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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

一觉醒来,我心潮起伏,仿佛有股潮水从水流深处向上翻涌,又被数月以来久违的黑甜酣睡冲刷一净。那所废弃医院的停车场里有一只狐狸,它骨瘦如柴,毛色斑驳,橘黄之中间杂着灰毛,坐在阳光下挠着痒痒,然后偷偷溜回了那座旧焚化炉的阴影中。今天是六月二十一日,一年中白昼最长的日子。天空中飘着一缕缕纤薄的云,大海上笼罩着一层薄雾。我已经准备好了背包,把它放在床底下,里面被一件件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和若干地图填得满满当当,侧面的口袋也被塞得鼓鼓囊囊,里面装着防晒霜和饮水瓶,一本破旧的《英国与北欧野花》,以及一把锈迹斑斑再也无法合拢的欧皮耐尔折刀。

我一边煮咖啡一边唱歌。在经历了昨晚的涕泗滂沱后,我感觉身轻如燕,仿佛泪水将心中那块郁结数月的负担溶解掉了。那天下午,我计划从斯劳汉姆徒步到乌斯河的源头,它位于一条小小的黏土沟渠内,从一道山楂树篱脚下流过。在那里,我会朝东南偏南方向绕一个大弯,然后日复一日地越过这条河流,直到抵达伊斯菲尔德。在那里,这条河与小路平行穿过那道通往大海的低洼白垩山谷。我估计一周时间足够了,还有富余的时间走走沿途那些迂回的弯路。

前天晚上,我在地板上铺开三张英国地形测量局的地图,用圆珠笔在我打算走的路线上画下一条轻飘飘的线,将一条条小道和巷弄拼凑到一起,好让自己尽可能靠近河边。官方的乌斯河步道在起点附近似乎唯恐对水避之不及,可是不管我怎样想方设法地绕开那条路,在前三天里都只能瞥见乌斯河几眼。汽车无权在河岸上游荡,乌斯公路蜿蜒穿过的大部分土地都属私有,路边排列着铁丝网和“禁止入内”的牌子,以维持英格兰古老的土地分界线。

我踏上以前上班时常坐的贝德福德线火车,它慢慢腾腾地驶出伦敦,每到一个乡村小站时,都要在打嗝似的刹车声中停下来。我琢磨着海沃兹希思是我下车的最佳地点。从那里我可以坐出租车去斯劳汉姆,然后把我的包留在契克斯,一身轻松地出去寻找乌斯河。我把头靠在脏兮兮的车窗玻璃上,在阳光里喝着东西。铁路沿线是一条由废弃物组成的垃圾带,长满种种司空见惯因而让人不屑一顾的植物:砖红色的缬草、柳兰、接骨木、旋花和木茼蒿。在哈索克斯村外,我瞥见月见草的黄色花朵。天热的时候,往往会有一只狐狸蜷缩在这里,它在罂粟属植物带有金属光泽的花朵之间,就像一个锈红色的小点。今天,列车却仅仅惊起一些林鸽,它们扇动翅膀,一遍又一遍地发出那包括了五个音节的叫声。

契克斯是一座漂亮的白色客栈,位于村子的绿地边缘。里面几乎没有人,闷热难当。一位波兰姑娘带我来到我的房间,把那道防火梯指给我看,几小时后,我得从这里上来。我把背包扔到床上,空着手跑了出去,口袋里的地图沉甸甸的。空气似乎像果冻一样凝固下来,在我的挤压下微微颤动。我从两块养马的围场中间向南攀登,经过一个个空荡荡的隐秘花园,里面扔着一些儿童三轮车和蹦蹦床。等我到达沃宁里德小道时,太阳已经升到全年中的最高点,我的T恤衫上留下一圈圈的汗渍。当我从那些松树下钻出来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路边有只野兔,它的内脏暴露在外,皱皱巴巴地铺在公路上,而长满皱褶的皮肤下面仍然能看见一颗颗黑乎乎的粪便。

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地图上查看海威尔德的这一地区,追踪那些纠缠着穿过树篱的蓝色线条,它们向东延伸,汇成一条波涛汹涌的河流。我以为自己很清楚河水发源于什么地方,但我没有料到夏季河水暴涨。在这块田野的边缘种着一道山楂树篱,我以为树篱旁边就是那条小河,不料却只看到一片齐腰高的荨麻和藏红花色水芹,后者有毒的伞状花序翘向天空。我根本无法分辨出河水究竟是在流淌,还是水沟已经干涸,水分被这片醉人的绿色吸收。我在这里盘桓了一会儿,犹豫不决。那天是周日,公路上几乎没有车辆经过。除非有人从伊斯特兰兹农场用双筒望远镜观察,否则没人会看到我非法穿过这片土地,向标注着河流源头的地方走去。管它呢,我心想,于是便屈身从围栏下钻了过去。

这条堵塞的沟渠通往一片由榛树和矮小栎树组成的杂木林。树木的遮蔽使得荨麻无法生长,溪流因此得以现身。一条棕色的溪流潺潺低语,点缀着岸边的兽蹄印儿,在树林另一端的边缘消失。林中没有泉水。跟我在东边十英里处的鲍尔科姆见到的不同,这里并没有铁锈色的溪水冒着泡从地里涌出。对这条湿冷的细流而言,“源头”一词听起来过于辉煌,它只是在那些水转而流向阿杜尔之前,将这里的地表径流汇集起来而已。它不过就是距离河流末端最远的一条支流,最长的一条分支,以一种半专断的方式,将那些在空气、地面和大海中不断移动的水描画出来。

谁都没有十足的把握去弄清什么东西的起点。就算我在落叶中屈膝蹲下,贴近大地,也无法弄清乌斯河准确的源头,也就是雨水汇集成的涓涓细流,在积攒了足够的动力后朝海岸流去的地方。考虑到这条河流名称的来源,这个泥泞而混乱的出身之地倒也颇为贴切。英格兰有很多名叫“乌斯”的河,因此关于这个词语的含义有很大争议。通常认为,“Ouses”一词源自“usa”,它在凯尔特语中指的是水。但既然这里属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定居区,我就更倾向于认为它取自撒克逊语中的“wāse”一词。英语中的“ooze”同样来源于此,意思是柔软的淤泥或黏土,湿润得仿佛能够轻轻流淌的泥土。听吧:ooooze,它几乎是无声无息地滴渗着,吮吸你的鞋子。作为名词,“ooze”指的是一块沼泽或湿地,而作为动词,它指的是滴流或慢慢地滑动。我喜欢想象它被具有储水能力的泥土吸纳,又从土壤中湿滑地穿过。这是一个具有双重含义的灵活词汇。你甚至能听到里面的流水声,它从土里慢慢渗出,穿过威尔德,蜿蜒流过一个个山谷,流到它曾经形成一片致命沼泽的地方。

· · ·

在我们的感情偏离正轨之前的那个情人节,马修送给我一张他绘制的乌斯河地图。他从哈德斯菲尔德图书馆复印了所有相关的“地形测量局探索者”地图,然后以他特有的执着方式,计算了乌斯河流域的范围,并顺着起伏不平的分水岭界线将一片片流域地图剪了下来。他用不同颜色的马克笔标出每一条支流,黄色代表贝文河,粉色代表艾昂河,绿色代表朗福德河以及那条格格不入的格莱德河。我用透明胶带将这些不同的部分粘贴起来,在墙上挂了几个月:这是一片面积达二百三十三平方英里的土地,形状就像破碎的肺脏。到了四月份,阳光已经漂白了那些不同颜色的马克笔标记。在春天的某一天,我把它取下来,塞到书桌上那叠纸张的最底下。

