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910年10月22日,毛姆从利物浦乘坐“喀罗尼亚”号启航,它是丘纳德公司最大、最高级的游轮之一。乘坐廉价航班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毛姆但凡有机会,总是要选择王侯般的出行待遇,享受北大西洋航线上最豪华的欧洲游轮。现在,日后还要无数次奔赴美国的毛姆正要第一次横跨大西洋,他发现“喀罗尼亚”号的头等舱富有低调的奢华——虽然与不久后问世的“阿基塔尼亚”号、“毛里塔尼亚”号和悲剧的“泰坦尼克”号那歌剧院级别的富丽堂皇还不能相提并论。比方说,“喀罗尼亚”号几乎不设独立卫生间,连头等舱的乘客也只能要么到走廊尽头的公共卫生间,要么用床边的便桶。航行全程共六天。刚到纽约,毛姆就穿过熙熙攘攘的码头,直奔位于曼哈顿中城核心地带第五大道的瑞吉酒店,酒店建于1903年,共十七层,采用“布杂派”(Beaux Arts)风格,看起来如同要塞一般。作为高层酒店的开辟之作,它被认为是古典与现代结合的最新典范,配备电梯和床头电话,甚至安装了一种原始的空调机。旧秩序的代表——阿斯特酒店与范德比尔特酒店——依然雄立于第五大道不远处,但周围全都是新秩序的表现:一座座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霓虹灯、发出喇叭声的机动车流、地铁、电车、高架铁道。
毛姆的名字在百老汇并不陌生:之前的《弗雷德里克夫人》(艾瑟尔·巴里摩尔主演)、《朵特夫人》(碧丽·伯克主演)、《佩涅罗珀》(玛丽·坦佩斯特主演)广受好评,9月于帝国剧院上演的《史密斯》(玛丽·鲍兰饰演同名主角)同样叫座。查尔斯·弗罗曼举办了热情的接风会,还给毛姆引见了多位要人,这让毛姆感觉自己很受欢迎,总有人请他到最高档的餐厅吃饭。来到纽约后不久,毛姆写道:“下一周每天的午餐和晚餐都有人请客 [424] ……开心得不得了。”彬彬有礼,身着精心定制的服饰,带着“英国式”内敛的毛姆很快就成了大名人。《纽约时报》注意到“为毛姆先生[举办]的社交活动有很多 [425] ”,于是评论道:“毛姆先生[是]多年来造访美国的英国剧作家中最受社交界欢迎的一位。”
毛姆给众多纽约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其中之一就是他的“朵特夫人”:碧丽·伯克。她是一位活泼的红发女郎,父亲曾作为P. T. 巴奴姆马戏团的一名小丑周游欧美。她十四岁入行,当时在一家英国歌舞厅里做歌手,现在是热门喜剧演员,正在向严肃演员转型,而参演毛姆话剧取得的成功为她起了很大的作用。在他眼中,优雅的毛姆更具有巴黎气质,而不是伦敦庞德街的味道,“燕尾服,条纹裤 [426] ,绲边外套,时髦手套配手杖,鞋子做工精美,黑边灰帽,胡子修剪得干净利落”。喜欢美女作陪的毛姆既为她的兴致勃勃而高兴,又为她明显的仰慕之心而得意。演出结束后,两人会一起去跳舞,参加戏剧界的聚会;漂亮女明星玛科欣·艾略特和同样来自英国的约翰斯顿·福布斯·罗伯逊也经常同往,罗伯逊的妻子正好跟玛科欣是姐妹。有一次晚宴结束后,他们决定去阿斯托酒店的一间夜总会。“我们不是会员 [427] ,当时也很晚了,大约凌晨两点钟,”碧丽·伯克回忆道,“[但]我们还是过去了……沿着阿斯托酒店舞厅铺着红毯的大楼梯[往下]走……请允许我用‘亮相’这个词形容当时的自己。挽着萨默塞特·毛姆的胳膊走下大楼梯——任何一位精神正常的女演员都会觉得受宠若惊。”她在回忆录里写道“他那双大大的、藏着火焰的棕色眼眸”;又恋恋不舍地补充了一句,“是啊,毛姆先生,你就是这样的人物。我有一点点爱上您了呢,先生”。
为毛姆神魂颠倒的人可不止伯克小姐一个。许多女士都将毛姆视为理想丈夫。毕竟,这个人相貌英俊,有名又有钱,专门写婚姻,自己还没结婚。只有少数人知晓他和苏·琼斯的长期恋情,而他的同性恋偏好更是隐秘。毛姆常被忙着给他牵线搭桥的女士挑逗,其中一位是现居英国的美国寡妇玛利亚·弗莱明。毛姆诙谐地回信道:“我发现你已经为我找好了妻子 [428] ,我想跟她见一面……[我预想]她是身材瘦弱,胸小驼背吧。”
在纽约期间,毛姆特别希望与二十四岁、同为剧作家、绰号“百老汇神童”的爱德华·谢尔顿(昵称“奈德”)重续友情。谢尔顿有一名富有的芝加哥房地产商父亲,已经写了两部轰动一时的话剧,其中一部是在哈佛读书时完成的。他是个黑头发的高个子,聪明敏感,富有魅力,温文尔雅,从小就迷上了戏剧。他不缺钱,长相特别俊秀,曾痴恋女演员朵丽丝·基恩,最后却没有开花结果。谢尔顿与毛姆一样有双性恋倾向。1909年,他去了一趟欧洲,很可能在这段时间初次结识毛姆;1910年夏天回国途中,又到伦敦看望他。毛姆觉得他极富吸引力,希望与他发生肉体关系,不过谢尔顿对此躲躲闪闪,结果就是“两人在性方面并未坦诚相见”。尽管如此,有许多共同点的两个人还是成了挚友。在纽约期间,毛姆经常到谢尔顿的公寓住。这间异域风情的公寓位于格拉默顿公园一带,里面有法国家具、威尼斯玻璃、黄铜镜子、黑色的厚地毯,架子上还有好几只活的金刚鹦鹉。
毛姆从纽约出发去了波士顿几天,与亨利·詹姆斯吃了顿饭;当时,后者正住在剑桥,和新寡的嫂子在一起。随着时间的推移,毛姆对詹姆斯作品的态度越发矛盾,一方面不认同他缺乏小说家的一项关键素质,即同理心,另一方面又钦佩他的高超手法。“卓越的小说家即使离群索居,生活也是澎湃的 [429] ,”毛姆写道,“亨利·詹姆斯却隔着窗户观望就满足了……他幽默,有洞见和微妙的体察力,也具备戏剧感;但是,他的灵魂是渺小的,让他不能理解……人类最基本的情感。”毛姆在伦敦与詹姆斯见过几次面,觉得他很有意思,但对他那股子想要别人顶礼膜拜的“大师习气”颇生反感。尽管如此,毛姆仍然认为跟他交往挺好的,他兴致好的时候是个风趣的人。毛姆很高兴能与他重逢,享受只有三个人的惬意夜晚。不过,当时的詹姆斯精神紧张,沉浸在悲伤中。他在哀悼亡兄威廉,身处自己出生的国度让他浑身不自在,只想赶快回英国。毛姆要离开时,詹姆斯执意要送他到街角,陪他一起等回波士顿的电车。
我跟他说不用 [430] ,我完全能自己找到地方,但他根本不听。除了他生性和善有礼以外,另一个原因在于,他眼中的美国是一个诡异可怕的迷宫,要是没有他引路,我肯定会迷路……看到电车驶来,亨利·詹姆斯便焦躁不已。车离我们还有四分之一英里,他就开始疯狂招手。他生怕车不停,还催我赶快跳上车……我也被他焦虑的样子所感染,蹦上减速靠站的电车时几乎有一种逃出生天的神奇感受。我看见小短腿的詹姆斯站在大路中央,目送电车远去,好像还在为我的侥幸脱困而颤抖。
回纽约之前,毛姆先在华盛顿特区停留了几日,并于此处收到了自己在美国的同族约瑟夫·贝尔蒙特·毛姆的来信,邀请他去新泽西州的特纳弗莱见一见族长拉尔夫·S. 毛姆,一名在当地有名望的教师。等到见面才发现,约瑟夫·贝尔蒙特(通常被称作“蒙蒂”)竟然是一位看起来很敏感的十八岁少年,黑头发,黑眼睛。毛姆对彼此的相似之处感到震惊。他回忆道:“家族外貌特征的相似实属惊人 [431] ,但最奇特的一件事是,这位小伙子也是口吃。”按照路线说明,毛姆乘电车来到曼哈顿以北几英里,濒临哈德逊河的特纳弗莱。他在村子里与同族进行了长谈:拉尔夫·毛姆的父亲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从伦敦移居康涅狄格。尽管没有确切证据表明特纳弗莱的毛姆一族与威利·毛姆之父,罗伯特·奥尔蒙·毛姆这一支有亲属关系,但两者似乎同样出身平民,籍贯也是英格兰北部的同一个地方。
1910年12月返英之后,两件相互矛盾的事立即摆在了毛姆面前:文学创作和切斯菲尔德街的装修工作。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就是《饼与鱼》的润色完稿,这部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斯普拉特牧师为主角的喜剧预计于圣诞节后开始排演。该剧早在1903年就写成了,可惜当时没有引起任何兴趣,之后改写为小说《主教的围裙》。现在,《饼与鱼》回到了本应登上的舞台。2月24日,该剧于约克公爵剧院上演。可惜,尽管弗罗曼与布希高勒制作精良,首场引发热烈反响,但它还是只演了几周时间。同行们纷纷对毛姆表示祝贺:“巴里认为它是我最好的作品 [432] ,比其他的剧本都要好得多;苏特罗也很激动;还有其他人,比如诺布鲁克 [*] ,给我写来了满怀感情的长信。”毛姆对此感到很高兴,因此被观众的反应搞糊涂了:“观众确实笑了,却也表达了不满 [433] ——这都是教士的问题。”他给出的解释是:“人们看到教会人员在舞台上受到嘲讽都觉得震惊 [434] ,于是就不来了。”经过进一步的思考,他又得出了一个结论——在工作方面,他总是很有自知之明。“我觉得人们可能只是厌烦我了 [435] ,”他对杰拉德·凯利说,
我一直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内心很平静。我可以让他们歇个一两年,等他们把我忘掉,然后就又会兴致勃勃地来看我的剧了。大部分剧作家要花十年写的东西,我三年半就写完了。因此,人们开始觉得我无趣也没什么奇怪的。
幸好,毛姆有反躬自省所需的财力。自《兰贝斯的丽莎》以来的十五年间,他马不停蹄地写作,完成了数量惊人的作品;现在,他每周都能从大西洋两岸收到大笔款项,再加上沃尔特·佩恩的审慎投资,他可以享受些许闲暇了。对这样一位多产的成功作家来说,一部作品受挫固然可惜,却无大碍。弗罗曼不以为意。实际上,他开出10000英镑的天价请毛姆写一部捧碧丽·伯克的戏,但毛姆不感兴趣,就回绝了。纽约演出成功后,碧丽·伯克要去加州演《朵特夫人》。“伯克此行能给我带来两三千英镑的收入 [436] ,”毛姆对凯利说,“约翰·德鲁 [†] 的《史密斯》要演到6月份,所以我还付得起房租,无须动用老本。”
