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公共财政资金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示范引领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必然要求。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据统计,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75.52万家,能源消费总量为1.8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26%;用水总量为125.31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16%。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理论探索和实践推进。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增设“公共机构节能”一节,2008年国务院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标志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十二五”以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系统地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构建了全国性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能源计量统计、节能采购、节能改造、节能技术推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能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形成了公共机构节能系统化推进、规范化管理、保障与节约并重的工作格局。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工作内容涵盖节能、节水以及可再生能源和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工作要求贯穿于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运行使用、拆除回用全过程,以及车辆、锅炉、空调、办公电器等用能设备和产品的采购、使用、维护与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工作方式包括政策制定、标准编制、工程示范、经济激励和监督执行等方方面面,工作知识涉及建筑技术、材料技术、能源技术、智能技术、仿生技术、废物再利用技术等各种节能环保技术,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工作量大。相对于工业、建筑、交通等其他领域节能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较弱,人员队伍还不稳定,现有从业人员大多对公共机构节能专业知识掌握不系统、不全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满足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实现预期的节能目标,必须通过系统教育,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人员、各个公共机构能源管理负责人及日常能源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工作方法、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综合能力,提升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水平。
为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针对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的现实情况,梳理了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要求、技术规定和基本知识,总结了国内外现有的实践经验、先进做法及相关的政策法规,针对公共机构节能涉及的建筑节能技术、设备或设施节能技术、节水技术、节油技术等进行了提炼,尝试性地编写了本书,力图为公共机构节能从业人员提供有关公共机构节能相关知识的普及性读物,为大家深入研究公共机构节能提供一些基础素材,以期对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从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树立新理念,把握新机遇,满足新要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具体实际,不断开拓创新,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本书是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各位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历经数年编写完成。全书由刘才丰组织、策划并具体执笔编写,韩克、李英、刘海燕等参与了部分内容的编写。
为节省篇幅,本书中“公共机构节能”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由于时间仓促,本书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编著者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