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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希礼要跟媚兰结婚了

唯有同类跟同类结婚才能快乐。

因为凡是做女人的人,

爱情是要等结婚之后才来的。

那双胞胎兄弟走时,思嘉站在走廊上送他们,直到马蹄声消失,她这才像梦游人似的回到她的椅子上。她的脸觉得木僵,仿佛有什么痛楚似的,她的嘴巴确实在发酸,这是因她刚才怕那兄弟俩看破她的秘密,硬装着笑容装得时候太久的缘故。她疲乏地坐了下去,将一条腿盘了起来,只觉得心凄楚得发胀,胀得几乎把胸膛也裂破了,同时又在那里断断续续地跳着。她的手是冰冷的,有一种大祸临头的预感压迫着她。她脸上显出苦痛和惶惑,仿佛是一个被纵容惯了的孩子,平时有求必得,而今头一次尝到不如意事的滋味。

希礼要跟韩媚兰结婚了!

啊,这不是真的!是他兄弟俩弄错了,是他们跟她开的一个玩笑吧。希礼是不能爱她的,像媚兰那样一个小耗子一般的小个儿,没有人会爱上她的。思嘉想起媚兰那样一个小孩子般的瘦削身材,那样鸡心一般的一副脸蛋,老是那么一本正经,平淡得没有一点儿生趣,她就怀着一肚子的瞧不起了。而且希礼总有好几个月没有见她了。自从去年他在十二棵橡树开过那次宴会,他到亚特兰大去的回数不会多过两次的。总之,希礼决不会爱上媚兰,因为——思嘉自以为决不会错的——因为他是爱她的。她,郝思嘉,才是他所爱的一个人——这是她知道的!

这时思嘉听见嬷嬷的沉重脚步在穿堂里踩得咯咯响,便把那条盘着的腿急忙伸下来,并且勉强把面容装得平静些。因为嬷嬷倘使疑心有什么事儿,那就糟糕了。嬷嬷对于郝家的孩子,觉得是连肉体带灵魂都属于她的,他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哪怕她看见一丝鬼鬼祟祟的形迹,她就要像一头猎犬,毫不容情地去追寻踪迹。思嘉根据平日的经验,知道嬷嬷的好奇心假如不能立刻满足,她就要去告诉妈,那么自己就不得不把事情的真相对妈和盘托出,不然就得编造出一篇可以自圆其说的谎话来。

嬷嬷从穿堂里出来了。她是一个魁梧的老太婆,一双眼睛却细小而乖巧,很像是象眼。她是纯粹的非洲人,长着一身闪亮的黑肉。她在郝家里,是把全副心血都用在里面的,一向是郝太太的左右手,却是三个女孩子的眼中钉,全家奴仆的雌老虎。因为她的皮色虽然黑,她的规矩却是严得很,并且具有一种自尊心,或许比她的主人们还要强些。原来她小时候是郝太太的母亲罗肃兰老太太的房侍,那位老太太是个精明冷酷的高鼻子法兰西人,平日家教极好,对于儿女、奴仆都非常严厉。后来养了郝太太,小名叫爱兰,这位嬷嬷就做了她的乳母,郝太太从萨凡纳嫁过来,她也就做陪嫁跟了来了。这位嬷嬷对于她宠爱的人,她就要管教。如今思嘉是她特别宠爱特别得意的,所以就时刻不懈地管教着她。

“刚才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不留他们吃晚饭,嘉姑娘?俺已经告诉阿宝替他们添两客饭啦。你的礼貌哪里去了呢?”