装修工人终于要走了,毛姆迫不及待地把全部注意力投入到了房子上。他与沃尔特·佩恩又搬到了一起,和睦地共同生活。佩恩已经离开了法律界,接手先父的音乐厅和剧院生意。在室内设计师霍华德先生的协助下,两人开始打造一座优美的联排别墅:挑家具,买地毯,精心考虑装饰画。“霍华德对我们一直很友善 [437] ,”毛姆对凯利说,“他的建议非常有帮助,品位似乎也很好……不过,他喜欢厚重和镀金的物件,我实在欣赏不来:我唯一喜欢的镀金之物就是原罪。”凯利之前听从毛姆的建议去西班牙住几个月,现在收到了一连串要他找东西的信件:陶器、玻璃制品、图画、织物。客厅火炉对面挂着凯利的《弄臣》,毛姆对这幅画感到很骄傲,他对凯利说,它是“你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438] ”。他还洋洋得意地写道:“你简直想不到我的肖像换上新画框有多漂亮,太别致了。一幅了不起的装饰画。每一个来我家的人都赞不绝口……我自己的房间在楼上,长条格局,特别成功。”毛姆讲的是自己的书房,与楼下的房间相比显得宽敞空旷,家具很少,两扇上下推拉窗面朝街道,中间有一张朴素的牌桌作书桌用。乔迁新居前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雇人:厨师、女佣和兼任周末外出随从的管家克劳福特。成果令毛姆非常满意。“我一辈子从未这样舒适过 [439] 。”他宣称。小说家休·沃波尔是最早拜访切斯菲尔德街6号的人之一,将其形容为“一座占地面积不大、不起眼的房子 [440] ,对我们许多人来说,它是伦敦最欢乐、最惬意、最有趣的场所之一”。沃波尔永远忘不了主人带他参观的情形。“我记得,楼下社交区域和顶层工作区域的奇特对照从一开始就让我震惊。这么多年过去了,毛姆家的顶层仍然是我所见过的最理想的作家工作室。”
房屋大致完工后,毛姆又感到了熟悉的躁动。复活节期间,他在巴黎住了几日。“我今天早晨沿着大道散步 [441] ,”给凯利写信道,“再次感受到了第一天来巴黎的人总会有的奇妙振奋。我的头脑极其活跃,仿佛行走在空中:我抓住了一样最宝贵的东西(还把它拿在手里细细查看),那就是纯粹的、完全的快乐时刻。”
在空气热得让人窒息的6月,为了躲开乔治五世加冕前后的各项活动,毛姆和佩恩一起前往勒图凯,接着去爱尔兰度假打高尔夫,然后又到巴利阿里群岛小住数日,最后回伦敦筹备秋季赴美事宜。不过,他现在渴望去更远的地方,满脑子都是远东的形象:“曼谷和上海的市容 [442] ,日本的港口……棕榈树,蓝天,深色皮肤的热带居民,佛塔,还有东方的芬芳。”另外,还有一段尚未决定的行程与凯利有关;凯利正准备长住缅甸。“我有点想到缅甸跟你住一阵子 [443] ,”毛姆告诉他,“然后试着劝你和我一块儿去中国。”但是,事实证明,逃离现状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简单。
过去五年里,毛姆全身心投入到了戏剧事业中,但现在他的兴致已经消退了。他确实还有一些小稿子要交:预计9月由海涅曼出版的剧本集要他写前言;还有两部法国作品要改编,分别是故事大纲来自阿贝尔·塔里德的《布莱顿之行》,以及为比尔博姆·特里爵士写的《布尔乔亚绅士》。不过,毛姆写小说的愿望越发迫切了。“我花了几年时间写求快的话剧 [444] ,现在只想到宽广的小说天地里自由发挥,”他写道,“我知道我设想中的作品是一部大部头,创作期间不想被打扰,于是拒绝了剧院经理们急匆匆递过来的合同,暂时告别舞台。我当时三十七岁。”与二十四岁的试作《史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一样,这部作品仍然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讲述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经历,以及丢脸的性欲。但是,如今的毛姆要成熟自信得多,没有遮遮掩掩,他要绝对诚实地描述心路历程。这个主题越发吸引着他,他感到了一股冲动,要写一部不同于自己以往任何作品的书。种种回忆真是压在他的身上:“我感觉那一切都让我窒息 [445] ,白天占据着我的思绪,夜晚占据着我的梦境,我想要将它摆脱。”
为了不受干扰地动笔,他搬到了伯克郡的萨宁戴尔高尔夫俱乐部。他自称在那里进展顺利:
我现在非常幸福 [446] 。每天早晨坐下来,踏踏实实地写作,无须担心是不是太长了,或者太乏味了,不用管一部戏能不能火,或者女演员愿不愿意演,这种生活真是满足。这本书恐怕要比我希望的篇幅大得多,但我只能如此:我有太多要说的话了……
毛姆8月在爱尔兰开车兜风,接着打高尔夫。“我把书稿带在身边 [447] ,”他给多萝西·阿尔修森写信说,
但一个字都没动;然而,它整日整夜都占据着我的思想……我太想把它写好了。现在的小说太多了,要是做不到出类拔萃,那简直没必要再写一本——除非写作能带给作者自己快乐。谢天谢地,作者的快乐与结果没有关系。
之后的两年半里,毛姆经常说书快写完了——不过,小说完稿似乎总是遥不可及。对于通常几周搞定一部剧本的毛姆来说,这可是不寻常的经历。该书于1911年秋季动笔,预付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500英镑。次年春季,小说似乎即将完成之际,毛姆给凯利写信说,自己之前都在集中精力写作,现在准备去巴黎住几天,“换换脑子,休息一下 [448] 。书还有一个月的工作量,不过我实在太累了,如果接着写的话,恐怕会仓促收尾,或者文字变得机械枯燥。另外,我要写的东西都在脑子里,清楚得很,暂时放下来也不会有什么损害”。但是,到了7月中旬,威廉·海涅曼收到了毛姆的一份情况说明:“该书尚未完成,恐怕赶不上秋季出版 [449] 。”毛姆下一次提到这本书是在给凯利的一封信里,日期是1914年5月:“我正在努力写小说 [450] ,你回来的时候应该就有不少内容可以读了”;然而到了当年秋天,情况已经很明显了:书稿次年8月才到海涅曼手里并准备出版。
作品难产不只是因为篇幅浩大,也是因为毛姆每次最多只能闭关写作几天:分心的事情太多了。新王加冕后的第一个冬季演出季(1911年)异彩纷呈:巴甫洛娃和尼金斯基所在的俄罗斯芭蕾舞团来到了伦敦;苏特罗、萧伯纳、阿诺德·本涅特都推出了新戏,毛姆一部都没有错过。毛姆给凯利写了一封幸灾乐祸的信,说本涅特的《蜜月》“彻底砸了……冗长啰唆 [451] 。我后来在玛丽·坦佩斯特家吃晚饭的时候遇上他[本涅特]了”。接下来,毛姆开始了嘲讽,他和凯利在巴黎的时候就经常这样消遣埃诺克·阿诺德:
他很擅长充大腕……他问起你的事,托我给你带几句奖掖的话。过去两三年里,他的妻子苍老了不少,瘦骨嶙峋,不好看……庸俗土气……她给我一种不爱出风头的感觉。阿诺德·本涅特是不是用《五镇》里面的铁棍子教训过她?
另一件分心的事是一段短暂的恋情,对象是俄国女人亚历珊德拉·克鲁泡特金公主(昵称“萨莎”),当时在伦敦做寓公的无政府主义知识分子彼得·克鲁泡特金亲王之女。萨莎·克鲁泡特金身材高大丰满,高颧骨,大嘴巴,黑色的眼睛略向外凸出。她聪明又热情,与威廉·莫里斯、萧伯纳等社会主义者交好,活跃于俄国艺术家和革命者的圈子里。当时,欧洲人对俄国的一切都很着迷。在萨莎组织的活动上,毛姆能够与俄国的历史和文学近距离接触,面见佳吉列夫和巴甫洛娃,喝伏特加酒,激烈地探讨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些都让他兴奋不已。毛姆和萨莎同去巴黎数日,住在左岸的一家小旅馆里,参观卢浮宫,去法兰西喜剧院看戏,还去一家俄国夜总会跳舞。萨莎胃口很好,吃了好多顿大餐,让她的情人大开眼界。 [‡] 毛姆将她介绍给了哥哥查尔斯,后者见威利与一位真正的公主亲密相伴时,震惊之情溢于言表。毛姆直率地写道:“他就是不相信我能搞上这么高贵的人。”两人的恋情是一段愉快的插曲,几周之后分手时“双方皆无怨恨”。于是,毛姆又可以自由旅行了,他从来不能长期抵抗旅行的诱惑。1912年3月,他前往西班牙,住了六周;8月,与沃尔特·佩恩、哥哥F. H.、嫂子奈莉到巴黎、布拉格、马里昂巴德和慕尼黑转了一圈;9月,同行者各自返回,他独自去了罗马。毛姆于11月回到伦敦,但下个月又启程前往纽约,目的是做一次不同寻常的调研,但不是为他的小说,而是为一部新剧本,《应许之地》。该剧于1913年11月登上纽约舞台,次年2月于伦敦上演,在约克公爵剧院大获成功,却因大战爆发戛然而止。到了这个时候,毛姆才开始将小说收尾。
《人生的枷锁》是一部不无瑕疵的巨著,集毛姆作为小说家的全部长处和弱点于一身。全书共三十万单词,手稿写满了十六本中等大小的记事本,是毛姆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个人色彩最浓重的一部,笔端饱含活力与动力。主要情节是萦绕作者脑海的童年至青年时代的“生动记忆”,毛姆刻意选择了朴实无华的线性叙事风格:完全没有《史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中的曲笔和美化。作品主题是主人公的自我发现之旅,围绕着带有受虐和性爱性质的痴恋经历展开。他相信自己是在寻找生命的意义,寻找地毯上的图案,结果却与亨利·詹姆斯著名的同名小说 [§] 一样捉摸不定;不过,在《人生的枷锁》中,“没有意义”这一启示带来的是巨大的解脱。“他的无足轻重变成了力量 [452] ……因为,如果生命是无意义的,那么世界便不再残酷。”
主人公菲利普·凯里是一个小男孩,开场就是母亲难产而死的可怕场景,而当时他父亲已经去世了。男孩被交给叔叔抚养。叔叔是肯特郡黑马厩镇的教区牧师,自私而冷酷;婶婶是德国人,名叫路易莎。菲利普刚到学龄,便被送到位于特坎伯雷的寄宿制学校国王学院。他在学校过得很凄惨:跛足本就行走不便,他痛苦地时时意识到这一缺陷,而且还受到无情的嘲弄,过着没有朋友的郁闷生活,直到后来迷恋上十六岁的男孩罗斯才稍解愁绪。十六岁时,菲利普去海德堡住了一年,在那里受到一名浅薄文人的影响;此人在各个方面都与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如出一辙。回到英国后,菲利普在伦敦的一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做职员,却因为受不了无聊的工作而跑去巴黎学习艺术。
