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简直可以说是一粒比黄金还珍贵的种子——种下了这粒种子,生命中一连串的奇迹和惊喜,才会开花结果,如期而至。
“学”的内涵和价值之所以被遮蔽,与我们从小对于“学习”二字的严重误解有关。
在中国文化史上,将“学”作为人生头等大事予以彰显和倡导的,孔子可以说是第一人。《论语·学而》篇早已开宗明义: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学而时习”,正是“学习”一词的最早出处。但是,在文言被白话所取代的今天,“学习”的真义已被“白话今译”的通俗化解读扭曲了,甚至阉割了。通常对这句话的解释是:“学习了知识并且时常温习和复习,不也是很开心的事吗?”然而,这种理解实在太过肤浅。试问,如果白天听了一天课,晚上回家复习做作业到十一二点,哪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那么,究竟是孔子说错了,还是我们歪曲了孔子的原意呢?这就要从“学习”二字的本义 说起。
“学”的正体字写作“學”。其含义大概有三:
一是“识”,如《广雅》:“学者,识也。”二是“效”,《尚书大传》:“学者,效也。”三是“觉”,朱熹《论语集注》 (本书以下简称《集注》) 释“学”:“学之为言效也。人性皆善,而觉有先后,后觉者必效先觉之所为,乃可以明善而复其初也。” 这也就是孟子所谓“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 (《孟子·万章上》 ) 。
“习”的正体字写作“習”。《说文解字》 (本书以下简称《说文》) 称:“習,数飞也。”朱熹《集注》:“習,鸟数飞也。学之不已,如鸟数飞也。”这说明,“習”字与鸟的飞翔有关,绝不是指口头或纸上的“温习”和“复习”,而是行为上的反复操练,带有“实习”“践行”“实践”之意。简体的“习”字取其一部以代全体,遂使“鸟飞”的内涵尽失——犹如鸟儿一双翅膀折断了一只,岂能振翅高飞?——今天的孩子动辄厌学也就毫不奇怪了。
再看“说”字。“说”字音义皆同“悦”。朱熹《集注》:“说,喜意也。既学而又时时习之,则所学者熟,而中心喜说,其进自不能已矣。”又引程子 (北宋哲学家程颐) 语:“习,重习也。时复思绎,浃洽于中,则说也。”“学者,将以行之也。时习之,则所学者在我,故说。”原来“学习”二字,指的就是“学行”或“知行”;学而不习,知而不行,“所学者不在我”而在外,当然无法体验到“进德修业”的喜悦。进一步说,“学而时习”,正是“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之意,唯其如此,学习才是真正让人喜悦的。
明代大儒王阳明后来标举“知行合一”之教,其大本大源,正在于此。阳明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又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传习录》) 钱穆先生的解释是:“阳明言格物穷理,则根本脱离不了一‘行’字。天理在实践中,良知亦在实践中。天地万物与我一体亦在实践中。不实践,空言说,则到底无是处。” 如此一来,则阳明所谓“致良知”,分明便是“行良知”之意了。
要知道,孔子所开创的儒学,本质上是一实践之学,故其最重“实行”,而不尚“空言”。《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孔子语:“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说的正是此意。有例为证。在《论语·述而》篇中,孔子有两处说到“学”与“行”的关系。一则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一则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这里须注意,“学而不厌”与“为之不厌”不仅句式相同,意思也毫无二致,其中“学”与“为”二字,完全可以互训,皆可理解为“行”——这分明已是“知行合一”的意思了。
不妨说,“学而时习”或者说“学习”的真义不是别的,正是“知行合一”!只有“知行合一”了,学习才是真正喜悦的。反之,如果一个人“学”与“习”、“知”与“行”严重脱节,不能习其所学、行其所知,则不仅无法享受“学习”的喜悦,还会让自己心思散漫,言行不一,驰骛外求,投机取巧,甚至走向谗妄邪曲一途,沦为孔子所反对的“为人之学”——这就要涉及为学的目的和方向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