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投资之父格雷厄姆无疑是证券界最著名的金融思想家之一,他在选择股票方面的原则与方法备受推崇。“股神”巴菲特坚持认为,任何投资者起步时都应从拜读格雷厄姆——价值投资理论之父的著作开始。
格雷厄姆在考虑是否介入一只股票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考察该股票的内在价值,并以此定位股票的合理价格。该内在价值是由公司的资产、利润、股利和财务的稳健所确定的。他觉得注重此价值将防止投资者在股市深度的悲观或乐观期间被市场经常的错误判断所误导。
格雷厄姆的这种选股方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5项价值选股标准,第二部分则为5项安全标准。一只股票只需同时通过第一部分的任何一项和通过第二部分的任何一项要求便算合格。
1.5项价值标准:
(1)股票的赢利回报率应不少于美国AAA级的债券回报率的两倍才值得买入。格雷厄姆将股票的赢利回报率设定为1除以市盈率。例如某只股票赢利回报率应不少于20%,故市盈率应低于5倍(即l÷20%=5),才值得买入。
(2)股票的市盈率应低于其过去5年最高市盈的40%。此方法适用于判断某些被市场“遗弃”的股票是否值得介入,要跌至什么水平才可介入。
(3)股票派息率(不包括特殊派息)须不少于美国AAA债券回报率的2/3,而此公司亦要有长期的稳定派息率,并未曾有间断派息纪录。
(4)股价低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的2/3。
(5)股价须低于每股的流动资产净值的2/3。注意格雷厄姆所指的流动资产净值,它有别于一般投资者所认为的流动资产净值,格雷厄姆所指的每股流动资产净值等于流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再用总发行股数来除流动资产净值,便得出每股的流动资产净值。这是格雷厄姆最有名的一项选股准则。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第五项准则相当于以2/3的价钱购买某公司去除所有债务后的流动资金,而其他资产如机器、物业等皆免费送给投资者,故可算是颇安全的价格。不过这样的优质股票通常不易找到,而且大都不会是蓝筹股,一般都是处于熊市的低潮的三四线股票。早年股神巴菲特便常用此方法在熊市时收购了不少美国公司。
内在价值选股法则的大前提:
(1)整个国家的福利和赢利能力将持续增进。
(2)这种增进本身反映在企业的资源和利润的增长上。
(3)这种增长主要是追加资本和未分配利润的再投资的正常过程带来的。
2.5项安全准则:
(1)总负债少于有形资产净值。
(2)流动资产是流动负债的两倍以上。
(3)总负债少于流动资产净值的两倍。
(4)在过去10年平均赢利增长应不少于7%。
(5)在过去10年内不能有多于两次赢利下降逾5%。
其中,前3项是用来测试公司的还款力和财政状况,而第4、5项是用来测试公司的赢利稳定性。要检查公司上述前3项情况,做法很简单,投资者在公司年报内的资产负债表便可找到答案。至于第4和第5项,则要在各年的年报中寻找答案。
格雷厄姆方法之核心为内在价值的概念:
(1)低市盈率。
(2)良好的财务状况。
(3)赢利的稳定性。
(4)分派股利记录。
(5)利润的增长。
如果投资者思考一下,也许就会发现,中国的早期投资,像四川长虹、银广夏等,如果有谨慎的投资原则,就不会被表面的狂热所迷惑。价值投资不能让你赚大钱,但它可以让你从最安全的角度赚钱。
格雷厄姆本人较喜欢价值准则的第一项和安全准则的第一项,即赢利回报率高于AAA评级债券回报率的两倍和总负债不可高于资产净值。
由于赢利回报率等于1除以市盈率,故上述第一项即因应市场上的利率走势而定出合理的市盈率。例如债券回报率为5厘,即表示公司赢利回报率在10厘以上便算合理,亦即市盈率须低于10倍。若当债券回报率为10厘,公司赢利回报率便须在20厘以上,亦即市盈率要低于5倍才算合理。
至于总负债不可高于资产净值,此项准则的目的是要求公司借贷不可超过其公司的真正价值,以降低其因无力还款而倒闭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