站在这片树林里,我想起了那幅地图。在图上,这条沟渠被标成蓝色。它本身毫无意义:这是鹿群饮水的地方,一条在几个世纪之前为阻止河水泛滥而清理过的水道。一片树叶飘落到水面上,慢慢向东流去。我都记不得上次下雨是什么时候了,这些水或许就是那时积聚起来的,它们缓缓渗过杂草,直到从这里滴淌而出。在一条这么大的河流里,一个水分子的平均滞留时间为几个星期,具体时间取决于水流量、降雨量以及另外十几个难以预测的变量。如果它渗透进了土壤成为地下水,也许会滞留几个世纪;如果它往下渗透得足够深,可能会滞留成千上万年。根据同位素水文学 ,在地球上一些最大的封闭蓄水层里,这些化石水已经被存留了一百多万年。此类蓄水层往往位于沙漠之下,设想一下,在卡拉哈里沙漠、撒哈拉沙漠以及澳大利亚中部广袤的干旱地区的地下,居然有大量古代地下水储藏于岩石或淤泥中,这未免有些怪异。相比之下,位于乌斯河源头这条水沟里的水还是崭新的,它们刚刚从天空落到地面。在太阳的照射下,大部分水都会在抵达斯劳汉姆磨坊蓄水池之前蒸发,能够抵达蓄水池的则会与那些在水里游动的鲤鱼一道待上五十年,然后再奔流向南,以每分钟一千吨的流量注入大海。

此刻,这条小溪几乎静止不动。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也会性情大变。这片树林的边缘有一个臭烘烘的水池,旁边停着一辆拖拉机,等待着开始上午的工作。燕麦尚未成熟,一切仿佛静止一般。我能够听到溪水轻拍着流过树根与小石头,发出微弱得几乎听不到的滴答声。在这里等待时,我不经意间想到谢默斯·希尼 的一句诗歌,它属于卷帙浩繁又杂乱无章的河流文学库。这首诗讲到探测水源,它似乎捕捉到了水那种捉摸不定的古怪个性:“通过这绿色的天线,它的秘密电台突然开始播放。”那一刻挤进我脑海里的或许是古地下水的念头,因为地球不仅拥有露天河湖,还包含一些隐藏的地下河湖,而我一直对这样的想法着迷。当奥登 创作《石灰岩颂》时,他想到的肯定正是这一类富饶的隐秘宝库。那首诗的结尾如下:

亲爱的,我对此也一无所知,
但是,当我试着想象一种完美无瑕的爱
或此后的人生,我所听到的是地下溪流的
潺潺声,我所看见的是一片石灰岩风景。

在希尼的诗歌中,水猛拽了一下,让分叉的榛树树枝无法控制地抽搐,从而显露出自己的行踪。这个动作似乎完全不可思议,因此,这种在美国被称为“占水巫术”的探测水源的方法,在科学测试中效果不佳,或许也就不足为奇了。它不过是偶然发现了地下水流经岩石和土壤的隐秘水道。话虽如此,人类出于需要,肯定也曾像其他动物那样,与水流的阴暗频率保持一致。毫无疑问,人类的这种敏锐度如今已经退化,或者说是因为汽车的喇叭声和手机的反复振动而变得迟钝了。不过,有很多次,当我在树林里漫步时,会发现自己出于偶然或本能地被吸引到一个池塘或溪流边,而我原本并不知道它们的存在。

我从一棵小栎树旁涉水而过,膝盖压到一片新鲜的冬青树叶上。我觉得心神不定,侵入这个小杂木林的感觉让我无法忍受。河流的源头往往堆满禁忌物,尽管它们有一种怪异之美,但是,根据神话的记录,人类在这种地方逗留似乎并非明智之举。据说,先知忒瑞西阿斯就因为看见女神雅典娜在赫利孔山上的一眼泉水里洗澡而失明,他的预言能力是在被惩罚失去视力后获得的补偿。

据古希腊诗人卡利马科斯说,那次偶遇发生在仲夏——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当时雅典娜和林中仙女卡里克罗,亦即忒瑞西阿斯的母亲,正一起躺在小溪里。那时恰好是正午,是人间被炎热烘烤得昏昏欲睡的宁静时刻。只有忒瑞西阿斯待在那座山丘上,带着猎狗和猎鹿。他被太阳晒得嗓子干渴,就下山到溪边喝水,但并不知道那里有人。雅典娜看见他拨开树枝,便立刻让他失去了视力,因为凡人是禁止看到女神裸体的,即便那位女神经常跟他的母亲一起沐浴。“赫利孔山,我再也不会踏入这里,”林中仙女卡里克罗哭喊道,“你要的代价太高,仅仅为了几头雄鹿就夺去了我儿的眼睛。”于是,作为补偿,雅典娜清洗了那个男孩的耳朵,这样他就能听懂鸟儿说的话,并把听到的事情告诉玻俄提亚人以及卡里克罗那些强大的子孙后裔。这是一个苛刻的代价,不过,正如雅典娜指出的那样,他已经比猎人阿克泰翁幸运得多,后者因为看到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沐浴而被自己的猎狗撕成碎片,他的母亲不得不从石楠和黑莓丛中将他分散的尸骨收集起来。

· · ·

能在乌斯河源头洗澡的女神肯定身形瘦小,但这条溪流似乎已不再是个友好的地方。我迂回地顺着一条私家小路,经过一个挂着秋千的谷仓,再次返回斯劳汉姆。这时那种侵入感依然在我心头挥之不去。这条路向上穿过一片马场,那些马戴着中世纪的比武面罩。然后我钻进一块长着剪股颖草、雀麦草和绒毛草的草地,里面到处是围着三叶草乱转的蜜蜂。那些粉色和茶色的杂草倾斜着,摇摆着,一群蜜蜂在上面飞舞,经过时发出嗡嗡声,直到空气中充满这声音。

这让我感觉好多了。我在阳光里躺下,把腿蜷缩起来。那声音催人入睡。当我双眼迷离时,仿佛做梦一般栩栩如生地回忆起自己在苏格兰度过的一个下午。当时我趴在一道泥土堤岸上,一些蜜蜂就像穴居人一样,在泥土中挖出一系列小洞,我望着它们飞进飞出。有那么多蜜蜂来来往往,仿佛整个山坡都在弥漫着松树清香的炎热空气中挣扎,骚动不安,无休无止。地底下肯定有更多野蜂,每个洞口都传来它们扇动翅膀的声音。那些遥远而不成曲调的嗡嗡声,就好像泥土已经躺下就寝,正对自己唱着催眠曲。

伦纳德·伍尔夫就曾养过蜜蜂。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伍尔夫夫妇在罗德梅尔买下农舍修士别墅后,伦纳德就在这里养了一窝蜜蜂。在弗吉尼亚的日记中,密集的蜂群激发她写下一段性感得有些怪异的文字:

午餐后小坐休憩,我们听见它们在外面嗡嗡飞舞。周日,它们再次出现,像一个闪亮的棕黑色钱包,颤动着,悬挂在汤普塞特太太的墓碑上。我们在墓地里长长的杂草中蹦来蹦去,珀西全副武装,穿着防水胶布雨衣,戴着网状帽子。蜜蜂们嗖嗖地飞射而过,就像一支支欲望之箭,势不可当、性感十足。它们在空中编织出精致如翻绳游戏的图案,每一声都来自一条线绳般的飞行轨迹,整个空气里都充满颤动声,那是欲望的颤动,炽烈且迅疾如箭镞的欲望的颤动,还有速度。我仍然认为蜜蜂构成的那只颤动、多变的袋子是最性感和最有色情意味的象征。

隔了几个句子后,仍然为这个形象而陶醉的弗吉尼亚描述了一次聚会上的丑陋女人,然后补充道:“为什么蜜蜂会聚集在她的周围?我说不明白。”

