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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德意志的独特性

从俾斯麦说起,难道不对吗?从好几个层面说,他都是导致第三帝国登场的关键人物。一方面,在俾斯麦去世后的岁月里,对他的缅怀和崇拜促使许多德国人期盼他所代表的强人领袖能够再现;另一方面,他在19世纪中后期的行动和政策,为德国的未来留下了一份不祥的遗产。然而在许多方面,俾斯麦是一位有争议的复杂人物,他既属于欧洲又属于德国,既现代又传统;他的这种复杂性同样传承了下去——第三帝国也明显带有新与旧错综交融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俾斯麦于1871年建立德意志帝国(German Empire),与1930—1932年纳粹在选举中获胜,仅仅相隔了50年。二者之间存在的关联似乎无法否认。我们发现,德国历史上第一个可能真正与1933年第三帝国的登场直接相关的时刻,正是1871年德意志帝国的建立,而不是久远的宗教改革中的宗教文化和等级制度,也不是18世纪的“开明专制” * [1]

奥托·冯·俾斯麦生于1815年,以“德国保守主义的野蛮人”著称,他惯于采用冷酷的言辞和暴力行动,从不惮于强硬而明确地表明谨慎之人不敢大声说出的话。俾斯麦生长于传统的贵族家庭,既属于容克 地主阶级,也属于文官贵族。许多人觉得他代表了普鲁士主义的极致,集它的美德和劣根于一身。19世纪后半叶他对德国的统治残酷、专横、全面。他毫不掩饰自己对自由主义、社会主义、议会政治、平等主义,以及现代世界的其他许多方面的蔑视,但这似乎无损于他身后所获得的神话般的名声——德意志帝国的缔造者。1915年,在他的百年诞辰,德国正忙于打第一次世界大战,秉持人道立场的自由派可以从作为武力与强权之化身的“铁血宰相”这一形象中得到安慰,乃至受到激励,比如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迈内克就写道:“正是俾斯麦的精神阻止了我们牺牲自己的根本利益,并驱使我们做出英勇的决定,去与东方和西方进行殊死较量,用俾斯麦的话来说就是,‘像个强者,握有两只凌厉的拳头,一只打击一个对手’。” [2] 这种有魄力的伟大领袖,正是许多德国人在此国运攸关之际深感缺失的。在一战结束后的岁月里,他们这种缺少强人领袖的感觉甚至会更加强烈。

然而,现实中的俾斯麦远比其追随者在他死后所塑造的这种粗糙形象要复杂得多。他并非后来传说中无所顾忌、喜欢冒险的赌徒。极少有德国人后来还记得,将政治定义为“可能性的艺术”的,恰恰是俾斯麦。 [3] 他始终坚称,他所擅长的是审时度势,然后利用时势达到自己的目的。他本人对此的描述更富有诗意:“政治家自己无法创造任何事物。他必须等待,直至听到上帝的脚步穿过重重事件,然后一跃而起,抓住上帝的衣角。” [4] 俾斯麦知道,他无法强行把局势变成他想要的样子,用他所喜欢的另一个比喻来说就是,政治的艺术在于引领国家之船行驶在时间之河。那么在19世纪的德国,河流是朝哪个方向流动的呢?在19世纪之前的一千多年里,中欧分裂成了无数自治的邦国,其中一些实力强大、组织完善,比如萨克森(Saxony)和巴伐利亚(Bavaria);有些是中小规模的“自由市”;还有一些小公国和骑士领地,其领土只不过是一座城堡加一小块田庄。它们全部被所谓的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Reich of the German Nation)整合为一体,该帝国于公元800年由查理曼(Charlemagne)建立,1806年在拿破仑的逼迫下解散,这个著名的“千年帝国”最终成为纳粹野心的效仿对象。在受到拿破仑入侵的压力而解体之前,帝国危机四伏,建立名副其实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努力已告失败,于是奥地利和普鲁士等实力强大、野心勃勃的成员国越来越飞扬跋扈,无视帝国的存在。

1815年拿破仑兵败滑铁卢之后,等到尘埃落定,欧洲各邦国组建了德意志邦联(German Confederation),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后继。邦联的疆界大致如旧,与从前一样包括德国以及奥地利的捷克语地区。由奥地利首相梅特涅亲王(Prince Metternich)在中欧全境建立的警察制度,不久就成功地压制住了1815年以前受法国大革命影响、在少数活跃的智识人士中间燃起的自由运动与革命活动的熊熊烈火。然而到1840年代中期,新一代的知识分子、律师、学生和地方政客对现状日益不满,他们开始相信,让德国摆脱遍地大大小小的专制政府的最便捷方法,是取消邦联的各成员国,代之以单一的德意志政府,政府建立在代议制基础之上,保障基本的人权与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等,这些基本权利当时在德国的很多地方依然不被承认。“饥饿的四十年代” 由贫困和饥饿所激起的民怨为他们提供了机会。1848年,革命在巴黎爆发,随后在欧洲全境呈燎原之势。德意志邦联各成员国的政府纷纷被推翻,自由派上台执政。 [5]

