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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圣托马斯医院
At St. Thomas's Hospital

在耶城度过了第二个冬天之后,毛姆迷茫地回到了牧师官邸。除了再次尽早离开白马厩镇以外,十六岁的他完全不知道要做什么。苏菲婶婶同情他的境遇,建议他去德国学习德语,还给亲戚写信,请他们推荐适合小侄子的寄宿家庭。牧师表示同意。毫无疑问,他觉得把这孩子送走是松了一口气。毛姆写道:“他不是很喜欢我 [52] ,这也无可厚非,因为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个讨喜的孩子。而且,我求学都是花自己的钱,他当然乐得让我去做我选的事。”于是,毛姆被安排去海德堡留学,与一对开设留学生宿舍的教授夫妇共同居住。

1890年5月,毛姆在一个晴朗的上午来到海德堡,他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他的行李放在独轮车里,搬运工推着车,他跟在后面从车站出来,走过狭窄的中世纪街道,最后沿着一条林荫大道走进一栋白色大宅。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里就是他的家。教授先生是一位高挑的中年男子,金色的头发有些斑白。他彬彬有礼,举止得体,用一种特别正式、略有古风的英语跟毛姆交谈。教授夫人则是身材矮胖,脸色红扑扑的,双眼明亮,忙里忙外,德语里面夹杂着蹩脚的英语。第一天吃晚餐时,毛姆见到了其他借住教授家的人:两名美国神学专业的学生,一名法国人和一名中国人,都在海德堡大学读书;还有哈佛大学希腊语讲师詹姆斯·牛顿,这位新英格兰人瘦得跟麻秆似的,来德国是为了开阔视野。毛姆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德语,按日给教授交学费。他是个很好的老师,要毛姆将自己在学校学过的一篇莎士比亚戏剧翻译成德语。这项安排很巧妙。毛姆过目不忘,听课效率也高,所以学得很快。达到一定的水平后,他立即开始研究歌德,因为教授特别喜欢歌德。毛姆还选了大学里的课,有幸聆听著名哲学家库诺·费舍尔讲解叔本华思想的课程,听众无不振奋。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提出,人类存在的理由是未知的,自由意志只是幻象,来生并不存在——这让毛姆茅塞顿开。

毛姆学习很用功。他住在塔楼的小房间,比树冠还要高,在里面花了许多时间读书写作。他不仅读刚刚了解到的德国著作,也读法国作家的书,比如拉罗什富科、拉辛、司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莫泊桑、阿纳托尔·法朗士。这些作家在白马厩镇无人知晓,当年却摆满安坦公寓的书架。他开始动笔写作,一上来就雄心不小,要为横跨世纪的作曲家贾科莫·梅耶贝尔作传。不过,在他送去的第一家出版社退稿之后,他就毁掉了手稿。毛姆过得非常快乐。学校和牧师官邸的沉闷拘束总算过去,他尽情地享受着自由,热切地回应着新环境带来的种种刺激。其他青年住客都比毛姆大几岁,他们的出众才智与精妙思想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对毛姆很友善,讨论艺术、文学、神学话题时也会带上毛姆,往来激烈,常至深夜。宗教信仰是一个热门辩题,毛姆对它也特别着迷。起初,有些人提出的激进观点令他震惊而兴奋,直到他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信仰宗教了。他感觉如释重负,一下子轻松了。偏见,报应,无聊到令人窒息的礼拜仪式,背诵祈祷文,每天生活在对永罚的恐惧中,这些统统不见了。全新的自由观念让毛姆振奋不已,“这座以害怕地狱 [53] 而不是亲爱上帝为基础的大厦整个倒掉了,就像一座纸牌屋,”被全新的自由观念所振奋的毛姆写道,“他只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终于成为自己的主人。”

美国人詹姆斯·牛顿对毛姆尤为关注,友好地提出带他徒步去海德堡周边的好地方。两人几乎每天都会去探索著名的废弃城堡,或者漫步于王座山,欣赏内卡河谷,城内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远处曼海姆和沃姆斯在雾中的轮廓,还有更远处波光粼粼的莱茵河。有时,他们会在绿意盎然的啤酒花园喝茶,晚上一边绕着城市花园散步,一边听乐队演奏。比他年长的牛顿计划去瑞士度假两周时邀请毛姆同去,费用全包,毛姆取得叔叔同意后就答应了。这似乎是一段田园牧歌式的友谊。但毛姆后来宣称,自己回过头看才意识到,这位导师对他的兴趣主要是在性的方面,他之所以关照自己,主要是出于肉体吸引,而不是慷慨大方。

回到海德堡不久,牛顿便前往柏林,他的房间转给了英国人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布鲁克斯刚刚从剑桥大学来,本来想在伦敦研究法学,蹉跎一年不成,便来到德国追求文化事业。他长着一双蓝眼睛,性感肥厚的嘴唇,一头金色鬈发,多愁善感,英俊而富有魅力,心地善良又虚荣。他对文学富有激情,陶醉热烈地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作家,包括乔治·梅瑞狄斯、斯温伯恩、沃尔特·佩特、奥玛·海亚姆,这些作家都是毛姆之前从没听说过的。只要稍加鼓励,他就会大段朗诵《多洛莉丝》和《鲁拜集》里面的诗句。他自己也写诗,大多悲观厌世。朗读自己的诗时,他会把金发往后一甩,凝视着不远不近的地方,一双蓝眼睛仿佛在诉说着未来。他经常宣称要投身文学,一一列举自己想要写的书。毛姆入迷了。布鲁克斯大谈意大利与希腊的荣光,谈雪莱、柏拉图和王尔德,谈纽曼主教和马修·阿诺德。毛姆静坐倾听,仿佛中了魔咒。布鲁克斯叫他读什么,他就如饥似渴地去读。布鲁克斯发表平凡无奇的看法,他也全盘接纳。这个充满魅力的人物唯独对他青眼有加,在其他人嘲弄他的观点时也会站出来维护他,令毛姆觉得受宠若惊。

没过多久,与之前的牛顿一样,布鲁克斯也开始邀请毛姆一同散步,途中吹嘘自己对美的感受力,对世俗成功的漠视,以及对同时代的人过的那种鄙俗生活的不屑。布鲁克斯对自己有一番远大的设想。他表示,自己还没有写出一部巨著只是因为时间不够,一旦写出来必然会让他名列万神殿。毛姆是一位聪慧而孤独的男孩,很容易被这种大话煽动起来。当布鲁克斯讲明自己想要的不只是一个崇拜自己的小跟班时,毛姆顺从了。多年以后,毛姆向一位朋友私下透露说,自己把第一次献给了布鲁克斯。不过,这似乎算不了什么,只是比男校里常发生的同类活动稍进一步而已。实际上,十六岁的毛姆正处在性欲旺盛又容易受人影响的年纪,能成为一位看起来才华横溢、特立独行的男青年的情人是一件特别刺激的事。后来,他慢慢看穿了布鲁克斯的真面目,将他斥为装腔作势,百无一用。毛姆觉得受他哄骗这件事特别难堪,于是在生活和文字里都对他很刻薄。《人生的枷锁》中有一个以布鲁克斯为原型的角色,毛姆给他的描述是:“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的恋爱 [54] ,错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视为艺术家的气质,还错把自己的无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的头脑虽然庸俗,却竭力追求高雅,从他眼睛里望出去,所有事物都蒙上了一层感伤的金色雾纱。他在撒谎,却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别人点破他时,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但是,两人最初在海德堡的交往曾带给毛姆很大的激励,让他更加强烈地感觉自己终于获得解放,来到了现实世界的大门前。