在这段插曲中,一个血肉丰满的伍尔夫呼之欲出:敏感、用词准确,相较于蜜蜂,她本人可能更像黄蜂 。但尽管如此,她仍然适应大自然,一如她适应人造物,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渴望对各种事物寻根究底,试图寻找准确的词汇来描写她在世间的所见所感。的确,她的日记比小说更狂放、更华丽,也让人更能感受到是一个作家在施展自己的才华。但在这段插曲中,流动的性向完完全全是伍尔夫的特色,与大众想象中的伍尔夫——一个冷若冰霜的人——相去甚远。

关于弗吉尼亚·伍尔夫,有一个流传至今的荒诞说法,认为她人如其名 ,是个性冷淡者:极有耐心,就像用雪花石膏做的雕像,同时思维敏捷。当然,在她结婚之前的一九一二年,她就曾告诉伦纳德说她在他身上感觉不到肉体魅力。但他们的恋爱自有其刺激之处,而且润泽如水,并非全是传统的罗曼蒂克。他们在参加“泰坦尼克”号听证会时约会,在英吉利海峡边上的伊斯特本第一次接吻,并且,在弗吉尼亚第一次表白之后的那天下午,两人从梅登黑德坐船沿泰晤士河逆流而上。在一张当时拍的照片中,弗吉尼亚坐在诗人鲁珀特·布鲁克旁边,看起来既紧张又坚强,憔悴的形象明显大有改观。跟这个瘦骨嶙峋、瞥着他侧脸的姑娘相比,布鲁克看起来就像是丰腴的太阳神阿波罗,也像是影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伦纳德和弗吉尼亚首次共度周末就在萨塞克斯,在那些俯瞰乌斯河的山丘之间。乌斯河从位于一片广阔沼泽山谷底部的唐斯之间流经该地区,这是它注入大海之前的最后一片流域。漫步穿过那一片片起伏不平的绿色大地时,他们偶然发现了阿希姆,并且很快就在那里开始了他们近三十年的婚姻生活。结婚时,两人都已经年过三十,而且都即将完成自己的首部长篇小说。伦纳德是犹太人,和蔼、热情,聪明中融入了冷静的实用主义,即便在那时,他已经在布卢姆斯伯里团体中有了些微局外人的感觉。此前他在锡兰的殖民地行政部门担任管理人员,当时因为父亲去世,刚从锡兰回国不久。尽管他有着令人钦佩的意志力,但压力大时,他的双手还是会无法控制地颤抖。

至于弗吉尼亚,她是个孤儿。年幼丧母,父亲莱斯利·斯蒂芬爵士脾气暴躁,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和批评家,一九〇二年被诊断出患有肠癌,两年后去世。在母亲和父亲去世后,弗吉尼亚的精神状态很快变得极不稳定,且遭受了精神崩溃。在她与世长辞后,人们逐渐把这种精神崩溃当作她的特征。但她当时从崩溃中恢复过来,决心开始工作,开始写作,并因此大获成功。

随后,弗吉尼亚与伦纳德结为夫妻。但两人的婚姻关系不同于传统。完婚后,他们的性生活并不顺利,并且很快就被放弃了。就在举行婚礼一年多后,弗吉尼亚遭遇了第三次精神崩溃,在她脆弱的精神平衡得以恢复之前,她还曾过量服用镇痛药物巴比妥,试图自杀。为了避免妻子再次跌入精神错乱,伦纳德不定时地扮演保姆的角色,有时甚至充当看守,坚持让她按照按时就餐、早早就寝的作息规律生活,且不能过度兴奋。但我们不应该就此认为弗吉尼亚是个索然乏味、头脑空虚的残疾人,认为她跟自己生活的时代没有关联。在弗吉尼亚的一生中,她散发出光彩夺目的魅力,不管是友是敌,都对此有大量评论。此外,她对待荒谬的事物敏锐尖刻,这使得她几乎无法自嗟自怜。

婚姻是私事,即便当事人在身后留下如此庞杂的日记、书信和流言蜚语,它仍然是私事。外人贪婪的目光往往难以窥透,甚至无法猜测其核心内情和情感纽带。但从这些文字碎片中生发出的,是持久的爱意,由彼此的激情和才华激发而出的爱意。弗吉尼亚把伦纳德称为“我不可侵犯的核心”,她的最后遗言也是留给他一个人的:这是他们同甘共苦的证明。在众多论及伍尔夫夫妇婚姻生活的著作中,有一本名为《真心的结合》,书名取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第一百一十六首,而那首诗本身就是对持久爱情的颂扬。用这行诗句描述他们的感情倒也算精确,不过我认为,综合而论,那首诗中的另一个对句或许更贴切一些:

爱决不跟随短促的韶光改变,
就到灭亡的边缘,也不低头。

蜜蜂们仍在草地上空穿梭,就在我头部上方几英尺处,顺着它们那些震颤摇摆的路线游荡。我翻身仰卧,在太阳底下伸展四肢。阳光如此温暖,我感觉自己的肌肉仿佛都要融化了。我闭上眼睛,光线在眼皮内侧变得如万花筒般五彩斑斓。导演德里克·贾曼曾把它们称为“永恒的蜜蜂”,“金色的蜂群……它们的花粉筐全都是不同色泽的黄色”。在他因艾滋病濒临死亡时,他搬到偏僻如世界尽头的邓杰内斯海滩上,住进一座名为“前景别墅”的小木屋,转而养起蜜蜂来。他把用铁路枕木做成的蜂箱,放在他从鹅卵石中拾掇出来的花园里。八月和一月,蜜蜂在那个木头箱子里分别用林石蚕和荆豆的花蜜酿造蜂蜜。

在贾曼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当弓形虫病破坏他的视网膜后,他也失明了。“有人……说,失去了视力肯定很可怕,”他在日记中写道,“其实不然,只要你在阴影之海里有一个安全的港湾,就没什么可怕的。只是有点不方便罢了。如果你在一个阴暗的日子里醒来,只能靠想象探路,你会转身回头吗?”后来他又写道,“我们离世的日子不可知晓。我还不想死……我希望继续照看我的花园,度过几个夏天。”他的最后一部电影《蓝》再现了他失明后的景象。在这部长达七十九分钟的影片中,电影屏幕上一直是没有变化的蓝色。那是虚空的色彩,是天空后面那个饱浸着幽蓝的世界。电影的音轨由散漫的回忆交织着诗歌组成,其中误引了威廉·布莱克的诗句:“净化知觉之门,万物本相毕现。”

我猛地从地上站起来,血液冲上了头部。站在蜜蜂飞舞的草地上,我感到头晕目眩,两眼昏黑。它们的嗡嗡声像是在试探我的反应,只是那种语言我无法破解,更不用说预言。

· · ·

回到契克斯后,我一觉睡到太阳下山,然后才到吧台吃了一个巨大的汉堡。我用叉子戳下去,它顿时碎裂成几块。一条长着髭须的狗望着我和我的汉堡,而我坐在那里狼吞虎咽。整个过程中,它的主人都懒得管教它一下。昼光渐隐的时刻如此美好,我无法克制自己再次出门的冲动。当我离开时,燕子围绕着教堂钟楼上下翩飞,在纳尔逊的姐姐 的坟墓上空发出尖细的叫声。

我走的那条小路通往斯劳汉姆的熔炉水池,那是曾经遍布该地区的铸铁工业留下的痕迹。在英格兰的南方,大自然能够摆脱人类文明这个想法本身就是荒诞的。周围的景致由数世纪的人类活动塑造而成,我猜,那就跟人类被这片土地所塑造一样。为了生产钉子、大炮,甚至那些连罗马人都要使用的精致小钳子,就不得不用到铁,而威尔德既有能为铸铁炉提供燃料的繁茂森林,又有富含铁矿石的黏土。因此,从罗马时代之前直到工业革命开始,这里都是铸铁工业的核心区域。

