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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伦十年记
(自序)

最早接触的“法”,应该是高中历史课本讲到“戊戌变法”时引用的梁启超先生“法者,天下之公器”的高论。彼时自己虽年纪尚小,但记忆深刻。及至成人,却仍脱不了慵懒的心思,便留在父母身边,安然享受大学时光。回顾四年韶华,其间所学无非是“大块饭食”,绝无“细嚼慢咽”的心思。临近毕业,总要为自己将来打算,我便同普罗大众一道,为求升学或“铁饭碗”而奔波。

与知识产权结缘,即是在此时,纯属机缘巧合。

当“知识产权法”再次进入视野,已是自己为留学选择专业却无从下手之时。翻看着自己的成绩单,看到“知识产权法”时,我竟忽然有了复杂而微妙的情绪:一是,当时课程的学习教材十分落后,竟致与现实状况严重脱节的程度,无论原因如何,终究是倍感遗憾;二是,作为“舶来品”,当时中国知识产权总体发展“方兴未艾”,但反观西方主流发达国家,无论是学术水平,还是制度建设,都同中国拉开了数量级的身段。

我想,尽管自己学识浅薄,尤不擅于记忆与技巧融合的考试,但自信仍可做一些细致的研究工作。倘若有幸在不同的学术环境中,尽力钻研感兴趣的,虽不宏大但精妙的学问,也必是难得而美好的人生体验。于是带着一种纯粹的情结,道别心心念念之人,独自远赴英伦,开始了求学生活。那是在2010年秋,距今已满十年。

我自忖绝非一个擅长考试的学生,而至多是一个乐于钻研细微而精妙学问的青年。在英国,我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考试的重负,并得到诸多难忘而奇妙的学习体验。无论是课堂上师生对话式的教学模式,还是午间围坐教室,“没大没小”,边吃便当零食边探讨案例的非正式教学活动,这些都让我———这个来自从传统向现代教育理念努力转型的国家的学生,真真是惊掉了下巴。同时,自己又出现一种纠结的情绪:如何在努力追赶先进,与自持自尊之间寻找平衡点。这种纠结体现在学习形式层面,更体现在学习实质层面。

转眼间自己的学习生活进入了二阶段。对我而言,博士学习最大的特点,就是必须要从“无”到“有”,找到那个不宏大但精妙的“学问”。所幸此前硕士阶段的学习,让我对商标法产生了兴趣,也做了一些积累,这些成为我此后研究工作的基础。

据我个人观察,英美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学者对中国问题通常有双重态度。宏观来看,中国因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余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全球影响力不断上升,早已处于镁光灯下,广受西方政界、商界及学界关注。微观来看,具体国家间关系深刻影响着学术研究的开展。中英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具有长期稳定的互信合作关系,这使英国学者乐于,并且能够从专业角度,而不受过多政治关系影响(正如现今“微妙”的中美关系)地去思考中国问题。同时,囿于语言、文化、社会制度、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天然差异,英美等国学者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如知识产权)发展的“前世今生”又往往或多或少表现出“缺钙”或“幼稚病”:或以点概面,或不看本质,只看表象。而这些成就与不足,又恰恰为我这个在中国接受法学基础教育的学者提供了做一点研究工作的机会。考虑以上因素,结合自己的兴趣,我将中国驰名商标制度作为研究的标靶。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在国外开展中国问题研究并非易事,但这一时期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新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新成就为我的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素材,也坚定了我对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信心。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2014年国家在司法裁判制度方面深化改革。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我国建立了知识产权法院。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保护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目前我国正在加紧制定2.0版本———《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对今后15—20年中国知识产权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战略规划。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思路、新政策、新机制、新发展,既印证了本书提出的很多重要观点,也为本书的立论研究提供了一手资料和依据。

从商标法律层面看,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2001年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正,2019年又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正。两次修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完善商标法律制度、提高商标保护水平的迫切要求。从驰名商标层面看,2013年修法对学界和实务界长期关注的若干重大问题,如驰名商标异化、广告宣传、侵权损害赔偿等问题,做了澄清和明确规定。此外,新《商标法》在知识产权领域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同时提高了法定赔偿额,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改革与发展的新方向。目前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部门法都在全力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国务院颁布并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商标法》修改中对驰名商标问题的高关注度,以及知识产权法治完善的轨迹中,我们既可以看到驰名商标问题研究的重大现实意义,也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以提高驰名商标保护水平为代表的商标法律制度改革,已走在了国家法治建设的前排。这些新发展和新动态,与本书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具有高度的重合性。

作为一个曾求学海外的年轻学者,我为国家法治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感到振奋和骄傲,更希望通过自己的笔,向西方学者及时准确传达这些信息,让他们了解新时代真实的中国,并认同一个基本事实:中国法治建设正走在改革发展的快车道上。

本书采用案例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从国际和国内层面,基于立法、司法、执法等维度,在广泛涉猎中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回顾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驰名商标制度发展的历史脉络,探讨了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本书特别关注2012年以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方面的若干重大问题,对其条分缕析,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应当注意的是,本书所提到的一些问题和建议,已反映在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而另一些问题,则有待进一步的探索。由于目前中国商标法律制度仍处于频繁调整的关键时期,加之个人能力所限,本书中的某些观点和建议难免存在谬误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海涵。如蒙斧正,不胜雀跃。

本书写作历时六载有余,历经艰辛。案牍劳形,有时颇感无法坚持,幸得亲人朋友勉励,个人努力不懈,今终得付梓,感触良多。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David Booton博士是我的良师益友,多年来给予我莫大的关心和帮助,他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感和高尚道德情怀的人,是我作为学者和教师最好的榜样。南京大学出版社官欣欣女士、张淑文女士在出版过程中给予了重要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感谢我的父母多年来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这是献给你们的礼物。

慕晓
2020年冬于北京 HzUReX96BEzI95kTH4qXrI7yuN6M22Z5eGB6+P6dBzq9q33X2fU0QUjygjKN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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