布鲁克斯的一项爱好是看戏。到了冬天的常备剧目演出季,他和毛姆两人每周会光顾小小的海德堡市剧院两三次,看完之后就在酒馆里热烈讨论剧目。他们看过赫尔曼·苏德尔曼的《荣誉》( Die Ehre ),当时的苏德尔曼还是一位年轻的先锋现实主义剧作家;还看过易卜生的几部话剧。知识界对易卜生推崇备至,但大部分体面市民都觉得他的作品低俗下流。在海德堡,易卜生得到的叫好声和嘘声旗鼓相当。对毛姆来说,易卜生的话剧颇有启发。留德期间,毛姆多次前往慕尼黑。他有可能观看了1891年1月《海达·高布乐》的首场演出,以及6月《海尔格伦的海盗》的新版演出,后一场演出有易卜生本人在场。在慕尼黑的一家酒馆,毛姆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了这位挪威大文豪,易卜生当时正在静静地边喝啤酒,边读报纸。除了七岁时在巴黎看过的由伯恩哈特演的那一场以外,毛姆来德国之前没有看过别的话剧。白马厩镇礼堂偶尔会有小的巡回剧团来演出,不过叔叔认为看戏是不体面的消遣方式——现在,毛姆完全被舞台迷住了。走进剧院的一刹那,他就兴奋了起来,被其吸引住。看过的剧越多,他就越觉得编剧手法真是太巧妙了,开始积极地撰写剧情大纲和对白片段。在易卜生的强烈影响下,毛姆开始将易卜生的剧目从德文转译为英文,从中汲取作者的写作技巧,他首先从毫不妥协地坚持现实主义原则,以羞于启齿的隐秘和花柳病为主题的独幕剧入手。

圣诞节前夕,布鲁克斯离开德国,动身前往佛罗伦萨,打算沉浸到但丁和薄伽丘生活的环境中。毛姆终于可以不受打扰地继续学习了。但是,布鲁克斯的影响让他不安分起来。“舒适、单调、令人激动的海德堡生活带来的愉悦 [55] ”也开始褪色。现在,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国,宣告独立,开始赚钱工作。

1891年7月,离家一年的毛姆回到白马厩镇,发现叔叔和婶婶明显不如以往了。两人年事已高。叔叔的头发更少了,身量也更宽了。婶婶精神委顿,身体一看就不好。毛姆当时不知道要做什么——职业作家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于是向叔叔征求意见。老牧师当然希望侄子进教会,不过连他也明白,口吃的侄子大概吃不了这碗饭。哥哥们步父亲的后尘进入法律界。查理加入了自家律所,打理巴黎分行,有哈利做他的副手。弗雷迪不久前进入了林肯法律协会。不过,法律工作同样需要口齿伶俐。他还咨询过亨利·毛姆的一位老朋友,问公务员前景如何,但对方劝毛姆不要去,理由是做公务员现在要通过竞争性的考试,已经不适合绅士去干了。毛姆又去伦敦找父亲当年的合伙人阿尔伯特·迪克森,后者安排他到法院巷的一间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了几周。但是,这项工作无聊得要死,毛姆很快就回白马厩镇了。最后还多亏镇上的埃瑟里奇医生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学医,就在自己的母校圣托马斯医院。当时,毛姆已经到了只要能离开白马厩镇,任何工作都愿意考虑的程度。于是,经过几周的死记硬背,十八岁的毛姆于1892年10月3日进入了圣托马斯医院医学院。

毛姆早就想要到伦敦生活了。从海德堡回来以后,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厌倦白马厩镇的单调乏味。1892年8月底,苏菲婶婶去世,牧师官邸里的氛围愈加阴郁。去世前,她的身体不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去了德国的巴德埃姆斯,希望当地的温泉水能让她恢复健康,结果在那里去世。毛姆很喜欢婶婶,但他已经离家太久,对她的离去只有少许的悲伤。对一位十八岁的少年来说,丧期中的屋子不是理想的居所,彷徨的鳏夫更非理想的同伴。另外,毛姆也不想被勾起幼年丧母的哀绪,他迫切地想要逃离。从中学时代开始,他便向往着伦敦。在他的想象里,伦敦是一座有无限希望的城市。毛姆上学时有几个伦敦同学,他们吹嘘自己有多么熟悉伦敦的阴暗角落,毛姆听得津津有味。“他们讲起了伦敦街头入夜后的故事 [56] ……聚在剧院大门口的人们,廉价餐厅灯火通明,酒吧里喝得半醉的男人坐在高脚凳上跟女招待攀谈,还有路灯下黑漆漆地看不清、一味找乐子的人群。”

这样的喧嚣场景在文森特广场11号——毛姆今后五年居住的地方——少有痕迹。文森特广场面积很大,建于乔治王时期,有一点破败,一侧面向遍布典当行,电车叮当响的繁华街道沃克斯豪尔桥路,紧邻西敏寺的泰晤士大堤,离国会大厦也不远。毛姆住在11号一楼,一室一厅,周租一英镑。卧室朝内,有一张窄窄的铁床、洗脸台和衣柜。客厅有一扇凸窗,前面是一排高大的法桐和广场围起来的西敏公学绿茵操场。毛姆的日常起居由房东伊莉莎·福尔曼太太照顾,福尔曼先生帮着擦鞋和保洁,还有一位年纪不大的女佣福洛瑞·约翰斯顿。福尔曼太太活力充沛,和善乐天,黄面皮,大大的黑眼睛,做得一手好菜,每日供应两餐,早餐很丰盛,晚餐比较朴素,以把房客照料好为荣。毛姆花了力气让小小的起居室舒适一些。他把壁炉蒙上摩尔毛毯,挂起厚厚的绿色窗帘,墙上还有一幅印刷出来的画,内容是一名含情脉脉的农家女孩怀抱曼陀铃花,是《伦敦新闻画报》圣诞特刊里宣传的特价商品。后来,随着品位的提高,他把这张低俗的画换成了苏荷广场买来的佩鲁吉诺、霍贝玛、凡·戴克画作复制品,是用美柔汀法制作的,每幅售价几先令。

医学院九点开始上课。每天早晨叫醒毛姆的都是房东太太在客厅生火时的吆喝声——“再不起来就没空吃饭啦 [57] ,我做的饭可好吃啦”,隔着门都能听见。从床底下把铁皮浴盆拖出来洗个快澡,吃完早饭后,毛姆就要快步往大堤走。伴着马车往来的喧闹,他穿过兰贝斯桥上的早高峰人群,下桥后拐进兰贝斯宫路,这才来到圣托马斯医学院。放学回文森特广场的路上,他会买一份晚报,读到六点半开饭为止。晚饭吃完后,他就在餐桌上研读课本,写自己的东西,再到扶手椅上看一会儿书,最后上床睡觉。从周一到周五都很忙,不过,刚开学的几个周末比较空闲,孤身一人的毛姆就去逛国家美术馆,到伦敦西区溜达,饿了就在ABC [*] 吃顿简餐。大多数周六晚上,他都会去看戏。在美术馆排队时,旁边的人有时会找他搭话。不过,按照毛姆公开发表的早年生活记录,他总是以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 [58] ”的方式回应对方。到了周一上午,他就会觉得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回到规律的学习生活了。

圣托马斯医院是伦敦著名的教学型医院,始建于十二世纪,最初是救助生病穷人的一家慈善机构,七百年后仍然以公益为主。原址位于南华克区,拥有八座庄严的大型哥特式建筑,规模堪比一座小镇。后来由于铁路扩张而被迫迁往泰晤士河南岸的兰贝斯一带。1871年,宏大的新楼投入运营,维多利亚女王亲赴开幕式。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大名鼎鼎的护士学校就设于院内。南丁格尔的影响从护士学校延伸到了整个医院,确保了严格的医疗教学标准。医学院的大部分学生是五年的内外科联合专业,每年学费300英镑出头,冬季学期从10月到3月,夏季学期从5月到7月底。

头几个月上解剖学、生物学、物理学和化学课,毛姆觉得大部分都很枯燥。他老老实实地上课,用心记住了成千上万条知识点,购置了显微镜、桃花心木工具箱和一套希斯编的解剖学教材,还到散发着消毒水味道、墙面涂成不祥的红色的解剖室做实验。一年级新生往往会觉得这些内容难以消化,但毛姆从来不觉得恶心,拿起手术刀也很灵巧。解剖用的尸体是医院从本地加工厂里买来的,单价5英镑,用朱砂和砒霜处理过(朱砂的功能是突出动脉血管,砒霜是防腐剂)。学生们两人一组,合买尸体器官:四肢售价12先令6便士 [†] ,腹部7先令6便士,头颈15先令。为防止学生反胃,解剖室里鼓励大家抽烟,自然形成了社交氛围。于是,“学生们经常一边解剖‘部件’,一边说闲话”。上午的课上完后,示范老师走了,尸体也送回学生的锁柜里,这时的解剖室简直就像家里一样舒适放松。趁着这几分钟的时间,换上衬衫的小伙子们得以享受短暂的闲暇时光,快速抽着烟说闲话。

