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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论与实在论

中世纪时期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与繁荣时期,同时也是基督教文化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这是一个信仰高于理性的时代,哲学就好似神学的婢女一般,哲学家们都在研究诸如“神用泥土捏成的亚当有没有肚脐眼儿”“亚当被造出来的时候吃的是什么”这一类与基督教教义脱不开干系的问题。

这一时期的哲学主要是教父哲学和经院哲学。教父哲学是经院哲学的前身,一直到9世纪初期的时候,经院哲学才开始形成。而贯穿经院哲学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即一般(概念)或共相是否是实在的?

事实上,这已经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曾对这一问题有过诸多论述。而最早明确提出这一问题的则是普罗提诺的学生波斐利,后来,经院哲学家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真正深入的研究,并由此形成了所谓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两派。

唯名论认为,个别的东西是实在的,但一般只是人们用于表示个别的名词或概念,并非客观存在的。

唯名论最著名的代表者是罗塞林和阿伯拉,虽然他们都是唯名论的支持者,但具体来说,二者的观点也并非完全相同。罗塞林认为,一般只是一个名词,无论是现实还是思想中都不存在一般的概念;阿伯拉则认为,虽然现实中不存在一般,但人们的思想中是存在一般这个用于表示事物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的。阿伯拉的主张也被人们称为“温和唯名论”或“概念论”。

举例来说,以罗塞林的观点,只有个别的人是实在的,但“人”只是一个用于称呼个别人的名词或声音,并不是真实存在的。阿伯拉的观点则认为,尽管现实中不存在抽象的“人”,只存在个别的人,但这些个别的人之间必然有一些共性,对这些共性抽象之后,就会在人们的思想中形成一个抽象的“人”的概念。

实在论与唯名论相反,这一观点认为,一般是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的,是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安瑟伦和托马斯·阿奎纳是实在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二人的观点同样也存在一定差异。

安瑟伦认为,一般不仅是客观实在的,而且还是个别事物的原型,只有一般先存在,才能产生个别事物。这其实相当于是柏拉图理念论的一种翻版,属于比较极端的实在论观点。而阿奎纳则认为,一般既存在于上帝和人的理性之中,同时也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内。相对来说,这种理论属于较为温和的实在论。

如果举例说明的话,以安瑟伦的理论来看,世界上是先有了“人”这个理念,然后才能产生个别的人;而阿奎纳的理念则认为,“人”这个概念相当于是第二实体的存在。

事实上,唯名论与实在论之间的分歧不仅仅存在于理论方面,同时也存在现实利益的冲突。比如唯名论者就主张国家应当高于教会;亚当所犯的罪并不能延伸为全人类的原罪;圣父、圣子和圣灵也不是什么“三位一体”,只能作为三个不同的实体而存在。这些主张显然直接触犯了教会的利益,难怪会引起代表教会的实在论者们激烈的反对。 reYUrqJOpFnL3y/gfUAhgDp9R6A+Yp4FQfHoypn96RBmpdVj9OlzR7C5hvLJMq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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