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在中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和浓厚的社会基础,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两大伦理准则,“忠”与“孝”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近代以降,随着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所面临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变’”,中国的人伦政治、治理模式、思想观念等都在改变,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的发生,更是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了新陈代谢,随后的新文化运动从思想根源和文化深层解构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传播了民主的思想,根植了人权平等的观念,引起了思想上的解放。家庭伦理趋向于平权化。
“文化大革命”时期“破四旧”,主张阶级斗争,以“社会”“阶级”“集体”“单位”等公有概念取代家庭和家族的私有观念,移孝为忠,培养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和对党和政府权威的尊重。1978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历史上又一次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思想变革,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增长为民间社会奠定了基础,政府职能转变,社会自主管理,家庭在个人发展和养老等方面的重要性回归。国事、社事、家事逐级分工,国家的社会管理体制也在转型,但由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不同步,以及传统和现代观念的冲突,中国乡村孝道在名与利、自律与他律、个人与家庭、礼与法、情与理、现在与将来等不同的向度上呈现出失序与失衡的问题。本章将从文化断裂与传承的视角,对新时期乡村孝道的话语与实践进行全面扫描与深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