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能生产更多的产品,能使社会各个阶层实现全面富裕,能让国家逐渐走向繁荣富强。但客观地说,分工这一伟大现象的出现,并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而是人类在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贸易这种需求倾向中缓慢而逐渐产生的。
这种倾向是否就是我们人类的本能倾向之一?或者说它是否是人类理性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些都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在此,我要指明的是,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所有动物身上都不存在。
以猎犬为例。我们都看到过这样的现象:当猎人的两只猎犬同时追逐一只兔子的时候,它们不需要任何沟通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默契,将兔子赶向自己同伴的方向,然后同伴在关键时候出来拦截,最后两只猎犬前后夹击将兔子抓住。
在这里,猎犬这种协约的达成并不是其交换倾向带来的结果,而是因为在某一特定时刻,两者欲望中的对象达到了偶然的一致。在平时,它们绝不会彼此交换骨头,也不会聪明到这种程度:我有这个,你有那个,我们互相换一下,就各得所需,皆大欢喜了。它们从人或其他动物那里获得食物的惟一方式是,在其面前极尽所能地献媚,博得给予者的欢心。如家狗要得到食物,就会作出种种娇柔的姿态,以唤起主人的注意。
与动物类似,我们人类有时也会对自己的同胞采取这种手段。如果通过正当方法无法让同胞满足自己的意愿,他们就可能采取其他一些不可思议的方法:以卑劣阿谀的言行去谄媚对方,博得他人的欢心和厚意。但这种方法也只能偶然为之,即使你有充足的精力,时间也不会允许,毕竟一个人一生之中,很难博得几个人的好感。
在动物界,动物们一旦从幼年成长到壮年,就能在自然状态下独立谋生,不再需要其他动物的帮助。人类则不同。在文明社会中,每个人随时都需要同胞们的协作和帮助。一个人如果想让他人利于自己,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就应尽量使他人相信,这样做对他们亦大有好处,如此,要达到目标就容易得多。
实现人们之间相互的帮助,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交易或交换。交易,即通常所说的买卖。要想与他人成功达成交易,你必须首先提出这样的意见:请将我所要的东西给我吧,这样,你也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东西。食物和饮品不会白白摆在我们的餐桌上,那不是屠夫和酿酒师的恩惠赠予,他们将这些给予我们,是为了换走钱财或其他东西,总之,他们有利可图。
这时,你也许会想到社会上有一种人脱离了交换——乞丐。是的,乞丐看起来的确总是无偿接受别人的恩惠,而从未曾给予,因此交换便无从谈起。其实,再深入探究一下,交换仍然是存在的。社会上的所有人不可能每时每刻去赠予乞丐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乞丐大部分的临时需要同普通人一样,还是要通过交换和买卖来满足。例如,他会把一个人给他的金钱拿去购买充饥的食物,把另一个人给他的旧衣服拿去交换更合身的衣服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至此,问题的答案就很容易理解了。为什么分工是由人类相互交换的倾向而产生?因为人类生性需要相互帮助,而大部分帮助又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来取得的,维系交换和买卖又需要充足的产量作保障,而充足的产量又势必要求尽可能地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分工便势在所趋地萌发了。
举个具体的例子。在以狩猎或游牧为生的民族中,弓箭是人们生存的必备工具之一。所以这些民族中,必然会有善于制造弓箭的匠师,以自己制成的箭矢或劲弓去与别人交换,得到自己需要的物品,如家畜、兽肉、兽皮等。很快他就会发现,与其自己亲自到野外去捕猎,不如直接用自己制造出来的弓箭与猎人交换,这样不仅容易得多,也会得到更多。毕竟,他最为擅长的是弓箭制造,就像猎人擅长打猎一样。所以,这些武器锻造者们,逐渐以弓箭制造作为他们谋生的主业。
又比如,这些民族中有一些人善于建造茅草房,所以,他们常常被请去建造房屋,得到的补偿就是家畜、兽肉等。于是,这些人也会很快发现,自己专门从事这一工作以换取生活必需品,对自己来说更为轻松,所以,他们也逐渐成为专业的房屋建造师。
同样道理,其他的铁匠、皮革制造者等,都是这样产生的。
一些人的劳动生产物剩余部分,也能够换得自己需要的物品。人们不必担心自己的剩余生产物无人需要,它总能换回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便在某种程度上直接鼓励了人们各自安心于某一种特定的工作,使他们在这些自己擅长的工作上,充分发挥自己优于常人的智慧和才能。
人们分别以不同的技能来从事不同的业务,并不是说他们在天赋上有多大的差异。他们之所以具备从事各种业务的不同能力,与其说是分工产生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带来的结果。
