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境心理的性质差异,是指立体的目的,动机及行为后果的社会意义在本质上的不同。即是符合社会规范的、适应社会的,还是违章社会规范的、反社会的。这里需要强调提,立体的目的、动机与行为后果不一定是一致的,比如,目的、动机可能是答符合社会规范的,但立体的行为后果可能是反社会的。根据逆境的目的、动机的性质及阻碍其目的、动机实现的因素性质决定逆境的性质,可分为五种:正向逆境、反向逆境、先正向逆境后反向逆境、先反向逆境后正向逆境、中性逆境。
所谓正向逆境是指主体朝着顺应社会的正确方向行动(主体的目的动机是符合社会规范的)受到不正确因素的阻碍而产生的逆境感。简单地说,正向逆境包括合理又现实的需要受阻而引起的逆境和合理但不现实的需要受阻而引起的逆境。例如,某人向领导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目的是让领导者纠正一些错误做法,领导得不但听不进正面的意见,反而对提意见的人大发脾气、打击报复,使提意见的人自尊心受到极大的逆境,因而产生极强的逆境感。但受挫后不采取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态度和行为去攻击领导,而是采取正当手段得到解决或自我调节。正向逆境的例子还是很多;高考落榜、失业或择业受挫、婚姻不幸、仕途遭贬、晋升受阻、正当要求被驳回、主持正义遭报复、学习或工作成绩突出遭嫉妒等等。这些受挫折者的需要和目和都是合理的,即性质是符合社会规范的,是正确的,受挫后都以合理的手段解决或自我调节。
正向逆境者的心理特征如下:
第一,主体的活动目的和动机的正确的,需要是合理的。
第二,主体的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较强,所以受挫后一般不采取反社会的过激言行。
第三,方体产生积极的逆反心理,所谓逆反心理就是反控制心理。旨在改变一个人动机的外力,反而强化了这个原来的动机,这种心理反应叫逆反心理或叫反弹心理。逆反心理有积极逆反和消极逆反之分。积极逆反是指自己本来所做之事是正确的,有人却阻碍、打击、陷害。这样却使被打击者在产生挫折的同时更加坚定了自己原来的目标。例如,反动派企图软硬兼施地瓦解革命者的意志,反而命名革命者识被了反动派的本质,更加憎恨敌人,坚定革命意识,这就是积极的逆反心理。再如,十年动乱期间,许多正真的仁人志志被关在牛棚里或下放到农村改造,剥夺了他们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权处,可是却使他们更加珍惜宝贵的时间,许多知识分子被划为臭老九,下放到农村改造,他们却利用劳动之余在田间地头用树枝、土块在地一地研究科学公式或定理。挫折使他们更加酷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这种逆反都带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主体委屈感较重。由于这类主体的目的和动机是无可非议的,是符合社会规范的,所以,当他们处在逆境中就感到十分委屈,尤其是因领导压制、人际关系失调引起的逆境,便使他们在委屈中又增添了不公平感。严重的心理不平衡使他们感到非常痛苦,有的甚至因此而消沉、冷漠、厌世。
所谓反向逆境(逆境是指主体朝着反社会或逆社会的错误方向行动(主体的目的、动机是不符合社会规范的),受到正确因素的阴碍而产生的逆境感。简单地说,反向逆是合理需要受阻引起的挫折。例如,做错事受到舆论谴责而产生逆境。因犯罪而被判刑入狱服刑改造的罪犯,在服刑初期大多数人产生是反向逆境,他们的犯罪目的、动机和行为是反社会的,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使他们产生了人生历程中最大的逆。
反向逆境的心理特征如下:
●反向逆境者的目的和动机是错误的、违背社会道德或法律规范的,需要是不合理的”
●反向逆境者的自我调节和控制以力较差。他们的多数人当自己采了合理的手段无法满足自己的不合理需要而自己又控制不了这些不合理需要时,就采取不合理手段满足,因而受到社会惩罚。
●反向逆境者产生的消极反心理。所谓消极的逆反心理是指主体的目的和动机来是错误的,可是在受到正确因素的阻碍和限制后却顽固地坚持自己的错误目标。尤其突出的是犯罪后被强制服刑改造罪犯,其消极逆反心理十分突出,表现出如下的特占:其一,逆反事物的两极性,即对监狱机关提倡的正确事物不信、否定、反感、对立、对法律的判决的不服,对惩罚改造的抵触;相反,对政府禁止的东西认同、支持。其二,逆反对象的整体迁移性和个体的特定指向性。整体迁称性是指在同一类人内部迁称。比把对法官的逆反迁移到监狱干警身上,都是同一类——执法者。个体的特定指向性是指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干警逆反强烈,而不是对所有监狱干警都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干警逆反。其三,逆反程度的偏激性。即认识偏激、情绪否定、行为对抗。其四,逆反持续的主观固执性,罪犯的逆反会持续很长时间。
