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
在一八九三年十月之前,我已经通过多少有些随意的方式自学了好些科目。我读了希腊、罗马和美国的历史。我有一本凸印的法语文法词典,那时我已经知道一点法语的皮毛,经常用我刚碰到的词在手里组合一些短小的句子,完全是自娱自乐,根本不顾什么语法规则、用词技巧之类的。我甚至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试着去掌握法语的发音,因为我发现所有的字母及其音标都印在书上了。当然啦,这是不自量力了,但是,它可以让我在雨天有得消遣。我还愉快地阅读了法文书拉封丹的《寓言》、《被强迫的医生》和《阿太利》中的一些章节。
另外我还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来提高说话的水平。我大声地对莎莉文小姐朗读,背诵我最喜欢的诗歌里我已经牢记的章节。她帮我纠正发音错误,教我如何如何把握语调。但是,一直到一八九三年十月,我从参观世界博览会的困顿和兴奋中恢复过来之后,才开始在固定的时间学习既定的科目。
那个时候,莎莉文小姐和我在宾夕法尼亚的霍耳顿拜访威廉姆·韦德先生一家。他们家的邻居爱朗斯先生是一个优秀的拉丁文学者,我有幸跟他学习。我还记得他是个性情温和、阅历甚广、很有才学的人。他主要教我拉丁文的语法,但也经常在算术方面帮助我。我发现算术不但无趣,而且麻烦。爱朗斯先生和我一起朗诵丁尼生的《怀念》。我在此前就阅读过很多书了,但从来没有带着一种批评的眼光读过。我第一次学会了怎样去了解一个作家,去辨认他的风格,就像我通过握手的方式辨认朋友。
最初我很不愿意去学拉丁语法,我觉得对我遇到的那些意思很明白的词进行语法分析——词性啦、所属格啦、单复数啦、阴性阳性啦,等等——是在浪费时间。按照那样的方式,为了认识我的宠物,我得这样来描述它——目:脊椎动物;科属:四足动物;纲:哺乳类;种类:猫;个体:塔比。但是,随着学习的继续深入,我却对拉丁语法有了兴致,能从中体验到语言的美。我常常通过阅读拉丁文来自娱自乐,顺便学学那些我不认识的生词。这项消遣我可是从没有停止过的。
我想,再也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刚刚熟悉的一门语言,所展示给他的那些稍纵即逝、被幻想塑造和染色的形象和情感更美妙的了。上课的时候,莎莉文小姐坐在我身边,把爱朗斯先生所讲的东西一句不落地拼写到我手上来,还负责为我查生词。当我返回阿拉巴马州的故乡时,我刚刚开始读恺撒的《高卢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