革命者很快在邦联(包括奥地利)组织了选举,国民议会在法兰克福(Frankfurt)正式组成。经过审慎考虑,代表们表决通过了一系列基本权利,遵循典型的自由派立场制定了德国宪法。但他们未能取得两个主要邦国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军队控制权,这后来被证明是决定性的错误。1848年秋天,这两个邦国的君主和将军们缓过神来,拒绝接受新宪法,在来年春天一波席卷德国的激进民主革命运动之后,他们强行解散了法兰克福议会,将议会代表遣散回家。革命失败了。德意志邦联重新建立,革命领导人被逮捕、监禁或者被迫流亡。接下来的10年被历史学家普遍视为极度反动的年代,自由主义价值观和公民自由被德国极权主义的铁蹄踏成了碎片。

许多历史学家将1848年革命的失败视为德国现代史上的关键事件,用历史学家A.J.P. 泰勒的名言来说,当时“德国历史发展到了转折点,却没能实现转折” [6] 。然而德国在1848年之后并不是坚定不移地径直走上了侵略性民族主义和政治独裁的“特殊道路”。 [7] 这一路波诡云谲,有许多可以避免走向独裁的机缘。首先,1860年代初,自由派的命运又一次出现戏剧性的转机。革命后的政治和解远远不是全盘恢复旧秩序,而是在否决国家统一和议会主权 § 的同时,设法满足自由派的许多要求。到1860年代末,德国几乎每个地方都实现了由陪审团公开审理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企业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废除最令人反感的文学和新闻审查制度,以及其他许多权利。而且,至关重要的是,许多邦国已经设立代议制议会,在议会中,民选的代表有辩论的自由,并且至少享有某种程度的立法权和增税权。

后者恰恰是东山再起的自由派于1862年在普鲁士行使的权利,他们阻止增税法案的通过,以此施压,要求把军队收归立法机构管辖,此事是他们在1848年不幸未能办成的。这对普鲁士军队筹措经费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应对危机,普鲁士国王起用了那位后来主宰德国政坛30年的人物——奥托·冯·俾斯麦。在此之前,自由派曾做出正确的判断:与1848年一样,将奥地利的德语地区纳入德意志民族国家的时机尚未到来;德意志的统一将意味着哈布斯堡王朝所统治的奥地利帝国的分裂。奥地利帝国涵盖德意志邦联之外的广阔疆域,从匈牙利(Hungary)一直延伸至意大利北部,有数百万非德语人口。然而随着1859—1860年意大利的统一,自由派认为德国统一的时机也已到来:既然意大利人做到了缔造他们自己的民族国家,那么德国人当然也能这样做。

俾斯麦与英国的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 、法国的拿破仑三世(Napoleon III) ** 和意大利的加富尔(Cavour)伯爵 †† 属于同一代欧洲政客,他们乐于使用激进的,甚至革命的手段,来实现本质上是保守主义的目标。俾斯麦意识到,民族主义的力量是不可否认的。但他也看到,许多自由派在1848年受挫之后,开始愿意在国家统一的祭坛上牺牲至少一些自由主义的原则,以换取他们想要的东西。俾斯麦采取一系列迅猛而冷酷的行动,先与奥地利结成同盟,从丹麦王国掠夺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Schleswig-Holstein)两个有争议的公国;然后策动了普鲁士与奥地利之间争夺领导权的战争 ‡‡ ,战争以普鲁士军队的完胜而告终。德意志邦联解体,取而代之的新邦联将奥地利及其在南德的诸盟友排除在外,俾斯麦为新政权取了个缺乏想象力的名字——北德意志邦联。感到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建立指日可待,大多数普鲁士自由派立即原谅了俾斯麦的税收政策以及不经国会同意就为军队拨款的做法(俾斯麦在主政的前4年里,以极端藐视国会权利的做派执行他的政策),他们在俾斯麦策动另一场对法国的战争时为他加油鼓劲。法国有理由担心,德国的统一将终结过去15年间法国在欧洲的强权政治中所享有的主导地位。 [8]