最早的熔炉水池是用黏土堤坝阻隔河流而形成的,它能够提供稳定的外流水量,驱动炼铁炉的风箱,以便熔化炉子里的铁矿石。后来,随着鼓风炉的引入,那些池子又被用来驱动精炼锻铁炉的风箱和杠杆锤。在精炼锻铁炉里,铸造生铁经重新熔化后形成熟铁坯,再由锻工轧制成纯度更高的铁条。我一边走,一边试着在脑海里重构当年的情景:铸铁炉的火光在十英里开外的地方就能看见,四周回响着锤子沉重的敲打声,一直传到唐斯。如今,这些池子成为垂钓者的领地,他们使用的行话简直跟锻工所说的一样特别:“禁用小帐篷或欧式鲤鱼饵,禁用网箱。祝笨蛋们在鲤鱼丰盈的熔炉水池里好运连连。”

当我来到水边时,第一批伏翼蝠已经在库斯小路上空穿梭飞舞。停车场里只剩下三辆汽车,以及不知是谁吃完麦当劳后扔下的残渣。太阳刚刚下山,一切都安静下来,天空镀上了玫瑰色的微光。水池中的倒影仿佛沉到了深处。鲤鱼在水里时浮时沉,搅起阵阵涟漪,偶尔打碎一池波光。在它们下方,映入水中的云朵正缓缓向东移动。而树林倒映在水池对岸的另一侧,投下半池黛绿。当鱼儿从那里腾跃而出时,就会激起一圈圈白色的同心圆波纹。而在靠近我的这一侧,只有灰白的天空浮在池水表面,波纹泛着黑光。我从未见过如此奇妙的光影。飞蚊在空中盘旋,对岸仍有三个男子在垂钓,我的北边还有另外两个垂钓者。扑通,然后又是一声,扑通。

我在堤岸上蹲下。一架飞机正从淡粉色的天空飞过,它的倒影也从池中的水下世界穿过,在身后留下一条长长的尾迹。天空中,飞机飞行平稳,它刚从盖特威克机场起飞不久,仍在爬升。而在水下,它的移动方式却不同,那条尾迹随着涟漪左右摇摆,看起来就像蛇一样,倾斜着,一下一下地游动。如果我的视力足够好,或许就能辨认出水面下方遥远的舷窗里露出的面孔。我需要一位女神来清洗我的眼睛。“净化知觉之门,万物本相毕现。”

眼前的风景美不胜收。它们停留在我的视野边缘,无法一览无余。我记得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写到一个傍晚时有这样一句话:“太美了,一双眼睛根本装不下。我本能地想找人接住我流溢而出的愉悦。”可是这样一个人却无从寻觅,甚至那些垂钓者也陷入沉默,不再低声讨论今天钓了多少竿、放弃了多少钓到的鱼。我们说美景如酒,令人陶醉,可是那些令人目不暇接的美景该怎么办?有那么多景色都在我们看到之前消失了。博物学家汉娜·希区曼写道:“在外面漫步一小时后,色彩开始显得越发明艳,越发饱和。是因为大脑输入了充足的氧气?还是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 在光线中得到了充分浸泡?”然而,不管我在室外待多久,都有一个始终无法看见的世界。它就在知觉的交接点上,只能瞥见片段,例如当翠雀花在黄昏绽吐出紫外光神秘蓝色的一瞬间。

那是深蓝色,是黑夜之前的最后色彩。突然之间,天空中幽蓝漫涌。但它仅仅停留了片刻,广阔而明亮,然后夜幕一下子就降临了,甚至西边的天空也从眼帘中消失。我一路慢跑回家,突然感到身上发冷,于是便穿过消防梯,挤过烫衣板和压裤器。窗户敞开着,就在我快睡着时,门廊上传来说话声:“好吧,帕特,一会儿见,一会儿见特雷弗,很高兴见到你。你不准上高速公路,不能跟那些贴着L车贴的新手上高速。你闭嘴,别打断我,我在跟你说话。别管我,别管我,我很担心特雷弗。特雷弗!特雷弗!是我,是我,你不是特雷弗吗?哦,艾琳打我了,倒也难怪。哦,是的,那就继续吧。特雷弗!特雷弗!是我,是我,是我,不是你吗?我们会在圣诞前夜见到你的。那就再见了,见到你真高兴。”在一阵咳嗽声和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中,我听见他们离开,然后就在这个短暂的夜晚沉入了梦乡。

· · ·

第二天早上,在吃过一盘硬如金属的西红柿和抹着厚厚果酱的烤面包后,我再次出发。今天没时间磨蹭了,我有八英里的路要走,需要穿过海威尔德,拐向东南方的林德菲尔德郊外,我在那里找到个房间过夜。海威尔德是一片古怪的老式乡村,从汉普郡一直延伸到肯特郡。其名称中的“weald”来自古英语中表示林地的词语。这些藤蔓交错的起伏森林和田野曾经是英格兰面积最大的野生树林,盎格鲁-撒克逊人称之为“安德雷德斯森林”。一大片错综复杂的荒野,由栎树、梣树、鹅耳枥、桤木、榛树和冬青树组成,到处都是狼群和野熊。一些类似炼金术的行业在威尔德发展起来:人们伐树烧炭、铸造钢铁、生产木灰玻璃。将木头和泥土混在一起,只需一点火星儿和一股青烟,就会生产出窗玻璃这样令人惊叹的产品。经过吹制和硬化,它就会变成冷绿色的玻璃板,如同冬日的寒冰。

树木与富含铁矿石的黏土,不仅造就了威尔德适宜铸铁的环境,还让它变得难以穿越。在更偏僻的地区,只有顺着从前那些牲畜贩子走过的小路才能穿过整片区域,而如今,这些小路已经成为路基沉陷的林间小道。都铎王朝时期,森林曾遭到严重破坏,英国甚至通过了一部禁止砍伐幼树的法案。尽管如此,威尔德仍然拥有全国占地面积比例最高的古老林地。一些零零碎碎的威尔德古语也幸存下来,直到今天,该地区那些下切穿过陡峭山谷的河流支流仍然被称为“ghylls”(意为“溪流”),而树林边上那些草木丛生的带状土地则被称为“shaws”(意为“杂木林”)。

顺着一条白桦树林立的小路,我进入斯泰普菲尔德,然后转向南行。从两个电力局工人旁边经过时,他们正在锯一棵梣树的小树枝。在旁边的地里,当我弯腰观察树篱边的一簇黄钟花时,一名遛狗的男子走了过来。“你想知道那是什么花吗?”他问,“想知道哪个?俗名还是拉丁学名?”他重新站起身来,“不,我忘记它的名字了。不过过一分钟就会想起来。”他是一名园丁,不过他又腼腆地补充说,“我学这些植物名称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儿了。”他开始跟我讲述来自布莱顿的人在这一带的树篱里种植大麻,“有一天我摘了一棵给我太太,她吃了以后脸青得跟草似的。精神恍惚,都没法走路了!她还以为我想给她下毒呢。”他向我挥手告别,然后朝别处走去,脑子里还在想他记不起来的植物名。

小路顺着一片长条状的枯黄草地继续延伸,进入一条长着梣树的山谷。在这里,乌斯河湍急的河水流过花岗岩的河床,那正是海鳟繁殖所需的环境。河水在阳光下闪烁着乳白色的光,我从哈默希尔桥上过河,然后再次向东攀登,进入哈默希尔小树林。清晨时大地敞开怀抱,此刻似乎又像只蛤蜊那样合拢了。通往树林的大门上挂着一件女装外套,一条链锁像带子一样锁着它。谁会把外套丢在树林里呢?衣服上的标签已经被剪掉了,粉红色的缎子衬里上长了点点霉斑。