●反向逆境者的多数人受挫后能悔过自新,错误意志由强变弱、正确意志由北变旨,但也有少数反向逆境者的错误意志顽固。比如,某些抗改罪犯、信仰型罪犯;或某些主观固执者,犯了罪错受惩罚后不思悔改,仍然坚持自己的罪错。
先正向逆境后反向逆境是指逆境的目的和动机是正确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而且碍其目的和动机实现的因素是不合理的,引起了正向逆境。但逆境后却采取了错误的或的态度和行为,又受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的制栽,好阻碍其不合理行为的因素是合理的、正确的、又引起了反向逆境。例如,有些穷乡僻壤的大龄男青年,好不容易从人贩子手里买个媳妇,期望已久的夫妻生活即将开始,作为人的正常需求,这是无可非议的。但由于买来媳妇与他无感情,拒绝与他过夫妻生活,他受到冷落甚至反抗,于是,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的目的和动机受阻,需要无法满足,产生了逆境感。这本来是正向逆境,即挫折前的需要是合理的,但挫折后的未满足的强烈需要与激情支配下,强行与夫妻发生性行为,构成违背妇女产意志的奸行为,况且,有的还未领取结婚证就强行与买来的媳妇过性生活,这就构成了强奸犯罪,这就由正向逆境导致了反向逆境,即自己的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爱到惩罚而产生了逆境感。
先正向逆境后反向逆境者心理特征如下:
●主体在受到正向逆境前其目的和动机的和动机是符合社会规范的,需要是合理的,但反几逆境下却违背了社会规范”
●主体的自我控制和调节能力不足,才导致在正向逆境的基础上又产生反向逆境,所以实施了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过激行为。
●主体虽也产生反向逆境,但其正向逆境的需要、动机、目的在其心理中仍占主导地位,即这类人主导方面是好的。
●主体虽以自己的反向行为补偿了正向逆境感,但其内心反向行为是后悔和内疚的。
先反向逆境是指受挫者最初的需要、动机、目的是不合理的,受到正确因素的阻碍后产生的逆境。后正向逆境是主体在改正错误或罪行、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过程中,又受到错误因素的阻碍、打击而产生的逆境。比如,某人因工作失误使公司损失很大,受到处分而产生逆境感,这是反向逆境。后来,他努力为公司弥补损失,积极想办法多创收,工作埋头苦干、废寝忘食,却改变不了公司领导对他的看法,把他打入另同,他又一次产生了逆境感,这一次是正向逆境。再如,犯罪的人被判刑入服刑改造,产生反向挫折。但是在监狱干警的教育下他们能认罪服法,认真改造,这时又因为犯人中少数牢头狱霸或反改造的犯人的欺侮、讽刺、打击而使他们改造积极性受到伤害,又产生了逆境,这一次是正向逆境。
先反向逆境后正向逆境者的心理特点如下:
●主体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反应的逆境心理占主导地位,比如:消极逆反心理较强;甚至一部分人不服上级处理或不服法判决的情绪持续很长的时间。
●主体在产生正向逆境时,会使他们已经减强或消失的反向逆境体验以又重新萌发”。比如,某人在改正错误或忏悔罪行后做好事时被讽刺打击,他就会后悔自己不该错误或认真改造罪行,应该继续坏下去,因为“好人受气”。这便是反向逆境体验又萌发。
●主体由反向逆境变成正向逆境,这是旧与新两种心理的斗争,否则不会产生正向逆境,与仅仅是反向逆境的人相比,先反向逆境后正向者逆境者内心是发生了好的转化的,是较前者进步的。
●先反向逆境后正向逆境者,对正向逆境的心理承受力较强。因为正向逆境者要坚持自己的正确目的、动机、巩固自己的正确需要,而先反向逆境后正向逆境者内心的良好需要和正确目的、动机本来就是较脆弱的,所以,一旦受到伤害而产生逆境感后则很难承受。
中性逆境是指由自然逆境引起的逆境。因为自然逆境无正确与错误可言,完全是自然现象或意外因素,而逆境面对自然逆境的目的、动机也无明显的社会意义上的正确的与错误之分,所以,在自然逆境中产生的逆境可称为中性逆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