法国军队在色当(Sedan) §§ 等地被击溃,一个新的德意志帝国随之在从前的法国皇宫凡尔赛宫的镜厅宣告成立。大约200年前由“太阳王”路易十四(Louis XIV)在其权力巅峰期所建的凡尔赛宫,竟变成了法国无能与失败的耻辱象征。这是德国现代史,其实也是欧洲现代史上的关键时刻。对自由派来说,这似乎实现了他们的梦想,然而他们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俾斯麦建立的帝国所具有的几个特征为未来留下了隐患。首先,将新帝国称为“德意志帝国”的决定,不可避免地令人想起其前身——主宰了欧洲千年的神圣罗马帝国。事实上,有人将俾斯麦建立的帝国称为“第二帝国”(Second Reich),词语的使用也暗示,第一帝国败于法国的入侵,在它失败的地方,第二帝国成功 ¶¶ 了。俾斯麦建立的德意志帝国于1918年垮台,但帝国的许多方面延续了下去,其中,魏玛共和国的正式国名沿用“德意志国”(Deutsches Reich),全部建制名称均冠以“帝国”字样,这绝非微不足道之事。“帝国”一词在德国智识阶层中间所激发的联想,远远超越了俾斯麦所创建的体制:它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是对尘世中“上帝之国”的想象;宣示了其宗主国地位的普适性;用一个虽然没什么诗意但却颇有气势的概念来说,德意志国家将包括中欧所有说德语的人口——正如纳粹口号所说的“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帝国,同一个领袖”。 [9] 在德国,始终有人认为,俾斯麦建立的帝国只是部分地实现了真正德意志帝国的构想。他们的声音起初被胜利的喜悦淹没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持这种观点的人数逐渐增多。 [10]

俾斯麦1871年为新建立的德意志帝国制定的宪法,在许多方面都远未达到自由派在1848年所追求的理想。在现代德国的所有宪法中,它是唯一一部没有表达任何有关人权和公民自由原则的。严格说来,新建立的帝国是由独立的邦国组成的松散邦联,很像其前身。它名义上的首脑是“Kaiser”(皇帝),此头衔沿用自神圣罗马帝国对领袖的称呼,最早可溯源到拉丁文名字“Caesar”(恺撒)。皇帝大权在握,有权宣战和停战。帝国的机构比以前的强大,包括全国选举出的帝国国会(Reichstag),其名称源自神圣罗马帝国,是又一个越过1918年这道革命性分水岭的旧帝国之遗绪;以及许多中央行政机构,尤其是外交部,机构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加。但是宪法并未授予国会选举或者解散政府、解除政府大臣职务的权力,而且政治决策的关键部分,特别是宣战与停战以及军队的管理事务,仍保留在君主及其亲信手中。政府各部大臣,包括由俾斯麦设立,并由他任职约20年的文官政府最高首脑“帝国宰相”,均属于公务员,而不是为党派服务的政客,并且其效忠的对象是皇帝,而不是人民或者国会议员。国会的影响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强,尽管增幅不是很大。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卡尔·马克思(Karl Marx)描述俾斯麦帝国时略带夸张、用词晦涩,但他捕捉到了其许多内在的矛盾:“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的军事专制制度。” [11]

军队的实力,尤其是普鲁士军官团(Prussian officer corps)的实力,并非仅仅是历次战争的产物,而是源自悠久的历史传统。在17和18世纪,扩张中的普鲁士王国已经在沿着主要军事防线进行组织,由著名的容克地主阶级与农奴构成的新型封建制度,严丝合缝地同军队的募兵制度相协调,为军队输送军官与士兵。 [12] 这种募兵制度随着农奴制的结束而废除,普鲁士军队的传统威望因其在拿破仑战争(Napoleonic wars) *** 中节节惨败而严重受损。1848年和1862年,普鲁士自由派两度差点把军队收归国会管辖。俾斯麦于1862年被起用,主要是受命维护普鲁士军官团的自主权,使之免受自由派的干涉。他上台后立即宣布:“解决当前的种种重大问题,靠的不是演说以及多数票通过的决议——那正是1848年和1849年的重大失误——而是靠铁与血。” [13] 俾斯麦说到做到,他策动的1866年战争摧毁了汉诺威王国(Kingdom of Hanover),使之并入普鲁士;又把奥地利和波希米亚(Bohemia)逐出德意志邦联,过去数世纪里,这两个邦国在塑造德国命运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时通过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从法国手中掠夺了阿尔萨斯—洛林(Alsace-Lorraine),使之直接处于德意志帝国管辖之下。俾斯麦被称为“白色革命家”(white revolutionary) ††† 是不无道理的。 [14] 他凭借军事实力和军事行动缔造了德意志帝国。在此过程中,他无视法统,重新划定国界,推翻了根深蒂固的传统,其激进态度与铁血手段给德国后来的发展之路投下了绵长的阴影。德国从此将武力作为实现政治目标的合法手段,其黩武程度远远超出了其他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除非那些国家有开疆拓土、称霸世界的打算。政府里和社会上的黩武风气,在1920年代侵蚀德国的民主制度以及第三帝国登场的过程中,将起到重要作用。

