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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 ,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 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注释

①不见可欲:不盛行贪欲之风。见,同“现”,表现;可,偏好。

②无知:从无而知,指在意识上具有遵从客观的科学态度。而“有知”与之相反,表现为主观、片面、静止和孤立的思想观点。

③无欲:从无而欲,指在欲求上具有遵循天道公理的坚定信念。

译读

不推崇有才干的人,使人们不去争夺功名利禄;不看重难得的财物,使人们不去偷盗;不显耀诱发贪欲的东西,使人们的心性不被搅乱。所以,圣人治理天下,就要净化人们的心思,满足人们的温饱,削弱人们的意志,增强人们的体魄。永远使人们没有心智、没有欲望。使那些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妄为。以“无为”的方式去处理世事,那么天下就没有办不好的事情。

感悟

老子在本章继续阐述“无为”的概念,认为要顺应自然规律,做到“无为而治”。

老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纯真的,而种种人类之丑恶行为,则是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制度造成人性扭曲的不正常现象。由此,老子坚持去伪存真,保留人性善美而契合自然之道的东西,摒弃所有引起人们贪欲的东西。尤其是当时流行的推崇贤能的风尚,更被老子认为是最易产生罪恶的根源。

老子所强调的“无为”,是顺应自然,其治理社会的效力,显然要比用法令、规章、制度、道德、知识来约束人的社会行为要合理得多,有力得多,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基础含义。而老子的这种社会理想,又是同他的“道”论密切相关的。 eR3IoH11PE784z+UZC9FjsOB36ZR7v//NPl8sU5ViGvtOfhtkzH/pjNZnLPZBO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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