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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见世面

笑煞人又感动人的往事:一个十八岁没有靠山的人,头一回走进“沙龙”!女人一眼使我丧魂落魄。我越想讨人喜欢,显得越笨。我什么都看不清楚:不是无缘无故把人看成知己,就是把瞪我一眼的人当作仇敌。回想起来,胆小使我烦恼,又使美好的日子显得多么美好啊!

——康德

于连目瞪口呆地站在庭院当中。

“神色不要外露,”皮拉尔神甫说,“你有些怪想法,其实你还是个孩子!记住贺拉斯说的:‘不要激动’ !要想到这些仆人看见你来,是不服气的;他们把你看成同类的人,不该比他们高一等,他们表面上和和气气,给你出主意,指点你,实际上巴不得你出乖露丑。”

“我会当心。”于连说时咬咬嘴唇,又恢复了他的不信任感。

走到侯爵的办公室之前,先要穿过一楼的几间套厅,啊!我的读者,你会觉得这些房间既华丽又沉闷。要是原封不动地请你住进去,你可能会拒绝的。住在这里只好打呵欠,发牢骚。但这里却使于连更加神往。“住在这样堂皇富丽的地方,”他想,“怎会感到不幸福呢!”

最后,这两位先生到了这高级套房中最不显眼的一间:房里光线很暗,里面有个又瘦又矮的人,眼睛灼灼有神,戴着金黄色的假发。神甫转过身来引见于连。这个人就是侯爵。于连几乎认不出了,因为他外表非常有礼貌。这哪里像他在布雷-勒奥修道院见过的那位神气高傲的大贵人!于连觉得他的假发太厚。发现了对方的弱点使他胆壮。起初,他认为亨利三世大臣的后代貌不惊人。他个子太瘦,动作太多。后来,他觉得侯爵的谈吐高雅,使对方轻松愉快,甚至超过了贝藏松主教。接见还不到三分钟。神甫出来时,对于连说:

“你看着侯爵,好像看画一样。我对这里的规矩也不大懂,不久你就会懂得比我更多;不过,你那样大胆地看人,我总觉得不太礼貌。”

他们又坐上了马车,车夫停在林荫道旁,神甫领着于连走进了一间接一间的套厅。于连看到大厅里没有家具。他正在看一座镀金的时钟,钟上的塑像在做他认为是下流的动作,这时,一位非常文雅的先生笑着走了过来。于连弯下了腰,鞠了半个躬。

这位先生微微一笑,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于连吓了一跳,往后倒退一步。他的脸都气红了。皮拉尔神甫虽然很严肃,也笑出了眼泪。于连不知道这是给他量衣服的裁缝。

“我让你自由自在地过两天,”神甫出去时对他说,“过了两天才能引你去见德·拉莫尔夫人。在你初到巴黎的这两天,别的监护人也许会把你当作年轻姑娘一样,管得很严。如果你一定要堕落,马上就堕落吧,免得我为你操这份心。后天上午,裁缝会给你送两套衣服来;那个给你试衣服的伙计,你该给他五个法郎的小费。不过,不要让这些巴黎人听出你的外省口音。只要你一露马脚,他们就有法子取笑你了。这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后天中午,再到我这里来……去吧,堕落去吧……我还忘记了说:到这些店里去定做靴子、衬衫、帽子。”

于连看看写店名的笔迹。

“这是侯爵亲手写的,”神甫说,“他喜欢做事考虑周到,宁可自己动手,不肯发号施令。他要你在他身边,就是希望你能代劳,省掉他这一类麻烦。你有没有心眼,会不会执行他一言半语的指示呢?这就要看你的了:要小心在意啊!”

于连按照侯爵写的地址走进店里,一句话也不说;他注意到人家对他毕恭毕敬,靴匠在账簿上登记他的名字,还加了个贵族用的“德”字,写成“于连·德·索雷尔先生”。

在拉雷兹神甫公墓,有一位先生十分热心,说话更是十二分自由党的口气,他主动带于连去看奈伊元帅 的坟墓,由于政治原因,墓前没有树碑立传。在分别时,这个自由党人流着眼泪,几乎把于连紧紧抱在怀里,分别之后,于连的表却不翼而飞了。吃一堑,长一智,第三天中午,他去找皮拉尔神甫,神甫看了他好一会。

“你也许要变成一个花花公子了。”神甫板着脸对他说。于连看起来很年轻,穿一身黑衣服,的确非常好看,但是神甫自己太土气,看不出于连的肩膀左右摇晃,还是外省人的神情风度。侯爵一见于连,看法却和神甫大不相同,他甚至问道:

“你会不会反对索雷尔先生学学跳舞?”