俾斯麦确保了军队实质上成为国中之国,拥有可以即时面见皇帝的渠道以及自治权。国会仅仅有权每7年批准一下军队的预算 ‡‡‡ ,陆军大臣对军队负责,而不是对立法机构负责。军官享有许多社会特权和其他特权,在街上与平民相遇时,会受到对方的尊重。毫不奇怪,许多资产阶级专业人士的志向就是被接纳为陆军预备役军官;同时,由于实行义务兵役制,民众对于军队的行为规范以及军人的理想与价值观已经耳熟能详。 [15] 在紧急情况下,军队有权颁布戒严令、中止公民自由权,威廉二世统治时期曾相当频繁地考虑采取此措施,难怪有些历史学家夸张地描述道,当时的政客和议员们生活在高层政变的永久威胁之下。 [16]

军队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施加影响,其中对普鲁士的影响最为深刻。1871年之后,又通过普鲁士的示范作用,间接地影响到德意志帝国的其他邦国。统一战争中的辉煌战绩为军队赢得了崇高威望。士官——那些服满义务兵役之后留在军中,继续服务数年的士兵——最终离开军队时,自动获得在政府机构就业的权利,这意味着绝大多数警察、邮递员、铁路员工以及其他基层公务员都是退伍兵,这些人已在军队中被社会化,举手投足都显示出习以为常的军人姿态。警察机关之类的政府机构的规章手册注重体现军队的行为规范,坚决要与公众保持一定距离,并保证在街头游行和大规模示威活动中尽可能把人群当作敌军而不是集会的公民对待。 [17] 军队的荣誉观已深入人心,足以保证平民,乃至中产阶级始终斗志不衰,尽管俄国和法国的情形也普遍如此。 [18]

随着时间的推移,军官团与普鲁士贵族阶层之间的身份同一性逐渐减弱,军事贵族集团吸纳了草根军国主义的各种新组织,包括20世纪初的海军联盟(Navy League)以及退伍兵俱乐部。 [19]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军官团的大部分关键职位均由专业人士担任,而贵族阶层控制的主要是那些社会地位优越、能满足虚荣心的传统领域,比如骑兵和近卫军;在欧洲其他国家,情形也大致如此。从机枪和带刺铁丝网到飞机和坦克,这些军事新技术的出现推动了军官团的专业化,但是专业化并未使其更具民主意识。相反,在德军对殖民地原住民的反抗进行残酷镇压的过程中,其殖民经验助长了军官团的军事自负。 [20] 比如,1904年至1907年,在一场蓄意灭绝德属西南非(今纳米比亚[Namibia])的赫雷罗族(Hereros)的行动中,德军屠杀了数千名成人和儿童,又将更多数量的人赶入沙漠,任其饿毙于大漠之中。结果是,赫雷罗族人口由交战前的大约8万人,锐减至1911年的1.5万人。 [21] 在德意志帝国的占领区,比如1871年从法国手中强占的阿尔萨斯—洛林,德军的表现常常如同征服者,似乎面对的是一个心怀敌意、难以驾驭的群体。这类行为中最骇人听闻的几例,于1913年在国会引发了激烈的辩论,议员们投票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此举当然没能迫使政府下台,但依然表明了德国社会对于军队作用的看法越来越两极分化。 [22]

在一连串军事胜利之后,俾斯麦曾经极力控制军队更加狂野的冲动,抑制其大规模吞并领土的欲望,但当时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俾斯麦的这种努力;甚至在他1890年被迫辞职之后,还出现了俾斯麦神话——愤愤不平的前宰相及其追随者也大力为之推波助澜——说他是一位魅力超凡的领袖,快刀斩断政治的乱麻,用武力解决了当时的种种重大问题。留在德国公共记忆里的,是俾斯麦于1860年代发动的几场革命性战争,而不是他为了让德意志帝国站稳脚跟,在随后20年里极力维持欧洲和平的努力。正如1944年抵制希特勒的保守派领袖、外交官乌尔里希·冯·哈塞尔(Ulrich von Hassell)在造访位于腓特烈斯鲁厄(Friedrichsruh)的俾斯麦故居后,于日记中所言:

令人遗憾的是,德国人自己所创造的俾斯麦形象竟然最为错谬,我们把他描绘成崇尚暴力的专制政客,幼稚地为终于有人把德国重新推上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欣喜。其实,他的卓越天赋在于高超的外交技巧和克制持中的气度。他对于如何赢得世界的信任有独特的理解,而当今之德国恰恰在背其道而驰。 [23]

