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中国的货币历史相当久远,使用时间最早而且延续时间最长的是贝类货币,直到明末清初,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还在使用这种货币。中国的文字中,许多与货币意义有关的字,像财、贵、贫、贱等,都是以贝字作为偏旁。
自西周到春秋,货币主要有三大体系:布币、刀币、环钱。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统一币制,以黄金为上币,单位为镒,以铜钱为下币,称为“半两钱”。
汉王朝建立以后,开始铸五铢钱。
唐朝起,钱币就不再以重量为名称了,而改称“宝”,如通宝、元宝、重宝。通宝、元宝钱体系沿用了近1 300年,其生命力之长久,在世界货币史上罕见。
北宋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纸币流通的政权。
五铢钱 隋
货币出现以后,成为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明朝后期,白银成为法定货币,明清时期,纸币仍在发行,但流通不广。到了近代,纸币得到了广泛流通,并逐渐代替了金属币。
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国家,有很多种不同形式的货币,为简单起见,我们假定金是货币商品。
金的第一个职能,是担当一切商品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规定为等值的量,使商品在质上相同,在量上可以比较。因此,金执行着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主要执行这一职能,从而使金这个特殊的等价商品成为货币。
我们还是举“2个馒头=1把木梳”的例子:
由上图我们能够了解:商品并不是因为有了货币才可以互相比较。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物化的人类劳动,它们本身就可以互相比较,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特殊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特殊的商品就成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
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表现价值,而不是实现价值,所以,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只要有想象的或观念上的货币即可。比如,当商品所有者在表现他的商品价值时,并不需要把他的商品转化为金。哪怕他的商品价值数百万,也用不着丝毫的金,只用想象的或观念上的金就可以了。虽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上的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但商品的价格却完全取决于实实在在的货币材料。例如,一吨铁的人类劳动量,是通过想象,把与生产一吨铁的等量劳动用货币形式表现出来,而一吨铁的价值,则根据充当价值尺度的材料是金还是银,有不同的价格表现。如果金和银同时充当价值尺度,那么,所有商品就会有两种不同的价格表现,即金价格和银价格。
尽管商品体五花八门,但它内在的价值都要表现为大小不等的想象的金量。为了使各种商品的价值作为不同的金量可以互相比较、互相计量,在技术上就有必要把某一固定的金量作为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这个计量单位本身通过进一步分成等份而发展成为标准。由于金、银、铜等在变成货币以前就已经有了重量标准,如:磅、盎司、斤、两、钱等,所以,在一切金属的流通中,原有的重量标准的名称也就成了最初的货币标准或价格标准的名称。“磅”、“盎司”在英国既是重量单位也货币名称。我国古代也常出现“两”、“钱”的用钱方式。
货币具有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作为价值尺度,货币是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被用来使各种商品的价值转变为价格。作为价格标准,货币是规定的贵金属重量,它是计量作为货币的贵金属自身的重量。价值尺度用来计算商品的价值,而价格标准则是用一个固定的金量来计量各种不同的金量。
现在,我们的货币是纸币,同样原理,当我们把一份行情表上的价目倒过来读,就可以看出货币的价值量表现在各式各样的商品上。然而货币并没有价格,货币要参与其他商品的交换时,必定是作为等价物的,它已经纯粹是一种计量单位了。下面是几种商品的价格:
有了这些数字的出现,人们就很容易对众多的商品进行衡量,它显示了货币的价值尺度。每一个商品都有一个固定数值价格表示它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价格标准。
关键词:价值尺度 价格标准
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是由商品的形态变化而产生的,货币流通是商品流通的反映。
商品的形态变化是W—G—W(W代表商品,G代表货币,即商品—货币—商品)的交换过程。
