉悦效果。最后,诗是真正的惩恶扬善以教育人,而历史因为必须叙述事实真相而束手束脚,最终往往从好事变成恐怖,或变成鼓励和放纵邪恶。总之,诗不仅在提供知识方面,而且在引导心灵向善方面,都胜过历史。

在第三部分,锡德尼反驳了时人对诗的非难。他列举了当时关于诗的几个主要反对观点:第一,有许多比诗有用的知识,人们应该把时间花在那些知识上面;第二,诗滋生谎言;第三,诗助长罪恶;第四,柏拉图把诗人驱逐出他的理想国。锡德尼对以上四点逐一进行驳斥,指出诗“不是谎言的艺术而是真知灼见的艺术,不是柔弱萎靡的艺术而是特别能激发勇气的艺术,不是糟蹋人的才智的艺术而是增强人的才智的艺术,不是被柏拉图驱逐的艺术而是为他所尊敬的艺术”。 [15] 关于诗的用处大小问题,锡德尼强调:诗在教人德行、感化人向善方面,是其他学问无法比及的,因此没有哪个学问比诗更有益。针对诗人是否说谎的问题,锡德尼先对说谎进行定义——说谎即肯定虚假的是真实的,进而指出诗人最不会说谎。原因在于,诗人从不告诉人们什么存在着和不存在,而是什么应该和不应该存在。诗人虚构可能或应该发生的事物,但从不将虚构的说成是实在的,从不教读者将他们写的东西当作事实,因此从不说谎。针对诗践踏人的才智、唆使人恣意非为这一论调,锡德尼反驳道:诗被人滥用而招致祸害,这不是诗的错。现实中确实有许多诗作里带有各种消极、鄙陋、邪淫的东西,但这不是诗糟蹋了人的才智,而是人的才智糟蹋了诗。因此,决不能因为事物被滥用而使正确使用成为令人憎恨的东西,也决不能因为滥用而责难被滥用的东西。这一思想为锡德尼的第四点辩护(关于柏拉图驱逐诗人的问题)提供了基础。锡德尼重复并延伸了在书中第一部分提出的思想,即柏拉图本身是哲学家中最有诗意的。他经过分析得出结论:柏拉图警醒人注意的不是诗,而是诗的滥用;他针对的并非一切诗人,他想赶出理想国的只是对于神的错误主张——他驱逐的是滥用而不是被滥用的诗,因此柏拉图是诗人的守护者而不是敌人。

对诗的滥用这一发现为锡德尼分析诗在英国不受欢迎的原因提供了思路。在《为诗辩护》的第四部分,锡德尼对英国文学的状况进行详细检讨。他(包括其他反驳高森的人,如洛奇)认同当代文学不尽如人意这一看法,但他不承认当代文学道德堕落,且多次强调历史上出现了有道德问题的诗,“是诗人的过错,而非诗的过错”,因为“极少诗人掌握了这门艺术”。 [16] 辩护过程中,他始终强调要从逻辑上将总体的诗、处于特定时空的诗人、伪劣诗人(poet-apes)这三者严格区别开来。另外,锡德尼也同意诗有败坏道德、引人向恶的可能,故而他一再强调诗的“正当使用”。他首先指出,以诗为乐的人,应该努力了解他们所做的事情,是怎么做的,尤其要客观、理性地反省自身。诗人的成功除天赋外还需要三个关键要素:艺术规则或理论(art)、模仿(imitation)、练习(exercise)。他从内容和文辞两方面对英国的诗做了具体分析,阐明诗人创作中的关键。

内容方面,锡德尼首先突出了诗的整体安排的重要性:诗需要有计划和组织,需要连贯;如果“只是一行引出另一行,在开头没有安排结尾”,作品就会“成为一堆叮叮当当押着韵的混乱堆砌的词句,其中没有多少道理”。 [17] 锡德尼用较多篇幅讨论了戏剧所存在的问题,强调戏剧必须遵守礼法和诗艺的规则,这些显示出他批评思想中的新古典主义倾向。他指出,悲剧应当受诗的规律而不是历史的规律制约,它不必顺应故事,而有虚构全新的内容或调整历史以最大限度地就悲剧之方便的自由——而他所谓的“诗的规律”的核心其实是“三一律”。在遵守“三一律”的基础上,锡德尼突出了悲剧中的一个重要技术问题——表现和讲述的运用。在他看来,许多事情可以在舞台上讲述,但不能直接表现。因此,当需要安排包含许多时间许多地点的故事时,要善于利用人物的报告、讲述。另外,直接表现历史的时候,不能刻板地沿袭历史顺序,从最初的行动开始,而必须从所要表现的行动的主要节点开始。最后,锡德尼指出,不能轻易将悲剧和喜剧拼凑到一起,以致失去悲剧应产生的崇敬与同情,也失去喜剧的轻松玩乐;“一个喜剧的整个过程应当充满快乐,悲剧则应始终维持一种巧妙引发出来的崇敬感”。 [18] 锡德尼明确否定了喜剧效果上没有哄笑就没有怡悦的观点,强调喜剧须以教育为根本目的。他指出:哄笑和怡悦可能同时出现,但是哄笑不应是怡悦的结果,而笑了也未必感到怡悦。总之,“喜剧部分的全部宗旨不要仅放在那些引人发笑的、令人鄙视的事情上,而要和诗的目的——愉快地教育相融合。” [19]

文辞方面,锡德尼反对使用过于花哨的、不恰当的词语,反对使用生僻词和太多压头韵的词。他告诫诗人要谨慎使用比喻等修辞手法,切忌滥用和不分场合的使用;技巧的运用要恰当自然,切忌卖弄技巧。和欧陆文艺复兴作家和理论家一样,锡德尼也倡导用本土方言(英语)进行创作,认为英语有自己的优势(例如没有格、性、语气、时态等区别),可以和其他语言一样优美、恰当地表达思想情感。作诗上,不论是古法(侧重音的长短)还是今法(侧重节奏和押韵),都有其用途和美妙之处,而两种方式英语都适合,英语甚至比其他欧洲大陆语言(如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更有优势,所以英语是“最适合为诗增光,又能因为诗而增光”。 [20] 锡德尼为母语辩护,提倡母语写作,体现出英国文艺复兴文学批评所具有的民族主义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怀。

锡德尼的《为诗辩护》“在英语语言中首次将文艺复兴时期各家文学批评思想和关心的问题加以综合”,其中讨论的问题,诸如诗的教育和怡悦性情的功能、模仿的本质、自然之概念等,“一直到18世纪末,都是各个语言的文学批评家们广为关心的问题”。 [21] 不仅如此,他还积极倡导英语文学,为英国文学的发展提出意见。《为诗辩护》不仅是一篇辩护文章,为英国文学的合理性和应有地位发出强大的声音,而且通过对文学性的探讨开始为英国文学批评确立范畴和原则。《为诗辩护》在许多方面具有开创意义,因此成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文学批评著作之一。 Dz6sz5cC3JPuqxwcl1M0wGS4CicolDuW9Qn56zuA6OGLcNBc6ROZ9ijhpl/UXS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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