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由我、生道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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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道教生命论
人生理念:我命由我、重道贵生
生命观:万物与我为一
终极目的:得道、升天成仙
宇宙中,生命最可贵。生命是最客观、最重要的存在,人作为万物之灵,尤其重要,这就是道教的生命观。其以人为主体的特色是区别于其他宗教(如儒、佛)最为重要的一点。
道教信奉“重人贵生”,从道祖老子的《道德经》开始,就讨论与宇宙如何生存相关的长生之道。后来历朝历代的道教大师,都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将其发扬光大,现在道教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具有自身特色的生命学体系。
以人为主体的生命观
错金博山炉(局部) 西汉
薰炉是汉朝贵族使用的薰香用具,该炉仿蓬莱仙境制造,构思巧妙,做工精细,薰香时烟气飘渺如仙如幻,是道教追求神山仙境的产物。
道教认为生命是多样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看成是有生命的个体。比如说,宇宙是最大的生命体,而自然万物、社会、人等是相对来说较小的生命。自然界的万物都有生命,因而它们充满了活力。道教的门徒对包括山川河流、花鸟鱼虫在内的所有事物,都以生命的观点来看待。他们在承认了生命普遍存在的同时,又突出对自身——人这一生命主体的强烈关注和重视。
道教对人体生命的解释,源头何在,如何认知,在历代的典籍中,都有很精彩的论述。吴筠的《元气论》中,认为精、神、气就是生命;《太平经》认为,精、气、神三者共存于一体,彼此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就是生命。同时道教修炼家们追求长生之道。他们认为,人体“生命”来自于“元气”,生命的本原是“道”所派生出来的“元气”。元气运动,生出阴阳后进一步产生了人的生命,因此生命是精、气、神和谐结合于一体的产物。人的“生命”是有形有质、可触摸的真实存在,这表示了道教对生命客观性的认知,不同于儒教和佛教的相关学说。
载人神鸟 彩陶 汉
东汉时期富门大户凭借雄厚的财力,往往将坟墓建得异常豪华气派,掀起了一股“子为其父,妇为其夫,争相仿效”的厚葬大潮。这件随葬品出土于山东的一贵族墓,象征墓主人死后,由神鸟将他本人以及生前享受的宴乐歌舞,一起带入仙境。
道教理论不仅认识到生命的客观存在,还充分关注了精神活动的重要性。它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往往“形”、“神”并举,认为形与神是人体生命不可缺少的两种基本要素。所谓形,道教认为是元气所聚。如《长生胎元神用经》就说“气结为形,形是气之本宗,气是形之根元”;《道枢》也认为“形无气则不变”。而神,被认为是人生命形体活力的体现,是人生命存续与否的关键所在。《西升经·神生章》写到“盖神去于形谓之死,神资形以成故也。”这就是说形神相资尤为重要,形与神相辅相成是生命的基本条件,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没有生命就会走向衰老甚至消亡。
道教生命论以人为主体还体现在,它认为人的生命形态可以转化为他物。《抱朴子·黄白》曾提到“人之为物,贵性最灵,而男女异形,为鹤为石、为虎为猿、为沙为鼋,又不少焉。至于高山为渊,深谷为陵,此亦大物之变化。”由此可见,葛洪认为人可以变化为其他动物或实体,但前提是修道、得道。人不仅作为天地万物中的一员,还可以变化升腾,足见人的主体作用。
道教在讨论了人体结构的生态性质及其精神活动问题后,认为万物之中人是最灵最贵的生物。道教的门徒逐步意识到,人的形体结构是真实存在的,可触及到的,所以如何保存和持续保养这最贵最灵的生命只能从形体开始。而如何使宝贵的形体长存不逝,则成为一个严肃和值得探讨的问题。因此,道教的历代大师都致力于养生学说的研究。
“我命由我”、“重道贵生”的人生理念
道教对生命的看法是客观的,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对人生价值的肯定和积极的人生态度。道教是中国最重视人个体生命的价值,最热爱生命的传统宗教。“我命由我”、“重道贵生”等理念的提出,是尊重人生、珍惜生命的集中体现。