在这里,故事情节第一次与真实生活轨迹发生了偏差,尽管还保留了毛姆在巴黎的生活背景:蒙帕纳斯的小公寓、与杰拉德·凯利(小说里叫劳森)交游、外国艺术家圈子、白猫餐厅(这里更名为格雷维亚餐馆)里那些道长争短的晚餐。毛姆本人明确表示:“书中情节与现实原型未必完全相同 [453] ,有些情节是从我亲近的人身上移植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比如,菲利普有一个平凡又没有才华的女同学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最后自杀,此事对菲利普震动极大。没过多久,菲利普就发现自己不可能成为一流的画家,于是回到伦敦,进入圣路加医学院就读。
菲利普和一名同学惯常去附近的一家茶餐厅,并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了自己的克星。米尔德丽德是店里的年轻女服务员,面容俊秀却苍白,举止漫不经心到了冒犯人的程度。“她又高又瘦 [454] ,薄嘴唇,胸脯和男孩子似的……精致的肌肤透着淡淡的绿色,给人一种不健康的印象。”菲利普觉得她太傲慢,不亲切,后来却逐渐反常地被她迷住。她写在明面上的轻蔑让他兴奋不已:“在意一个没精打采的小服务员说的话确实荒唐 [455] ;但是,他奇怪地感觉受到了羞辱。”于是,一段虐恋开始了。他大肆追求米尔德丽德,恳求她注意自己,尽己所能给她贵重的礼物和奢侈的款待。奇怪的是,她对菲利普越是不屑,他就越是低声下气地回去找她。她只有很少几次跟他做爱,而且都是漫不经心,可他的欲望却并未熄灭,反而更加炽烈。他明知道米尔德丽德愚蠢、粗俗、狡诈又毫无幽默感;他因为自己的激情而看不起自己,但却无可救药地陷入罗网。米尔德丽德奚落他,让他厌倦,让他发怒;他们吵得很凶;菲利普有时都想杀了她;但是,一离开她的身边,他就只想着再次见到她,恳求她原谅自己,然后懦弱地接受她加于自己的羞辱。
她两次为其他男人离开菲利普,第一次回来的时候身无分文,肚里还有孩子,请求菲利普收留,菲利普欣然同意。第二次是与菲利普在医院里的同事格里菲斯出走,这一次菲利普更是自轻自贱,竟然给两人提供远走高飞的路费,而且惊讶地发现,连嫉妒也会让自己兴奋。“[菲利普]苦恼成疾 [456] ,但煎熬的感觉却让他产生了诡异的、微妙的激动……他被一种欲望紧紧抓住,要他去做下贱的、可怕的事情……他的整个人都在渴望兽性。”菲利普与米尔德丽德就此断了联系,直到在沙夫茨伯里大道又见到了她,看样子是在招揽生意。惊骇之下,他又一次接纳了她,但他意识到激情已经逝去了。米尔德丽德对此困惑不已,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失去了对菲利普的掌控力。菲利普拒绝与她同床时,她还不高兴。风水轮流转,菲利普的冷淡如今激起了她的欲望。“他现在从来不亲吻她 [457] ,而她却想要……经常盯着他的嘴看。”两人的关系以丑恶告终。米尔德丽德诱惑菲利普未果,他表现出了明显的反感,这激怒了米尔德丽德。于是,他第二天晚上下班回到出租屋时发现她已经走了,两个房间被洗劫一空,衣服和少数财物都变成了碎片。
现在,菲利普跌到了人生的最低点,他不明智地将微薄的遗产拿去投资,结果全打了水漂,如今身无分文。不仅学上不成,房租交不起,而且兜里的几个先令花掉后,他连饭都吃不上了。“尽管他一直没多少钱 [458] ,但从没想过自己会有吃不上饭的一天。这种事情通常不会发生在他生活的圈子里……”他找不到工作,饿肚子,觉也睡不好,幸亏有一位好心的怪人搭救:索普·阿瑟尔尼。此人以前找菲利普看过病,由此结交。阿瑟尔尼生性热情,是个米考伯 [¶] 式的人物和九个孩子的父亲,收留菲利普住进了自己朴素却欢乐的家里,还帮他在牛津街的一家大型织品店谋了份工作。对菲利普来说,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他一整天都站着引导顾客,夜里跟其他男员工住在肮脏的宿舍里。在这个薪酬很低的岗位干了几个月之后,菲利普又收到了米尔德丽德的求救信。他不情愿地去了她的住处,发现她患上了花柳病,于是给她开了药,要她答应找一份正经工作。对了,她的孩子没能活下来,她只需要养活自己。几周后的一天晚上,他又在托特纳姆市场大街看到了她,只见她浓妆艳抹,头上插着羽毛,搔首弄姿的样子,显然是把对他的承诺抛诸脑后,重操旧业了。“他转过身,沿着牛津街 [459] 缓缓地走着。他心里想,‘我什么也做不了了’。于是,一切都结束了。他再也没有见到她。”
没过多久,菲利普就转运了。他叔叔死了,遗产刚好够他完成学业,最后让他当上了一名船医,随船环游世界;这是他从小就有的梦想。夏天,索普·阿瑟尔尼请他到肯特郡采啤酒花。他从小生活在葱翠的乡间,如今回到同样的环境,发现自己受到了阿瑟尔尼家大女儿——甜美谦逊的萨莉——的吸引。“他失去了理智 [460] ,感官诱惑压倒了他……他将她拉到树丛的暗处。”几周后,萨莉告诉他自己怀孕了,他闷闷不乐地同意——尽管他并不爱她——自己必须娶她,从此抛弃一切自由和冒险的希望。不久,故事迎来了出人意料的结局:萨莉发现自己弄错了,愿意放菲利普离开;但是,菲利普突然意识到他一直在自欺欺人:“他产生结婚的念头 [461] 并不是出于自我牺牲,而是成家娶妻、拥有爱情的欲望……他还在乎什么……是缅甸的佛塔,还是南海岛屿的潟湖呢?”
这个突兀的结尾是全书唯一难以令人信服的部分,否则《人生的枷锁》本会是一部卓绝的小说。对于这个不寻常的结局,毛姆给出的解释是,他当时特别想要结婚。他写道:“我既追求自由,又觉得能在婚姻里找到自由 [462] 。我在写《人生的枷锁》的过程中萌生了这种想法,并将愿望写成故事——作家常会如此——描绘了我自己想要的婚姻状态。”不过,除了最后几页,这是一部极其优秀的作品,堪与同时代最优秀的作品,与本涅特、吉辛、乔治·摩尔的长篇小说,与之前萨缪尔·巴特勒的《众生之路》比肩。毛姆对《众生之路》推崇备至,深受其影响,巴特勒的痕迹在作品中清晰可见,特别是开头讲述菲利普在主教府的儿时生活与国王学院期间的经历的部分——风趣敏锐,观察入微。
纵观全书,毛姆显然从个人经历中汲取了大量素材:除了童年经历、菲利普与米尔德丽德的感情纠葛这一主题以外,书中还有无数地点、情境、次要人物能找到生活中的影子。比方说,在巴黎学美术的劳森,以及与米尔德丽德私奔,背叛朋友的格里菲斯两人都以杰拉德·凯利为本;萨莉·阿瑟尔尼则既有苏·琼斯的美丽,又有她的性吸引力和母性关怀;萨莉之父,索普·阿瑟尔尼则是温特沃斯·胡舍的一幅生动画像——胡舍以前是毛姆的老师,妻子出身劳工阶级,也有九个孩子,毛姆经常去位于埃塞克斯郡的胡舍家宅“扫帚村舍”。有意思的是,讲述菲利普店员经历的几章生动文字几乎都是二手资料。毛姆本人没有这种工作经历,于是就找吉尔伯特·克拉克帮自己写一段。克拉克是一名年轻演员,不演戏的时候就到皮卡迪利大街的斯万与埃德加百货商店打工。应毛姆之邀,他写了一段6000单词的自述,报酬为30畿尼。毛姆曾对他说:“你写的东西太好了 [463] ,我真是说不出来地高兴。”克拉克证实了毛姆的话的真实性,他说:“威利几乎一字不动地用了我的稿子 [464] 。”
不过,小说的核心主题无须他人襄助,也就是菲利普的枷锁,他对可怕的米尔德丽德的受虐狂式的迷恋。米尔德丽德的原型可谓雌雄莫辨,身份成谜:有人说是兰贝斯的妓女,有人说是茶餐厅的女服务员,而曾与毛姆相恋、或许了解内情的哈利·菲利普斯则坚称“她”其实是个男孩子。不管米尔德丽德是“他”,是“她”,还是糅合的产物,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米尔德丽德确有其人,而且是毛姆的早年相识:早在1898年,《史蒂芬·凯里》里的罗斯就是她的雏形。在创作《人生的枷锁》的过程中,毛姆有可能在罗斯的基础上加入了后来的某些经历。读到这部小说时,哈利·菲利普斯认出了这样的一次经历:“毫无疑问,毛姆把我们交往过程的一段我做得不是很体面的事 [465] 放到了她[米尔德丽德]的身上。当然,实情和故事有一些区别。”米尔德丽德的部分形象还来自一位年轻女子;在一封1905年写给杰拉德·凯利的信中,毛姆表达了对此人的热烈感情:
老弟啊,你等着吧 [466] :每次出门都要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每次进门都要问你去了哪里;只要你不同意她们的无理要求,她们就闷闷不乐;你们还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你必须要忍受自己和他人的嫉妒心……当你跟一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生活在一起,你会发现时间过得特别慢;你会搜肠刮肚地找话题,最后也只能没话找话。
菲利普所受奴役的每一个细节都给人真实的感觉。他的淫欲、卑躬屈膝、连脸面都不要的迷恋、折磨人的自我厌恶都被无情地写了下来。米尔德丽德是一个魔鬼,但读者又不免觉得她也是个可怜人。作为小说家,毛姆最大的强项之一就是塑造形象立体、彼此互动的男女人物。米尔德丽德对菲利普是何其冷漠,可她爱上格里菲斯时又是何其可悲,被随意遗弃时又是何其痛苦。同理,毛姆对菲利普的塑造也是诚实到残忍。他既热血、脆弱、心软,又自命不凡,自怨自艾,而且不着痕迹便能伤人。当他想要伤害米尔德丽德时,“他有一项特殊的本领 [467] ,那就是说一些他知道会让她受伤的不起眼的话。这些话讲得很模糊,却绵里藏针,让她有苦说不出”。
尽管有缺陷,但《人生的枷锁》仍然是不小的成就。毛姆向来树立一种难以取悦的疏离形象,这部小说中却表现出了不同寻常的个人感情,用澎湃激情将读者席卷。它之所以难入一流小说之列,部分原因是视野狭隘,部分原因是有时近于单调的平实文风,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作者不愿舍弃不相干的材料,以至于更接近庞杂的H. G. 威尔斯——阐发自己的宗教观、哲学观和艺术观——而非取舍有道的亨利·詹姆斯。
毛姆对自己的作品一向有着敏锐的判断。他明白《人生的枷锁》与之前的作品都不同;他也明白,当前的地位让他可以自由地写作自娱。他对海涅曼解释道:
我意识到,自己过去为大众品位做出了太多妥协 [468] ……许多作家为贫困所迫,不得不考虑这个或那个会不会有损销量……但是,如果我允许自己受这样的念头左右,我认为这是可耻的。流动图书馆为当代英文小说套上了枷锁(因此,它在欧洲大陆颇受鄙夷),这个枷锁理应被打破,但极少有作家能做到。
书名不太好选,毛姆先后想了好几个:“上山的路”“经历”“大道”“冬日的一天”“白日前行”,但都感觉不太准确。海涅曼喜欢“生活的大街”,但毛姆觉得太平庸了。“我要对自己的挑剔抱歉,”他写道,“但这本书是我最珍爱的东西 [469] ,我想要它出类拔萃。”最后,毛姆选定了“华冠灰尘”,化用自《以赛亚书》第61章(“赐华冠与锡安悲伤的人,代替灰尘”)。不过,他发现最近有人用了这个书名,便决定改用斯宾诺莎《伦理学》中一卷的标题。1915年8月12日,《人生的枷锁》美版由杜兰出版社推出,英版于前一日由海涅曼出版。乔治·杜兰刚刚与毛姆和海涅曼两人建立了合作关系,正要大肆宣扬,对《人生的枷锁》给予了缺少分寸的吹捧。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假如我有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足够的聪明才智 [470] ,我要写的第一本书肯定是《人生的枷锁》。”
起初,该书引起的媒体评论不多。欧战正酣之际,读者并没有看长篇严肃小说的心情。大西洋两侧的书评表达了敬意,却没有兴奋之情。有些书评将毛姆归入近代现实主义文学一脉,与阿诺德·本涅特和康普顿·麦肯齐相比要等而下之;也有人说自己觉得书很好,只是有些困惑,用难以分类来形容这本书。“这是一部鸿篇巨制 [471] ,也有一些优点,”杰拉德·古尔德在《新国务家》撰文称,“[但]整体上极其怪异。”直到当年年底,著名小说家西奥多·德莱塞在《新共和》发表的文章才发出了完全不同的声音。“这是一部……极其重要的小说 [472] ,”德莱赛写道,“不拘于道德——这种作品必然要如此……精彩巧妙,从头到尾既有趣味,又有价值。”他总结道,萨默塞特·毛姆确实是“一名了不起的艺术家”。自此之后,《人生的枷锁》的风评持续走高。但是,直到二十年代《月亮与六便士》取得巨大成功之后,《人生的枷锁》才被重新发现并奉为经典。1934年,该书翻拍为电影,由莱斯利·霍华德和贝蒂·戴维斯主演。在近半个世纪的时期内,它一直是公认的经典著作。
不过,这些都是后来事。毛姆1911年动笔写《人生的枷锁》时,他主要以成功剧作家闻名,小说则只占次要地位。尽管如此,海涅曼和杜兰两位出版商仍然对他尊重有加,为毛姆的加盟而颇感荣幸。乔治·杜兰是爱尔兰裔加拿大人,高大迷人,风度翩翩。他每年来伦敦一次买版权,出版过休·沃波尔、阿诺德·本涅特等人的作品,《老妇谭》美版更是销量破十万册,以此闻名;他认为,与毛姆、海涅曼两人的合作是“我的出版生涯中最得意、最值得一提的两份契约 [473] ”。杜兰与毛姆只是公事公办,与共同点更多的海涅曼则比较亲近。与毛姆一样,海涅曼是个小个子,轻微口吃,语言天赋很高,读过不少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著作。他富有魅力与活力,热爱音乐、绘画与戏剧(他出版过易卜生和皮涅罗的剧本)。常有人说,海涅曼交朋友的本领不亚于做出版;这一点从他囊括的大批作者就能看出来:康拉德、吉卜林、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高尔斯华绥、比尔博姆、亨利·詹姆斯、H. G. 威尔斯。
回到1915年,没有人能预见到萨默塞特·毛姆的书会比上述作家卖得都好,尽管他在伦敦西区和百老汇都是确定无疑的摇钱树。查尔斯·弗罗曼对毛姆不再写剧本的想法自然不太高兴。有一次,毛姆给弗罗曼写信,客套地问对方身体如何,弗罗曼回信说身体不好,“天气是一部分 [474] ,但主要是你不写东西了”。最后,弗罗曼决定直面问题,跟毛姆讲:“我要你给我写一部新戏 [475] 。”“那好吧。”“为什么不换个背景改写《驯悍记》呢?”“那好吧。”毛姆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不错。构思期间,一段记忆浮上毛姆心头。那是他的一个婶婶,家在唐桥井,毛姆跟她住过一段时间。茱莉娅婶婶曾花钱请一名姑娘来做伴,后来姑娘搬去加拿大跟当地务农的兄弟同住了。“年迈的婶婶收到这位跟她做伴的人 [476] (‘她是很有些人脉的,我的宝贝’)写来的信,说自己嫁给了一个做工的,她的震惊之情我现在还记得。”这段回忆是毛姆剧本的缘起,他寄宿的人家可能就是茱莉亚婶婶当年的女伴介绍的,甚至可能在她那阴暗的草原农场招待过他。为了深入了解,毛姆决定亲自去看看那种生活状态。1912年底,毛姆经纽约、多伦多来到了严冬中的加拿大中西部,要在这里生活一个月。
从舒适的现代都市曼哈顿来到原始的马尼托巴,对比之下,尽显后者艰苦,然而,蛮荒的环境不禁令毛姆激动不已。他写道,“枯燥是枯燥,不舒服是不舒服 [477] ”,但他觉得“那种稀奇、紧张的生活……再有趣不过 [478] ”。12月底回到纽约后,他给女演员梅宝·比尔兹利(奥布里·比尔兹利之姐)写信描述了这段经历:
我的天,他们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啊 [479] ……周围都是白雪覆盖的草原,与邻居断了联系,终日为三餐忙碌,无暇他顾。丈夫和妻子闹别扭,竟能几周不说一句话。我住过一家,妻子之前自杀了;还有一家弥漫着诡异阴郁的氛围,几近于疯狂。我真庆幸自己离开了。不过,那是一段有趣的经历。哪怕埋在雪的底下,草原仍然有其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部剧特别有话题度,题目“应许之地”是有意呼应当时加拿大招徕英国移民的广告。剧中的“悍妇”名叫诺拉,二十八岁,端庄的外表下是冲动的暴脾气。整整十年里,她都在跟唐桥井的一位不好相处的老太太做伴,换取报酬,日子过得很难受。故事开始的时候,她的雇主刚刚去世,身无分文的诺拉决定去找在加拿大务农的兄弟。在这里,淑女诺拉过着悲惨绝望的生活,最后决定嫁给一位雇农。弗兰克相当于《驯悍记》里的彼特鲁乔,力气大,大男子主义,有一种讽刺的幽默感。他同意娶诺拉,但开出了几个条件。“我给她地方住 [480] ,给她东西吃,带她进我的社交圈,”他说,“作为回报,她要洗衣做饭,清洁打扫,保持这个破屋子的干净整洁。”不难预料,两人结婚当晚就是狂风暴雨:诺拉高傲地拒绝服从丈夫的要求,而弗兰克非要她屈服。“你算什么 [481] ?就是个没见识的娘们。我是你的主人。我想对你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我向天起誓,你要是不听话,以前猎户家的土著女人 [**] 就是你的榜样!”最后,他打开卧室的门,承认失败的诺拉慢慢走了过去。(在1917年的电影版中,该情节被处理成了弗兰克在新婚之夜睡地板。)到了最后一幕,弗兰克和诺拉结婚已经六周,原先的陋室来了个大变样:窗前挂着平纹布窗帘,桌子上摆着花,两人显然很和睦。这时,诺拉的兄弟来信说,英国的一位老妇人想请她去做伴;他的语气很急切,“看在老天的分上 [482] ,接受吧”。但是,诺拉已经变了:荒凉的应许之地既有艰苦的条件,也有美好未来的希望。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丈夫。
《应许之地》是一部很有力的话剧,勇敢地探讨性支配和性服从的主题,特别是在女性选举权和女性解放经常上新闻的时代。毛姆明白,作品思想能不能有效传达,很大程度上要看如何诠释两位主角。诺拉虽然富有勇气和激情,内心深处却隐藏着悲哀,其根源在于害怕孤贫终老。弗兰克尽管粗鲁,骨子里却是个正派的好人,表现出这一点也很重要。通过两人初见的场景,我们就知道他们都被对方强烈地吸引;再加上弗兰克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第三幕才没有显得残酷和令人不适。在弗兰克呵斥诺拉(之后发生的事情相当于婚内强奸)的场景中,毛姆必须传达出这样的潜台词:诺拉之所以生气,不仅是因为她表面上看不起的弗兰克,也是因为她渴望他的肉体。如果他不能明确表达上述诸点,这出戏必将失败。
1913年11月,《应许之地》于华盛顿首演,接着去了康涅狄格州纽黑文,12月25日登陆纽约。饰演诺拉的碧丽·伯克确保了票房号召力。毛姆对杰拉德·凯利说:“观众当然对戏本身一无所知 [483] ,他们只是来看女主角的。”不幸的是,伯克小姐没有领会诺拉形象中的问题性与复杂性,而是单纯当成爱情喜剧来理解,觉得诺拉就是个不安分、好争吵的小女人,靠着闹腾和撒娇噘嘴拿下了自己的男人。不消说,这样一来,诺拉就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角色。毛姆抱怨道:“女主角被演成了无邪少女 [484] ,大失颜色。”他很生气自己的剧被“那个小荡妇……演糟蹋了”。雪上加霜的是,所有人都去称赞弗兰克的饰演者,碧丽·伯克也觉得恼火。
可怜的女主角一场上来,一场下去 [485] ,有些场景涉及大闹争吵,我一度都担心碧丽·伯克可能都不愿意演了。不过,先是靠恭维,接着又删去男演员会赢得大笑的部分(!),我们总算勉强让她演了下来。
碧丽·伯克在回忆录里表明了自己的不悦。“《应许之地》 [486] ”,她回忆道,
属于写得很好,但我觉得太枯燥的那种剧。我的服装一点也不起眼,就一条黑裙子,还有一条特别丑的蓝裙子。加拿大农民的生活问题也提不起纽约观众的兴趣。满篇都是正直那一套东西……在我看来,角色的性格转变太突兀了……或许有老戏骨能演好这出戏,可我做不到。
美国的剧评大体是正面的,北边的加拿大却有人不高兴。《埃德蒙顿日报》抱怨道,这出戏“表现的加拿大西部风貌是完全错误的 [487] ”。《每日公告报》也表示抗议:“加拿大男人在梦里都不会将妻子呼来喝去 [488] ……如果说加拿大男人有一样好的话,那就是对老婆好。”到了次年3月,面对汹汹民意,该剧的加拿大巡演计划不得不告吹。
1914年2月,《应许之地》于英国上演,这一次的女主角是艾琳·范布伦,她与碧丽·伯克不可同日而语。作为一位敏感聪慧的女演员,她轻而易举地表现出了诺拉性格中的阴暗面和焦虑。《英格兰评论》对她的表演赞赏不已,还以正面的笔调将其与几周前上演的萧伯纳话剧《皮格马利翁》做了比较。