商品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消除这些矛盾,而是为这些矛盾的运动提供了解决的方法。商品交换过程是在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形态变化中实现的,即从商品转化为货币,又从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的这两个形态变化就是商品所有者的两种行为,前者是卖,后者是买。两种行为的统一就是:为买而卖。因此,商品的交换过程是在商品—货币—商品,也就是W—G—W的形式变换中完成的。从这种运动形式的物质内容来说,就是商品换商品:W—W,是社会劳动的物质变换。这种物质变换的结果一旦达到,商品交换也就结束了。
卖是从商品到货币(W—G)。这是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这一形态变化是商品的一个惊险性跳跃,如果跳跃不能成功,商品生产者会遭受沉重的打击。有了货币,张三的木梳不用去换实物了。假设在木梳的市场上,张三在卖出木梳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了3种情况:
对商品生产者来说,他的商品仅仅是交换价值,只有把商品卖出后变成货币,才能取得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而货币是在别人的口袋里,为了让别人把货币从口袋里掏出来,商品就应当对货币所有者具有使用价值,就是说,用在商品上的劳动应是社会有用劳动的耗费,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社会分工是生产者自发形成的,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无法决定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也就是不能保证商品都能变成货币。
买是从货币到商品(G—W)。这是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也可以说是最终的形态变化。这个形态变化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因为,货币是社会公认的一般等价物,是绝对可以出让的商品。
如果考察商品的总形态变化,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总形态变化是两个相互对立、相互补充的运动。从商品所有者这一极看,是卖;而从货币所有者这一极看,是买。买卖不分家,W—G同时就是G—W。与第一形态变化卖就是买一样,第二形态变化买就是卖。因此,一个商品的最终形态变化,同时就是另一商品的开始形态变化。
商品的这两个对立的转化,是通过商品所有者的卖和买这两个相反的运动阶段来完成的。商品形态变化的两个相反的运动阶段,形成一个循环过程:首先是商品形式,然后是商品形式的抛弃即商品转化为货币,最后是商品形式的复归即货币转化为资本。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是商品流通。
商品流通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也不同于直接的产品交换。商品之间直接交换,卖和买处在同一过程。而在商品流通中,商品所有者之间并不是以物易物,他们必须首先将自己的商品卖出,获得货币,然后再用货币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在这里,流通过程是持续的,它不会在使用价值换位和转手后就结束,货币也不会在一种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中退出后就消失,它将不断地停留在商品空出来的流通位置上。例如,在木梳—货币—馒头中,先是木梳退出流通,货币补上它的位置,然后是馒头退出流通,货币又补上馒头的位置。一个商品由另一个商品代替,而货币商品则留在第三人手中,流通不断地把货币渗出来。在这里,货币作为商品流通的中介,发挥了流通手段的职能。
各种商品不断地买卖、流通直接赋予了货币运动的形式,使得货币不断地从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这就是货币流通。
每一个商品在流通中走第一步,即进行第一次形式变换,就退出流通,而总有新的商品进入流通。相反,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却不断地留在流通领域,不断地流动。
货币好比是水,商品好比是船,有了水,船才能顺利运行;没有水,那就只能走旱船了;货币好比是润滑油,商品好比是机器,有了润滑油,机器才能正常运转,没有润滑油,那机器就工作不了;货币好比是电梯,商品好比是上下楼的人,有了电梯,人们上下楼既快又省力,没有电梯,那么就只能爬楼梯……
水的流动使船顺利航行,润滑油的润滑使机器正常工作,电梯上去下来,快捷地把人送到想去的楼层,货币的流通,使商品交换变得顺畅自然。
关键词:货币流通 买 卖
货币的贮藏是因商品流通的中断而产生的。随着卖和买这两种对立的商品形态变化的不息转换,货币不断流通。但只要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中断,就是说,商品卖出之后,没有接着买,那么,货币就会停止流动。就像张三卖了木梳,却不买馒头或是其他任何商品,而是把卖木梳得来的货币保留起来。于是,货币就会变为贮藏货币,商品出售者也就成为货币贮藏者,而张三也就有了存款。
贮藏金、银、钻石等饰品及物件,是货币贮藏的另一种形式。
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为什么会中断呢?张三为什么不拿卖木梳的钱再去买别商品?