哈默希尔是铸铁工业的另一个遗迹,附近的霍斯树林过去就是开采铁矿石的地方。铸造厂的遗迹遍布整个地区,从前的小探井如今成为圆形浅坑,到了冬季就会积满水,而溪流会将丢弃的矿渣隐藏在它们堆满鹅卵石的河床上。当地人为探井中找到的矿层取了些可爱的名字,而它们也随着各地区的地形走向而有所变化。在希斯菲尔德附近,矿工们会穿过十三足球层、灰白层、大桶层、七足层、矿井靶心层、三足矿井层、公牛层和底层到井下工作。继续往东,阿什本海姆有狐狸层、骑士层和危险层,每一层在燃烧时都有自己的特征和性能。一门大炮居然是用一堆熔炼的石头制成的,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跟这些压缩的黏土层和夹有贝壳的石灰岩层的历史相比,这也奇怪不到哪儿去。

在一亿四千万年前的白垩纪,威尔德曾是一片弥漫着草木芳香的沼泽,它笼罩在苏铁的树荫下,边上镶嵌着至今能在黑色化石中看到的木贼和蕨类植物。威尔德的岩层由砂岩和黏土构成,是那些来自北部和西部的大河所携带的淤泥和沙子沉积而成。随着时间流逝,地壳沉降,海水涌入,这些沉积层埋藏在海底的沙子和黏土下,构成下绿砂层、高尔特层和上绿砂层。在随后的三千五百万年里,那些海洋微生物——如单细胞的藻类和浮游植物——在生命终结后,如下雨一般纷纷扬扬地穿过温暖的海水,落到海底,每一千年积聚一厘米,最终形成白垩。在白垩纪的末期,这片土地开始上升,威尔德再次露出水面,成为一片广袤的白垩圆丘,而北唐斯和南唐斯就是其断裂后的残余。在雨水、霜冻和流水的侵蚀下,这个圆丘的中部一英寸一英寸地受到磨损,直到它最终被切割成一道道深深的黏土沟谷和砂岩山脊,就跟我此刻所在的山脊一样。

· · ·

在哈默希尔小树林的边上,几只秃鼻乌鸦成双成对地在梣树上空盘旋,两只雨燕在闪着微光的空气中捕捉蚊虫。眼前的风光曾有另一番模样,这真令人难以置信。而人类,直到现在的地质情况基本稳定后才迟迟到来,我们甚至连想都没想到,大地曾发生过这些无限缓慢的变化。作为一门学科,地质学是在十八世纪末确立起来的。第一批地质学家通常都是神职人员,他们希望用自己的发现证实《圣经·创世纪》中的记载,证实这个供各种兽类繁衍生息的小小伊甸园,这个硕果累累的世界,是由上帝从黑暗中创造出来并赐给人类的。而人类,是神仿照自己的模样创造出来的,是神的仿照物。

但化石往往不能和发现它们的地区形成对应,在距离海滩数英里的地方都可以找到贝壳、墨鱼和牡蛎的石化遗体。因此,在西方,它们通常被当作“大洪水遗迹”,也就是上帝将大洪水倾泻到这沉沦的世界上,而诺亚及其方舟漂浮在亚拉拉特山周围时留下的遗迹。虽然这种信念逐渐被证伪,但它一直延续至今,在神创论者的伪科学“洪水地质学”中顽固存在着。这些神创论者援引地球板块构造中那些巨大的间歇泉和裂谷,解释大量的洪水来自何处又排往何处,证明洪水的确曾大范围地淹没地球,让土地沉没到十五肘尺 深的水里。

在马修故乡的小城,人们用粗俗的英国喜剧取代神创论者的虔诚,讲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关于诺亚和洪水的故事。中世纪的韦克菲尔德神秘剧,在这个故事的核心为诺亚及其顽固的妻子设计了一场激战,高潮是他们之间的拳来脚往、恶语相向。“去你的!穷酸的尼科尔!”就算是木偶滑稽剧《潘趣先生》中的潘趣和朱迪 听到这些脏话都会脸红。雨停了,这条船连同船上那些成双成对的动物来到陆地上,眼前的大地毫无特色,仿佛从未有人出现,诺亚没有被这些等待着他的景象吓倒,反而觉得兴奋。“看啊,在这片绿色中,”他叫道,

……既没留下二轮马车或耕犁,
也没有树木或树枝,
更没有其他事物,
一切都不见踪影:
无数城堡被夷平,
大城小镇被席卷一净,
在洪水中漂掠沉浮……

真是典型的约克人,我心想,他们从来都不会大悲大喜。但要理解诺亚的惊骇,你用不着相信《创世纪》中的陈述。世界不就是这样毁灭并在我们眼前消失的吗?这出奇迹剧最后一次上演是在一五七六年。在那之后,有多少树木得以幸存?又有多少马车、城堡和耕犁保存至今?在广阔的威尔德,很可能没有一棵栎树留下——尽管它们的长寿让人类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悄无声息的洪水不断用一个个漩涡懒洋洋地吞没这个世界,将树木卷走。有时它会淹没眼前的一切。万物不过是昙花一现,看似坚不可摧,但也终将土崩瓦解。

在这片侵蚀地貌中,有一种植物独树一帜,异乎寻常,堪称活化石。木贼堵塞了我经过的每一条半干半湿的沟渠,早在白垩质地的唐斯形成之前,当威尔德还是一片热带沼泽时,它们就生活于此了。我敢打赌,就算真的出现核冬天 ,木贼也能活下去,就像在过去的两亿三千万年间一样,它们倔强的植株会穿过尘埃与碎石,冒出地面。这种学名叫作“ Equisetum ”的蕨类植物作为一个活生生的链环,将我们自己的时代与恐龙的时代连接起来。如今它在牛羊脚下备受践踏,然而,当禽龙,即人类最早发现的恐龙之一还以威尔德为家时,它就生长在这里了。

最早的禽龙遗迹是一位产科医生兼地质学家吉迪恩·曼特尔在十九世纪初发现的,其发现地点距离我此刻所在的地方仅一英里多点。当时恐龙这个词及其概念都还不存在,认为生命体会灭绝的想法仍然新奇,且几乎无法为世人接受。正如我前面所言,当时地质学还是一门新兴学科,在寻找构成地壳的岩层并确定其年代的热潮中,一些神秘的化石出土,并被进行了首次系统性的分类。早期哺乳动物的分类相当简单,但一些更加模棱两可的奇怪遗体也被发现。一八一一年,在莱姆里吉斯海岸上,化石探寻者玛丽·安宁发现了一只不为人知的海洋爬行动物的骨骼。经过大量的争论,它被命名为“鱼龙”。在接下来的十年中,科学家发表了各种描述其身体构造和起源的论文。在英吉利海峡两岸的科学机构中,这一发现引起轩然大波。这种奇怪的动物到底是什么?它跟当时在那片大海里已经发现的任何动物都不像,它有多么古老?如果它真的已经灭绝了,上帝为什么要把它创造出来又任凭它销声匿迹?