毛姆的“皮格马利翁”孔武有力 [489] ……有一点野蛮,性欲旺盛,是个可怕的人物;而萧伯纳的皮格马利翁则兼具男女的中性气质,冷血狡诈……
从文学角度比较这两出戏,有一点很重要:毛姆已经摆脱了娱乐大众的标签,奏响了清新的强音;相形之下,萧伯纳就显得保守了,依然遵循以逗人发笑为主要目标的做作旧套路。尽管这出戏有些浮夸,一个女伴如此装规矩也令人难以置信,但《应许之地》的题材本身就是一出好戏,而且毛姆先生终于回归真正的艺术并赢得了观众的认可,这一点必须加以褒扬。
为监督美版《应许之地》的制作,毛姆于1913年11月15日抵达纽约,1914年1月初回国,当时离他的四十岁生日只有两个星期。这是他第三次访美,而且比以前多了一个目的。在毛姆的帮助下,苏·琼斯拿到了奈德·谢尔顿的话剧《浪漫》中的一个小角色,正要赶往美国。该剧之前在百老汇取得了成功,当时正在芝加哥的公主剧院上演。苏离开英国时,毛姆没来得及告别;但是,这一次绝对不能错过,因为他已经决定向她求婚。他在回忆录《总结》的一段话中吐露实情,讲述了他当时对婚姻的态度:
如果我还想娶妻生子的话 [490] ,现在正是时机……在我为自己设想的生活图景中,结婚似乎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图案。在我天真的幻想中(尽管我当时年纪不小了,而且自诩通达人情,但在许多方面,我仍然幼稚得惊人),结婚会带给我安宁,摆脱风流韵事的安宁……恋爱会带来接连不断的麻烦事……这份安宁能让我尽情写作,不必浪费宝贵的时间,不必心烦意乱;让我过上平静、安定、体面的生活。
就社会地位而言,毛姆本可以娶远高于自己的女子:事业成功又有魅力的他被认为是理想的结婚对象,而且这不只是戏剧界内部的看法。但是,苏是他想要的女人:他爱着她,而且他也知道她是爱自己的,尽管她并不专一。他曾对朋友阿尔弗雷德·苏特罗说:“你果真认为B跟其他人上过床 [491] ,然后A就会爱B少一些吗?反过来呢?我认为不会的。”除了巡演期间,苏有许多时间就悄悄住在切斯菲尔德街,而毛姆也逐渐习惯了她营造的舒适温暖的避风港。她懂他,接纳真实的他。苏生性随和,不会在毛姆不需要自己的时候打扰他,或者给他出难题,要他做不喜欢的事情。她本人很自在,可以给毛姆信心;尽管他看似通达,其实常常陷入焦虑和不安。简而言之,他信任她,想要她,相信两人能够共同生活。
离开英国之前,毛姆做了精心的准备。他买了一只昂贵的订婚戒指和两颗镶了一圈钻石的大珍珠,还特意留出时间,等纽约这边的事情做完就去芝加哥陪她,根据规定,苏必须在芝加哥演出两周时间。之后他们会低调地去民政局登记,接着马上去塔希提岛和南太平洋度蜜月。苏的轮船抵达纽约当日,毛姆提前到码头接她。轮船靠岸后一片嘈杂忙乱,而毛姆几乎一下子就看到了她。她正在与一名英俊的高个小伙子交谈,后者很快就消失了。苏见到毛姆很高兴,热情地吻了他,但她不能耽搁太久,因为去芝加哥的火车不到一个小时就要出发了。接下来的两周里,毛姆一直忙于工作;但12月初便奔赴芝加哥,到苏下榻的宾馆住下。他打电话约她见面,她听起来挺高兴,但请他不要来剧院,因为他在下面的话,她在台上会紧张。不过,她同意演出结束后共进晚餐。十点半左右,苏打来电话说自己准备好了,于是毛姆就去了她的小套间。她看上去美极了,像往常一样拥抱他,开始跟他讲演出的事。不过,有些事不对劲:她显得焦躁不安,有时几乎到了歇斯底里的边缘。她几乎没碰给她点的菜,毛姆很快就按铃让服务员端走了。毛姆认为是时候说了,便平静地开口道:“我是来向你求婚的 [492] 。”
[苏]愣了一下,在我看来是很长的时间。然后,她说道:“我不想嫁给你。”我吃了一惊……“你是认真的吗?”我问她。“是的。”“为什么呀?”我又问。“就是不想。”……我从口袋里掏出给她买的订婚戒指,递给她。“我给你买的。”她看了看戒指,说了句“很好看”……然后还给了我……“如果你是想跟我上床,那没问题,”她说,“但是,我不会嫁给你。”我摇着头说:“不,我不是。”我们无言地坐着。过了一会儿,我打破了沉默:“好,那看来没什么好说的了,对吧?”“是的。”我看得出来,她想要我离开。于是,我把戒指放回口袋,起身吻了她,祝她晚安。
尽管这段话写于近五十年后,但五十年的时间里,毛姆从未忘怀这段不可磨灭的记忆。另外,上文与毛姆寄给杰拉德·凯利的一封信可相互印证,该信写于纽约,当时毛姆刚刚从芝加哥回来。
周游世界的计划破灭了 [493] 。我去芝加哥见苏,发现她精神很不稳定,我也无能为力。见面详谈。她真可怜啊,神经不好,消化不好,全都不好。美国经常会对人产生这样的影响。唯一的办法就是安心静养,可我不能让她清醒,回英国,拥有我。
毛姆在回忆文章《回顾》中写道,回到伦敦后不久,他在皮卡迪利大道上看到《标准》的大字标题:“女演员嫁给伯爵之子。”“我马上猜到这里的女演员是谁 [494] ,于是买了份报纸。我猜得没错。”实际上,早在12月13日,苏就在芝加哥结婚了,距离她拒绝毛姆的求婚还不到两星期;当时,毛姆正在纽约。她的丈夫是安格斯·麦克唐纳,安特里姆伯爵的儿子(非长子)。她在纽约下船时,毛姆看见她在与一名漂亮的小伙子说话,毛姆猜测此人就是麦克唐纳;他还正确地猜到麦克唐纳让她怀上了孩子(“我知道她在这些方面多么不小心 [495] ”),这样就能解释她的紧张不安和所谓的“消化问题”了——毛姆本来以为是压力过大。
除了凯利以外,毛姆几乎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他很擅长伪装情绪,丝毫没有流露出失望。实际上,失去苏·琼斯对他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他很久才平复过来,而且一直追悔莫及:多年之后,她的名字仍然会激发出深切的情感。他真心爱过她,相信两人在一起会过上幸福的生活,虽然未必符合传统。当然,他会有外遇,她可能也会有,但他们或许仍然可以维持婚姻。幸运的是,他当时没有预见到一件事:失去苏·琼斯之后,他过上心安生活的一切希望也永远地失去了。
毛姆从未指责过苏的选择,曾说自己坚信对她来说,麦克唐纳是“比他好得多的丈夫 [496] ”。在那样的环境中,这句话是大度的,尽管不幸的是,它并不符合事实。麦克唐纳是一个相貌英俊、精力充沛的迷人冒险家,带着妻子回到英国,住在唐桥井附近。苏因为怀孕被吓得结了婚,结果却是异位妊娠,之后再也没有产下孩子。由于两人的共同点很少,因此婚后生活并不快乐。苏中年发福,脸庞通红,演艺事业早已抛诸脑后。安格斯拈花惹草,她则染上了酒瘾,人生最大的乐趣只剩下养矮脚狄文梗。她于1948年去世,葬于爱尔兰的格莱纳姆,那里是她丈夫的老家。苏在事业上籍籍无名,要不是毛姆以她为原型塑造了他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寻欢作乐》中的罗茜,那么她大概早已被世人遗忘。
1914年1月,心情沉重的毛姆回到伦敦,立即投入到了工作中,比过去还要努力。《应许之地》大获成功,弗罗曼催促他为下一个演出季再写出四部戏,其中有两部分别为玛丽·坦佩斯特和杰拉德·杜穆里埃创作。不过,他的生活并非只有工作,因为他再次邂逅了离美前夕认识的一位女士。他之前就觉得她有意思,也有魅力,但也并没有想太多,直到命运再次将她带入视线。为了纾解失去苏的悲伤,一段短暂的、随意的、没有束缚的恋爱似乎正是理想的药方,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即将卷入人生中最漫长、最痛苦、最具有毁灭性的一段关系。
一切开始于前一年,即1913年秋天的一个夜晚,毛姆启程前往纽约的前夕。当时并无不祥之兆。他正坐在切斯菲尔德家中顶层的书房里看书,电话响了,接起来发现是邻居卡斯戴斯夫人:她和丈夫本来要请两位朋友吃饭看戏,结果一位客人临时有事来不了,他们就问毛姆是否愿意替他。毛姆回忆道:“我当时正好空闲 [497] ,而且没看过那出戏,于是就同意了。”换好晚礼服后,毛姆就沿着大街走到卡斯戴斯家,然后被领到客厅里,给他引见另一位客人。韦尔康夫人三十五岁上下,她的美富有冲击力,不是传统的俊秀:嘴巴宽,鼻子略外凸,面色奶白,长着一双棕色的大眼睛;穿着入时,戴着两枚大大的弧面抛光祖母绿戒指。她显然觉得毛姆很吸引人。用餐期间,毛姆表现出了十足的风趣幽默。一行人准备去剧院时,韦尔康太太小声恭维道:“要是咱们不用去看戏多好 [498] 。我真想听你说一晚上话。”次日下午照例回访时,毛姆说自己觉得女主人的那个朋友很有魅力。卡斯戴斯夫人告诉他,西莉·韦尔康是美国制药大亨亨利·韦尔康的妻子;夫妇生活并不和谐,目前已经分居。
几天后,毛姆去看歌剧,发现韦尔康夫人坐在正厅,就过去找她说话。她见到毛姆显然很高兴,说自己没有请他去做客觉得很抱歉,因为她在摄政公园的房子正在装修,当时正住在大理石拱门附近的一间“令人讨厌”的公寓里。“她准备房子装修好就开暖房聚会 [499] ,希望我也能过去。”不久之后,毛姆便前往美国监督《应许之地》的排演工作并向苏·琼斯求婚。
1914年2月26日,《应许之地》伦敦首场于约克公爵剧院上演,当晚恰好是西莉开暖房聚会的日子。毛姆寄给她两张正厅前排的戏票,打算剧院的事情一结束就去西莉家。毛姆在首演现场总会觉得紧张不安,西莉还来晚了,大幕拉起后几分钟才入座,这更让他恼怒。他几乎都决定不去她家的聚会了,但他为了这项活动已经推掉了所有其他邀请,别无他事可做,只得前往摄政公园约克排屋4号。宴会排场很大,请了乐队,宾客穿着时髦的衣服,气氛活跃,不少人都来祝贺毛姆的新戏上演。毛姆陶醉于自己的成功,玩得很尽兴,陪女主人跳了好几支舞,后半夜才回家。“从那以后,”他说,“我几乎每天都跟西莉见面。” [500]