上午结束后,毛姆会到地下食堂吃一份四便士的黄油司康饼,喝点热可可,然后到学生休息室翻阅日报。天气好的时候,他会拿着课本到外面的台阶上,不时远眺河对岸的国会大厦,真是赏心乐事。与国王学院的时候一样,毛姆渴望受到欢迎和接纳。但是,他还是太害羞了,口吃也是一大阻碍。尽管他很想跟同龄人搞好关系,却始终跟他们找不到多少共同点。上过大学的人往往不好接近,这也可能只是毛姆自己的感觉。他仍然对失之交臂的剑桥耿耿于怀。他对板球和足球这两种看似大众的运动兴致寥寥,也不想参加放学后的同学小酌。他有过喝了一点点酒就浑身难受的不悦经历。他暗恋过一两位俊朗的同学,艳羡他们的风度翩翩和勃勃兴致。不过,他现在已经能够更好地掩盖自己的感受,为自己披上保护色了。他的拘谨断绝了任何亲密关系的可能性,同学们都觉得他冷漠乃至令人生畏。

圣托马斯的学子们讲起性事来巨细靡遗,大谈自己的情场斩获,与任何地方的小伙子无异。毛姆对这个话题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之前只与男性有过肉体接触,从未与女性有过性关系,对此颇以为耻。一个周六的晚上,他来到河岸街,挑了一名妓女,对方同意以一英镑的价格陪他过夜。这名女子长相年轻,几乎带着乡土气,让毛姆觉得很安心。两人来到沙夫茨伯里大道旁的一家小旅馆,她把毛姆领进了一间朴素的小客房。房里弥漫着发霉烟草的味道,墙面污渍斑斑,只有一把椅子、一个洗手台、一张床单脏兮兮的大木床。完事之后,毛姆不出意料地染上了花柳病,只得偷偷跑到医生家里诊疗。但他一点都不觉得尴尬,反而很得意:总算能跟兄弟们一块吹牛了。私底下,他可能还因为自己功能“正常”而松了一口气。

终其一生,维持正常的表象都是毛姆心头的一件大事。在他生活的大部分社会环境中,他都必须对自己的双性恋严格保密,而且他很早就认识到了保密的必要性。从小在法国长大和说话结巴这两件事已经让他与同学疏远了,要是再被打成“倒错”(invert)——当时就是这么叫的——成为另一个不受欢迎的少数群体成员,他实在是难以接受。与老师一起做人体解剖实验时的一件事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他找不到某处神经,老师把位置指出来时,他硬说神经的位置不对。毛姆后来写道:“我埋怨位置不正常 [59] ,结果他[老师]笑着说:在解剖学里,正常才是稀罕事呢……我一直记着这句话。从那以后,我就明白解剖学是这样,人也是如此。”

毛姆从小就学会了隐秘之道。除了最亲近的人以外,他极少表露感受。二十岁那年,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发现自己喜欢男人。不过,多年以来,他一直试图要自己相信,这不过是一个小怪癖。晚年的毛姆说过:“我试图说服自己 [60] ,我是四分之三的正常加上四分之一的不正常——其实恰恰相反。”过了许多年后,毛姆就读圣托马斯时期的日记发表了,其中描述了他有时会受到其他男性纯肉体性的吸引;不过,为了照顾大众,他通常会小心翼翼地否认存在赤裸裸的性的成分。“基于动物性吸引力的友谊 [61] ……是不假思索,也是不可思索的。讽刺的是,吸引你的人往往配不上你的吸引。这种友谊——尽管没有积极的性爱成分——其实很接近热恋;以相同的方式产生,往往也以相同的方式破灭。”回首过去时,他写道:“我记不清是谁引起了这些令我困惑的念头,但是……我猜想我曾被某个人吸引过,而且没有得到回应。”

“我没有融入医院的生活 [62] ,在那里交的朋友很少,”他回忆道,“因为我忙着做别的事。”毛姆对医学显然没多大兴趣:他知道自己需要拿到行医执照,一旦其他事情都失败了,总有一条后路。不过,他已经决心以笔为生,一门心思投入了进去,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挡。他是自学成才,不仅有热情,而且特别自律刻苦。他不仅阅读了大量英国作品——小说、戏剧和诗歌——还涉猎法国、德国、俄国和意大利文学。短短两个月,他就读完了三部莎士比亚戏剧、蒙森的两卷本《罗马史》、居斯塔夫·朗松的《法国文学史》大部、几部英语和法语小说、两篇科幻小说、一部易卜生戏剧。他抄录了斯威夫特、德莱顿、杰里米·泰勒的作品,还把部分段落背了下来。他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想法,小说大纲、剧本梗概、对话片段、观察随想写满了一页又一页纸。他说:“我写作是因为忍不住 [63] 。”他最早想写一部戏剧,坚持定期上剧院,身边常有翩翩少年青年沃尔特·阿德涅·佩恩相随,两人是在海德堡初次遇见的。

佩恩之父乔治·佩恩是伦敦乐厅界首屈一指的人物,身兼蒂沃里(位于河岸街)、新牛津(位于牛津街)、伦敦大歌台(位于皮卡迪利街)三大音乐厅经理之职,在西区基本占据了垄断地位。毛姆学医,小佩恩要当注册会计师,手头长期不宽裕,而老佩恩是他们宝贵的免费戏票来源,让两人几乎每逢周六下午都能去音乐厅看玛丽·罗伊德、丹·莱诺、维斯塔·蒂利、阿尔伯特·谢瓦利埃等人演出,晚上买剧院池座区的廉价票,看过王尔德的《无足轻重的女人》、帕特里克·坎贝尔夫人版的《谭格瑞的续弦夫人》、乔治·亚历山大版的《不可儿戏》等令人难忘的剧目。1895年1月5日是亨利·詹姆斯创作的《盖伊·多姆威尔》( Guy Domwell )在圣詹姆斯剧院首演的日子。这位名作家鞠躬致敬,却迎来一片令人蒙羞的嘘声。此事堪称一场灾难,而佩恩和毛姆当时正在观众中间。毛姆从未忘掉这出惨剧。“[詹姆斯]遭受的嘘声和倒彩声浪 [64] 是当时的我从未在剧院里见到过的,”他在多年后写道,“面对不友好的观众,他惊得下巴都掉了下来,微张的嘴巴合都合不上,满脸困惑不解,整个人都呆住了。我也不知道幕布为什么没有赶紧拉上。”

毛姆的另一个爱好是绘画。他的美术导师是古怪的温特沃斯·胡舍。此人年纪比毛姆整整大一代,身材瘦小,留着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流行的胡子,瞳仁是浅蓝色,曾是一名著名的战地记者,供职于《纽约先驱报》和《泰晤士报》。他先后在伦敦、巴黎、纽约生活工作,有过两任妻子,第一任是美国人,第二任是一位没受过教育的农场劳工的女儿。他与后一任妻子生了九个孩子,住在埃塞克斯郡哈洛附近的乡间,过着波希米亚风的生活,兴趣广泛多样,包括纹章学、古代服饰(他曾与奥斯卡·王尔德通信探讨过这一话题)、文学、音乐和绘画。他先前是哈利·毛姆的朋友,为后者的一首诗谱过曲。后来,年近五旬的胡舍又看到了毛姆身上的巨大潜力,激励他坚持写作,带他去音乐会、美术馆和博物馆,教他画作鉴赏,了解美术的各个门类。毛姆曾与胡舍一家同住“扫帚村舍”(Besom Cottage),早晨起来就坐在桌前写作,丝毫不顾小孩子们的吵闹,写完了就拿给主人看。胡舍则会惊呼道:“哎呀,写得真是太美了,太好了! [65] ”几年后,毛姆的第一部小说出版后,他给温特沃斯·胡舍寄了一本样书,另附感谢信一封。信中写道:“我永远忘不了 [66] 懵懂少年时,是您领我四处游历,开阔眼界,启发新知,给予我极大的帮助。如今,我的处女作终于问世,谨赠书册,聊表寸心。”