就像安宁一样,曼特尔也对化石及其隐藏的历史着迷。起初他只是刘易斯一个鞋匠的儿子,为了谋生当上一名乡村医生,却在给这座城市的女人接生的间隙,追求自己在地质学上的业余爱好。他的父亲没钱供他上大学,贫寒的出身一直困扰着他。曼特尔家族曾经是贵族,就像很多贫穷但聪明的孩子一样,曼特尔梦想恢复家族的荣耀。他从小就喜欢搜集化石,发现的第一块化石是一块菊石,就是在注入乌斯河的其中一条小河中找到的。

在刘易斯周围连绵起伏的地貌中,曼特尔开始了自己最早的探索。他发现了一些箭石目和瓣鳃纲动物的化石,并指出这些白垩源自古代海洋的海床。一八一六年,曼特尔结婚,此后他就将自己的调查地点转向北边,尤其聚焦在威尔德地区一个距离刘易斯大约十英里的地方。这里的地面布满砂岩,其中所含的化石跟他以前经常挖到的哺乳动物遗体截然不同。曼特尔在惠特曼的格林采石场做了一些初步的挖掘,发现了一些以前从未见过的巨大骨骼。他向一个采石场工人透露了这个消息,很快就收到几包零零散散的肢体残骸化石,有些是已经从岩石中分离出来的单独一块,有些是仍然嵌在岩石里的一大块。他白天出诊,晚上回到自己买下的位于城堡下方的漂亮寓所,并待在绘图室里研究它们,用凿子将骨骼从石头里剔凿出来。

单是这些骨骼的大小就令人困惑不已。曼特尔起初以为它们属于鱼龙,可是后来他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开始留意到,在惠特曼的格林采石场送来的部分岩石中,含有一些热带植物的遗迹:有些是类似于棕榈和桫椤叶子的羽状复叶;有些看起来很奇怪,就像是大戟属植物的印迹,而该属植物主要分布在亚洲,并非这些岛屿上的土著。如果这些岩层如他猜测的那样,曾经位于一道如今已被侵蚀的白垩岩层下,那么他似乎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热带世界的遗迹,在远不可测的时代,它曾经淹没在一片早已退却的海洋之下。这使得那些庞大的骨骼更加耐人寻味。十九世纪初,欧洲经常发现大型哺乳动物的化石,其中包括猛犸象、乳齿象以及大象的祖先,但这些化石通常都留存在第三纪的岩石中。而曼特尔可以肯定,自己发现的骨骼来自更深,因此也更古老的岩层。法兰西海岸上也曾出土一些古代的鳄鱼化石,当曼特尔的太太玛丽·安·曼特尔偶然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后,古代鳄鱼似乎就成了那些骨骼最有可能的来源。

关于这次偶然发现,曼特尔留下了一些文字记录,但它们的细节和日期都不太吻合。有一点似乎很清楚:在一八二〇年到一八二一年之间的某一天,他的太太在惠特曼的格林采石场附近的大道上发现了一颗巨大的牙齿——也许不止一颗——就躺在刚从采石场运出的石头中间。有时曼特尔也声称是自己找到了这颗牙齿。尽管要花上四五年的时间才能真相大白,但它对揭开那些骨骼的谜团来说至关重要。很快,又有更多的化石被发现。经过仔细检查,曼特尔立刻排除了它们来自任何鳄鱼的可能性。显然,这些牙齿属于食草动物,是用来碾磨食物的,而且因为长期使用已经出现了磨损。但即使是处于磨损状态,它们依然巨大,长达一点四英寸。用曼特尔自己的话说,它们“如此不同寻常,哪怕最肤浅的观察者,也会把它们的外表跟某种新奇而有趣的东西联系起来”。如果它们并非来自哺乳动物或鱼类,那还能来自什么呢?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困惑,最后,他迟疑不决地采用了既有的唯一结论:它们属于蜥蜴类群中某种当时无法猜透的巨型动物。

曼特尔的工作让我回想起一类在希腊神话和北欧民间传说中很常见的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必须在一堆泥土中挑出罂粟的种子,或者将混杂在一起的各类种子分开。这项工作通常要借助魔法才能完成,而在一些故事,例如厄洛斯与普绪喀的传说 ,以及围绕俄国女巫芭芭雅嘎编织的一些彼此交叉重叠的奇谈中,魔法的确会出现。我提到这些神话是因为它们可以帮助我们想象曼特尔面临的问题有多难。他研究的化石属于一种尚不为人类所知的动物,当他开始整理那堆破碎且彼此毫不相干的骨骼化石时,这项工作几乎不可能完成。

而要说服科学机构相信他的发现举足轻重,同样并非易事。曼特尔是一位乡村医生,尽管他的才华显而易见,但并未立即受到学术圈的接纳。虽然他跟很多地质学家保持着亲密友谊,可他的运气实在太差,有时他都觉得自己受到了诅咒。一八二二年,他出版了一本书,介绍自己在威尔德的发现,让他感到荣耀的是,国王乔治四世四度订购该书。然而,尽管该书大获成功,它却不足以让人们接受有关那只巨型蜥蜴的猜测。为此,他需要地质学会的验证,但该学会的成员拒绝了曼特尔的论文,并彬彬有礼地回复说他肯定弄错了这些化石所在的岩层时代。

在接下来的夏天,曼特尔的一个朋友带着那颗牙齿越过海峡,将它拿给伟大的法国博物学家乔治·居维叶,但居维叶对此不屑一顾,宣布它肯定来自某种犀牛。濒临绝望的曼特尔决心全力以赴,证明从惠特曼的格林采石场开采的岩石确确实实来自次生地层,比通常发现哺乳动物的第三纪岩层古老得多。

两件事情让他时来运转。在从惠特曼的格林采石场运出来的那堆骨骼化石中,还有其他牙齿,同样很大,但表面锋利,很明显属于食肉动物。曼特尔并非唯一发现此类遗迹的人。地质学家威廉·巴克兰拥有一头巨型动物的部分骨骼化石,是在牛津附近找到的,而且碰巧还是爬行动物,这一点绝对错不了。牛津那只蜥蜴的故事本身也跟禽龙一样复杂,但这里就无须赘述了。总之,一八二四年,巴克兰宣布他发现了斑龙。这是人类发现的第一只陆生恐龙——虽然当时还没有“恐龙”一词。曼特尔出席了地质学会的会议,他鼓起勇气,站起来宣布自己也在威尔德发现了食肉动物的牙齿化石。巴克兰前去刘易斯拜访,并承认那些牙齿属于斑龙,还认为它的“高度跟我们最高的大象差不多,长度比最大的鲸略短”,不过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是错误的。

学术界迅速朝着接受曼特尔理论的方向转变。在将斑龙公之于众几周后,居维叶终于对那颗巨大的食草动物牙齿属于爬行类的结论表示赞成。曼特尔心满意足。很快,他发现了自己寻求已久的决定性证据。那年初秋,他在皇家外科医学院亨特博物馆数量众多的解剖学标本中仔细搜寻,看能否找到一颗爬行动物的牙齿,哪怕只是与他搜集的那颗大致相似也好。这项工作令人气馁,就在他打算放弃时,副馆长塞缪尔·斯塔奇伯里走过来跟他聊天。没想到斯塔奇伯里居然熟悉热带爬行动物,因为贩奴船有时会在布里斯托尔存放一些标本,而他曾经不定时地给这些标本编目。他立刻看出,尽管曼特尔的那颗牙齿跟鬣蜥的牙齿在大小上相去甚远,但形状惊人地相似。曼特尔飞快计算起来,鬣蜥大约有三英尺长,如果把鬣蜥的体型按比例放大,那只动物可能会达到六十英尺长。

一八二五年,曼特尔在皇家学会宣读了有关这只巨型蜥蜴的论文。这种巨型蜥蜴现在被命名为曼氏禽龙( Iguanodon mantelli ),其拉丁学名来自希腊语,意思是“鬣蜥牙齿”。那年年底,曼特尔正式受邀成为皇家学会的会员。这或许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预示着他在学术声望上进入一段前所未有的鼎盛期。曼特尔开始广泛地演讲,介绍这些恐龙及其王国,他怀着如此强烈的激情,将它们描述得栩栩如生。他的观众都听得如痴如醉。