西莉·韦尔康看上去是传统的上流社会妇女,其实并非如此。她出生于1879年,比毛姆小五岁,父亲是著名社会改良主义者,巴纳多孤儿院的创始人托马斯·巴纳多。她本名格温多琳·莫德,成年后被叫作西莉。家里有六个孩子,她是老大(本来还有第七个,是一个男孩,在襁褓中夭折了)。她的成长环境很不一般。老巴纳多夫妇都属于美国教派“普利茅斯开放兄弟会”;丈夫虔信宗教,福音派色彩浓厚,热烈拥护禁酒运动;妻子的名字也叫西莉,但家里人都叫她“贝格姆” [††] 。巴纳多一家住在哈克尼的舒适祖屋中,特别看中每天阅读《圣经》和祈祷,守时与服从而且摒除一切世俗娱乐:喝酒、抽烟、看戏都不许。巴纳多的个性中有浮夸、咄咄逼人、倔强、傲慢、专横的一面,同时也富有魅力,对人和善。他的孩子们对他又敬又爱,特别是大女儿,她继承了父亲的许多特质,最突出的是脾气火爆、固执己见(她小时候绰号“小女王”)和商业才能。老巴纳多可能有少许犹太血统,父亲是定居于都柏林的普鲁士皮货商。作为精明的商人,他赚了许多钱,但花钱的速度更快,主要是用于各项慈善事业,常常缺钱,难以满足妻子日渐提高的生活水准要求。
西莉十七岁时,巴纳多一家从哈克尼搬到瑟比顿的圣莱纳德府,一座维多利亚时期修建的独栋大宅。贝格姆,一个顽强、坚定、在很多方面比丈夫更加现实的女人,在这里偶尔会开聚会,为长女结识般配的男子创造机会。这对西莉是一件好事。她热爱社交,渴望见识广大的世界。她第一次看到外面的世界是父亲带她去加拿大参加孤儿院的开幕仪式。夫妻希望她做一名传教士,然后去中国,而这条职业路径与她自己的愿望差得不能再远了。她渴望离开阴沉压抑的家:两个弟弟患白喉死去,一个妹妹永久残疾。她厌恶浓厚的宗教氛围,对父亲的公益事业没有一丁点兴趣,反感孤儿和孤儿院,对被拉去圣歌活动当钢琴伴奏深恶痛绝。西莉与一名本地青年有过短暂暧昧,之后在母亲的鼓动下,她把注意力转移到更大的猎物上:一位中年美国人,巴纳多医生的朋友,当时借住在莱纳德府,之后搬到了泰晤士河畔租下的新屋。
亨利·韦尔康(昵称“哈尔”)是一名四十六岁的富豪,相貌英俊,体态匀称,蓝眼睛,长着茂密的姜黄色胡须。与他仰慕的托马斯·巴纳多一样,亨利也是在宗教禁欲氛围浓厚的环境中长大的。尽管他已经基本摆脱了明尼苏达州的童年印记,但帮助他人、造福大众仍然是他强烈的本能倾向。他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消除贫困地区的疫病。他定居英国多年,是总部位于伦敦的宝来威康药厂老板。该厂是最早生产西方药学的革命性技术“压缩药片”的制药企业,效益非常好。韦尔康喜欢有女性做伴,不过他没有时间考虑结婚的事情,对婚姻兴趣也不大。但是,活泼诱人的西莉显然迷住了他,她也觉得韦尔康很有意思:他在泰晤士河里有一条独木舟,对聚会来者不拒。他还对她特别关心,这也让她很激动。最重要的是,她在韦尔康身上看到了逃离令她窒息的家庭,进入她一直渴望的上流社会的路径。
但是,韦尔康于夏末出国,走前什么都没有说,大鱼看上去就要离网了。行动必须要快。贝格姆知道他要到苏丹考察,就派女儿寻踪而去。有一天,哈尔·韦尔康正在喀土穆专心研究疾病对当地人口的影响,结果在一群手打阳伞、身穿花边裙的英国女观光客中间看到了可爱的巴纳多小姐,她正走下一艘尼罗河汽船。他别提有多惊讶了。这招奏效了。两人在国外订婚,回国后于1901年6月2日在瑟比顿圣马可教堂举办了低调的婚礼。西莉从此成了亨利·韦尔康夫人。
这段婚姻几乎从开头就是一场灾难。韦尔康特别讲原则,聪颖,精力充沛,喜欢社交——但比起与个人打交道,他在人群中会更开心。他对自己的道路很坚持,全身心扑在事业上。作为业界巨头,他经常要接待政府和国家首脑的垂询,习惯了别人服从自己,作风专制。他之所以迎娶热心公益的老友之女,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找到了理想的妻子:品行高尚,顺从夫君,甘于奉献,一心取悦自己,支持自己的无数慈善事业。他大大地失算了。西莉是个轻佻放纵的女人,以为婚后生活可以大把花钱,她可以办全伦敦顶级的社交聚会,时常去欧洲大陆最时髦的地方度假。她的幻想马上就破灭了。起初,韦尔康夫妇住在肯特郡一栋租来的房子里。西莉发现,她招待的不是“场面人”,而是满头白发的老教授和古板的教授太太,他们坐在花园里一边喝茶,一边讨论开发白喉疫苗的可能性。出门的话,韦尔康夫妇总是到闷热拥挤的酒店宴会厅。年轻的韦尔康夫人只能无聊地坐在台上,先观看没完没了的奖杯、奖牌、证书颁发仪式,然后忍受著名科学家的长篇报告。出国还要更糟糕。韦尔康完全不在乎物质享受,去的不是勒图凯或比亚里茨等度假胜地,而是到欧洲的偏僻角落寻访医药,他收集的藏品最终将高达上百万件。两人会连续几个月开着经常抛锚的破车在崎岖颠簸的路上,晚上睡在简陋的小旅馆里,白天四处逛布满灰尘的店铺、博物馆,或者拥挤嘈杂的集市。韦尔康觉得这种旅行是伟大的冒险;他的妻子却痛恨着旅程的每一分钟。
夫妇还有其他方面的不和谐,但从来没有说起过。直到后来,西莉才向一两名密友透露自己对丈夫求欢的反感。韦尔康年近五十,姜黄色头发已经斑白,长着海象胡子、红脸膛、大肚子,嘴里总是一股浓重的烟味,不可能讨二十一岁的小姑娘喜欢。此外,他还有家暴的迹象和虐待倾向,再加上卧房里忍受的痛苦,西莉私底下很害怕。后来有流言称,他曾无情鞭打土著轿夫,还曾把一个小孩的脚捆起来活活打死——后一件事很快就被压下去了。西莉估计没听过这些事,这对她的内心安宁来说是一件幸事。
1903年6月,刚从加拿大和美国长途旅行归来的西莉生下一子,取名为蒙特尼。夫妇都很宠爱这个孩子,但是,孩子的降生并没有成为父母的黏合剂,反而让他们更加疏远。西莉现在有小孩子要照顾,不愿意参加丈夫那些累人的活动,而且很快就向他挑明。妻子闷闷不乐,丈夫爱发火,两人有时吵得很凶,而男人未必总能控制住自己。韦尔康对年轻貌美的妻子感到骄傲,但也要求她绝对服从。他认为妻子没有履行侍奉丈夫的义务,怨气越积越多。他还有一点不满意:妻子似乎越来越喜欢找年轻男人做伴,那些人对她的吸引力显然很大。
1909年,韦尔康夫妇又去了美国,琴瑟失和已甚明显。他们先去了纽约、华盛顿和加州,接着前往厄瓜多尔,住在基多的美国公使馆里。韦尔康此行是应美国政府之邀,前来调查疫病横行的巴拿马运河区的卫生状况;他对这件事的兴趣极其浓厚,她则意兴阑珊。当时美国金融家阿奇·哈曼也住在公使馆里。韦尔康突然向妻子发难,怒斥她与哈曼通奸。西莉坚决否认,可她丈夫根本不听,两人相处时越发暴力,吓坏了西莉,于是她自己回了纽约。夫妇从此再未见面或交谈。两人签订了法定分居协议,西莉获得了每年2400英镑的慷慨个人生活费,还拿到了蒙特尼年满十一岁之前的监护权,期间抚养费均由父亲承担。不论西莉和哈曼之间有没有情况,韦尔康坚信妻子有过错,认为她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女人。他从来没有原谅她,痛苦终生。他不许别人当着自己的面提到她的名字或这段持续九年的婚姻。西莉给他写过不少动情的信,大多是哀求要钱,或者讲蒙特尼的身体情况;他一概直接交给律师处理。
分手后的冲击消退后,西莉往返于巴黎和伦敦之间,尽享自由生活。她人生中第一次成为自己的主人。她不缺钱,沉浸于自己喜爱的奢侈品和艺术品位中,这从她时尚的服饰和家装,以及近乎戏剧性的娱乐天分中就能看出来。约克排屋家中的客厅为她的聚会提供了引人注目的背景,毛姆后来就以此为背景创作了自己最成功的喜剧之一,《卡洛琳》( Caroline )。剧中女主人公宽敞通风的客厅位于摄政公园——
装修风格奇妙而赏心悦目 [501] ,设计者是一位赶潮流的女士,同时又融入了她自己的卓越品位。地毯、垫子、沙发布、椅罩显然有未来主义的味道;但并没有任何出格的成分,没有让房间成为纯粹的猎奇之物。四处摆放着大花瓶,自然的平静与人类放肆的想象力形成了一种对照。
1905年父亲去世后,西莉就把贝格姆接来同住。母亲为大宅带来了体面的表象,西莉感到很高兴,因为毫无疑问的是:韦尔康太太并不是很体面。尽管她逃过了离婚的污名,但挑剔的上流人士对她还是不太待见:她不仅离弃丈夫,后来更是举止轻浮。例如,她曾热恋英俊潇洒的年轻轻骑兵中尉戴斯蒙德·菲茨杰拉德,并对其寄予厚望,但他后来还是与萨瑟兰公爵夫人私奔了。其他有钱的爱慕者包括格拉蒙特公爵、波旁家族的一位亲王、美国百货大亨戈登·塞尔福里奇;据说,塞尔福里奇负担了约克排屋(有人说,西莉订了一个写有WELLCOME字样的门垫 [‡‡] )租金并补贴西莉昂贵的衣物、奢华的宴会和一大批仆人,包括一名管家、贴身女佣、厨师、厨房帮工、汽车和司机,工资就有一大笔,光靠韦尔康每个月给的200英镑根本负担不起。
到了与毛姆恋爱的时候,西莉心里越发焦急。塞尔福里奇逐渐对她失去了兴趣,她也到了三十五六岁的年纪,有人说她是“最好的年纪刚刚过去的名媛 [502] ”。尽管她过得很开心,却也开始渴望安稳。韦尔康随时可能跟她离婚,那些富豪情人没有一个会向她求婚。中年的脚步越来越近,她发觉自己需要体面人的地位和大笔的可支配收入。西莉还特别想再生一个孩子。她对蒙特尼的母爱是深沉而发自内心的,精心照料他,为他的健康和成绩忧心,每次出国都带在身边。但是,韦尔康对自己的儿子越发冷酷。1912年,蒙特尼被送进寄宿学校,他的父亲开始严格限制西莉与儿子见面,不仅让她很痛苦,一直与母亲亲近的小男孩同样陷于煎熬。
于是,威利·毛姆1913年走进她的生活时,他似乎满足了西莉的每一条要求:他是“伦敦最有魅力的男人 [503] ”,有钱,时髦,了无牵绊。西莉很快就决定拿下他,如果那意味着倒贴,她也会做的。
1914年,暖房会之后的三四周时间里,她和毛姆每天都见面。这时,西莉说要去趟巴黎,她在奥赛码头有一处公寓,邀请毛姆同去。两人分别出发,毛姆刚到巴黎就从宾馆打电话给西莉,要请她吃晚饭。饭后两人回到她的公寓,并在那里第一次做爱。次日上午,毛姆即返回伦敦,西莉几天后也回去了。他们定了一项愉悦的规矩,几乎每晚都在约克排屋用餐,然后上床。“一切都很愉快 [504] ,”毛姆说,“在我们的圈子里,大家都知道我是西莉的情人……我为她感到骄傲,自己也很开心。”她很会恭维人,她是性感的,毛姆对她的热情与活力感到高兴,欣赏她美艳的服饰妆容,尤其喜欢向别人炫耀她本能的时尚感。(有一次,毛姆带她去看嫂子奈莉,他的一个小侄女后来在日记里写道:“威利叔叔带韦尔康太太 [505] [原文误为Welcome]来喝茶,她的帽子很滑稽。”)毛姆有时会陪她去庞德街购物,也喜欢看着苗条的西莉身穿丝绸晨衣和半透明的午茶袍走来走去;不过,毛姆在某些方面还是不懂“规矩”,从来想不起情人或许应该掏钱。西莉经常延请宾朋,排场十足,而且总会把毛姆列上邀请名单。在一次她举办的活动上,毛姆和请来助兴的艾尔莎·麦克斯韦“拼上了耐力 [506] ”,用麦克斯韦小姐的话说,“我弹钢琴他跳舞,整整三个小时,中间完全没有休息。那天晚上真厉害”!
