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谈到当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强调说:“小平同志是幕后总指挥,我们只是当小兵。”
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签订之后,就进入了起草香港特区《基本法》阶段。周南说:“小平同志从一开始就主张基本法起草‘宜粗不宜细’,以免给未来特区政府造成被动。他还主张起草工作不要拖得太久,要早日公布,使港人放心。小平同志多次接见起草委员会香港地区委员,针对起草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关键问题作全面和明确的指示。”
▎周南代表中国政府草签《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在这个阶段,邓小平着重关注两大问题:香港的政治体制以及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之间的关系。邓小平指出:“香港要稳定……这是个关键”,“香港的稳定,除了经济的发展以外,还要有个稳定的政治制度”。周南说:“《基本法》的核心问题是未来香港特区政府的政治体制问题。一些亲英人士、西方的代理人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鼓吹搞三权分立,搞议会民主,搞立法主导云云,都是想操纵香港政局。小平同志指出:现在香港的政治制度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今后也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之后,小平同志仍然强调:‘应该想到,总会有些人不打算彻底执行。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老实说,这样的因素不会来自北京,却不能排除存在于香港内部,也不能排除来自某种国际力量。’‘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后来的事实证明小平同志的高度预见性。20世纪90年代港督彭定康就是不打算执行中英《联合声明》的国际势力代表之一。”
邓小平曾指出:不相信普选就会选出爱国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即使搞普选,也要循序渐进。周南说,正是根据他的这些指示,《基本法》做出了“行政主导”、采取“循序渐进”的方针、逐步引入民主机制的明确规定。
早在中英会谈期间,英方曾引入“香港民意代表”,为中方所坚拒。周南说,所谓“还政于民”一说由来已久。根据当年英国殖民部的档案记载,早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英国方面看到人民解放战争取得节节胜利,可能冲击到其在香港的殖民统治时,便同美国官方共同谋划如何打“民意牌”,并由当时的港督杨慕琦提出了一个“政改方案”,包括组成一个部分华人参加的所谓“市议会”,“改变立法局成分”,美其名曰“还政于民”,以达成其让香港居民打头阵,用“以华制华”的手段来阻挠香港回归中国。用他们自己的话说,这样做可以“抵制中国收回香港”(杨慕琦语),“通过民意来改变香港回归中国的历程”(葛量洪语)。后来,他们看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尚无意在短时期内着手解决香港问题,便又匆匆将上述“政改方案”收起,束之高阁,而是继续推行由港督一人专政的体制。
到了中英两国就香港问题开展谈判之际,英国一方面提出让香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加谈判,并策动所谓“民意代表”四处请愿,要求英国留下来继续其殖民统治,另一方面又重新打出“还政于民”的旗号,以超乎寻常的热情,不断提出各种加速推行“代议制”和增加直选立法局议员的方案。
周南指出,英国统治香港长达一个半世纪之久,一直是由英国政府委派的港督进行独裁统治,并无一丝半点的“民主”可言,为什么在它将要撤离之际,突然一反常态如此迫不及待地要推行“大民主”呢?说穿了,无非是要玩弄“以华制华”的策略,为香港的平稳过渡设置障碍,并在不得不撤出香港的情况下,扶植代理人,控制未来的立法机构和其他要害部门,继续操纵香港政局。
彭定康出自同一目的,打着“加速民主进程”的旗号,单方面推行一个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基本法》和违反双方已达成协议的所谓“政改方案”,要把立法局内应该通过间接选举的功能组别一下子变为直选。由于中国方面的坚决抵制,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以失败告终,这才保证了香港的顺利回归。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的民主程序,通过选举产生了香港特区的行政和立法机构。“要说‘还政于民’,这才是真正的‘还政于民’。英国妄想绕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把政权直接交到其代理人手中,这种‘还政于民’的把戏,当然也就彻底破产了。”
周南说:某些外部势力从来没有放弃过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并以“民主”的幌子使之成为颠覆大陆的基地的妄想。只要出现适当的气候,这些力量就会动起来。一些外部势力超常规地高调插手香港事务,不断对香港内部的政制体制等问题指手画脚,公然干涉中国内政。有的外国政客,竟然不远万里来到香港,宣讲和“教导”香港人如何“争取民主”,在公开场合大肆攻击中国政府,攻击《基本法》,还鼓动港人直接推选出自己的所谓“领袖”。他们似乎忘记了,香港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特区,并不是某些国家在中国领土上搞的“公共租界”。而他们的行径与香港某些所谓“民主斗士”的活动配合得如此默契,倒是个发人深思的问题。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邓小平强调要在“一国”的前提下,实行“两制”,没有这个大前提和大主体不行。周南说,后来《基本法》中关于中央和特区的关系部分,就是按照小平同志的指示精神写的。