他仍然孜孜不倦地搜集化石。一八三四年,一个发现证实了他对禽龙的最初直觉。如今为人所知的梅德斯通石板是从肯特郡一个采石场出土的巨大岩石,里面嵌着各种各样的骨骼,有些是破碎的,有些并不完整,曼特尔立刻认出它们属于一只或多只禽龙。这一发现足够完整,让他得以首次相对精准地猜测这种动物的外形。将他最初的禽龙草图汇集起来,能够看出一只与狗类似的巨大爬行动物,长约三十英尺,有一条弯曲的尾巴,吻部有一个钉状突出物。对他来说,有些事实变得显而易见:禽龙的前肢比后肢更短、更纤弱,可用于摘取树叶。不过,在这方面,以及其他很多方面,他都遭到对手理查德·欧文的驳斥。欧文是一名神创论者,担任大英博物馆的馆长,他拟定了恐龙一词的英文名称“dinosaur”,试图将发现禽龙的功劳据为己有。

曼特尔职业生涯中的这段幸运时期注定不会长久。他于一八三三年在布莱顿开设的医疗机构几乎让他破产,虽然镇公会买下其建筑用作博物馆,将他暂时挽救出来,但他把这次财务投资弄得一团糟。他的太太玛丽·安,那个曾亲手为他的著作绘制插图的人,带着他们的四个孩子选择了离开。不久后,曼特尔宠爱的女儿也夭折了。因为这两桩噩梦般的事件,他在资金上捉襟见肘,不得不把自己从小搜集的巨量化石卖给大英博物馆。最大的不幸于一八四一年降临,独自生活在克拉珀姆的曼特尔遭遇了一次马车车祸,他的脊椎受到永久性损伤。事故后他只活了十年多一点。由于伤处的疼痛不断加剧,他开始大量服用鸦片止痛。但他仍然坚持工作,几乎天天如此,直到一八五二年冬天因过量服用鸦片去世。

在曼特尔的一生中,他都因怀才不遇而备受折磨:由于家境贫寒,又被行医的工作耽误了大量时间,他感觉自己被渴慕的知识界拒之门外。他的日记犹如忧郁又乏味的祈祷词,翻来覆去地讲述他在受过更好教育和出身更好的人面前遭受的轻慢与羞辱。几乎每一年,他都为浪费自己的天才而几度痛苦自责。禽龙的发现让这种心理得到平衡,尽管曼特尔会继续发现别的恐龙,撰写和出版其他著作,但让他名留青史的却是他的第一个发现。这只巨型蜥蜴的发现展示了他最杰出的才华。从一堆乱七八糟的骨头中,把一个已经埋葬在时间长河里的世界召唤回来,而他所凭借的资源,不过是一把小凿子和拒不服输的顽强精神。

曼特尔的故事有一个奇怪的收尾。根据一个经久不息的传闻,在他去世后,理查德·欧文窃取了他的部分脊椎,不过我从未见过任何人解释欧文拿这脊椎去做什么。事实上,曼特尔自己在遗嘱中留下了一小笔钱,用于支付给他验尸的费用,并且补充说:“如果遗体的任何部分值得作为展示病理变化的样本来保存,那就把它们送到亨特博物馆去。”当初他就是在亨特博物馆找到证据,证明那颗巨牙来自爬行动物的。验尸结果表明,他的脊椎有一处不同寻常的侧凸,有可能导致剧烈疼痛。亨特博物馆把这块脊椎浸泡起来,将它与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从罗马人的牙齿到爱尔兰巨人查尔斯·伯恩骷髅上的头盖骨——放在一起,展览了差不多一个世纪。在“二战”时德国空袭伦敦的最初阶段,这家博物馆遭到轰炸,大约有四万件解剖学标本被炸得粉碎。另一个传闻差不多出现在曼特尔的所有传记里,即他的脊椎就在这些被炸毁的标本之列。但事实并非如此,这根脊椎毫发无损地从战争中幸存下来,却在一九七〇年博物馆工作人员清理藏品架时,被无意中丢弃。那时,曼特尔那些重要的化石藏品大部分已经被卖掉,或者是弄丢、散佚。而这桩破坏行动确实是由恶毒的理查德·欧文实施的。

· · ·

从我站立的地方,能够看到惠特曼的格林采石场。它就在山脊南边,藏在一片片林地之中。蓝青色的唐斯位于它的后面,而更远处则是位于视野之外的低地,也就是从刘易斯直抵海岸的那些沼泽,它们几乎与海平面等高。想象这里以前的模样未免让人痛苦:一片热带森林被一条奔腾的无名河流分开,那是一个水汽朦胧的世界,树蕨与苏铁生活于其中,而夏栎和梣树尚不存在。我想象着禽龙穿过这些无花植物,吟唱着自己粗犷的音乐,树枝在它脚下被踩得咔嚓作响。但这只是想象,在这片土地上再也看不到那样的景象,因为某种方案一旦被抛弃,就不会再次上演,这是演化的怪癖之一。

我不知道弗吉尼亚·伍尔夫是否知道吉迪恩·曼特尔,但她在去世之前的冬天完成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充满了曼特尔从威尔德挖掘出的原始世界的幻景。《幕间》的故事背景设置为“二战”爆发前的一个夏日,地点是一所乡间别墅。故事在两个人物之间游移,就像收音机收到静电噪声一样,不经意地拾起一些零散的思考和独白。小说中的女性露西在读一本《历史纲要》,它融合了两本真实的著作:G.M.特里维廉的《英国史》和H.G.威尔斯的《世界史纲》。整整一天,富饶而僻静的英国乡村景象都与该书所描述的恐龙时代的史前荒野交叉出现,形成对比。

至少在一开始的时候,这种并置构成了一出滑稽的喜剧。最早的一幕出现在清晨,当时露西正躺在床上:

她……从凌晨三点到五点花了两个小时思考皮卡德利一带的杜鹃花森林;她知道,那个时候整个欧洲大陆还没有被一条海峡分隔开,还连成一片;她知道,那个时候森林里生活着许多怪物,它们长着大象的身子、海豚的脖子,喘着粗气,往前涌动,慢慢扭动身躯;她设想它们都是大声吠叫的怪物,是禽龙、猛犸象,还有乳齿象。她一面抖动着插销打开窗户一面想,我们大概就是它们的后裔吧。

在幻想中,她以最怪异的方式将时间压缩起来。女仆走进房间,手里端着小盘子,里面是一杯装在蓝色瓷杯里的茶。而露西陶醉于自己的幻想,在那一瞬间,她都不能将女仆“与原始森林里水汽蒸腾的绿色灌木丛中低声吼叫的厚皮怪物区分开来了;房门打开时,那怪物正要毁掉一整棵大树”。

《幕间》是一部沉迷于往昔的长篇小说,它试着在面对战争的摧折力量时理解过去。作品中大部分叙述都围绕一出村庄戏剧展开,它以讥嘲挖苦的大杂烩方式,呈现了英格兰过去的时光,将伊丽莎白时代的诗歌、复辟时期的喜剧和维多利亚时代的宗教优越主义混搭起来,加上已被遗忘的诗行,并插入牛叫声和雨声。这里戏仿的是官修的庄严历史,后者把过去视为一场连续不断的盛大演出,由加冕典礼和沙场征战组成;这种修史方法受到伍尔夫及其小圈子内人士的强烈质疑。