这一切都很有趣。毛姆知道西莉对自己有感觉,还知道他与戏剧界的关系让她在朋友面前很有面子。但是,他认为这只是两个成年人的一场不走心的恋爱,两个人谁都不想有进一步的发展。他完全没有戒备心,以至于当西莉对他说自己“疯狂地爱他”时,他也只是哈哈大笑。他感到了触动,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但从来没有把这句表白当真。
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引发了毛姆的警觉,让他觉得事情要比他原来以为的严重得多。当时,他和西莉在里士满公园散步,结果西莉说想给他生孩子。毛姆大惊失色:想要孩子确实是他的一个软肋,他也希望有朝一日成为父亲,但并不想跟这个他不爱的、无意与之成家的女人生孩子。他尽可能简单地说明了产下私生子会带来的社会和法律难题,可西莉不屑一顾,说自己有一个结了婚的兄弟膝下无子,很乐意抚养这个孩子,等过了三四年,她再把孩子领回来,这样做再明智不过了。计划很简单,富有迷惑性,连毛姆都动过心。不过,理性还是占据了上风。他对西莉说没戏,不想掺和这件事,让她以后不要再想了。
次月,即1914年4月,西莉邀请毛姆去比亚里茨,那里还有她的两个朋友。等几天后朋友走了,西莉就提议单独跟毛姆开车去西班牙。毛姆喜欢西班牙,之前跟她讲过许多西班牙的事。他马上警觉起来:关起门与有夫之妇交往是一回事,大摇大摆地单独出门旅行,没有第三人陪同,这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无意玷污西莉的名誉,也不希望牵扯到韦尔康可能对妻子发起的报复行动中。但是,西莉向毛姆保证:她和丈夫已经签了一份友好协议,规定两人都有外遇的自由。于是,两人就出发了,第一天在莱昂过夜,然后去了圣地亚哥——孔波斯特拉,住在漂亮的天主教双王酒店套间。当地气候温暖,两人都很放松,毛姆第一次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与她做了爱,粗心地让她自己去管避孕的事。两人在圣地亚哥——孔波斯特拉住了将近一周,然后驱车回到巴黎,赶上了开往伦敦的“金箭”号邮轮。
回国后不久,毛姆就接到了令他震惊的消息。一天早晨,西莉打来电话,说有急事,马上要见他。毛姆到她家时,发现她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泪汪汪的。她哭诉自己刚刚做了流产。“我不想尘埃落定前跟你讲 [507] 。”她抽泣着说。毛姆如遭雷击,因为他本来以为她已经放弃生孩子的念头了。但是,他言语里并未流露出不安,只是坐到床边,握住她的手,尽量安慰她,用手帕给她擦泪。“你想跟我分手吗?”她小声说。她生着病,郁郁寡欢,他也知道蒙特尼带给她的痛苦,为她感到很难过,于是说道:“当然不想,干吗要分手呢?”没过多久,西莉就痊愈了;又过了几周,两人又若无其事地回到了以前的安排:吃饭,跳舞,一起参加活动,中午到丽兹酒店用餐。毛姆只对杰拉德·凯利透露了这个秘密,对别的朋友守口如瓶。他写道:“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508] 。不过,我不敢动笔。我要告诉你一件奇事,但你一定要绝对保密。”
毛姆自以为逃过一劫,短期内也愿意跟她继续见面,尤其是她感情脆弱的当口。不过,这次意外让他有所震动,他明白两人是不可能有未来的。他依然欣赏西莉,但开始觉得她有点烦人,她的依赖让他不安,他只想尽快抽身。比方说,每次见完面,她马上就会问:“下次什么时候见啊?”他对此颇为反感。尽管韦尔康似乎无意与妻子离婚,但这种可能性让毛姆特别紧张。西莉“还是对我疯狂迷恋 [509] ”,他对一位女性朋友说,“她老公去百慕大了,她也没提离婚的事。我总算能松口气了”。不过,为安全起见,他还是决定消失一段时间。于是,他于7月离开伦敦,要跟杰拉德·凯利到卡普里岛住一个月。
这是一段短暂却平静的放松期。两人住在俯瞰城区的白色小屋切尔科拉别墅,同住者还有小说家E. F. 本森(昵称“多多”)与毛姆在海德堡认识的老朋友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本森只要有机会就从英国过来,他写过一本隐晦的同性恋小说《科林》,其中生动地描绘了卡普里岛的这段时光。布鲁克斯则常住此处。这桩安排对两人都很方便,一方面因为两人是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用一位邻居的委婉表述来说——“他们有文学以外的共同爱好 [510] ,因此卡普里岛是他们理想的度假地”。别墅坐北朝南,种满了茂盛的西番莲和白花丹树。房前是一排阳台,房后有一间面积很大的工作室。墙上有蜥蜴趴着晒太阳,橘花盛开,好脾气的塞拉菲娜负责做饭,他们就在花园葡萄架下悠闲地吃饭。上午是工作时间,毛姆要起草一部新剧本。然后,一行四人会走到山下的提格里诺浴场,在清澈海水中游泳,晒太阳,欣赏俊美迷人一如往昔的卡普里当地少年。在关上百叶窗的凉爽屋子里午休之后,毛姆会去上俄语课,老师是一名来自敖德萨,每天下午来切尔科拉别墅的怪人。上完课后,他们通常会去打网球,或者到索拉罗山坡上漫步。吃完晚饭,一行人会走几步路到大广场旁边的莫甘诺酒吧,跟这里的常客喝酒玩牌,其中有一对新来的夫妇:小说家康普顿·麦肯齐和他的太太。
麦肯齐夫妇买下了安那卡普里的罗萨尤别墅,两户人家经常走动,毛姆最关心的是定期送来的英国报纸。“从英国各处邮局送来的一捆捆报纸 [511] 最吸引毛姆,他对此毫无掩饰,”菲斯·麦肯齐回忆道,“我给他画了一幅像,画面里只有一把椅子、一份摊开的报纸和两条交叉的腿,题目叫作‘萨默塞特·毛姆与朋友共进晚餐’。”康普顿·麦肯齐最近随着小说《不祥的街道》出了名,很高兴有作家同行做伴,尽管本森和毛姆对布鲁克斯的恶意嘲弄有时会让他不舒服。在康普顿看来,两人“对可怜的布鲁克斯很不厚道 [512] ”。布鲁克斯惹两人讨厌的原因显而易见:除了体重增加,头发减少,原本虚弱俊秀的面容变成了陶土似的大红脸,他在其他方面都没变,还是那个懒惰、和善、以自我为中心的家伙,非要大声朗诵他翻译的埃雷迪亚诗歌——他成天都在折腾,但从来没翻译完——大家都觉得很烦。他还会在立式钢琴上弹贝多芬的曲子,水平实在堪忧,只是让听众遭罪。“他的感知力不错 [513] ,”本森写道,“[而且]懈怠的灰烬之下似乎埋藏着真正的火焰……[但是]他太不用功了,简直不可饶恕。” [§§]
8月初,切尔科拉别墅平静规律的单身汉生活突然被打破了:先是8月4日大战爆发,接着是西莉从罗马发来电报,说自己即将抵达卡普里岛。毛姆大惊失色,惊慌的样子让其他房客也受到了感染。布鲁克斯“激动不安”地跑去找麦肯齐夫妇,跟他们讲毛姆搞上女人了,为自己要跟她结婚而恐慌。“要是毛姆弄了个老婆来切尔科拉别墅 [514] ,”布鲁克斯哭喊道,“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我觉得本森也不会高兴的。”麦肯齐同样感到震惊,恳求毛姆保持坚定。既然有人撑腰,毛姆立即给西莉回电,让她千万别来,因为他和凯利就要回英国了。西莉没有理会,还是坐船上了卡普里岛(很像她十五年前坐船到喀土穆找韦尔康),结果发现毛姆确实像他之前说的那样,正准备离开。她只住了很短的时间,氛围实在说不上开心:没有人想要她来,尤其是毛姆。
伦敦是一座处于混乱备战状态下的城市,开战头几天的兴奋狂喜很快就被忙乱的动员工作淹没。毛姆当时四十岁,已经过了服役年龄(要求十八至四十一岁的未婚男性参军的征兵令直到1916年1月才颁布),但他有着热忱的爱国之心。在一篇试图分析自己别具一格的爱国情怀的文字中,毛姆写道:“对我来说,英国在地图中的形状是重要的 [515] 。那是一种凝聚着自豪、渴望与爱的情怀……一种让牺牲变得轻而易举的情怀。”他决心在战争结束前投身到战争中,想当然地肯定当年就会结束。他的许多作家同事,如H. G. 威尔斯和阿诺德·本涅特,都是以笔为枪,报道战况。有的人在国内写,如威尔斯;有的人则奔赴法国北部,为读者带来一线战报,如本涅特。但是,毛姆完全没有写字的欲望:他想要的是行动。他觉得身负法语流利这项巨大优势,便去找时任第一海军大臣,过去一块儿打过高尔夫球的温斯顿·丘吉尔,请求为国效力。但令他失望的是,丘吉尔的回信里附有一封让他去找白厅某领导的介绍信。毛姆可不想前线打仗,自己却坐在办公桌后面,于是没有搭理丘吉尔,转而申请加入红十字会。当时,红十字会要派遣一支救护队到前线,正好缺一名翻译。英国陆军部红十字会工作组组长是特立独行的弗雷德里克·特雷维斯爵士,他是布尔战争的老兵,还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御用外科医生。在他的大力推动下,一批批医生、护士、护理员、司机、担架员不断渡过英吉利海峡去往法国。这些人确实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对于天生讨厌墨守成规、富有冒险精神的毛姆来说,红十字会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是灵活多变乃至于缺乏专业性,依赖于五花八门、能力参差不齐、不乏奇人异士的志愿者这一特点。
到了10月的第三周,毛姆的申请通过了,他换上制服,整装待发。但是,他在出发前还要与西莉进行一次不愉快的面谈。谈话期间,西莉告诉他自己又怀孕了。毛姆惊骇不已,坚信这又是西莉给自己下的套。他愤怒而沮丧,气得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西莉本来以为毛姆会同情她,却见他面如顽石,遂大感震惊,哭了出来,抽泣着说她只是太爱他了,想给他生个孩子。毛姆回忆道:“她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畜生 [516] 。”尽管他怒发冲冠,还是想表现得体面些。他对这段关系已经厌倦了,对西莉本人却尚有好感。身处困境的孕妇也总能触动他的心。然而,他心意已决,并没有在惊慌失措中许下长相厮守的诺言。两人谈了谈,情绪渐渐平复,毛姆也终于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最后,我向她保证,等她实在瞒不住的时候,会把她送到一处隐秘的地点。”西莉只得表示满意。
10月19日,毛姆在布伦登陆,随同其他身穿制服的志愿者到设于巴黎酒店的红十字会总部报到。码头前停着一排排盖着帆布的救护车,全城到处都是穿着卡其色军装的士兵。戴着鸭舌帽、打着绑腿的男人随处可见,他们或站着抽烟聊天,或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等待命令的到来。激战就发生在几英里外法比边境的伊普雷,隆隆的炮火声日夜不息。英国远征军要不惜一切代价挡住德军进攻,战损率骇人听闻,死伤人数很快就达到了数万。毛姆所在的救护队立即撤出布伦,前往法军阵地,与那里的美国红十字会人员汇合,任务是将战场伤员送到紧临战线后方的急救站;接下来,伤员会被送到几英里外设于杜兰、亚眠、蒙迪迪耶的后方医院。当时天气很冷,雨下个不停。“这里没有蜡烛 [517] ,只有浸过牛油的灯芯,”毛姆给杰拉德·凯利写信说,“路况很差,两边就是三英尺深的烂泥,要是你被车队挤下去,得用好几匹马才能拉上来。”临时救助站设在战场边缘的教堂和谷仓里,人满为患,混乱不堪。不过,医院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全都挤满了伤员,医护人员疲倦不堪,物资供应不足,基本的卫生条件都保证不了,简直是感染的温床。
