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原住民本是达罗毗荼人,公元前1500年左右,中亚细亚一带的许多印欧语系部落,穿越了印度西北方的山口,迁居到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地区。随着迁入人口越来越多,这些剽悍的游牧民族居民反客为主,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他们首先占领了印度“五河流域”,然后他们的脚步继续向东,最后征服了整个北印度。游牧生活显然不如农业生活安逸,于是他们就从游牧民族变成了农耕民族,过上了定居生活。由于这些入侵者大多是白种人,为了区别于当地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他们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
正是这样的种族对立,使种姓制度开始在印度萌芽。在梵语中,“种姓”这个词其实是“瓦尔那”(肤色)的意思,这也反映出了种姓制度的起源。由于征服者不想与被征服者拥有等同的社会地位,还因为雅利安人内部也开始有了贫富区别和地位的差异,在公元前11世纪,雅利安人将社会上不同身份的人划分成四个阶级,把雅利安人分成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三个等级,而达罗毗茶人成了首陀罗。等级被划分好以后,就成了固定的、森严的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从根本上超过了种族压迫的范畴,被称为“种姓制度”。
在种姓制度的四个等级之中,雅利安人中的祭司阶层组成了第一梯队,即婆罗门,他们是古代印度的精神统治者,世代执掌祈祷和祭祀,有时也参与政治;第二梯队则是由王族军事贵族组成的刹帝利,他们是古代印度的统治阶层,国王大多出于这个种姓;其余的雅利安人则组成了第三梯队——吠舍,他们虽然也是雅利安人,但地位相对低下,在社会中主要从事农、商、手工业;第四梯队自然是被征服的原住民,他们大部分都是奴隶,主要就是为上等种姓阶层服务,被称为首陀罗。
很显然,第一、二梯队是统治阶级,第三、四梯队是被统治阶级。种姓制度在刚刚出现的时候主要是为了区分社会分工,而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具体的限制。到了公元前4世纪以后,种姓制度开始由社会分工演化为更多更深的层次。随着不同种姓间社会地位的差距进一步扩大,界限的不可触碰也越来越严格。低级种姓的人不可以冒犯高贵种姓的人,如果低级种姓的人辱骂高贵种姓的人,就会被人将铁水、滚油灌入口中活活烫死,令人发指;而高贵种姓则可以随意辱骂低级种姓的人。有历史文献记载,在当时的印度,如果人们走在街头看到身患重病气息奄奄的人,或者是有人出了意外事故被困,人们因不知其种姓,宁可眼睁睁地围观,眼睁睁地看着病痛和被困之人死去,也不敢轻易地动手救人。种姓制度对当时社会的影响之深,可见一斑。
然而种姓制度的发展并未到此为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更加细致,在吠舍和首陀罗这样的低级种姓中出现了许多职业团体,并演化成独立的社会群体,又被称为“迦提”。可以说迦提的形成标志着种姓制度的复杂化和社会阶层压迫对立的严重性。比如,迦提之中的首陀罗被称为“不可接触者”,或叫贱民。贱民被认为出生就带有原罪,是不洁之人,所以,他们不能使用社会上的一切公共物品,包括水井、神庙、道路等,跟高贵种姓的人发生身体上的接触更是不可饶恕的。甚至有些高贵种姓的人不允许贱民进入他们的视野,看见贱民会觉得眼睛被玷污了。所以,贱民只能居住在很偏僻的地方,只能使用专门供给贱民的水井和庙宇。也注定只可从事那些被认为肮脏的职业,这些职业包括猎人、捕鱼人、屠夫、刽子手、掘墓人、承办丧葬者、制革工人和清道夫等。在高贵种姓的印度人看来,这些行业要么是玷污了某些神圣的仪式,要么是获取人或动物的生命,都是相对“下贱肮脏”的职业。
不过,高贵种姓的社会阶层之间也不是完全和平的,作为婆罗门和刹帝利,虽然都想要维护高贵种姓的统治权益,但相互之间争夺权力也是不可避免的。婆罗门声称自己是神明在人间的代行者,而刹帝利表示祭司不过是侍奉国王并与神明沟通的仆从罢了。纵观印度的历史,位列第一种姓的婆罗门的总体权势从未超越过世俗国王。
不过,即便是有矛盾,在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权这件事上,婆罗门和刹帝利依然无比团结,他们想方设法地给种姓制度披上神秘的宗教面纱。印度教古文献中说,四个种姓都是由印度传说中的原石巨人梵天所生,但出生的位置决定了不同种姓的贵贱地位。比如,梵天从口中诞生了婆罗门,梵天的双臂诞生了刹帝利,梵天的双腿诞生了吠舍,而梵天的脚下钻出了首陀罗。此外,婆罗门出生在梵天高贵的身体部位这一点还写入了古印度的《摩奴法典》,这也是在借力强调各个种姓的不平等地位。这样的种姓制度和贱民歧视,在印度的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直到今天都没有完全消除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