独裁领袖的神话并不是德意志性格中某个古老的、根深蒂固的方面的表达,而是一种近代产物。

地图1 德国的统一,1864—1871年

此神话在20世纪初又被这样一种公共记忆所强化:俾斯麦对待那些他所认为的帝国内部的敌人毫不手软。教宗为了加强对天主教教区的控制,分别于1864年和1871年颁布《谬论举要》(Syllabus of Errors)和《教宗无误论宣言》(Declaration of Papal Infallibility)。俾斯麦在1870年代对此予以反击,启动了被自由派称为“文化斗争”的一系列法律和警察措施,旨在将天主教会置于普鲁士政府的控制之下。新法律要求天主教教士在国有机构接受培训,并申请由政府颁发的圣职委任书,但天主教教士拒绝遵从这样的法律。不久,那些违反新法律者遭到了警察的跟踪、逮捕和监禁。到1870年代中期,989个教区无人主持,225位牧师被监禁,除了与护理有关的修会之外,所有其他天主教修会均遭查禁,2位大主教和3位主教被免职,被监禁9个月的特里尔主教(Bishop of Trier)在获释后不久死去。 [24] 更加令人不安的是,这种针对帝国大约40%人口的对公民自由权的大规模侵犯,受到了德国自由派的欢呼,他们认为天主教对文明的威胁,已经严重到应被施以上述极端手段的程度。

斗争终于平息,天主教教会自此成了自由主义和现代思想的怨敌;它决心证明自己对国家的忠诚,主要是通过当初为保护自己免受迫害而组建的政党,即所谓的中央党(Centre Party)。但是输诚尚未完成,俾斯麦就以《反社会党人法》(Anti-Socialist Law)再次向公民自由权出击,该法于1878年在老皇帝威廉一世(Wilhelm I)两度遇刺之后由帝国国会通过。实际上,羽翼未丰的德国社会党人运动与暗杀未遂的刺客毫无关系,它是守法组织,主张通过议会道路掌握政权。然而,当被晓以国家利益的大义时,自由派再一次被说服,抛弃了自由主义的原则。于是社会党人的集会被取缔,社会党人的报刊被查禁,社会主义政党被定为非法。原先在普鲁士以及德意志的其他主要邦国暂停使用的死刑被恢复。对社会党人的大规模逮捕和监禁随之而来。 [25]

如果说《反社会党人法》产生了什么后果的话,那就是它比与天主教会做斗争的法律具有更加深远的影响。与后者一样,它也根本未能实现其直接目的——镇压假想的“帝国的敌人”。法律不能禁止社会党人以个人身份参加国会选举,而且由于德国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以及产业工人阶级人数空前迅速的增长,参加竞选的社会党人赢得的选票份额日益增多。《反社会党人法》于1890年期满失效之后,社会党人重新组织起来,借德国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ic Party of Germany)重整旗鼓,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党员人数已超过100万,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政治组织。尽管选举制度使保守的乡村选区具有先天优势,但在1912年的选举中,社会民主党赢得的席位超过中央党,成为国会中的第一大党。《反社会党人法》的镇压,促成了社会民主党的左倾,从1890年代初开始,该党坚持一种僵化的马克思主义教条,认为现有的教会制度、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从君主制和军官团到大企业和证券市场,都将在一场缔造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无产阶级革命中被推翻。自由派对《反社会党人法》的支持,导致社会民主党不信任一切“资产阶级”政党,拒绝与资本主义的政治支持者合作,拒绝与被他们视为只想治标不治本地改良现有政治制度的人合作。 [26] 社会民主党发动的运动声势浩大、纪律严明、不容异见,而且似乎势不可挡地朝着赢得大选的目标挺进,这让温文尔雅的中产阶级和上层人士胆战心惊。社会民主党与一切“资产阶级”政党之间裂开一道鸿沟,这种无法弥合的政治分歧将一直持续到1920年代,并在那场最终导致纳粹掌权的危机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社会民主党决定尽其所能始终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活动,不给常常威胁要恢复取缔令的官方提供任何口实。据说列宁曾经以他罕有的、一闪而逝的幽默口吻评论道,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永远不可能在德国发动一场成功的革命,因为他们去袭击火车站时,首先会秩序井然地排队购买站台票。该党已养成习惯坐等时机出现,而不是采取行动去制造机会。其包括文化机关、报刊、酒馆食肆、体育俱乐部以及教育机构的庞大而精密的组织结构适时出现,既为党员提供了一整套生活方式,也构成了党内极少有人愿意打破的一套既得利益。作为一个守法组织,社会民主党相信法庭可以阻止政治迫害,但即使是在1890年之后,始终守法也不易做到,因为警察的小花招受到保守派法官和检察官以及法庭的支持,法庭依然视社会民主党人为危险的革命者。到1914年,社会民主党的发言人或党报编辑几乎没有谁没坐过几次牢,罪名是冒犯君主或者侮辱政府官员;根据法律,批评君主或警察属于犯罪,就连批评那些维持国家运行的公务员也算犯罪。在1914年之前,打击社会民主党人成了整整一代法官、州检察官、警察头子和政府官员的事业。这些人,以及支持他们的中产阶级和上层人士中的大多数,从未承认社会民主党的活动为合法的政治运动。在他们眼中,法律的作用是维护现有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而不是在对立的政治派别之间担当中立的裁判者。 [27]