毛姆这样的红十字会志愿者经常被叫上战场,有时还要顶着枪林弹雨,工作不仅艰苦,而且危险。通知经常半夜到来,外面冰冷刺骨,伸手不见五指,救护车还不能开车头大灯,只能靠炮火照明。道路泥泞崎岖,每辆车配六副担架,到了目的地后要尽量轻轻放下。毛姆身负担架员、司机、翻译的多重职责,他既懂法语,也懂德语,对英国救护人员和伤员之间的沟通起了很大的作用。有一次,他来到一处医院,里面有两三百名伤员,人满为患的病房里很闷,散发着血腥和排泄物的味道。
值班的医生不超过两人 [518] ,有两名负责更衣的护士帮忙,还有若干完全不懂护理的镇上的女人。我跟一名德国战俘聊过几句话。他有一条腿被截掉了,他觉得自己要是法国人的话,肯定不会做截肢。护士请我给他解释,说截肢是为了保住他的命,还绘声绘色地描绘了被切掉的腿的样子。
还有一天晚上,蒙迪迪耶附近刚刚结束了一场激烈的战斗,毛姆所在的救护队接到命令,要他们赶往村里的教堂。天色渐暗,救护车往前开的时候一辆贴着一辆,担架也提前清理好。他看见死者被扔到教堂门外,已经堆成了小山,没死的人一排排躺在铺着稻草的地上。唯一的光源是祭台上的蜡烛。
说话声与痛苦的呻吟声 [519] 、垂死者的叫喊声混杂在一起。一个身受重伤,害怕得要死的小伙子不停地喊着,“Je ne veux pas mourir” [¶¶] 。三名士兵站在他旁边,试图宽慰他。他抓着一个人的一只手,那个人就用另一只手抚摸小伙子的脸庞……“Mais non [520] , mon vieux, tu guériras...” [***] 但是,小伙子还是高喊着“Je ne veux pas mourir”,直到他死去。
有些志愿者被接连不断的炮声震坏了,因被迫目睹的惨状而深受创伤:许多伤员的可怕伤口久久不能愈合,交战双方的致命武器将人活活撕碎。但是,毛姆表现得沉着大胆,面对敌人的行动往往感到振奋。“我前两天目睹了一场飞机间的战斗 [521] ,那是我见过的最令人激动的景象。”他告诉阿尔弗雷德·苏特罗;他又从敦刻尔克给威廉·海涅曼写信说:“我前两天有幸目睹 [522] 德国用缴获的法国大炮开火……杰克弹 [†††] 打进地里,弹片四溅,炸出了好些泥土,那景象真是精彩……回去的时候,他们正在炮击伊普雷公路,而我恰好也走这条路。不过,德国人开火特别有规律,所以我们没被打中。我去看了看一个弹坑,真是好大啊。”战争很可怕,一次交火就有300人阵亡,1600人负伤。不过,毛姆是学过医的人,不会被吓倒。他务实,亲切,富有同情心,很快队里就安排他去运用那些他早已遗忘的技能,给伤员清理伤口、涂碘酒、缠绷带。“我已经多年没做过这些事了 [523] ,”他在记事本里写道,
刚开始干的时候,我有点笨拙和不自在,但很快就发现还是能做出一些微小的贡献……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伤口。有的人肩膀大面积受伤,骨头全都碎掉了,流着脓,气味刺鼻;有的人背部被撕开了口子;有的人肺部被子弹穿透;有的人脚部粉碎性骨折,也不知道腿能不能保住。
评论家戴斯蒙德·麦卡锡和毛姆在同一个救护队。麦卡锡富有魅力,为人懒散,懂得很多,年纪只比毛姆小三岁,两人从此建立起了珍贵的友谊。他在剑桥读书时入选使徒社 [‡‡‡] ,认识伯特兰·罗素、E. M. 福斯特等一些大人物;他还是里顿·斯特拉奇、莱纳德·伍尔夫、克莱夫·贝尔的朋友,因此很早就与布鲁姆斯伯里团体有过交往。他的剧评——特别是对萧伯纳剧作的评论——和1910年对著名的罗杰·弗莱后印象派画展的介绍都广受好评。麦卡锡与毛姆有许多共同点,因此有很多话可聊。许多人都觉得麦卡锡很擅长谈话,毛姆也是如此,于是无意间透露了许多信息。战争结束几年后,毛姆看到了麦卡锡几篇评论自己作品的文章,惊讶地发现麦卡锡把毛姆的自我评价说成是他的观点。“我有点恼火 [524] ,”毛姆不悦地写道,“同样是关于我的一句实话,我说出来是一回事,别人说出来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希望评论者承认他的观点是从我这里听来的。”戴斯蒙德·麦卡锡欣赏毛姆的小说,评价也很精当。实际上,在整个布鲁姆斯伯里团体中,唯有麦卡锡认真对待毛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他敏锐地指出:“战争对他[毛姆]才能的发展 [525] 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在那时明白,旅行和独处对他的天才大有裨益。”
毛姆和麦卡锡一起从英国出发,渡过英吉利海峡。刚到布伦,这两位作家就收到了不许他们给报社发文章的警告,尽管他们根本没想动笔。他们渴望行动起来,结果发现,激烈的战斗之间是漫长的无所事事。于是,他们都很高兴能有志趣相投的人做伴。毛姆解释道:“我们既没有跑断腿,也没有无聊至死 [526] 。”麦卡锡可是一位很好的同伴。不上前线的时候,两人会一起吃饭,有时是在布伦的莫里斯酒店,麦卡锡偶尔会在这里跟女朋友约会,完全不用怕妻子发现;有时到乡间旅馆抽雪茄喝酒;有时则是在他们驻扎的村镇闲逛看风景。毛姆有一次死里逃生的经历。他当时在伊普雷的大广场,正要走近始建于中世纪的纺织业工会的废墟查看,他之前靠着的一面墙就被德国炮弹击中了。他在一封给杰拉德·凯利的信中说:“观光也成了麻烦事 [527] 。”他所在的救护队总是在转移。他们住过伊普雷附近的一间修道院,每个房间十五到二十人,睡在铺着草垫的地上;杜兰的条件要舒适一些,毛姆被安置在一家退休店主家里,主人的妻子很照顾他,睡前还给他送热牛奶;在法比边境的斯腾福德,他住在一家阴冷的小旅店里,饭很难吃,也不能洗澡,但毛姆还是自得其乐。
工作艰苦又枯燥 [528] 。不过,不用负责任的感觉真好!我不用做决定。别人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做完以后的时间全属于我自己。我可以心安理得地浪费时间。在此之前,我都觉得时间太宝贵了,连一分钟也耽搁不起……我从没体验过不用负责任的感觉。对什么负责呢?我觉得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自己的才能负责,我想要尽可能地发挥才能,发扬自我。现在我自由了。我享受着自由。自由带来的愉悦是感性的,几乎可以说是性感的。
但是,他并没有完全脱离本行。救护队驻扎于敦刻尔克附近的马洛时,麦卡锡走进毛姆狭小的卧室,发现他正对着一根蜡烛校对自己的小说。麦卡锡本人不善整理,被眼前整齐的情景惊呆了:长长的纸条有序地码放在窄窄的床上,订正的地方极少。“我评论了几句 [529] ,他答道,他在把稿件付印之前总要[在手稿上]仔细过一遍。”
到了11月底,战争显然不可能在短期内结束。于是,毛姆给怀孕三个月的西莉写信,请她认真考虑要孩子的事,因为现在并非产子的好时机。“她对我的信置之不理 [530] ,”他不悦地记录道,“铁了心要把孩子生下来。”毛姆做出了一个不情愿的决定:回国。他的心情很沉重,一方面是他再也不想跟西莉和她的事情有瓜葛了——但更重要的是,他最近遇到了一个男人,在未来的三十年里,此人将成为毛姆生活的中心。
[*] 原注:爱德华·诺布鲁克(1874—1915),剧作家,出生于美国,职业生涯大多数时间都在英国。
[†] 原注:约翰·德鲁(1853—1927),美国演员,以轻喜剧闻名;妹妹乔治娜是著名的巴里摩尔三兄妹(艾瑟尔、莱昂纳尔、约翰)的母亲。
[‡] 原注:毛姆在短篇小说《爱情与俄国文学》中描述了这段经历,收录于《英国特工阿申登》。
[§] 即亨利·詹姆斯1896年发表的短篇小说《地毯上的图案》(“The Figure in the Carpet”),习语“地毯上的图案”由此而来,指理解一个作家作品的“关键”。
[¶] 《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人物,代表不筹划未来,幻想充沛的乐天派。
[**] Squaw,加拿大移民抢来的印第安女人,带有贬义。
[††] Begum,原本是对穆斯林贵妇的尊称。
[‡‡] 普通门垫会写“Welcome”,意为欢迎光临。Wellcome则是西莉的夫姓韦尔康,只比Welcome多了一个字母L。
[§§] 原注:1929年布鲁克斯逝世于卡普里岛,毛姆随后以布鲁克斯及其卡普里岁月为原型写了一篇故事,题目叫《吃忘忧果的人》。他在文中这样形容以布鲁克斯为原型的人物:“确实没有人因为他的生活而获益,但他也没有妨碍任何人。他唯一的诉求就是自得其乐,看上去他也成功了。”(译文引自《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陈以侃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
[¶¶] 原注:法语,意为“我不想死啊”。
[***] 原注:法语,意为“老兄,没事,你会好起来的”。
[†††] 原注:Jack Johnson,一种以美国重量级拳击冠军杰克·约翰逊命名的德国炮弹。
[‡‡‡] 使徒社(Cambridge Apostles),剑桥大学的一个精英社团,由圣约翰学院学生乔治·汤姆林森于1820年成立,整个剑桥大学每届只有12个学生能入选。使徒社的知名成员包括丁尼生、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罗素、E. M. 福斯特、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约翰·凯恩斯、莱纳德·伍尔夫,等等。
罗伯特·毛姆工作勤勉,其律所的巴黎分行是英国驻法大使馆的法务顾问机构
美丽动人的伊迪斯·毛姆
亨利·毛姆牧师,“一位远称不上智慧的教士”
善良的苏菲婶婶
威利和亨利叔叔在牧师官邸外
形单影只、孤僻谨慎的男孩
毛姆在坎特伯雷国王学院就读
“人生的道路还长着呢……”
为人严厉的F. M. 毛姆(中年)
威利、查理和哈利在圣莫里茨
凯利为迷人的苏·琼斯绘制的肖像。内嵌小图:画家杰拉德·凯利,毛姆的终身挚友
艾瑟尔·厄文饰演《弗雷德里克夫人》女主角,在台上当场化妆“变身”,震惊了当时的观众
格拉蒂丝·库珀《圣火》剧照,格拉蒂丝是毛姆最青睐的女演员
活跃、时尚、雄心勃勃的西莉·韦尔康
时髦的萨默塞特·毛姆夫妇
毛姆夫妇和丽莎在诺曼底海滨城市勒图凯
毛姆在纽约乘坐“阿基塔尼亚”号启航
艾迪·诺布鲁克、毛姆、杰拉德·哈克斯顿、休·沃波尔与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在好莱坞
A. S. 弗雷尔在海涅曼出版社的办公室
艾迪·马什被戏称为毫不留情的“毁稿者”,他为毛姆审读编校了多部书稿
艾伦和纳尔逊·道布尔戴与毛姆在邦尼府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