这是因为,随着商品流通的最初发展,人们保留商品第一形态变化的产物,也就是保留货币的必要性和欲望也发展起来。人们意识到货币的神奇,知道有了货币,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商品),能满足人们很多需求。这时候,有人出售商品不是为了购买商品,而是为了取得货币。这样一来,商品的转换形态受到阻碍,货币不再发挥一般等价物或流通手段的职能。
随着商品流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商品第一形态变化的产物即货币的占有欲望也不断发展。因为,用货币可以购买任何商品。货币已成为财富的社会表现,不管什么人,谁拥有的货币越多,谁拥有的权力就越大。
商品作为使用价值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是构成物质财富的特殊要素,而商品的价值则衡量着商品占有者的社会财富。对商品占有者而言,价值同价值形式是分不开的,货币的增多就是价值的增多,从商品占有者的本性看,贮藏货币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在质的方面,作为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货币能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是无限的。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只是一种作用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这种内在的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促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去积累货币,贮藏货币。
除直接贮藏多余货币这种形式外,货币的贮藏还有另外一种贮藏形式:即收藏白银、黄金、白金、钻石,将它们做成饰品既是一种美,又是一种价值保值的方式。随着资产阶级社会财富的增长,富人为了显露财富,收藏金银饰品这种美的贮藏形式还会不断出现。
在金属流通的经济中,货币贮藏执行着种种不同的职能,其中最重要的是调节货币流通量。这一职能是在金银铸币的流通条件中产生的。由于商品流通在范围、价格和速度方面经常变动,流通中的货币量也不断增加或减少,因此,实际流通的货币量必须要有伸缩性。为实现这个目的,一个国家现有的金银量必须大于执行铸币职能的金银量,这个条件只有通过货币的贮藏形式才能实现。货币贮藏犹如蓄水池,少则蓄,满则溢,流通中的货币永远不会溢出它流通的渠道。
货币贮藏早已经是众多人不断追求的目标了。从货币的贮藏,我们可以看到人性的贪婪。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家莫里哀的名作《悭吝人》中的阿巴贡,中国古典小说《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都同样爱钱如命,悭吝而无情。阿巴贡要掐掉两支蜡烛中的一支,才称心如意,而严监生要灭掉油灯芯中的一根,才咽气罢休。还有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当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给他亲吻基督的圣像,为他做临终法事时,他竟做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金十字架抓到手里……虽然三个人都是经艺术加工的产物,但仍从一个侧面指出了人对占有金钱的渴望。
关键词:货币的贮藏
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是随着商品流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商品的出售同商品价格的实现不能在同一时间完成的矛盾关系也发展起来。这里我们只举出一些最简单的关系来分析。不同的商品各有不同的生产时间,一架飞机需要的生产时间自然比一把木梳的生产时间长,粮食、蔬菜等商品的生产与季节有关。另外,不同的商品,生产和销售的环境也可能不同,一些商品既在市场所在地生产,又在市场所在地销售,而另一些商品则需要运送到远方市场去销售,如海外贸易。因此,那些商品生产时间短、生产季节早、就近销售的商品所有者,总会比那些商品生产时间长、生产季节晚、远地销售的商品所有者先进入市场。这样,前者在后者成为买者之前,已经作为卖者出现了。
当同样一些交易总是在同一些人中间反复进行时,商品的销售条件就会按照商品的生产条件进行调节。于是,就会出现某些商品卖出时不能要求买者立即支付货币,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后,卖者才能收取货币。另一方面,有一些商品(房屋)的销售,卖者卖出的是一定期限的使用权,买者只有在期满时才能真正取得商品的所有使用价值,因而他是先购买商品,后支付货币。一个商品所有者出售他现有的商品,而另一个商品所有者却只是作为货币的代表或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来购买这种商品,在这种交换关系中,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由于商品的形态或商品的价值形式在这里发生了变化,从而货币取得了另外一种职能——支付手段。
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身份是在简单商品流通中产生的。简单商品流通形式的改变,在卖者和买者身上打上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新烙印。债权人或债务人这两种角色还可以不依赖商品流通而出现。例如,古代社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对立是以阶级斗争的形式进行的,在罗马,这种斗争以负债平民的破产,沦为奴隶而告终;在中世纪,这种斗争则以封建主的破产以及他们的政治权力随其经济基础一起丧失而告终。