很明显,一个做学问的哲学家和一个街上的挑夫,这两者差异的形成并不是因为天性,而是由不同的习惯、环境、教育造成的。他们初生下来的时候,彼此所特有的人类天性极为相似,即使是他们的亲生父母,也无法看出两者有什么显著的差别。但之后不久,随着环境、教育等各方面的影响,他们走向了不同的职业岗位,于是,这种差异就开始变得明显,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大。
可以想象,拥有如此巨大差异的人群要实现在社会上的彼此共存,没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贸易的倾向,每个人都必须独自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物品,那是绝不可能的,恐怕连基本的生存都无法维持;人们因分工而产生的彼此之间的差异,也绝不可能存在。
交换倾向使从事各个行业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差异,也使这种差异具备了有用性。自然界中的很多动物,如猛犬与猎狗等,同种而不同属,彼此没有相互利用的机会,故也没有交换的能力和倾向。虽然造物主赋予了它们各种能力,但它们却不能将这些天赋才能结合成一个共同需要的资源,因此也未能获得任何利益。
人类则不同。人类彼此同种同属,天性差异很小,因此,即使是极不相似的才能,也能实现互为所用。通过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贸易的倾向,人们能将各种才能所产生出的物品结合成一个共同需要的资源,这个资源的流通性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它从别人那里换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人类社会从野蛮时代过渡到文明时代,共经历了三次社会大分工:
(1)发生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早期的人类在征服自然过程中,一些部落学会驯养动物以取得乳、肉等生活资料。随着较大规模畜群的形成,这些部落开始主要从事畜牧业,使自己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成为游牧部落。游牧部落生产的生活资料不同于其他部落,而且由于数量较多,从而促进了交换的发展和壮大。放牧一群牲畜,只需要少数人,于是,个体劳动代替了共同劳动,相应地出现了私有制,家庭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男子从事的畜牧业成为谋生的主要手段并在家庭中取得了统治地位。后来,农业和手工业也有所发展,谷物成为人类的食物,出现了织布机和青铜器,人们开始掌握矿石冶炼和金属加工的技术。部门生产的增加,使人们能够生产出超过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于是战俘不再被杀掉,而被吸收为劳动力,成为奴隶。这样,就零散地出现了奴隶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2)出现于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
铁制工具的使用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使手工业向多样化发展。如此多样化的活动已经不能由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使贵金属成为占优势的货币商品。在社会上一旦出现了货币财富,它便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和重要的生活目的,一些人会想方设法积累财富。在剩余产品逐渐增多的情况下,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阶段还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本质组成部分。
(3)发生在文明时代门槛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交换的商人阶级。他们作为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人,剥削生产者,并取得了生产的领导权。交换发展的需要产生了金属货币。货币借贷、利息和高利贷也相继出现。土地私有权被牢固地确立起来,土地完全成为私人财产,它可以世袭、抵押以至于出卖。于是在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这是随着新分工产生的新的阶级划分。财富更加集中,奴隶人数更多,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由于有了阶级对立,于是产生了国家。
恩格斯对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论述,是与他把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的论述相结合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于野蛮时代的中后期,经过这三次社会大分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