神甫发呆了。

“不会,”他最后答道,“于连并不是修道士。”

侯爵两步一走,上了一道暗梯,把我们的主角带到一间漂亮的阁楼,窗子朝着公馆的大花园。他要于连坐下,问他在女裁缝店买了几件衬衫。

“两件。”于连答道,因为看到一位大人物居然屈尊过问这种琐事,觉得惶恐不安。

“很好,”侯爵用命令式的干脆口气,认真地说,使于连不得不考虑考虑,“很好!再买二十二件衬衣。这是给你头一个季度的薪水。”

走下阁楼,侯爵叫来一个老仆人。“阿塞纳,”他对老仆说,“以后,你服侍索雷尔先生。”几分钟后,于连一个人待在华丽的图书室里,这个时刻真是其乐无穷。他怕有人看到他激动的心情,就躲到一个阴暗的小角落,从那里他喜不自胜地观赏着闪闪发亮的书脊。“这些书都是我的读物了。”他自言自语,“我怎能不高兴呢?德·拉莫尔侯爵刚才对我这么好,德·雷纳先生如果能做到他的百分之一,恐怕也要认为丢了一辈子的脸了。”

不过,还有信件要抄写呢。抄完了信,他才敢去看书;一见伏尔泰全集,他简直是欣喜若狂。他跑去把图书室的门打开,免得有人撞进来他不知道。然后,他才兴致勃勃地一本一本翻开伏尔泰的八十册皇皇巨著。书装订得非常精致,是伦敦的能工巧匠的杰作。其实,并不需要这么高超的手艺,就可以使于连叹为观止了。

一个小时以后,侯爵来了,他看了看抄件,惊讶地发现于连把“这”字写成繁体的“這”。“神甫对我谈起过他的学问,难道那完全是无中生有吗!”侯爵非常失望,但却和气地对他说:

“你对字的写法还不大有把握吧?”

“的确是这样。”于连答道,一点也没有想到这对自己是不利的。侯爵和颜悦色,使他深受感动,并且联想起了德·雷纳先生的粗暴口气。

“试用方施-孔特这个小神甫,完全是浪费时间。”侯爵心想,“不过,我多么需要一个靠得住的人呀!”

“‘这’字里面的‘文’不能写成‘言’,”侯爵对他说,“你抄完了信件,如果对字的写法没有把握,一定要去查查字典。”

到了六点钟,侯爵又叫于连去,看见他穿着长筒靴,显出不高兴的样子:

“这要怪我疏忽,我忘了告诉你,每天五点半钟,你应该穿礼服。”

于连莫名其妙地望着他。

“我是说应该穿袜裤,阿塞纳以后会提醒你的;今天,我只好替你向人道歉了。”

说完这几句话,德·拉莫尔先生把于连带到一间金碧辉煌的客厅里去。在同样的情况下,要是德·雷纳先生,他一定会加快脚步,争先恐后,头一个走进客厅的门。在老东家这点虚荣心的影响下,于连也加快了步子,结果踩了侯爵的脚,侯爵有痛风病,因此脚踩得很痛。“啊!不料他还是个笨蛋。”侯爵心想。他把于连介绍给一个身材高大、外表令人不敢接近的女人。这就是侯爵夫人。于连觉得她态度傲慢,有点像玻璃市的专区区长德·莫吉隆的夫人参加圣查理节宴会的神气。客厅的富丽堂皇,使于连有点心慌意乱,甚至没有听见德·拉莫尔先生在说什么。侯爵夫人屈尊看了他一眼。在客厅里的几个男人当中,于连非常高兴地认出了年轻的阿格德主教,几个月前,在布雷-勒奥修道院举行的宗教仪式上,主教曾经屈尊和他谈过话。于连怯生生地用温情脉脉的眼光望着年轻的主教,使他不知所措,他也就懒得去认个外省人了。

在于连看来,客厅里的男人都有一点沉闷,束手束脚;巴黎的人说话声音不高,也从不小题大做。

一个漂亮的年轻人,上唇留了小胡子,脸色很白,身材很瘦,快到六点半钟才来,他的头也很小。

“你总是要人家等你。”侯爵夫人说时,他就吻她的手。

于连一听,就明白他是德·拉莫尔伯爵。他对伯爵几乎是一见倾心。

“这个人怎么可能,”他心里想,“用损人的玩笑话把我赶出大门呢?”