自由派对此当然无能为力,他们自身就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失去了大量选票和议席,虽然他们设法在德国的乡镇和城市中留住了许多支持者。自由派的主要问题在于,他们在19世纪晚期一再分裂,甚至在更为左倾的派别于1910年再次联合之后,自由派依然分属两个主流政党——民族自由党(National Liberals)和进步党(Progressives),二者的分歧可追溯到后者不肯原谅俾斯麦在1860年代不经国会批准就在普鲁士征税的做法。不过,政治光谱中的右翼也同样呈分裂状态。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不是一个,而是有两个,因为那些在1871年支持俾斯麦把普鲁士的各种自主特权收归帝国相关机构的人,一直保留着所谓“自由保守党”的独立身份,而极端保守的普鲁士贵族(容克阶级)对俾斯麦的这一做法则深恶痛绝。而且,这两个德意志北方政党的多数党员信奉基督教新教,他们还不得不与一个更大的右翼政党中央党相抗衡。中央党对社会福利的倡导以及对德国在非洲的殖民统治所持的批评态度,冲淡了它反对现代主义以及支持德意志帝国的立场。因此在1914年之前,德国的主流政党不是两个,而是六个,即社会民主党、两个自由派政党、保守党的两个派别,以及中央党,这与其他现象共同反映了德国社会由地域、宗教和社会等级所造成的多重分裂。 [28] 德意志帝国的行政机构大权在握,并且不直接对立法机构负责,在这种国情下,政党的分裂状态削弱了政党政治在国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可能性。

上述对立政党之间的竞争,不但没有引起普遍的政治幻灭感,反而促使政治气氛逐渐升温,直至1914年达到极其狂热的程度。在国会选举中,男性普选权以不记名投票和严格规定的选举程序为后盾,这使选民对选举制度产生了信心。在1912年的国会选举中,具备选民资格者的投票率达到了惊人的85%。 [29] 全部证据都显示,选民对待其义务是严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国会选举采用比例代表制,因此经常需要进行二次投票以决胜负,遇到这种情况时,选民们会慎重考虑如何兼顾自己的思想立场与政治大局。在法律的规定与保障下,选举制度为民主辩论开辟了空间,让数百万持不同政治立场的德国人相信,政治属于人民。 [30] 而且德意志帝国的日报几乎全部带有政治色彩,各家报纸都毫不隐讳地与某个党派紧密关联,把该党派的观点放进所发表的几乎每篇文章里。 [31] 政治不仅是精英阶层和中产阶级的主要谈资,也是工人阶级出没的酒馆食肆里的重点话题,甚至支配着民众对消遣活动的选择。 [32]

进入20世纪之后,政治讨论与政治辩论的题目逐渐转入德国在欧洲和世界的地位。德国人越来越意识到,俾斯麦所创建的帝国在很多方面还未完成。首先,帝国境内存在大量的少数族裔和非主流文化群体,这是过去数世纪里国家扩张和民族冲突的遗留问题。北方有丹麦人,阿尔萨斯—洛林有法语人口,德国中部有一小支属于斯拉夫语族的索布人(Sorbs),但最重要的是,有数百万波兰人居住在18世纪被普鲁士吞并的波兰王国(Kingdom of Poland)的部分旧地。在俾斯麦主政期间,德国就已经不断设法让这些少数族裔归化德意志民族——禁止他们在学校使用本民族语言,积极鼓励德意志族裔到那些地区定居。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语已在帝国全境成为公共会议的法定语言,政府还以剥夺波兰人基本经济权利的方式修改了土地法。 [33] 仅有极少数的德意志人认为,少数民族理应受到与多数民族同等的尊重,而且持此观点者的数量也在逐渐减少。在1914年以前,甚至社会民主党人也认为俄国和斯拉夫语族的东部地区是落后野蛮之地,他们对德国境内讲波兰语的工人组织起来的维权行动几乎一点也不同情。 [34]

放眼德国和欧洲以外的广阔世界时,俾斯麦之后的历任帝国宰相都将本国视为逊于英国和法国的二流国家,因为英法两国均拥有分布在全球各地的大片海外帝国。作为海外殖民的迟到者,德国只能拣拾那些占得先机的欧洲殖民列强留下的残羹剩饭。坦噶尼喀(Tanganyika) §§§ 、纳米比亚、多哥兰(Togoland) ¶¶¶ 、喀麦隆(Cameroon)、新几内亚(New Guinea)、太平洋诸岛和中国的通商口岸胶州湾,几乎构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意志海外帝国的全部版图。俾斯麦曾认为它们无足轻重,极其勉强地同意接收这些地方。但其继任者却另有见解,他们认为德国在世界上的声望与地位需要1890年代末担任外交大臣,后来出任帝国宰相至1909年的伯恩哈德·冯·比洛(Bernhard von Bülow)所说的一个“太阳下的位置”。此构想的执行,是以组建一支大型舰队为开端的,舰队的长期目标是从坐拥世界最大海外帝国的英国手中夺取租界地,方法是恫吓对方,甚至在北海(North Sea)发动一场大规模海战,重创或摧毁英国海军的主力。 [35]

