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你自己!”
无论是激励、劝导还是告诫,这句陈腐不堪却又历久弥新的格言总会与你相遇,在人生的某个时刻感召你,或困扰你。它被反复传诵着——在师长的教诲中,在奋斗者的励志故事里,或者是在小说、电影、诗篇与歌曲的点题之处。没有人比尼采说得更具煽动力了:“成为你自己!你现在所做的一切,所想的一切,所追求的一切,都不是你自己。”“你应当成为你所是。”无论如何,这句格言被铭记下来,几乎成为现代人的生命誓词。
但是,“成为你自己”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在叮嘱我们“不要成为别人”吗?因为与人雷同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吗?或者,这句格言是在呼唤我们特立独行,依照自己独特的想法来生活吗?可是“自己独特的想法”又从何而来呢?我们如何获得自己的独特性呢……
《本真性的伦理》以相当大的篇幅来探讨这些问题。作者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在当代西方学术界享有大师的声誉,他是极具历史敏感的哲学家,博学而深邃,兼容欧陆与英美的学术传统。他的著述丰厚,有些是艰深的专业性论述,有些是来自他较为通俗的演讲。这部著作属于后者,篇幅不大,行文也不晦涩,却对现代生活的一些重大问题表达了独到的见解。泰勒力图阐明,基于个人自主性的现代文化源自一种历史性的深刻转变,人们由此获得了一种崭新的“自我理解”,这带来了空前膨胀的个人权利和自由。这是现代性的重要成就,但同时也造成了严峻的困境,突出体现在现代社会价值标准的混乱、道德规范的失序以及人生意义的迷失。这是所谓“现代性之隐忧”的要害所在。
面对现代个人主义的困境,西方思想界的争论由来已久,也从未停息,但泰勒试图在这场“口齿不清”的混战中另辟蹊径。他通过分析批判两种流行的误解——貌似深刻的文化悲观论与肤浅乐观的放任主义,探讨如何才能恰当地理解和维护个人自主性的理想,致力于从幻觉与误会中拯救这一现代性的伟大成就。
把握这本书的主题,可以从书名中的关键词入手。“本真性”对应的英文词是“authenticity”,在汉语中曾有过多种译法:“本真性”“纯正性”“确真性”“可靠性”“确实性”“真实性”等。本书译者译作“本真性”一定有自己的考虑。它的形容词“authentic”原本的意思是“确实的”“纯正的”或“真的”。比如,有人送你一幅古代名人字画,你若怀疑这可能是赝品(仿制品),大概会去找专家做鉴定。如果鉴定的结果是“真迹”,那我们就可以说这幅字画是“authentic”。在西方哲学中,“本真性”有更为特定的含义:人忠实于自己的内心,而不盲从于外在的压力与影响,这是应对外部世界的一种方式。对存在主义哲学家而言,本真性(率真性)尤为重要(虽然不同的哲学家对“何为本真”会有各自不同的阐释),事关人生的安身立命之根本。
在泰勒看来,本真性与“自我”的特定观念密切相关。将自我理解为“分离自在的独立个体”是现代西方的理念。注重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强调以忠实于自我的方式来生活,这是现代性转变中出现的“个体本位的文化”(individual-based culture)。但是,现代人这种特定的自我理解并非与生俱来,也并不那么“自然”。泰勒指出,“个体在现代西方文化中无可置疑的优先性,这是现代道德秩序构想的核心特质。……因为对我们而言,个人主义已经是常识。现代人的错误,便是认为这种对个体的理解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最初的自我理解深深地镶嵌于社会之中。我们的根本认同是作为父亲、儿子,是宗族的一员。只是到了后来,我们才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由的个体”。 实际上,人类历史上从来不曾有分离的、自由独立的个体,实际存在的个体总是生活在社会群体和政治秩序之中。在这个意义上,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天生地是政治动物”。那么,先在于社会群体的独立个体是一种观念,它并不是对人的境况的“真实历史描述”,而是一种建构出来的“自我理解”。当这种观念被大众普遍接受和默认,就成为一种泰勒所谓的“社会想象”(socialimaginary)。那么,现代人的社会想象是如何形成的呢?