于连从头到脚打量了诺贝伯爵一番,注意到他的靴子上有马刺。“而我呢,我只应该穿普通的鞋子,显然低人一等。”大家坐下来吃晚餐。于连听见侯爵夫人正颜厉色地说了一句话,声音也提高了一点。话音刚落,他就看见一个身材漂亮的金发女郎,走来在他对面坐下。然而她并不讨人喜欢,但他端详了她一番之后,却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美丽的眼睛,可是眼里流露出来的,却是心灵的冷酷无情。然后,于连又在她眼睛里,发现她对察言观色,对时刻记住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感到厌倦的表情。“当然,德·雷纳夫人的眼睛也很漂亮,”他心里想,“大家都赞不绝口,不过和这双眼睛不大相同。”于连阅历不够丰富,还看不出在玛蒂德小姐(他听见人家这样称呼她)眼睛里一闪一闪的,是俏皮的火花。而德·雷纳夫人的眼睛一亮,那却是热情的火焰,或是坏人坏事引起的义愤。晚餐快吃完了,于连才找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德·拉莫尔小姐美丽的眼睛。“灿烂的星光。”他暗自得意。然而她太像她的母亲,母亲越来越讨人厌,他就索性连女儿也不看了。相反,在他看来,诺贝伯爵在各方面都很可爱。于连喜欢他简直入了迷,甚至一点也不妒忌,一点也不恨这位富贵公子。

于连觉得侯爵有点沉闷。

上第二道莱时,他对他儿子说:

“诺贝,你要好好对待于连·索雷尔先生,他是我班子里的新人,我打算把他培养成材,如果‘這’可能的话。”

“这是我的秘书,”侯爵对他旁边的人说,“他把‘这’字写成繁体。”

大家都瞧着于连,他赶快低下了头,特别不让诺贝看见他的眼神;不过,一般说来,大家对他倒不反感。

侯爵准是谈到过于连所受的教育,因为一个客人考问起贺拉斯来了。“正是谈到贺拉斯,我才得到了贝藏松主教的好评,”于连心想,“显然,他们只知道这个作家。”从这时起,他就能应付自如了。对他来说,应付男人并不困难,而在他眼里,德·拉莫尔小姐绝不是一个女人。在神学院,他就对男人作了最坏的准备,不容易被他们吓唬住。如果餐厅不是这样富丽堂皇,他还更能游刃有余。但事实上,从两面八尺高的玻璃镜里,看到他的考官大谈贺拉斯,有时也会抬高镜中人的身价。于连高谈阔论,对外省人来说,他的话不算太长。他的眼睛漂亮,有点羞羞答答,回答得好,也不好意思,看起来更加容光焕发。大家对他都有好感。这样的考试给庄重的晚餐增加了几分趣味。侯爵做了个手势,要考官步步进逼。“难道这个小伙子还真有一手!”他心里想。

于连回答得很有新意,他越表现自己,就越胆壮,他倒不是卖弄聪明,这对不善于用巴黎语言的人来说,是不大可能的,不过他有新的看法,虽然表达得不够高雅,不算恰如其分,但是大家都看得出,他是精通拉丁文的。

于连的对手是碑铭研究院的院士,恰好他也懂拉丁文。他发现于连是个很好的人文学者,就不怕考得他难堪,而是想方设法要难倒他。在热烈的舌战中,于连到底忘了餐厅里富丽堂皇的陈设,他对拉丁诗人发表了一通前所未闻的高见。院士是个正派人,对年轻的秘书大加赞赏。说来也巧,大家又开始讨论贺拉斯的贫富问题:他到底是一个和蔼可亲、寻欢作乐、无忧无虑、像莫里哀和拉封丹的朋友夏佩尔一样,为了乐趣才写诗的人,还是一个出入宫廷、为国王生日写颂歌,像拜仑勋爵的对头骚塞那样的桂冠诗人。大家谈到奥古斯都治下的罗马社会和乔治四世治下的英国社会,在那两个时代,贵族都权大势大,但在罗马,一个普通骑士麦赛纳夺了贵族的权;而在英国,贵族却使乔治四世差不多降低到威尼斯大公的地位。这场讨论使侯爵不像晚餐前那么沉闷,那么麻木了。

于连对骚塞、拜仑勋爵、乔治四世这些近代人一无所知,他是头一次听到他们的名字。但没人听不出,一谈到罗马的往事,只要是贺拉斯、马夏乐、塔西佗等人提到过的,于连就显示了无可争辩的优势。他毫不客气,把和贝藏松主教讨论时学到的东西都化为己有,结果大受欢迎。侯爵夫人自订守则:凡是丈夫喜欢的,她都喜欢,因此等大家谈诗人谈累了,她又赏脸看了于连一眼。“这个年轻的神甫可能是大智若愚。”坐在他旁边的院士对她说,于连也依稀听到了。这句俗套话和女主人庸俗的心一拍即合,她觉得没有白请院士来吃晚餐。“他给德·拉莫尔先生解了闷。”她想。 vmjO3pTy7pxYgN7D4CV3S0g3kvSVtcEorT+W9JPs1vIKznRXL/vxripILe9Wqk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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