他说:邓小平讲的“一国两制”,是强调“在一个国家前提下,实行两种制度”,没有“一国”的前提,也就没有“两制”可言。既要尊重“两制”,更要尊重“一国”的大前提。因此不能只讲“两制”,不讲“一国”,更不能把香港搞成事实上的“两国两制”。有人硬要说,强调“一国的前提”,就等于不要“两制”,就等于不要香港的“高度自治”,这种说法是毫无道理的,这实际上是只许他们曲解“高度自治”,而不许人家讲“一国的前提”。在中英谈判过程中,英国方面曾多次使用这种逻辑,企图使香港脱离“一国”的轨道,想要把香港特区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甚至说要使香港和大陆“绝缘”,才能保证“一国两制”,这些都被我们驳斥了。为了明确这一点,《基本法》开宗明义第一条就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在有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部分,首先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都是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贯彻“一国”前提的重要规定,是任何人都不能动摇的。
“小平同志讲‘港人治港’,强调的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来应由香港的爱国者为主体组成,特别强调了‘主体’两字。他还说,‘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够选出这样的人来吗?’‘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他的这些讲话在今天仍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显然那些从一开始就反对香港回归祖国,并且从根本上反对基本法的人,恐怕很难被视为真正的‘爱国者’吧。小平讲‘高度自治’,强调的是‘在基本法框架内的高度自治’,强调中央必须保持它应该保持的权力。他说:‘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保留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除国防和外事要由中央来管以外,还有一条就是香港不能成为颠覆中央政府和社会主义的基地,否则中央非干预不可’。”
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病逝。周南此时已经是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当晚他本已睡下,突然接到北京发来的急电,工作人员含泪连夜布置灵堂。一连几天,众多香港市民前来吊唁,一见灵堂,有的人痛哭流涕,有的人在门口就下跪叩头,还有人知道邓小平喜欢吸烟,便买了好烟,放在灵堂之上。
邓小平逝世132天之后,飘扬了150多年的米字旗缓缓降下,五星红旗和紫荆花旗在东方之珠冉冉升起。在漫天礼花中,游轮“不列颠尼亚”号载着查尔斯王子和末代港督彭定康黯然离去。周南感言,当看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他热泪盈眶,百感交集,中华民族遭受屈辱的历史终于结束了,自己能够参与并见证这样伟大的历史进程,真是三生有幸。
在1997年香港刚回归的时候,一些西方政客和“学者”纷纷唱衰香港,说香港的“一国两制”行不通,是乌邦托;有的还写书,题目叫《香港的灭亡》《香港的末日》,等等。周南认为,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一国两制”的构想是科学的,不但行得通,而且行得很成功。“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说明它是富有生命力的,它还将在实现祖国全面统一的事业中继续发挥作用。它也为解决国际争端树立了榜样,所以“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具有深远的国际意义和历史意义。
周南说:“现在依然有一些国际势力想在香港捣乱。当然,香港内部的健康力量是香港的主体。但香港社会在向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某些负面的因素。考虑到香港遭受了一个半世纪的外国殖民统治,存在这些负面因素不足为奇。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之后,小平同志曾一再提醒大家,‘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基本法》中关于保留中央对特区行使管治权的有关内容和第23条反颠覆条款,就是在小平同志的关怀下制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后来针对少数人搞所谓‘港独’的闹剧,及时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来主动释法,对维护香港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在香港陆续出现所谓‘占中’和‘港独’闹剧,更突显了早日以适当方式实现《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必要性。”
周南强调,对青年的教育尤其重要,对青年要加强国家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当我看到一些香港青年竟然声称自己不是中国人时,我感到心里很不好受!当然,此类思想和香港一个半世纪遭受的殖民教育有关。所以,我们要教育青年,让他们更深刻地了解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国情,让他们从心里产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