同时,他在医学院里开始上实用药学和药物学。毛姆觉得这两门课比解剖学略有趣一些,很喜欢揉制药丸、混合药剂、研磨药粉的过程。但是,直到轮岗门诊部的时候,他才一下子开始全身心投入。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工作这么有趣。引起他兴致的不是林林总总的病症,而是每天来到医院就诊的男男女女。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兰贝斯是伦敦最贫困、最拥挤的地方之一。这里的家庭通常人口很多。尽管夭折率相当高(五岁以下夭折人数占死亡总数的近一半),但很多夫妇仍然有十个、十一个乃至十二个孩子。一家人要么住在阴暗破败的小房子里,背后是肮脏的院落,排水管也是露天的;要么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条件恶劣到了极点。许多有幸找到工作的人在血汗工厂里出力。有的时候,一处狭小的顶楼车间里塞着十七八名男女工人,照明和取暖都欠佳,厕所里没有水,唯一的通风设施就是拿帆布当玻璃、封得死死的破窗户。疫病横行,相对便宜也容易获取的酒被当成了万灵药。于是,家庭暴力成了家常便饭。老人和失业者活活饿死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些人都仰赖圣托马斯医院提供的免费医疗,毛姆每天接触的正是这些人。

中午刚过,医院等候室里就挤满了男人、女人和孩子,有的衣着还算体面,有的褴褛邋遢。尽管消毒水的气味很浓,一天下来,没洗过澡的身体散发出的恶臭还是往鼻子里窜。医生首先接待男患者。他们大多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当时常形容为“讨厌的咳疼病”)、性病和各种酗酒相关疾病。女性因频繁生育而早衰,主要问题是营养不良,以及丈夫醉酒殴打造成的口部流血、眼部乌青和肋骨断裂。毛姆是内科住院部医师的助手,简单的问题就交给他自己处理,正是在这些时候,他听到了来自那些悲惨人生的故事。医护人员通常忙忙碌碌,难得有人关心患者的个人问题。年轻的毛姆医生富有同情心,举止温和,还长着一双传神的黑色眼睛,患者们都对他心怀感激。与同事们不同,毛姆没有对病人摆出屈尊下就的派头。他们需要的是理解,而不是怜悯。他对患者怀有真切的兴趣。与许多医术精湛,却只把病人视为医学样本的医生相比,毛姆对患者的生活经历和悲惨境遇的了解要多得多。正如他在《人生的枷锁》中的化身菲利普·凯里一样,毛姆逐渐明白穷人——

并不需要空气流通的大房间 [67] ;他们觉得冷,是因为食物没有营养,血液循环太缓慢。房间一大,他们反而会觉得冷,想要弄些煤来烤火了。几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并无害处,他们宁愿这样住着;他们从生到死从来没有单独生活过,然而孤独感却始终压得他们受不了;他们还喜欢居住在混乱不堪的环境里,四周不断传来喧闹声,然而他们充耳不闻。他们觉得并无经常洗澡的必要,而菲利普还经常听到他们谈起住医院时一定要洗澡的规定,说话的语气还颇有些不满……

毛姆之前从未直面如此形形色色的性格与人。日复一日,患者的诉说环绕着他,有着无法定义的潜能,让他兴奋。他对管窥未经加工的生活素材、放下一切戒备的人性表露沉醉不已。有一次,他给一具严重腐败的尸体做尸检,结果患上了脓毒症性扁桃体炎。尽管他被安排在私人病房里,“享受着国王一般的待遇 [68] ”,但他依然等不及重返工作岗位。

尽管医院的工作很忙,而且毛姆把业余时间都投入到了阅读和写作中,但他仍然与亲友保持着联络,其中就包括回到英国的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两人上次见面还是在海德堡。布鲁克斯回国前曾环游欧陆,写下了许多文采斐然的信,主题包括爱情、艺术与意大利的光彩,尤其是透过约翰·罗斯金和沃尔特·佩特的眼睛看到的意大利。与当年在德国一样,布鲁克斯的陪伴依然令毛姆感到兴奋。1894年春,在布鲁克斯的影响下,他利用复活节的六周假期去意大利旅游。由于布鲁克斯的鼓励,他早在前一年就开始学习意大利语,如今兜里揣着20英镑就动身了。途中,毛姆在巴黎逗留了几日,一是看望哥哥查理和哈利,二是参观卢浮宫。他之前读佩特的《蒙娜丽莎》艺评时热血沸腾,满怀激动地来观赏这幅达·芬奇的名画。但是,“我失望极了 [69] 。佩特那篇华章流彩的雄文描写的就是这幅画吗”?接下来是热那亚和比萨。然后,他在佛罗伦萨停留了两个多星期,住在一处能俯瞰主教宗座教堂的房子里,同住的是一位和善的寡妇,她尚未出嫁的女儿给毛姆上了几节意大利语课。毛姆求学若渴,充分地利用了自己的时间。“我每天都很忙 [70] 。”他回忆道。每天早晨,他会花两个小时研究但丁,然后揣着罗斯金的书去参观景点。“凡是罗斯金推荐的地方 [71] ,我都去看了,”他写道,“凡是他说不好的地方,我都怀着厌恶走开。他肯定找不到比我更虔诚的门徒了。”只有到了晚上,他才允许自己消遣片刻。吃罢晚餐,他会出去散步,想找点刺激。不过,根据他多年后撰写的记录,“我那时真是太天真了 [72] ——至少是羞涩吧——每次回家都跟出门时同样纯洁”。

回到伦敦后,布鲁克斯将毛姆介绍给了自己的朋友们,这是一群倾心艺美的青年,其狂热性和创造力让毛姆大开眼界。他们身上似乎迸发着想象力和原创思想,相形之下,毛姆就显得无趣而普通。“他们的写作、绘画、作曲才华让我艳羡 [73] ,”毛姆写道,“他们的艺术鉴赏力和判断直觉也是我所渴望的。”大概是这群青年才俊中的一位告诉他,卢浮宫里只有夏尔丹的一幅画值得一看。“对一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来说 [74] ,这实在是一块难咽的肉。我当时太害羞了,所以没有对他说:我觉得提香的《拿手套的男人》是一幅很美的肖像画,他的《耶稣下葬》深深地触动了我。”毛姆后来才发现,这群人的涌动奔溢主要是因为年少气盛,而非真正的天才;而他们的导师布鲁克斯有性情上的缺陷,永远无法实现他早年夸口的那种美好前途。

从意大利归国后不久,毛姆就有两场家里的婚礼要参加。第一场也是远为出人意料的一场,新郎官是亨利·毛姆牧师,丧偶还不到两年,他就向时年五十岁的老姑娘爱伦·马修求婚,女方的父亲是巴斯人亨利·马修将军。婚礼于1894年6月6日举行,新任毛姆夫人随即入住白马厩镇。人们很快就发现她是个活泼开朗的人,与前任截然相反。只要爱伦婶婶在家,去牧师官邸做客就比以前快乐得多。而且,她显然让牧师先生非常开心。

两周后的6月21日,毛姆四兄弟中的老大查理在伦敦与动物画家海伍德·哈代之女,梅宝·哈代结婚。之前五年里,查理一直在家族律所(现名“塞维尔与毛姆律师事务所”)的巴黎分行担任初级合伙人,在巴黎他结识了未来的妻子,她当时正在读音乐学院。婚礼结束后,两人回到巴黎,过上了老毛姆夫妇那样社交活动丰富的殷实生活。与父亲一样,查理聪明善良,而梅宝(昵称“蓓蒂”)是一位出色的业余艺术家,活跃风趣。夫妇都是巴黎英国人圈子里的红人。查理之弟哈利也在塞维尔与毛姆律所做过一段时间,不过这个安排没有成功。哈利为人离经叛道,对法律毫无兴趣。他真正的志向与四弟一样:当作家。哈利性格和善,瘦得皮包骨,还有些神经质。他把几乎全部业余时间都投入到创作长篇诗剧,或者在咖啡馆里和志趣相投的年轻诗人、艺术家交往。没过多久,他便把投身法律界的表象全部抛弃,离开巴黎,先在伦敦停留了一段时间,然后去了意大利。就审美和思想而言,他与毛姆有许多共同点:两人都羞涩,缺乏安全感,不善交际,都是性少数,都有志写作;但是,由于空间上的距离,而且真正的兄弟情谊从来没有机会在毛姆和他的哥哥之间形成,他们俩从来不是很亲近。