在古代世界,人们甚至不用“自我”(self)这个词。在那个时候,人们不是以孤立的方式来理解个体,而是将个体理解为“嵌入”(embedding)在各种有序的关系之中:与他人的关系,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与自然世界和宇宙整体的关系。个别的古代思想家或许有一种“个体为本”的想法,但它无法成为社会大众的主导文化观念(“社会想象”)。古代世界的社会想象是一种整体的宇宙观。“宇宙”(希腊语kosmos)这个词的含义是指包容一切的整体——和谐、统一、具有普遍秩序的整体。人们生活在“人、神、自然”的统一秩序之中,而秩序包括一种等级结构以及“各就其位”的观念。泰勒分析指出,前现代的道德秩序“是围绕社会中的等级制概念展开的,这种等级制表达和对应着宇宙中的等级制”。当时有大量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对应论”观念:“比如说,王国中的国王就相当于动物界的狮子,相当于鸟类中的雄鹰,如此等等。” 这种等级制度之所以能成为规范性秩序,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想象中,它符合宇宙事物本身的结构:这样一个秩序“倾向于通过事物的过程来强化自身:违背它,就会遭到强烈的反弹,超出了单纯人类领域。在前现代的道德秩序观念中,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特征”。 由此可见,在这样一种文化视域中,所谓“自我”,首先处在整体的关系结构之中,个人“嵌入”在一个比自己更大的宇宙秩序整体中,并根据在其中占据的恰当位置,来获得自我认同、行为规范、价值感和生活意义。
然而,这个基于宇宙秩序的自我理解与社会想象在近代发生了重大转变。泰勒在他的多部论著中反复考察了这个复杂的转变过程。 他的研究表明,这个转变的过程是多个层面彼此纠葛、交织互动的结果,其中既有历史的连续性,又有较为明显的断裂,经历了大约五个世纪之久的“长征”(the long march),最终完成了所谓“大脱嵌”(great disembedding)——“个人”从前现代的整体宇宙秩序中脱离出来,首先将自身看作“独立自由的个体”。而这个“大脱嵌”的转变同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向”(anthropocentric shift),将人类作为整体从宇宙秩序中“脱嵌”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相对的“人类主体”;一是“个人主义的转向”(individualistic shift),个人的“内在自我”被发现并被赋予独特的价值,使得个人从有机共同体中“脱嵌”出来,获得了具有个人主义取向的自我理解。
泰勒的历史叙事提供了相当独到的观察:自我理解的现代转变并不是与宗教传统的简单断裂。恰恰相反,“大脱嵌”的两个转向都具有基督教文明的根源,而犹太——基督教传统与希腊文化之间复杂而紧张的关系也构成了现代转型的重要驱动力之一。简单地说,基督教的自我理解以拯救为终极目标,现世的政体只是天意偶然的规定。这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城邦的政治生活被看作崇高的目标。此外,基督教“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教义也难以与希腊的等级秩序完全调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向”与“个人主义的转向”并没有明确的先后阶段,两者是并行交织的。其中,科学革命的兴起以及现代科学的发展引导了从“神意世界”到“自然世界”,再到“自然的客体化”等一系列演变,这些变化与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向关系更为密切;而宗教冲突、宗教改革、大革命以及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催生了“个体主观化”的观念,对个人主义的兴起具有更为重要的影响。简言之,“自然世界的客体化”与“个体的主观化”在瓦解前现代的宇宙秩序转变中是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共同催发和推动了现代社会想象的兴起,并在经济、公共领域与人民主权的实践中深化了这种个体本位的社会想象。
