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分为西周和东周两个时期。西周约从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朝起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和犬戎所杀为止,共经历11代12王,历经275年左右。公元前770年,申侯和其他一些诸侯立周平王为天子,平王将京都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迁至洛邑(今河南洛阳西),历史上称东迁以后的周王朝为东周。
从周朝开始,境内各个民族与部落不断融合。周王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采取了“众建诸侯、裂土为民”的分封制。“井田制”是周朝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贵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农业仍旧是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
周王朝建立以后,仍不断用兵,常和荆楚、鬼方、严允、东夷、淮夷等邻邦发生战争,互有胜负,但更多的则是与邻邦的友好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