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视频号运营者来说,做原创才是最长久、最靠谱的一件事情。在互联网上,想借助平台成功实现变现,一定要做到两点:遵守平台规则和迎合用户的喜好。下面重点介绍微信视频号直播的平台规则和运营规范。
为维护视频号直播良好的网络环境,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腾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条款》《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微信视频号直播营销信息发布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作为《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的补充规范之一。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直播活动中,主播以及连麦的用户(以下统称“主播”)发布涉及营销的直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封面、标题、主播的名称与头像、画面背景、主播展示或叙述的内容等。
2.发布信息规范
(1)主播不得发布假冒信息、盗版信息。
①假冒信息,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相关信息;盗版信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的作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
②无正当理由,主播不得隐藏或遮挡物品相关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的审核,如刻意遮挡、涂抹商标标识等;
③主播不得利用连麦或其他互动方式,为其他主播发布假冒信息、盗版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2)主播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存在安全隐患、品质缺陷的物品(如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可能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超过有效期的物品等)。
(3)主播不得发布微信视频号禁止的营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推广的信息;
②《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禁止发布的营销信息列表》中禁止发布的营销信息;
③发布其他违反公序良俗、包含敏感内容的信息。
(4)为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主播不得推广未经允许的第三方平台服务,比如推广其他平台的二维码、外部链接等。主播也不得采取未经平台允许的营销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引导线下交易,导流至其他平台交易、银行卡交易等绕开平台管理的方式。
(5)主播不得发布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营销信息,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①未经授权不当使用他人商标、专利、文字作品、动漫形象及衍生品、体育赛事标志、体育赛事视频、演出表演、人物肖像等;
②盗用他人图片/水印;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实施各类混淆行为,令人误认为相关营销信息是他人提供的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3.直播活动规范
(1)不得诱导。主播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表述,误导或诱导他人。
(2)不得虚假宣传。
①主播未如实介绍、讲解物品,或未对物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
②主播不得在营销推广过程中捏造细节(如捏造不存在的认证或证书)、夸大宣传(如超出合理范围夸大产品功能、使用“绝对有效”“功效万能”等表述)、伪造官方活动(如擅自使用“腾讯/微信/视频号官方授权”等表述)、发布绝对化用语(如使用“国家级”“第一”“顶级”“最佳”“最先进”“极品”等表述)、含有与实际内容不相关的信息,不得通过口播、文字或图片等方式明示或者暗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信息,使用户产生误解。
(3)主播不得在营销推广过程中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
4.不得扰乱平台秩序
主播不得扰乱平台秩序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恶意炒作。推广炒作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吵架、出轨、家暴、炫富、歧视、引战、整蛊、恶搞、虐待、卖惨等行为。
(2)发布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是腾讯或微信官方发布的内容。
(3)主播在推广过程中,发布恶意攻击他人的信息,或不当使用微信的品牌声誉,可能对微信产生不良影响的内容。
(4)以任何方式规避微信视频号的规则或管控措施。
(5)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捏造、发布虚假数据,侵害用户权益。
(6)侵犯他人隐私。主播不得未经允许发布、传播他人隐私信息,实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其中“他人隐私信息”通常包括以下两类,视具体场景而有所区别:
①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账号密码、财产信息、银行账号、征信信息、行踪轨迹、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网络身份识别信息(如微信昵称、微信号等)等;
②个人敏感信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包括面部识别特征(人脸图像)、通信记录和内容、精准定位信息、住宿信息、婚史、性取向等。
5.投诉及处理
若腾讯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主播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违反本规范时,腾讯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立即停止直播、清除违规内容,并视违规行为和情节对违规用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或永久停止提供直播或评论能力的服务、暂停或永久停止提供视频号及微信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服务等措施。
为维护视频号直播良好的网络环境,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腾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条款》等相关规定,制定《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本功能进行直播的主播、连麦的观众或主播(以下统称为“主播”)的相关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主播的行为、发布的直播内容(如直播封面、标题、主播的名称与头像、画面背景、展示或叙述的内容)等。