于是,在大约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西方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的道德秩序。泰勒认为包括下述四个相互关联的原则:首先是一种信念,认为所有关于社会的思考都应当始于个人,而社会应当为个人之间的互惠利益而存在。这种“个人先在于社会”的信念拒绝了前现代的(亚里士多德式的)信念:一个人,“只有当他嵌入一个更大的社会整体之中,才可能是一个适当的道德行动者”,而新的信念期许“一个人可以外在于社会而成为一个完全胜任的人类主体”。其次,现代政治制度的出现是针对这样一个背景——预先存在作为权利承担者的个人。政治的目的是通过提供安全保障,使得个人为相互利益服务,促进交换和繁荣。因此,政治的目的是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如是理解的政治社会目标不同于传统文化所强调的人与超验秩序的联系。第三,政治社会的组织原则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个人首先被理解为权利的自主承担者,在塑造他们的个人生活与社会秩序中自由地发挥他们的能动性。第四,平等地向所有个体确保他们的权利、自由和互惠利益。 这四个原则在西方现代社会中已经深入人心,而新的“现代社会想象”支持这些原则,并赋予它们实践意义,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基于个体(而不是基于共同体)的自我理解,这是现代个人主义的文化核心。
马克斯·韦伯曾以“世界的祛魅”来表达超验秩序的解体,但泰勒提醒我们“这些秩序在限制我们的同时,它们也给世界和社会生活的行为以意义”。在世界祛魅之后,人们不再能够将自己与超越自我的更大视野相伴相随,于是产生了某种失落:“不再有更高的目标感,不再感觉到有某种值得以死相趋的东西。” 现代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却也陷入了空前的意义迷失。这成为现代文化深刻的困境。
西方历史上有许多敏锐的思想家警觉到现代人的意义迷失及其隐患,泰勒在本书中也有所列举。比如,托克维尔曾告诫,民主时代的人们往往寻求一种“渺小和粗鄙的快乐”。尼采指称的“末人”(last man)则是现代文明没落的最低点,他们除了“可怜的舒适”“软绵绵的幸福”之外,生命没有任何抱负。而当代西方的一些批评家(贝尔、布卢姆和拉西等)确信,现代社会已经沦为一个放任的社会,人们毫无顾忌地标榜自我中心的理想,年轻人甚至欢呼“me generation”的兴起。由此,现代文化陷入了相对主义、享乐主义和自恋主义的歧途。
泰勒同样关切这种困境,他清楚地看到了“生活被平庸化和狭隘化,与之相联的是变态的和可悲的自我专注” 。他对文化悲观论者的批评了然于心,但并不追随那种人云亦云的论调。在他看来,这种悲观论(特别在布卢姆那里)没有认识到,现代文化中有一种“道德理想在起作用”,这就是“本真性”的理想。虽然这种理想在当代社会中可能体现为低劣扭曲的形态,但它本身是值得肯定和捍卫的理想。文化悲观论者仅仅看到了这种低劣形态,但在他们的视野中,现代文化完全不存在任何价值和标准,没有任何关于“好的生活”的理想,或者只有那些沦为欲望放纵之托词的所谓“理想”。这些悲观论者在现代文化中看不到任何积极的道德力量,也就丧失了拯救与改造的希望。他们的蔑视、悲叹与愤懑总有一种无力回天的虚弱。而泰勒认为,“一种系统的文化悲观主义同一种完全的文化乐观主义一样,是误入歧途的。反过来,我们面临一场绵延不绝的战斗,面对本真性的更平庸和更浅薄的模式的抵抗,我们要去实现本真性的更高和更充分模式” 。
泰勒致力于阐明自己区别于两种流行意见的独特立场。一方面,他坚持主张,对本真性的追求是一种道德理想,对这种理想的漠视来自对现代文化一知半解的偏见,导致毫无建设性的义愤。另一方面,他力图揭示对本真性理想的追求和实践要求某种超越自我的背景条件(包括对自我之构成有一种更深刻的认识),如果无视这些条件,将会陷入一种幻觉性的个人自主性,从而导致个人的自我沉湎与放任,最终背弃本真性的理想。他指出,文化悲观论者所描述的是“一个已经退化了的理想的图像,这个退化了的理想本身是非常有价值的,实际上,我想说它是现代人不可拒绝的”。
为什么本真性是一种道德理想?简单地说,在道德思考的历史中,西方社会发展出一种“内在化”的要求:做(道德上)正确的事情,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与我们内在的道德感保持接触(attachment),而不是游离。道德不只是迫于外界压力去做正确的事情,而是与内心的良知相契合。这种思想有迹可循,至少可以追溯到奥古斯丁(“通向上帝的道路经由我们的内心”),而到了卢梭那里,被表达为我们“存在之感受”。在历史的现代进程中,这种内在的接触感具有了独立的和决定性的道德意义,整个伦理世界的重心就发生了转变——本真性成为我们作为真正的、完整的人不可缺少的维度。我们的道德拯救来自回复我们对自己内心真实的道德接触,只有这样,才有理由要求人们为自己的行为担当道德责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所谓“存在之感受”:做一个人就是要忠实于我自己。否则,我就没有领会人生的目的,就没有领会对我而言,做一个人是什么意思。 忠实于自我意味着忠实于自己的独特性,而这种独特性只有我自己才能发现和阐释。这是一种积极的、强有力的道德理想,伴随着自由、责任感和生活的多样性。这是现代文化的重要成就。