其实,每一种学派或宗教都无法回避这一现实问题。儒家认为人生的一切取决于“天命”,人在天命的安排下等待着死亡的到来,人要主动顺应天命,而不能违背“天命”,否则就是逆天而行。佛家则认为人生的一切都是空幻的——“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人活着就是受苦受难,追求“生”的价值没有任何意义,追求来世的安宁和福气才是正理。但是道教完全不同,道教徒对待人生的态度是“我命在我,不属天地”,强调积极进取,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他们弘扬一种“重道贵生”的信仰,重视和珍惜自己的生命,尽可能享受生命的存在。这表现在,道教要求自己的门徒和“天命”、“自然”作斗争。他们养生、修炼,是希望依靠自己的努力,来突破生死的大限。他们研究大道,使自身的行为合于大道,以期永远存活在世间,就是追求“神形俱妙而成仙”——将神和形统一,然后成仙而去。道教的修炼是建立在热爱生命的理论基础上,追求个体生命的美满与和谐。
道教基于“我命由我”、“重道贵生”这些重视生命、珍惜生命的观点,强调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重道”是为了“贵生”,即重视生命、珍惜生命,从而在有生之年生活得更美好。出于养生的目的,历代道教的大师阐发了许许多多的炼养方技,希望可以通过炼养技术的提高,达到得道、升仙的终极目的,永远享受在人世间的幸福生活。
佛教的人生观是讲因果报应的,所谓的“因果报应”,就是种善因获乐果,种恶因获苦果,因果通于来世,有因必将有果,即“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立刻就报”。当境遇美满,不必踌躇满志,当遭遇艰难困苦,也没有必要怨天尤人。要知道是过去的善因使境遇美满,过去的恶因使现在经历困苦。因此若不续种善因,未来必遭困苦;相反,即便过去的恶因使目前处于困苦之中,现在若能回头向善,未来的境遇也将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另外,佛陀认为人生的价值并不在于当前肉体感官上的享乐,而永恒生命本体的净化才是生命的真谛。净化本体要以佛法上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为手段,清理内心世界的六弊——悭贪、毁犯、嗔恚、放逸、散乱、愚痴。只有一心向佛,潜心修炼,才能六根清净,最终解脱成佛。
万物与我为一
道教在确立了人生命的主体地位后,强调人应当珍重生命,善待人生,其人生观逐步拔高,渐渐形成“生道合一”的人生理念。“生”就是人生,“道”可以理解为大道,也可以指代宇宙万物及其运行规律。具体而言,“生道合一”要求人生的历程应合乎大道——自然规律。只有如此,才能“深根固蒂,长生久视”。《太上老君内观经》就明确指出,“道不可见,因生以明之,生不可常,用道以守之。若生亡,则道废,道废则生亡。生道合一,则长生不死。”所以必须使生命与道长相契合,方可长生不老。“生道合一”,道可以指万物,生即指我生,因此又称为“万物与我为一”。
升仙图 西汉
汉代墓室壁画生动形象地刻绘了诸如天帝、西王母、东王公、伏羲、女娲等众神仙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三足乌等众神兽,从而描绘出一幅幅鲜活的仙界生活景象,透出汉代人们对神仙的信仰和对仙界的追求与向往。
“万物与我为一”是道教生命观的最高境界。这一观点的提出,标志着道教由一般意义上的珍视个人生命,善待万物生灵,升华到保持人的生命和整个自然界——有生命的万物之间的和谐共存。
随着历史向前发展,相关思想逐步趋于完善。后来道教为修道者设定了三种境界,分别是:自我内在的修养;超脱尘世社会的烦扰,顺应自然的变化;自在地体会自然的和谐,安详地和天地万物同时生长。道教这种把以人为主体的生命观也推行到人类社会中去,主张人在社会中生活和劳作,要注意“明心见性”,不能为俗事所困扰、打搅自己的修炼,更不能迷乱,同时要注意加强自我修养的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
总之,道教从承认生命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出发,重视生命,强调以人为主体,并由此上升到争取最大限度的维持生命、享受生命,最终升华为所谓的“天人合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就是把人的自我融入宇宙中,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彼此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