尽管有这种挖苦,但往昔仍表现出强烈的慰藉意味。事实上,这部长篇小说与考古学挖掘之间惊人地相似:这是顺着英格兰文化心态所做的一次挖掘,它在数世纪的思想积累中,挖出一些层次分明的成果。小说主要利用点点滴滴无意中听到或彼此重叠的对话来构筑,而那些对话本身往往包含破碎的引用,正确或错误的引文以及各种典故,出自零零碎碎的叶芝诗歌、《李尔王》,或者拉辛、斯温伯恩和丁尼生勋爵的只言片语。这些零碎的遗迹证明了人类面对不利条件时的顽强与坚持,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说,露西有关史前时代的幻想也是如此。

这部小说是在世界即将发生重大转折时创作的,那些不可估量的变化紧跟着“二战”出现。伍尔夫预见了这个变化,却没能活着见证那一切。虽然从小说中只能瞥见迫近的冲突,但读者能强烈感受到它带来的巨大威胁。有时作品的语气增强到近乎绝望的地步,不过《幕间》也很幽默,并非绝缘于希望。它在夜晚结束,在露西幻想的永恒黑暗中结束。显然暴力将接踵而至,但爱也会紧随其后,它们都是那个史前世界的基点,而那时,离人类登上历史舞台并发出自己的声音还有很远。

· · ·

随后,我离开山脊向东而行,缓步下山,进入这条河流经的山谷。在我的下方是一片放牧绵羊的田野,当我经过那些瘦骨嶙峋的母羊以及尚未剪毛的圆滚滚的羊羔时,一百只甚至更多的秃鼻乌鸦从一棵栎树上飞了起来,扇动着翅膀从土地上空掠过,顺着风向,朝西南方飞去。大群秃鼻乌鸦制造的噪声嘈杂得惊人。它们在做什么?在举行会议?在策划一场政变?有几只掉头飞了回来,它们是群体中的侦探。我能够听到树林里有更多咳嗽似的叫声,但是跟我刚刚惊飞的聒噪鸦群相比,它们显得微不足道。绵羊们抬头张望,鼻孔翕张,“咩!”它们叫道。然后是更多哀怨的咩咩叫声。它们跟着我来到大门处,在愈加刺眼的光线下,它们的黄色眼睛变成了一条窄缝。

现在天气有些热了,在海岸一带即将盘踞两周之久的热浪由此开始,然后夏季便在雨水中消散了。我顺着一条尘土飞扬的小道向上爬,进入一座农场,在几栋竖着石棉警示牌的棚子之间困惑地游荡,无法找到出去的路径。在一所户外学校里,一名无精打采的女孩未能让一匹小马越过一组训练快步的地杆。我没有穿袜子,简直就是白痴,现在我的右脚开始灼痛。希尼耶农舍的窗户上挂着一个指示牌,上面写着:继续狩猎。这些字被圣乔治的旗帜切分成白色和红色条带。

这条小径变成一条长满野蔷薇的甬道,到处是糖粉色和糖白色的花朵。人们正在山谷里晒干草,蓝青色的草捆装饰着突然垂下的天幕。这里的灌木篱墙郁郁葱葱,几乎迸裂,简直就是植物学家的糖果铺,满是金丝桃、剪秋罗、甜菜根粉色的林地水苏、龙牙草、旋果蚊子草和叶子银白的直立委陵菜。这种委陵菜既有止血功能,又能将皮革染成红色。我想扑到它们中间,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可是路上不断有汽车猝然驶过,这条甬道似乎——至少对我酸痛的脚跟来说——永远没有尽头。

最后,小径终于摆脱车道,顺着一道木头台阶,通往下面的田野。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田野之一,各种粉红色的杂草在风中窸窣作响,旁边是接骨木树篱,上面开着泡沫般的小花,颜色如同泽西产的奶油。我仰卧在一棵栎树下,将那双可恨的鞋子踢掉,准备饱餐一顿。我拿出燕麦饼、奶酪,并用那把锈迹斑斑、无法合拢的小刀把青苹果削成了片。苍蝇落在我的帆布背包上,休息了几秒钟,然后腾空而起,消失得无影无踪。每次我闭上眼睛,耳边都会响起螽斯的歌声,就好像我需要屏蔽自己的视觉,才能听懂白昼的倾诉。

整个上午,我几乎没看到乌斯河,此刻却能听到河水在荨麻下漫流而过。那是一条支流,滴滴答答地流入下面的山谷。两只林鸽在咕咕细语,那声音听起来就像英语里的“take two cows, Susan, take two cows, Susan”——“带上两头奶牛,苏珊,带上两头奶牛,苏珊”。我能够听到一列火车从它们后面或上方驶过,在到达那座横跨于河流之上、雄伟壮观的拱状高架桥时轰鸣。风穿过筛子般的树叶,移动的日光将云朵雾气腾腾的阴影投到无数的野草上。只须再穿过一片田地,这条小径就会通到水边了。

我急不可耐,蹦蹦跳跳地来到高架桥下,几乎没有停下来欣赏那座由一千一百万块砖头砌成的桥身。多年来,我每天都会在上下班途中越过这座桥,每次都会伸长脖子瞥一眼下面喧腾的河水。此刻我身在车外,一身轻松,却没时间抬头看一眼列车是从哪里咔嗒咔嗒驶过桥梁的,而车上挤满怏怏不乐的人,他们反复呼吸着污浊的空气。不过,我还是在里弗斯树林的边上放慢了脚步。眼前的景色正在经历周期性的变化,桤木取代栎树成为主角,低地取代高地焕发出容光。树木遮蔽了阳光,抑制了杂草的生长。这是一个阴郁的地方,流水脱下伪装,渗入黏土深处。我顺着河岸走去,在一片冬青树灌木边停下脚步,坐在一丛枯萎的熊蒜旁,当我碾碎它的叶子时,它散发出刺鼻的蒜臭味。我能够听到上游的河水从石头上流过的哗哗声,但在这里,当它从陡峭的河岸之间穿过时,却流速和缓,水色灰白。八英尺高的堤岸上露出一截截脊椎似的树根,上面结瘤盘曲,奇形怪状。

那天晚些时候,我走进林德菲尔德,在村里的酒馆吃了些咖喱鸡块。堆着垃圾的路边长着一丛兰花,我入住一座修建于亨利八世统治时代末期的房子,它的周围是萨塞克斯最古老的方块树篱,拥有上千年历史。而我最终将在一张子母床上睡觉,白色的褥单上布满白色的手工刺绣。我在床上度过一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为闷热的空气和我看不见的一处泉水持续的汩汩流淌声所困扰。

但这一切都无关紧要。早上起床时,我看见一只正在饮水的鹿。它爬上河岸,并没有看见我;接着,突然之间,它看见我了。它就像马儿那样拱起后半截身体,像是要把骑手摔下后背,我对这个动作深有感受。接着那只鹿一跃而起,逃之夭夭。它移动的步伐带着几分怪异的僵硬,就像摇摇小木马的步态一样,用四条僵直的腿一下子蹦过小路,跳进阴暗的树林。那只鹿既不罕见,也并非多么漂亮。世间有数千只像它一样的鹿,正如人间有数百万像我这样的人。可是它刚才就在那里,专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而在那一刻,它的生活道路与我的出现了交集。它就像禽龙一样不可思议,也像禽龙一样被囚禁于时光之中。时光如同一张织物,将我们全部网罗其中。在我的身旁,小河叮叮咚咚地向东流淌,冰冷无情如针。一针又一针,一寸又一寸,寸金难买寸光阴,难道世间还有比时光更宝贵的吗?这一天的各种细节——静止不动的凉爽空气、熊蒜刺鼻的气味——都在这一刻显得如此准确,而地球浩渺无边又深藏不露的年岁就像梦境一般难以想象。我埋下头,满怀困惑,然后便跟着那只鹿走进了树林。 rZy3AUvRgCCGitg7kCTumExDXy3tUZf20K9GxqnWr2FMXTw3tgfC4BqvePi3CZ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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