阐述这些越来越野心勃勃的世界强权之梦的,主要是那位夸夸其谈、自命不凡、喋喋不休的德皇威廉二世,他几乎不放过任何机会来表达自己对民主和人权之蔑视、对他人观点之不屑,以及对德意志大国地位之信心。像他的许多崇拜者一样,威廉二世成长于德国统一之后的年代,不甚了解俾斯麦在1871年实现统一之前所走过的动荡不安、充满危险的道路。受与他同时代的普鲁士历史学家的影响,威廉二世以为整个统一进程是历史的必然,而根本不明白俾斯麦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之所以采取极其谨慎的外交政策,正是出于对德国未来的深切忧虑。不可否认,威廉二世的脾气秉性过于反复无常、变幻莫测,以致处理国家事务时无法保持真正的连贯性;政府各部门的大臣常常发现,他们所做的工作是在消解他的影响,而不是在执行他的意志。威廉二世常常自诩为德国所需要的伟大领袖,结果反而让人们注意到了他在这方面的缺陷。他的自我标榜还起到了另外一个作用——人们对俾斯麦式魄力与诡道的追慕,营造了俾斯麦神话。许多德国人开始将二者做对比:俾斯麦无视道德标准、冷酷无情,完全是政治家做派,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说一套做一套,或者准备做一套;而威廉二世则鲁莽冲动、夸夸其谈、思虑欠周、有勇无谋。 [36]

除了人物性格以外,俾斯麦缔造的德意志帝国所具有的全部特征,或多或少也可见于其他国家。在意大利,魅力型领袖的典范加里波第(Garibaldi) **** 领导民间力量帮助国家于1859年实现统一,为后来的独裁者墨索里尼树立了榜样。在西班牙,军队受政治操控的程度不亚于德国。在意大利,军队与德国一样听命于最高统治者,而不受议会控制。在奥匈帝国(Austria-Hungary),行政部门与德国的一样强大,而立法机构的权力甚至比德国的更有限。在法国,教会与政府之间冲突的激烈程度,并不比德国政教冲突在“文化斗争”中的狂暴表现逊色多少。在俄国,与“帝国”等同的理念也被运用于处理国内政治以及与邻国的关系中。 [37] 俄国的沙皇政权镇压社会主义者的手段甚至比德国当局更加严厉,强迫其统治下数百万波兰人归化的力度也丝毫不逊于德国当局。无论自由主义的定义是什么,它在1914年之前的东欧和中欧各主要国家都是弱势的,而不是仅仅在德意志帝国如此。意大利政坛比德国政坛更加四分五裂。欧洲列强普遍认为,战争是实现政治目标,尤其是缔造一个陆上帝国的正当途径,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异常清晰地展示了这种逻辑。在整个欧洲大陆,方兴未艾的民主力量威胁着保守派精英的统治地位。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民族主义的时代,不仅在德国如此,在欧洲全境也是一样,“群众性民族主义运动”同样发生在其他许多国家。 [38]

不过,没有哪个欧洲国家能像德国那样同时具备上述所有条件,并且达到同等程度。而且德国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欧洲国家,历史学家已有许多著述,描述了德国当时各种所谓的落后方面——公民价值观的缺失、过时的社会结构、懦弱的中产阶级,以及新型的封建贵族。但当时大多数人并不这样看。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德国早已是欧洲大陆最富裕、最强大、最先进的经济体。在战前的最后几年和平岁月里,德国的钢产量占欧陆的三分之二,煤炭和褐煤占欧陆的二分之一,电力比英国、法国和意大利加起来还多20%。 [39] 截至1914年,德意志帝国拥有大约6,700万人口,它所掌控的人力资源远远超过除俄国之外的任何欧洲强国;与之相比,英国、法国和奥匈帝国当时各自拥有4,000万至5,000万人口。在诸如化工、制药和电力等最现代的产业中,德国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在农业领域,1914年之前,人工化肥和农用机械的大规模使用,改善了德国北部和东部的土地利用率。举例来说,当时德国出产的土豆占全球产量的三分之一。进入20世纪之际,德国人的生活水平飞速提高——假如不是在20世纪之前就已如此的话。德国的大型工业企业均以产品质量享誉全球,比如克虏伯(Krupp)和蒂森(Thyssen)、西门子(Siemens)和AEG、赫斯特(Hoechst)和巴斯夫(BASF)等。 [40]