2.主播注册规范
(1)主播应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2)本功能现阶段暂不接受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外国人、港澳台地区的居民担任主播。未取得相关许可或备案,主播不得以任何方式绕过平台的相关限制。
(3)禁止被列入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黑名单的主播以任何形式参与视频号直播,如有违反,相关用户将构成严重违规。
3.信息发布规范
主播不得通过本功能发布以下违规信息或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⑧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⑨侮辱、恶搞、丑化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标志的;
⑩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直接或间接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如在直播中播放黄色录像、露点内容的视频,展示色情图片,发布色情电影资源,发布招嫖、约炮等色情推广信息等;
②进行淫秽、色情表演,如展示性行为、猥亵未成年人、裸露隐私部位、特写展示身体敏感部位等;
③展示与赌博或涉嫌赌博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球、赌马等;
④宣扬赌博,展示赌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老虎机、推币机、打鱼机、上分器、作弊器等)、赌博网站、红包赌博、赌博游戏,或者展示千术、反千术、赌术等赌博技巧或行为的;
⑤展示毒品样品,表演及传播毒品吸食或注射方式,讲解毒品制作过程,教唆吸毒等一切与毒品相关的内容;
⑥组织、宣传、诱导用户加入传销或有传销嫌疑的机构或组织;
⑦展示、宣传假币的;
⑧展示使用刀具、仿真刀具、弩、枪支、仿真枪支表演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作等;
⑨表演危害或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内容,如殴打他人、暴力威胁他人、危险驾驶等;
⑩直播含有盗掘、破坏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容的,或者宣传、介绍盗掘、破坏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容的。
(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侮辱、诽谤、威胁、恐吓、恶搞、攻击、中伤他人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②传播可能导致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不实信息;
③泄露他人的隐私或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性别、住址、照片、聊天记录、家庭成员信息等;
④挑起事端,利用直播自行传播、发布或者煽动、引导用户传播、发布针对他人的负面信息或评论;
⑤传播含有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内容,如盗播、转播他人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
⑥推销仿冒商品、三无产品、伪劣产品等;
⑦其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危及公众利益的行为。
(4)虚假、引人不适、对生命健康造成危险的信息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宣扬伪科学、违背科学原理的内容,如通过做法术改变命运、驱鬼等;
②对商品、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发布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服务等;
③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内容,如用打火机烧嘴唇、跪碎玻璃、口吞宝剑、胸口碎大石、憋气挑战、在机动车(包括汽车与电动车等)行驶期间干扰驾驶、直播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在无任何保障措施的情况下直播高危户外活动等;
④虐待、杀害小动物,或过于血腥的屠宰、肢解镜头;
⑤生吃活物、腐肉、吞异物等惊悚表演;
⑥展示尸体、伤口或以身体残缺为噱头进行直播,或直播医疗手术的部分或全部过程;
⑦假吃、以催吐方式进食、宣扬量大多吃、胡吃海塞、暴饮暴食等与吃播相关的内容,以及其他与铺张浪费相关的内容。
(5)有关部门禁止或未获得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珍稀野生动植物、烟草类产品的直播内容;
②募捐、筹款等公益慈善类的直播内容;
③宗教类的直播内容;
④新闻时政类的直播内容;
⑤投资、融资类的直播内容(如荐股、网贷、推销金融产品、证券或期货有偿咨询等);
⑥宣传推广需要特殊资质、需要监管部门审批的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直播内容。
(6)平台不允许传播的信息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微信视频号直播营销信息发布规范》《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禁止发布的营销信息列表》中禁止发布的信息或内容;
②以任何方式诋毁、损害平台形象的,或发布与腾讯相关的虚假信息、恶意信息;
③对用户造成潜在安全风险的信息或内容,如诱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引导用户私下交易、引导用户绕开平台的管理范围等;
④其他《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所不允许的内容。
4.使用规范
(1)着装规范
主播须衣着大方得体、干净整洁,不得穿着以下类型服装进行直播:
①女主播不得穿着大尺度裸露的服装直播;
②男主播不得仅着下装或穿着内裤、紧身裤的服装直播;
③不得违规穿着国家机关人员、军队人员制服(如警服、军服、检察院、法院、工商、城管制服等)直播;
④主播不得穿着、佩戴不适宜直播的衣物、配饰,包括但不限于衣着包含大面积的国旗图案、在不恰当的场合佩戴红领巾等。
(2)举止规范
主播须举止得体文明,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以低俗、暴露、带有明显性暗示的妆容进行直播;
②在直播中做出低俗诱惑动作、姿势;
③进行低俗互动;
④进行具有挑逗性或诱导性的表演;
⑤展示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不得使用粗口等不雅言论,不得展示或露出纹身;
⑥展示、宣扬畸形、非主流、不健康的婚恋观或婚恋状态;
⑦直接或间接诱导、胁迫未成年人用户以平台未许可的方式进行消费;
⑧销售或通过本功能推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微信平台相关协议、规则要求禁止销售的商品;
⑨在直播过程中出现未成年人模特;
⑩其他《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直播营销信息发布规范》所不允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