查理和哈利都在欧洲大陆生活,只有加入林肯律师协会的二哥弗雷迪留在伦敦,毛姆和他见面也最多。讽刺的是,两人的关系也是最紧张的。弗雷迪为人极其保守,与幼弟相处时总像是审查官似的,毛姆对此深恶痛绝。其实,毛姆内心里也有一部分希望成为二哥那样的钢铁正派人。但是,这种相互的敌意在两人年轻时只是间或表露,也比较温和。他们有不少共同的经历和兴趣——看戏,打高尔夫球,欣赏画作——相伴颇为快活,最起码共处少的情况下是这样。弗雷迪(成人后通称F.H.)健壮潇洒,不苟言笑。冷若冰霜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敏感脆弱的心,他绝少示人,哪怕是对家人。1896年12月,弗雷迪与英国最高法院法官,不久会出任常任上诉法官的罗伯特·罗默之女海伦·罗默(昵称“奈莉”)结婚。弗雷迪看起来沉闷无趣,奈莉却开朗活泼,富有魅力和幽默感,爱搞恶作剧,喜欢开些愚蠢的玩笑。尽管弗雷迪有时嫌妻子太闹腾,但他很依赖妻子的体贴呵护,他渴望这种体贴呵护,只是不能表露出来。奈莉和毛姆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她会邀请小叔子参加家庭活动和业余剧团,还经常单独请他来家里喝下午茶,八卦闲聊,其乐融融,直到弗雷迪先生阴着脸下班回家。这段时间里,弗雷迪事业不顺,接的案子很少,手头吃紧,志气难伸。巨大的压力让他比平常还要冷漠疏远。“等活儿干的经历 [75] 对年轻律师来说太难熬了,”他在五十年后写道,“常常让整个生活变得苦涩。我永远都忘不掉那段痛苦的日子。”

1894年夏,毛姆回校之后从门诊部转到了住院部,负责陪同医生查床、做化验和写病历。圣托马斯医院的病房足够宽敞,照明良好,两边排开的白色病床纤尘不染,大量鲜花盆栽缓和了医院的氛围。与以前一样,毛姆喜欢与病人接触,但住院部不像之前的岗位那样有故事,有刺激。转到手术助理员的岗位让他很高兴,他的工作是站在主刀医师旁边递送手术器械。如果有一台不常见的手术,手术室外的走廊会挤满人。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几名医学生在看,毛姆很喜欢这种惬意的感觉。

不过,他偶尔也会失去冷静,比如一台令他想起丧母之痛的手术。“那天,我走进手术室观摩一台剖宫产手术 [76] ,”他在1897年的日记本里写道,

手术开始前,C医生简短地讲了一番话……他告诉我们,这位孕妇不能顺产,之前已经流产过两次;但是,她决心要产下子女,于是再次怀孕。尽管他向孕妇解释了手术的危险性,母亲的生还率只有一半,但她还是对医生说自己愿意冒这个风险……手术似乎非常成功。C医生将婴儿取出时满脸笑容。当天上午我在病房值班,就问一位护士她的情况。护士告诉我,母亲夜里死了。我不知道原因,这件事给了我极大震动。我害怕哭出来,只好紧紧蹙额。这真是太傻了,我根本不认识她,只是在手术台上见过而已。她只是医院里一名普通的患者,我想,她感动我的地方是那股子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连生命危险也愿意承担的劲头。她竟然一定要死去,实在是难过,难过得可怕。

1895年,毛姆分别于复活节假期和暑假重返意大利,在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的陪同下游览卡普里岛。当时的卡普里还是农村,外人很少,只有少数前来度假的游人。它富有浪漫情怀的美景让毛姆看得入了魔,温和的气候、空气里的芬芳、梦幻般宁静的氛围更令他沉醉,以至于他将其形容为“我所见过的最迷人的地方 [77] ”。两人先从那不勒斯乘坐小汽轮抵达岛外,然后换小船划上岸。到港之后,两名健硕的女搬运工帮他们把行李沿着陡峭的道路拿上去,到大广场放下后就离开了。第一次上岛时,毛姆和布鲁克斯住在一间朴素的家庭式旅馆(pensione)里,每日房费4先令,窗外就能看到维苏威火山。两人沿着布满散发着香甜气息的灌木丛的陡峭山坡散步,途中有葡萄园和柠檬果园,还有装饰着玫瑰、丁香和九重葛的白色小屋,良久方归。爬到山顶,两人俯瞰身下的大海和海中的奇岩 [‡] 。奇岩是两块巨大的灰色礁石,好似从清澈碧绿的海水中升起的大教堂。上午是学习的时间。午后,两人会到奇岩外的一处地方游泳,晒日光浴,然后沿着蜿蜒的山路慢悠悠地上山,到葡萄架下吃午餐。每天吃完晚饭,他们会来到大广场旁的莫甘诺酒吧。这里是卡普里的外地人聚集点,互通消息,闲聊八卦。布鲁克斯与新认识的作家、画家和雕塑家畅谈艺术、哲学与文学,毛姆就全神贯注地听着。毛姆不像他们懂得多,嘴皮子利索,自觉低人一等,只是坐着抽烟,很少说话,闭口不谈自己的写作经历。

我觉得一切都好伟大 [78] 。艺术,只为艺术本身的艺术,是全世界唯一的要紧事……他们全都认同这一点,身上有一股炽烈的、如宝石般闪耀的火焰。我太害羞了,没有讲我写过一部小说,还有一部写了一半。他们把我当成一个只关心解剖尸体,抽空就琢磨着给最好的朋友做灌肠术的大俗人。我真是羞愧难当,浑身也像燃起了炽烈的、如宝石般闪耀的火焰。

毛姆在言谈中或许拘谨,但他开玩笑地提到给最好的朋友做灌肠术,表明了他在其他方面的自信。二十一岁的毛姆相当注重外表,而且已经开始在微薄收入允许的范围内打扮出某种高雅气质了;再加上身材纤瘦,面孔富有表现力,他是一位富有魅力和性吸引力的英俊青年,而且对自己吸引的目光心知肚明。他有一种强大的创作冲动,激发出无数新想法,推动着他每晚连续写作好几个小时。同时,它也呈现为性能量,哪怕他坐在莫甘诺酒吧里一动不动,一言不发,这股能量依然存在。他和布鲁克斯的情侣关系在卡普里岛少有人说三道四,这里的人们对非常规关系习以为常。长年以来,卡普里岛以宽容外人著称。许多人前来不仅是为了美景,也是为了当地的美少年。后来上岛的康普顿·麦肯齐写道:“卡普里特别能腐化人的性情 [79] 。”岛民对许多拥有独特癖好的外来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臭名昭著的恋童癖和大烟鬼,与老家的唱诗班少年发生关系后,仓皇逃难于此的前桑德林汉姆教区牧师菲尔逊伯爵;又比如每到一处就犯下罪孽,而且被人看见在自家游艇上公然猥亵英俊少年的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勋爵。只有个别做得太过火的人,比如与男童的不正当行为引发岛民警惕的军火大亨弗雷德里希·克虏伯,最后才被驱逐出岛。不管怎么说,卡普里岛的道德风气异常宽松,对于那些觉得欧洲北部的风俗法律过于苛刻,妨碍自己过上想要的生活的人来说,卡普里岛是一处温暖的避风港。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就是其中之一。在岛上住了几周之后,他觉得特别舒畅,遂决定长期住在卡普里岛,不回英格兰了。

布鲁克斯的这个决定可谓恰逢其时。就在他和毛姆动身前往卡普里的当月,即1895年4月,奥斯卡·王尔德在伦敦受审。自十年前英国刑法修正案 [§] 颁布以来,王尔德案并非唯一一宗,事实上也并非第一宗获得详尽报道的同性恋案件。但是,由于被告鼎鼎大名,原告——昆斯伯里侯爵——地位显赫,再加上王尔德在法庭上要命地表现出了报纸头条争相报道的机智、浮夸和神奇,此案影响之深广,远甚以往。于是,一个由男妓和倒错性行为组成的世界,一个大多数人梦里都没见过的世界,呈现于全英国的报纸读者面前。王尔德之后被判服两年劳役,更让许多人大惊失色;他们原本以为只要稍加谨慎就能避免麻烦。不少人当场决定逃往欧洲大陆。据说,通常情况下,每天只有六十人左右乘坐海峡渡轮从英国去法国;而在王尔德被捕当晚,乘客竟激增到六百人。奥斯卡·王尔德案投下了一道长长的阴影。在七十年的时间里,毛姆这一代人都不得不在敲诈、揭发、丑闻和被捕的真切恐惧中生活。毛姆当年只有二十一岁,还不太可能充分明白这些事件对自己的人生会有哪些影响。但是,王尔德案确实让他更加坚定地隐藏私人生活,也鼓励他养成隐匿的习惯。