但是,在商品流通领域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则表现为具有货币关系的形式,这是更深刻的经济生活条件对抗的一种表现形式,表现在卖的过程的两极上:
第一,货币对所卖商品的价格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即用契约规定的所卖商品的价格来计量买者的债务,买者到期必须支付的货币额。
第二,货币执行着观念上的购买手段职能。虽然货币还只是存在于买者支付货币的承诺中,但它实现了商品的交换。只有当支付日期到来时,支付手段才真正进入流通,也就是说,从买者手里转到卖者手里。流通手段转化为贮藏货币,在此流通过程可能会出现中断,但是卖者也是需要其他商品的,这时卖者转化为买者,或是购买商品后退出流通,或是把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再次进入流通……
在这里,货币不再是流通过程的媒介,它作为交换价值而绝对存在。卖者把商品变为货币,是为了通过贮藏货币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货币贮藏者把商品变为货币,是为了以货币形式保存商品,欠债的买者把商品变为货币,则是为了能够支付债务,否则他的财产就会被强制拍卖。现在由于流通过程本身的关系,商品的价值形态即货币就成了卖的目的本身。买者在把商品变为货币之前,就已经把货币转化为商品了,就是说,他是先完成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买东西,然后才完成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卖东西。而卖者的商品在转化为货币之前,已经转化为使用价值,它的第一形态变化是在后来完成的。
在流通过程的一定时期内,总需要一定量的货币来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那么,这个量是怎样决定的呢?由于到期的债务代表着产生这些债务的已售商品的价格总额,所以,实现这一价格总额所必需的货币量,就首先取决于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而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又决定于两种情况:一是决定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的锁链,这个锁链越长,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就越快,否则就越慢;二是决定于各种不同的支付期限的间隔,间隔越短速度越快,反之则慢。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一方面,在各种支付互相抵消时不需要实在的货币,它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另一方面,在必须进行实际支付时,又需要实在的货币,如果在支付锁链的某些环节上发生故障,就可能引发货币危机,不过,这种货币危机只有在那些一个接一个的支付的锁链和抵消支付人为制度获得充分发展的地方才会发生。
在支付锁链和抵消支付的人为制度获得充分发展的地方(如上页图),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实质的货币往来,只是通过转账手段完成支付,这样避免了支付大额现金造成的麻烦,流通速度较快。但是,一旦它们其中某一个环节出错,那么整个锁链就垮了。
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会引发一系列的后果:
1.产生信用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当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赊卖商品时所取得的债权,会因为他成为买者时把债券转让给他人而使这种债券发生流通,于是,这种债券就成为信用货币。因此,信用货币是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同时,随着信用事业的扩大,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在扩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并以这些形式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以致在大宗买卖领域,完全由信用货币如期票、汇票、支票来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而金银铸币反而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
2.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就会越出商品流通领域。原来以实物交纳的地租、赋税等,会因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而采用货币来交纳,在这里,货币充当着支付手段的职能。
3.提前消费。我们可以先一步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但我们也必须付出代价,那就是积累货币,以便到期偿还债务。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那种把货币贮藏作为个人致富形式的现象消失了,而作为支付手段准备金形式的货币贮藏却增长了。
社会发展了,一切也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现在,提前消费式的购买方式已经很普遍。买车、买房等大额交易,有贷款;数额稍小,可以用信用卡;美容健身、超市购物、汽车维修等等有“消费卡”、“会员卡”……
这些消费政策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只要消费了,你就成了债务人,借了钱终究还是要还的。
关键词:支付手段 债权人 债务人 提前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