但是,本真性对内在标准的强调也容易演变为“唯我主义”,好像关注内在的自我就足以生成道德准则,外部世界要么是多余的,要么是实现个人自主性的障碍或敌人。泰勒指出,这种独白式的自我同一性是一种幻觉:“内在生成这种事情,如果理解为独白式的,则是子虚乌有。我对我的同一性的发现,并不意味着我独自创造了它,而是说,我通过与他人的、部分公开、部分内化的对话,订立了这个同一性。这就是为什么内在生成同一性之理想的发展,赋予了认同一种新的和关键性的重要性。我自己的同一性根本上依赖于我与他人的对话关系。”
我们无法单单依靠自己来构成自我,形成有意义的独特性标准。自我的理想是在对话关系中塑造的。让我们来考虑泰勒给出的一个例子:一个人宣称自己非常独特,因为他的头发正好是3732根!这种独特性不会令人赞叹,反而会让人觉得可笑。因为他的这一“独特性”完全不足挂齿(除非在他的文化中,“3732”这个数字是一个神圣的数字,那才会有特殊的意义。而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特殊价值也取决于特殊的文化背景)。相反,一个人若有卓越的钢琴演奏才华,或者长于准确地表达深刻的哲学思想,或者总是真诚友善地待人接物……那么我们会认为这些独特性是有价值的。为什么前后两类独特性的意义会有如此大的差别?泰勒解释说:事物是否重要、是否有意义,必须针对一个背景而言,他称之为“视域”(horizon)或“框架”(framework)。这个背景框架在人类活动最基本的方面界定了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有意义的,并塑造了我们的“道德与精神的直觉”。这个框架由不得我们选择,它是“给定的”(given),是我们共享的“无可逃离的视域”(inescapable horizon) 。而我们所做的选择,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恰恰要(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依据这个作为深度意义背景的框架。因为我们的生活是共同的生活,这个背景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前提。如果离开了这个框架,个人的感觉、选择和决定会变得完全不可理喻。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到处可以听到各种貌似“率真的”宣言:“成为你自己”“做真实的自己”“忠实于自己”“实现自己”——诸如此类的口号一直在宣扬特立独行的自主性,尤其肯定独特个性的优越性,并暗示这种独特性只能从自我内部获得。在这种强劲的“成为自己”的现代文化中,事物的价值被认为是主观的(也是相对的),是被“我”所赋予的。我珍视或看重某种事物,不是因为它本身有内在固有的(intrinsic)价值或意义,而是因为我的珍视或看重才使得它具有价值或意义。但是,这种价值主观论可以成立吗?只要我们发问,“你为什么会珍视或看重它?”回答也许是“我认为”“我相信”“我感觉”或者“我决定”。但这类回应完全没有回答“为什么”。如果我们进一步去追问来龙去脉,那么任何认真给出理由的回答都会显示,那个单独的“自我”实际上并没有独自赋予或创造价值,那些看似高度自主的价值决定,在背后往往是有渊源和来路的,是由许多经历和故事造就的,是在关系中形成的。价值判断需要依据价值尺度,而价值尺度不可能由“自我”来发明创造,我们只能“选用”和“改造”价值尺度,这正是关系性的自主性观念所揭示的结构性规范限制。我们各自(选用)的价值尺度可能并不一致,我们对具体事物的价值判断可能发生严重分歧,但这不意味着我们的价值是完全主观的、不受约束的或是由自我任意决定的。
个人自主性是现代性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个值得捍卫的理想。它激发人的创造性,要求一种自我负责的精神,鼓励人们过更真诚、更充分和更具个性的生活。现代世界的许多成就与价值来自个人对本真性的追求。但是,这种理想(如同现代性的其他许多理想一样)也可能事与愿违地走向自己的反面,使自身陷入困境。自主的生活理想必须有所选择,选择意味着“某些生活形式实际上高于别的,而对个人自我实现宽容的文化却回避了这些主张”。 如果完全依据唯我论,我们实际上无法形成可以判断高低好坏的价值标准。《本真性的伦理》一书的要旨在于指明建基于唯我论的本真性是一个幻觉:“如果本真性就是对我们自己真实,就是找回我们自己的‘存在之感受’,那么,或许我们只能整体地实现它,倘若我们认识到这个情感把我们与一个更宽广的整体连接在一起的话。” 而只有通过将自我的构成理解为关系性的,理解为对超越自我之共同背景的依赖,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和实践个人自主性的理想,才有可能克服对本真性的误解和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