在伦敦,有同学看到毛姆到了校外总是和同一名男青年在一起。我们几乎可以肯定,那人就是毛姆的戏友,被他称为“孤独青年时代的亲密伴侣 [80] ”的沃尔特·阿德涅·佩恩。终其一生,毛姆与许多男性发生过深深依赖的亲密关系,而佩恩正是其中的第一位。这些关系的模式很明显:起于性事,随后发展为亲密的友谊,于是,一夜情对象成了毛姆的秘书、伴侣和帮手。尽管两人通信皆已不存(佩恩去世后,两人的信件在毛姆的要求下尽数销毁),他们的亲密关系却延续了二十多年。佩恩是毛姆的第一位秘书兼伴侣;之后,这个职位将先后传给杰拉德·哈克斯顿(他是最有名的一位)和阿伦·塞尔。与哈克斯顿和塞尔一样,佩恩最初与毛姆交往时很可能存在性的成分——即便这个阶段很短——然后才发展为更稳定持久的感情关系。与之后的几个人一样,佩恩最初对毛姆有一项至关重要的用处:与陌生人接洽。公共场合难免要与陌生人交流,但口吃的毛姆几乎不可能主动发起对话。口吃的毛病苦不堪言,有时还会让他敏感抑郁,他本人痛苦地描述过这种状态:

极少有人明白 [81] ,说话会消耗他多少精力。对大多数人来说像呼吸一样轻松的事,于他却是永恒的张力,将他的神经撕扯成碎片。极少有人懂得口吃带给他的羞辱。许多人因此嘲笑他,对他不耐烦。他感觉别人会讨厌他的口吃,于是自己觉得别扭。他明明想到了好笑的、恰当的、绝妙的话语,却因为害怕口吃搅局而不敢说出口,于是心生愠怒。极少有人知道那种不能跟其他人说完话的痛苦感受。

毛姆知道,自己一开口就有出洋相的风险,因此乐得有人代他发起对话。就此而论,英俊和善的佩恩正是他的理想伴侣。

两人经常一同去剧院和音乐厅,有无数艳遇的机会。河岸街一线、皮卡迪利地区、沙夫茨伯里大道新建剧院周围有几十家营业到凌晨的店铺、咖啡馆和酒吧,吸引着男男女女前来,其中并非每个人都是来做体面事的。入夜后,这些街道人流拥挤,迸发着各种机会,毛姆很喜欢回忆这段往事。“[伦敦西区]北面有一部分人称‘前街’ [82] ,从沙夫茨伯里大道到查令十字街为止,十一二个人挨得紧紧的,就在前街来回晃悠……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冒险的味道。看对眼了,然后就……”论室内的话,标准酒吧和伦敦大歌台的前廊酒吧也是偶合的热门地点。河岸街的蒂沃里、莱切斯特广场的帝国和阿罕布拉这几家音乐厅的工作人员早就学会了对阴暗的上层座席发生的男同性恋行为视而不见。两大同性恋经常出没的室外场所是泰晤士河畔的大堤花园,以及海德公园里的阿喀琉斯雕像 [¶] 。(王尔德《理想丈夫》一剧中的梅宝·奇尔顿说过:“说真的 [83] ,那件艺术品底下发生的事情真是骇人听闻,警察应该管一管呀。”)

地下性爱世界对毛姆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他很快发现,有意找乐子的男人从来不在九点之前去音乐厅,因为男女娼妓九点才会过来招揽生意,挑逗勾引,混迹于前廊酒吧里喝酒吸烟的男士之间。早年间,毛姆想勾搭一个警惕镇定的姑娘,结结巴巴地说要给她买酒喝,结果对方轻蔑地转身离去,真是丢人。河岸街外的行情比较便宜,要价较高的男妓和“欢女”集中在繁华的皮卡迪利大街一带。瘦削的毛姆身穿黑色外套,头上戴着帽子,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在街上游荡,寻找目标,而度过了欢乐而无可指摘的一晚,正要乘公交或地铁回家的普通情侣或家庭却好像看不见他们。毛姆1896年的日记里有一段显然带有调情意味的对话片段,对话者可能是毛姆和一位比他年纪大的男性。

“[年纪小的一方说]唉,我真不想变老 [84] ,乐子都没了。”

“不过,别的乐子会出现。”

“什么乐子?”

“比方说,凝视年轻人。要是我跟你一般年纪,没准会觉得你是个自吹自擂、自命不凡的男人;而我现在却觉得,你是一个可爱有趣的男孩子。”

半个世纪后,毛姆准备公布这段对话时还添了一句戏谑的话,说他“记不清这话是谁说的了……”

1896年10月,毛姆在圣托马斯医院的学业进入了最后阶段:产科和妇科。第一天上午的课就让他难忘。老师开口便道:“先生们,女人是每天排尿一次 [85] ,每周排便一次,每月排卵一次,每年分娩一次,有机会就交媾的动物。”学校最近开了一门新课:助产实习。在三周的时间里,学生们要随时待命,在学校方圆一英里的范围内接生至少二十次。毛姆总共被叫去六十三次。他临时住在校门对面的一间房里,方便门房叫他。他很少有连续睡两个小时以上的机会,却全神贯注地观察孕妇的生活状态,全然没注意到自己已筋疲力尽。这是他第一次到院区外工作。直到这时,他才目睹了许多挣扎在生存线上的穷人,他们可怕的现实状况,近距离地感受到无望逃脱者所处的嘈杂、恶臭、拥挤、污秽的生活环境。如果一家之主有活儿干,日子还能凑合过,否则就真是毫无希望了。“意外”并不罕见:母亲睡觉时能把婴儿压死,婴儿吃错了东西也不总是因为粗心。

毛姆在一篇五十年后的文章中回顾了进入兰贝斯贫民窟的经历。通常是产妇的丈夫或孩子领着他穿过静悄悄的阴暗街道——

拐进散发着臭气的小巷 [86] ,再进到气氛险恶的院子。连警察进去之前都要犹豫一番,不过,医生的黑包就是你的护身符。你被带到每层住着两家人的阴冷房子里,然后进了一间通气不畅的屋子,屋里点着煤油灯,不是很亮,除了躺在床上的产妇以外还有两三个女人,产婆、孕妇的母亲、“住我们楼下的太太”。有的时候,你要在屋里等上两三个小时,跟产婆喝茶拉话,不时到街上透透气。产妇的老公就坐在台阶上,你就坐在他边上聊聊天。

如遇意外,毛姆可以叫资深产科医师来帮忙。不过,资深医师来的时候往往已经太迟:要么是婴儿停止了呼吸,要么是母亲大出血致死,早已无力回天。经历了这样的一晚,毛姆总算松了一口气。他在破晓时分走出房子,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沿着泰晤士河畔走走,看着天边染上粉红色,观察晨雾在水面逐渐消散的过程。

正是在接受产科训练期间,毛姆才萌生了写小说的想法。之前几年里,他有过多部试作,以剧本为主,可惜均遭退稿。于是,他准备完成两三部小说,希望有作品发表后,剧院经理就能高看他的剧本一眼。

当时的出版界风起云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一批活跃的新兴出版社建立:海涅曼、哈钦森、麦修恩、鲍立海。三卷本大部头和流动图书馆统治的时代刚刚结束,为年轻作家们尝试篇幅较短的新式文体扫清了道路。之前逛书店的时候,毛姆曾被“笔名文库”(Pseudonym Library)所吸引,这一廉价平装书系是由雄心勃勃的托马斯·费舍尔·昂温推出的。昂温高挑俊朗,蓝眼睛,黑胡子,他的花领带和暴脾气几乎同样出名。他于七十年代创业,素有敢冒风险、谈判条件苛刻的名声。用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的话说,昂温有一支简直是“天赐”的审读团队,其中包括影响力巨大的爱德华·加涅特,G. K. 切斯特顿也曾短暂加盟;在该团队的支持下,他发掘了许多名作家,包括叶芝、高尔斯华绥、H. G. 威尔斯、乔治·摩尔和约瑟夫·康拉德。毛姆给他送去了两个短篇小说,其中一篇是《坏榜样》(“A Bad Example”),讲的是一个好人因为性格善良而被自私的家人当成精神病 [**] 。加涅特审读后不建议发表。“故事表现出了几分能力 [87] ,但不过几分而已。毛姆先生有想象力,文笔也不错,但社会讽刺的深刻或诙谐程度不足以吸引读者。建议他先给层次略低的杂志撰稿,若有更严肃的作品,不妨再寄给我们。”由于加涅特的意见,昂温以篇幅太短、无法出单行本为由,将两篇小说都拒了,不过他还加了一句,说毛姆今后若有长篇小说写成,他很愿意拜读。小小的鼓励给了毛姆巨大的动力,他立即投入到《兰贝斯的丽莎》的写作当中。

