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上,儒、道、佛三家只谈了一个“欲”字。
就是这一个隐晦的“欲”字,曾经掀起过轩然大波。
人之欲,其实是人的基本欲望。它是人们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
这种要求是出自人的本性。
人的本性是一求生存,二求发展。
中国儒家学派第一次将人类为图生求存的行为归结为 6 种欲望:
(1)食欲;
(2)色欲;
(3)财欲;
(4)权欲;
(5)名欲;
(6)贪欲。
在《礼记·礼运》中,儒家祖师孔子把人性中 6 种本能的基本欲望归到了人的“七情”之内,所谓七情,便是“喜、怒、哀、惧、爱、恶、欲”。
有趣的是,在子思所著的《中庸》里,只提到“喜、怒、哀、乐”,从来没有提到他祖父孔子说的“七情”,无怪考据学家们会怀疑这几本书的著作有问题。考据的事,不是我们要讲的范围,暂且不管。因有孔子、孟子、告子提出的“人性”与“性”、“情”、“欲”等观念,到了宋儒的理学家手里,因袭了佛学的观念,采用《中庸》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主旨,于是强调去人欲,存天理。“人欲净尽,天理流行”的说法,便普遍传习,成为宋儒理学的中心思想。
自从宋、明的儒者——理学家们,提出了“天理”与“人欲”的问题,为中国文化的伦理哲学与行为哲学方面,奠定了一个名字简洁易晓,而内容充实的普遍道德意识——便是后世尽人皆知的做人和做事要凭“天理良心”的观念。但也很明显的,认为“人欲”的作用多半是属于罪恶的一面,所以去“人欲”存“天理”,便是理学的基本学问。理学家们既然自认是上接孔、孟的心法,我们对此又不得不再追溯到先秦之际足以代表道家的老子、儒家的孔子,看看他们对于“天理”与“人欲”的看法。
前面曾经扼要地提到孔子对于“情”和“欲”的观念。如果再要深入一点阅读这些资料,便需要寻找孔子所整理过的古籍文献,例如《礼记·乐记》,曾有记载:“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曲礼》说:“欲不可从(通‘纵’)。”都很明显地说出“人欲”的动向,认为它是可怕的,是不可放纵的。至于孔子本人曾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他并非直接认为“人欲”便是“人性”本有的正当行为。而只是说明人之所以为人,便自然而然地会有饮食和男女等基本的“人欲”,所以他又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
儒家认为,由于“人性”中有这些基本的“情”和“欲”,它就可能趋向于自害害人,甚至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必须要注重人文的教化,于是制礼以防患未然,作乐以调整性情。“三礼”的精神即由此而订定,《春秋》的大义,也由此而建立,为求还于“天性”之初的礼、乐之教,也由此而出发。
至于道家鼻祖老子,他除了着重于阐扬传统文化的道(体)和德(用)以外,并未确切提到“人性”和“人欲”的问题。除非把他所说的“道”字,强行拉到“人性”和“天性”的范围来讲,否则总不免有点牵强的嫌疑,但是老子却提到“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观念。在他短短五千字的《道德经》中,虽然只提到这一观念,却足以说明,他认为“人欲”也不是一个好东西。至少,它是“犯意”的先驱,受到“所见”的教唆而成为罪乱的主犯。所以他便提出“少私寡欲”,作为修养的方法和目的。
我们时常说的清心寡欲,一般是指一个人淡泊名利,但不仅仅是这一层意思。另一层意思是指没有过度欲望或欲望很少的人是很坦然的人,他们的内心世界一片静然,他们很少有世俗的杂念,他们以自己崇高又善良的思想去看待这个世界,外部世界的东西很难影响他们思想深处固有的道义与理想,他们博大的胸怀能容下天地万物,而思想又能不被其左右,这就是寡欲的人,我们也经常说无欲则刚,意思是说,一个什么都不贪图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他一定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
北宋尚书左丞王存为人特别宽厚,他很诚实,也很谦虚,没有一点不寻常的地方,可一旦坚持起自己的意见来,谁也说服不了他,他发表的议论总是很公平的,不带有个人的好恶在里面,生活上基本是“离情弃欲”。因此,司马光曾这样评价他:“在千军万马的奔驰中能够独自停住脚步的,也就是王存吧。”王存历经了五个皇帝,年近八旬,但他坚持自己的立场观点,不管时局怎么改变,都能始终如一。王存能够在封建官场长盛不衰,“清心寡欲”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也。”视两者为对立。司马光对王存的赞赏,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很相吻合。当时注重“理”“欲”之辩。所谓“天理”即封建伦常;“人欲”即人的自然个体。程、朱以“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明王守仁以“去得人欲,便识天理”,均主张损人欲以复天理。南宋叶适、陈亮重功利,反对以理欲“为圣狂之分”,认为“天理人欲可以并行”,明、清之际王夫之提出“随处见人欲,则随处见天理”,均主张天理与人欲之统一。清朝戴震更强调“欲”无非是“以生以养之事”,“理者,存乎欲者也”,并痛斥宋儒理欲之辩为“以理杀人”。
社会规范着人们的欲望。越轨的行为让人迷茫,一味地由着自己的性子去干,偏激的后果就是张狂。
欢喜、愤怒、爱好,厌恶、嗜好、欲望,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滋养这些常情就会产生罪恶;放纵这些性情就会伤害别人或自己的心灵,只有控制住它们才叫做善。
人欲一旦膨胀,就会被斥之为“欲壑难填”,或“利欲熏心”。
君子是儒家理想的人格,他必须履行对传统的义务,为了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他必须克制一切非理性的激情。他们不乞求任何救赎,期待的是当世的长寿、健康、财富和名声。
作为基督教精神偶像的耶稣,是正统的犹太人。据他的言论录记载,他认为经济上的欲望和侍奉神是决不相容的。耶稣时代,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社会里,没有现代人概念中的资本家和工厂主。因此,在耶稣四周的社会环境里,明显的贪欲是极少的。尽管如此,耶稣看透了人类在任何时代、任何场合都天生具有的贪欲性,并对其进行了谴责。佛教理论认为,狭义的“爱欲”是造成生死业力的根本驱动力,教人要认清“爱欲”是由自私产生的过错与祸患,而须防患于未然。《曲礼》所谓“欲不可从”,也正同此意。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的一幕,何尝又非此意。
那么,原有与生俱来的“欲”的问题,它究竟是恶或非恶呢?我们可以说:“欲”并非全是恶的。但“欲”很可能是恶的前驱,假如你不能优化你的欲望的话。
至于再把“欲”归纳到男女之间狭义的“爱欲”范围,而且认为“欲”就是罪恶,那是宗教性的绝对道德的观念。宋明理学家也沿用了这严肃的一面,例如朱熹所说“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就是由这严肃人格的观点而出发的。
至于《论语》中记载孔子所说的:“子欲仁,斯仁至矣。”那是以“欲”作为动词的说法,也可以说:这是广义的“欲”,所以佛“欲”度尽众生,使之离苦得乐,此“欲”已经化除“私欲”与“爱欲”而成为伟大的愿望。人们若能涤荡“私欲”、“爱欲”的胸襟,不被物欲所拘累,而善于优化“物欲”,为人类建立一个庄严、美善的世界,则与佛祖释迦牟尼慈悲度世的“愿力”,孔子所谓“子欲仁,斯仁至矣”的“仁欲”,并无二致。
古代思想家们对于欲望的思考和辩论开展了数千年,而人类社会依然被欲望推动着向前。由此看来,欲望并非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