一战结束之际,很多人心怀眷恋地回顾往昔岁月,觉得1914年之前的德国犹如一个和平、繁荣、社会和谐的安乐之乡。然而在繁荣与自信的外表下,它其实紧张不安、前途未卜,饱受内部矛盾的困扰。 [41] 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快节奏,令许多人感到恐惧和困惑。旧有的价值观似乎正在消逝,让位于实利主义与狂妄野心的大杂烩。现代主义文化,从抽象画到无调性音乐,加深了某些社会领域中的迷失感。 [42] 德国社会遽然进入现代时期,普鲁士土地贵族世代承袭的统治地位被削弱,而那曾是俾斯麦极力维护的传统。到1914年之前,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习惯和行为模式已赢得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的认同,但却遭到越来越自负的产业工人阶级的抵制,这些产业工人已在社会民主党发动的大规模劳工运动中被组织起来。不同于其他欧洲国家,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建立时间,不是在工业革命之前,而是在工业革命的巅峰期;德意志帝国不是建基于单一国家之上,而是由许多不同邦国组成的邦联,各邦国中的德意志公民主要因为共同的语言、文化和民族而维系在一起。关于德意志邦国和国家的性质,以及它们在更广阔的欧洲和世界中的位置,存在着各种互相冲突的观点,这些观点与高速工业化所引起的压力和紧张感交织在一起,因此德国社会并不是在一种完全稳定的条件下于1871年进入民族国家的。迅速加剧的内部冲突日益蔓延,与俾斯麦所创政治制度中不曾解决的矛盾交汇到一起,造成了德国社会的四分五裂。 [43] 上述矛盾在甚嚣尘上的民族主义里找到了释放的渠道,这种民族主义混杂着立场强硬得令人惊骇的种族主义和反犹主义,给德国的未来埋下了隐患。


* 开明专制(Enlightened Absolutism),受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伏尔泰的开明君主制理论影响,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Friedrich II,1712—1786)在位期间(1740—1786)执行的一种政策,包括奉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宽容开放的态度对待移民和宗教少数派等。

容克(Junker),普鲁士贵族地主阶级,德文本意为“贵族之子”,中文通常译作“容克地主”。起源于12世纪;自16世纪起有权向领地内的农民征收劳役地租、行使警察权和审判权,并长期垄断军政要职;19世纪中叶开始成为资本主义化的半封建性贵族地主;二战后逐渐不再作为一个阶级而存在。

饥饿的四十年代(Hungry Forties),1840年代中期欧洲因马铃薯歉收而导致的大饥荒。

§ 议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亦称议会至上原则(parliamentary supremacy)或立法至上原则(legislative supremacy),是一些议会民主制国家(如英国)宪法中规定的原则——作为立法机构的议会拥有最高的国家权力,高于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议会有权修改或废除任何成文法,其他机构无权废除议会制定的法律或者宣布其无效。这有别于另一些民主制国家(如美国)所遵循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互相制衡的三权分立原则。

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1881),英国首相(1868;1874—1880)。

** 拿破仑三世(1808—1873),即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拿破仑之侄,1848年当选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1851年发动政变,成为法国皇帝(1852—1870)。

†† 加富尔伯爵(1810—1861),即卡米洛·奔索(Camilo Benso),意大利王国的首任首相兼外交大臣(1861)。

‡‡ 即1866年的普奥战争(Austro-Prussian War)。

§§ 色当,位于法国东北部,1870年普军在此打败拿破仑三世率领的法军,为进军巴黎开辟了道路。

¶¶ 原文“succeed”在此为双关语,既指“成功”,也有“继承”神圣罗马帝国之意。

*** 拿破仑战争(1803—1815),法国在拿破仑率领下,与奥地利、俄国、普鲁士、英国、葡萄牙等欧洲国家组成的反法联盟之间进行的一系列战争,以法军在滑铁卢战败而告终。

††† 白色革命家,指俾斯麦以革命的手段实现保守主义(即“白色”)的目标。

‡‡‡ 1874年德意志帝国国会批准俾斯麦提出的“七年期限法”,规定常备军兵员和军费7年不变,国会由此丧失了审批军事预算的权力。1880年和1887年俾斯麦又提出第二和第三个“七年期限法”,均得到国会批准。

§§§ 坦噶尼喀,位于东非,是现在坦桑尼亚(Tanzania)的一部分。

¶¶¶ 多哥兰,位于西非,东部为现在的多哥(Togo),西部为现在加纳(Ghana)的一部分。

**** 朱塞佩·加里波第(1807—1882),意大利统一运动领导人之一。1860—1861年,他领导由志愿者组成的“红衫军”从西班牙手中收复西西里岛和意大利南部,对意大利的统一起了关键作用。 lImhlUW1MObbIsPw0xQ/RyCV53E+E5bOlVJAqrw2IcMGrpgBPLeLx7kvzb+B5o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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