这部小说原题为《兰贝斯田园诗》,以兰贝斯贫民窟为背景,通过最近的实习,他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丽莎·坎普是一名十八岁的女工,与酗酒的母亲生活在狭小的单间里。她人长得漂亮,性格又活泼,爱找乐子,邻居们都挺喜欢她。汤姆是她的忠实追求者,想要跟她结婚,但她自己还没打算成家,从此每天打理家务,年复一年地生孩子;她自己就是父母的十三个孩子中的一个,这在威利街都算正常。她对爱情有着模糊的向往,更渴望突破自己的狭小天地。当她与吉姆·布莱克斯顿相遇时,回应就积极多了。吉姆年纪比她大,刚刚带着妻子和五个孩子搬进威利街。他引诱了丽莎,两人开始了一段热恋。他们在巴特西公园和泰晤士河大堤幽会,到滑铁卢车站避雨,抓住一切能避开窥探眼光的机会相聚。但是,地下恋情不可避免地曝光了。丽莎怀上了孩子,名誉扫地,饱受嘲笑和轻视。吉姆的妻子动手打了丽莎,自己又被醉酒暴怒的丈夫打得半死。受此打击,心烦意乱的丽莎在喝醉酒的情况下分娩了,结果难产而死,身旁有酗酒的母亲照看,还有一名多嘴多舌、见多了同样场面的产婆帮衬。

之前几年里,毛姆的文学品位受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的影响很大。因此,他完全有可能以布鲁克斯最喜欢的佩特,或者于斯曼、王尔德等世纪末的颓废主义作家为榜样。但是,毛姆当时选择的效仿对象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如左拉和莫泊桑,特别是后者。莫泊桑的口语化叙事风格正贴合绝无浪漫可言的故事主题。后来有一版《丽莎》,毛姆在导言中写道:“我当时特别崇拜莫泊桑 [88] ……钦佩他清晰、直白、有力的叙事才能。”这三个形容词同样可以送给《丽莎》。无论以任何标准衡量,这都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一部了不起的处女作。毛姆这样描述《丽莎》的创作过程:“我只是陈述了我在门诊部轮班 [89] ,以及做产科护理员时下街区的见闻,没有添油加醋或夸大其词……我是个没有想象力的人……只好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我亲眼见到、亲耳听到的事情。”后来,毛姆宣称《丽莎》“首次以写实的笔触 [90] 向英国公众描绘了伦敦贫民窟的状况”。但事实上,《丽莎》只是当时一批城市贫民生活纪实作品中的一部,之前就有乔治·吉辛的《地府》( The Nether World ,1889)、吉卜林的恐怖小说《巴达利亚·西罗德斯福特的记录》( The Record of Badalia Herodsfoot ,1890)、乔治·摩尔读来令人害怕的小说《埃丝特水域》( Esther Waters ,1894)等同类作品。

不难想见,小说中对兰贝斯的场景做了生动的描绘,其破败肮脏与朝气蓬勃的女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们顶着大波浪发型和插着羽毛的大帽子,跟姐妹和年轻男友畅聊八卦。人物对话传神而自然;在之前无数次失败的剧本创作中,他已经练习过许多对白写作了。他说得没错,“我有写好对话的本能 [91] ”。书中有些地方令人捧腹,特别是去剧院看三流情节剧的段落;不过,银行假日 [††] 野餐会一节写得不太好,主要是因为作者想要戏仿田园诗却把握不当。然而,小说整体上秉承写实风格,对悲惨环境的描绘里完全没有煽情元素。作者对人物是有同情心的,却采取几乎医学式的抽离态度,对人物的行为没有做道德判断。他完全明白这些女孩子必须趁着还有机会尽情享乐,因为她们的未来里只有艰辛二字,酗酒和家暴都是常态。比方说,丽莎的朋友萨莉原本对婚礼充满憧憬,但她很快就明白,经常被打是婚姻生活的公认常态。萨莉边哭边说:“不是他的错 [92] ,他就是喝多了点,没醉那会儿还成。”毛姆成熟地意识到了贫穷会让人变得野蛮,以及年轻人那股不可战胜的昂扬精神,哪怕持续不了多久。他还对人类对爱情的渴望,以及性爱具有的强大吸引力表现出了深刻的理解。读者能明白无误地体会到丽莎对吉姆·布莱克斯顿的热恋属于何种性质。

他们在那里坐了很久 [93] ,一言不发。啤酒开始上头了,夜里的空气暖洋洋的,令丽莎愈发沉醉。她感觉他的胳膊搂着自己的腰,他沉重庞大的身躯紧贴在自己身旁。那奇特的感觉又来了,她的心脏好像要爆炸了,她好像都不能呼吸了——压迫感里带着痛觉,让她不自在。她的双手开始颤抖,呼吸也变快了,仿佛窒息一般。她几乎要晕倒在男人怀里,这时,一股寒战从脚趾直蹿到头顶。吉姆靠向她,用双手把她抱住,贴紧她的双唇,给了她一个激情的长吻。最后,她气喘吁吁地转过头去,低声呻吟。

《兰贝斯的丽莎》的手稿写在三册法国作业本上,总共用了六个月时间,于1897年1月14日寄给昂温,附有一段如通常一样悲观的内容简介:“这是一出发生于兰贝斯贫民窟的九日奇遇 [94] ……它让我明白,这个世界上少有意义存在,在兰贝斯的威利街更是全无意义。”稿子有三名审读老师看,其中沃恩·纳什不喜欢——因为它太粗俗,直白得令人反胃,全无浪漫情怀——但其他两人特别看好,其中之一就是爱德华·加涅特。加涅特写道:“这是一部描绘女工和底层商贩生活的优秀现实主义作品 [95] 。如果费舍尔·昂温不出版《兰贝斯田园诗》,肯定会有别家接手……毛姆先生有幽默感,有直觉洞察力,我们以后很可能还会再次听到他的名字……人物对话写得尤其出色,特请留意。”由于审读老师大力推荐,昂温4月份就与圣托马斯医院在读生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签了合同,内容上只有一处修改:把“肚子”(belly)改成了“腹部”(stomach)。按照原先的打算,《兰贝斯的丽莎》不归到“笔名文库”系列下,而是直接推出毛姆本人。首印2000册,单价3先令6便士,头750册不计版税,之后的1250册计10%版税。这个条件称不上慷慨,却也并非不寻常。毛姆初出茅庐,昂温出版他的作品是要担风险的。按照当时的惯例,出版社要先给他少量预付款,等回本之后再付版税。假如昂温能把这本书卖到美国去的话,毛姆还能快点拿到钱,可惜事不如人意。美国出版商查尔斯·斯克里伯纳在发回纽约的报告里写道:“昂温这个人真是难缠 [96] ,幸好离开伦敦前的最后一天总算把他摆脱了。他给我们看了一些书,我亲自把那本讲贫民窟的小说回绝了……”

1897年9月,《丽莎》出版,正赶上维多利亚女王加冕六十周年。同期问世的其他小说新作包括:吉卜林的《怒海余生》、布莱姆·斯托克的《德古拉》、H. G. 威尔斯的《隐形人》、亨利·詹姆斯的《梅西的世界》。但是,尽管竞争对手如此强大,籍籍无名的W. 萨默塞特·毛姆依然吸引到了大量关注,评论界纷纷赞扬作者的才华,同时为故事讲述的惊人题材而神伤。《每日邮报》发表书评:“全书弥漫着小酒馆的刺鼻气味 [97] ,压抑至极。但是,作者以富有力量,甚至不乏精巧的笔触描绘了一幅深切而生动的贫民窟画卷,这是我们必须认可的。”《雅典娜神殿》杂志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请读者注意 [98] :如果你不愿意看到英语里面某些最丑陋的语言,那么,毛姆先生的这本书并不适合你。如果你希望通过阅读了解真实的、没有夸张或修改的生活纪实,那么,你轻易便会发现这本书的优越性。”《圣托马斯医院院刊》的学生教工作品栏目中热情洋溢地祝贺了《丽莎》的出版(前面一篇是对安德森医生《手指与脚趾畸形》的评论):“《兰贝斯的丽莎》一书取得了应得的巨大成功 [99] ……文质俱佳,必将受到喜爱现实主义作品的读者的热烈欢迎。”

昂温经营手法老道,深知舆论的重要性,于是将书稿送给了几位名流,希望借此引发更大的关注。一位是日后成为西敏寺副主教的巴希尔·威尔伯福斯,他将一次周日布道的题目就定为这部小说。另一位是约瑟夫·康拉德,他的《水仙号上的黑家伙》恰于同年由昂温出版。康拉德在给昂温的信里写道,“我已经读完了《兰贝斯的丽莎》 [100] 。好的点有 很多 ,但没有突出的点。我相信这本书会大获成功,因为它是一幅没有个人气质的‘类型’小说……他只是旁观,而这正是大众读者喜欢的。这本书让我不禁想起杜穆里埃的画作——完全是一类东西,只是领域不同罢了。”作品获得的关注令毛姆欣喜,但更令他欣喜的是,书出来刚刚两星期之后,他去帕特诺斯特广场找出版社,结果对方告诉他首印已经售罄,正在加印。

与此同时,《丽莎》也遭到了抨击。文学期刊《学院》发表了一篇匿名文章,指责毛姆抄袭,指出了《丽莎》与前一年年底出版的另一本“贫民窟”小说《贾戈子弟》( A Child of the Jago ,亚瑟·莫里森著)之间的相似之处。“面对人们对《兰贝斯的丽莎》一书的衷心称赞 [101] ,亚瑟·莫里森先生或许会发出冷笑。《丽莎》一书的抄袭实为无耻的蓄意行径……不幸的是,莫里森作品中表现出的种种接近于天才的品质却恰恰被忽略了。”毛姆很快发起了反击,致信《学院》称:“我从未读过亚瑟·莫里森先生的大作 [102] ,因此无法分辨我的作品与他的作品有何相似之处……我的书明明早在《贾戈子弟》面世前三个月便已完稿,如今却蒙受谴责和指控,这就有些头疼了。”毛姆向来以时间观念模糊著称,他的上述声明也并不准确:《贾戈子弟》出版于1896年底,当时毛姆尚未完成《丽莎》。不过,他在写完《丽莎》之前不太可能读过莫里森的小说。另外,尽管《贾戈子弟》同样以伦敦贫民窟为背景,但两者没有多少真正的相似点,因为《贾戈子弟》的主角是一名少年悲剧英雄,其压抑、绝望、暴烈程度要远远超过毛姆的书。不过,毛姆很有可能受到了1894年出版的莫里森前作《穷街陋巷故事集》( Tales of Mean Streets )的巨大影响。这部短篇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丽莎伦》(“Lizerunt”) [‡‡] ,与后来的《丽莎》显然有相似之处,尽管《丽莎伦》的风格同样要阴郁得多。毛姆笔下的丽莎难产死去,脱离苦海;莫里森笔下的丽莎不仅饱受殴打分娩之苦,还被丈夫逼迫去卖淫,作为抵抗饿死命运的最后尝试。 [§§]

作者的六套样书分送亲友。第一位是沃尔特·阿德涅·佩恩,书上写着“阿德涅,带着作者的爱”。第二本送给毛姆的导师温特沃斯·胡舍。接着是毛姆的三位兄长。他们对这份礼物都没有表现出喜爱之情。哈利对弟弟的文学才华不以为然,查理更对故事内容表示出反感。弗雷迪之妻奈莉与查理有同感,她在日记里写道:“《兰贝斯的丽莎》是一本最令人不快的书 [103] 。”最后一本送给亨利牧师家,题记为“致牧师先生与艾伦婶婶,带着作者的爱”。但是,亨利牧师已经无暇拜读,因为他之前身体就不好,收到书后没过几天就去世了,享年六十九岁。9月21日,毛姆和哈利去白马厩镇参加葬礼。葬礼来了不少人,牧师在小镇干了这么多年,大家就算不喜欢他,敬意总是有的。而毛姆既不喜欢他,也不尊敬他。与菲利普·凯里一样,“对这个老东西毫无感情 [104] ,从来就不喜欢他。他大伯一辈子都很自私,甚至对敬慕他的妻子也同样如此,对托他抚养的孩子漠不关心;他这个人虽然说不上残酷无情,但是愚昧无知,心如铁石,又有点耽于享乐”。

1897年10月,毛姆从圣托马斯学院毕业,正式成为英国皇家内科协会与外科协会会员。出乎意料的是,资深产科医师给他提供了一个职位,但是毛姆以文学为志,于是拒绝了。他已经证明自己有能力做一名医生,之后更是常说起医学教育带给自己的好处。毛姆在晚年写道:“我觉得,通过圣托马斯医院的五年学习经历 [105] ,我对人类的本质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毛姆本来的打算是,假如《丽莎》没有成功,他就去做随船医生,这样至少有旅行的机会。结果这部小说取得了成功,于是他彻底离开了医疗行业。日后回想起来,他感到有些后悔。他写道:“我从医院走得太早了 [106] 。愚蠢,十足的愚蠢。我完全可以白天工作,晚上写书的,这样就不用为钱的问题挣扎了。”

毛姆去见费舍尔·昂温,昂温问他今后有什么打算。

我说准备弃医从文 [107] 。他把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

“靠写字吃饭可不易啊,”他说,“写作是非常好的事业,却是非常糟糕的营生。”

我不屑地耸了耸肩。我的第一本书就成功了,正满怀自信。

昂温当时处于最友善的状态,鼓动毛姆再写一部篇幅更长的贫民窟小说。他已经打出了名号,新作肯定会比《丽莎》还要成功。毛姆却兴致不大,轻蔑地说:“我已经写完一本关于贫民窟的小说了 [108] ,不想再写了。”他还告诉了出版商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他已经完成了下一部作品,《一个圣徒发迹的奥秘》。这是一部历史小说,创作于前一年夏季卡普里岛度假期间。

毛姆把手稿留在昂温那里,随即启程前往西班牙,之后在那里停留了将近一年。他本来以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第二本书在他回去的时候应该已经付梓出版了,一举奠定他职业作家的地位。可惜,他的希望终将落空。


[*] 原注:充气面包公司(Aerated Bread Company)旗下的连锁茶餐厅,风行一时。

[†] 先令和便士为英国旧制辅币单位,1英镑折合20先令,1先令折合12便士。

[‡] Faraglioni,意大利卡普里岛东南方那不勒斯湾中闻名于世的岩石山峰。

[§] 原注:1885年刑法修正案规定,一切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均为犯罪。

[¶] 原注:近四十年后,毛姆的短篇小说《创作冲动》中埋了一个彩蛋,将一位体面的女作家创作的惊悚小说取名为《阿喀琉斯雕像》。

[**] 原注:近四十年后,毛姆在封笔剧作《谢佩》中回到了这个主题。

[††] Bank Holiday,即英国的公假,以银行在这些日子不营业得名。

[‡‡] 《丽莎伦》的女主人公全名为“伊丽莎白·亨特”(Elizabeth Hunt),而“丽莎”(Lisa)是伊丽莎白的昵称,跟“亨特”(Hunt)连起来读就是Lizerunt。因此,两部小说的女主人公是同名关系。

[§§] 原注:毛姆并不是同类小说作者中唯一一位被指控抄袭的人:《贾戈子弟》出版后不久,莫里森本人就被指控抄袭亚瑟·杰伊的《伦敦最阴暗的地方》( Life in Darkest London );亚瑟·杰伊又被乔治·吉辛指控抄袭《地府》一书的片段。 0aEUH+d0M7dVqWJFDeQ2dKrIRFvykKSAtf01SsuOq4Nccko8PQBXf+lWeJs6KB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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