“哦,他们一直在谈战争,我听厌了,再也不耐烦熬过一顿晚饭去,过一会儿爸爸也来加入,大嚷起什么林肯先生来,那就更受不了了。”

“你是越来越不知礼啦,你妈跟俺怎么教你也不听。你的围巾呢?让冷风这么吹着!俺早就告诉你啦,光着脖子坐在冷风里是会发烧的。进屋里去吧,嘉姑娘。”

思嘉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把脸别了过去,幸好嬷嬷一心在她围巾上,并没有注意到她的面色。

“不,我要坐在这儿看落日。你看它多美啊。你去把我的围巾拿了来,谢谢你,嬷嬷,我要坐在这儿等爸爸回来。”

“怎么,你的声音变啦,像是伤风啦。”嬷嬷怀疑地说。

“不,我不伤风,”思嘉不耐烦地说,“你去拿围巾去吧。”

嬷嬷蹒跚着回到穿堂里,随即听见她在楼梯口轻声叫着楼上的女仆。

“喂,露莎!你把思嘉姑娘的围巾扔下来。”然后比较大声地说,“嗨,这不中用的黑鬼!她是什么事儿都干不了的。又得俺自己上楼去。”

思嘉听见楼梯咯咯地作响,她就轻轻地站了起来。她想嬷嬷回来的时候,一定又要把她不善待客的一番演讲重新开头的。她觉得正当自己心碎的时候,却要把这么一点小事情反复啰唆,可实在有些不耐烦。她站了起来,心里踌躇着,不知该到哪里去躲藏一下,好让胸口的疼痛平伏一点下去,随即想起一件事来,觉得还有一线的希望。原来她父亲那天下午为了商量买蝶姐的事,骑马到卫家的庄园十二棵橡树去了。蝶姐就是他家管家阿宝的外家妻子 ,现在在十二棵橡树做女管家跟助产妇。她跟阿宝成亲六个月了。自从他们成了亲之后,阿宝就一直逼着主人去把蝶姐买过来,好让他们两口子住在一处。郝先生吃逼不过,那天下午竟到那边去商量去了。思嘉心想父亲到那边,一定会得知这桩事情的真假,即使他没有听到什么确实的消息,也总可从卫家那天的情景上看出一些意思来。如果她在未吃晚饭之前能够跟父亲私下谈一番话,或许可以探出事情的真相,因而证明他兄弟俩方才的话不过是跟她开开玩笑。

现在是她父亲快回来的时候了,她如果要跟他私下谈话,就只有跑到大路跟夹道的交叉点上接他去。于是她悄悄地走下台阶,小心翼翼地回过头去看看楼窗口,看嬷嬷是不是在那里窥探自己。一看楼窗的帘幕缝里并没有一张嵌着雪白牙齿的黑脸儿,于是她放大了胆,用手撩起绿色的长裙,急忙从石径上跑上了夹道。

那夹道两旁茂密的柏树在头顶相交成穹形,使得那长长的车路成了一条阴暗的地道。她一经跑进了柏树荫中,知道家里人已经看不见她,便放下心,把脚步儿放慢了。这时她已经气喘吁吁,因为她的小马甲扎得太紧,是不容她跑急路的,可是她仍旧加快步子向前走去。一会儿她就走到夹道的尽头,跨上了大路,但是她仍不止步,及至再向前去拐过一个弯,见有一大丛树替她挡住家里人的视线,方才停住。

她红着脸,喘着气,在一根树桩上坐下来等她的父亲。平常这时候他应该回来了,现在怎么还不来?她是巴不得他来得晚些。她在那里多待一会儿,也好使喘息平一平,面色静一静,免得引起父亲的疑心。她等着听见一阵马蹄声,等着看见父亲照常地飞跑上山顶。可是时光一分分地逝去,而父亲还是不来。她张大眼向那条路上远远地探望,心中的痛楚重又膨胀起来。

“啊,这不是真的!”她想,“他为什么还不来呢?”

她的眼睛跟随着那条大路。那路经过早晨的一阵雨,现在是鲜血一般的红。她在想象着那路的行程:它从这里下山去,到达那懒洋洋的燧石河,然后通过那荒凉泥泞的河床,又爬上一座山,便是希礼所住的十二棵橡树了。这就是那条路的唯一的意义——那是通向希礼的路,通过那山顶上那座希腊神庙一般美丽的白柱子房屋去的路。

“啊,希礼!希礼!”她这么想着,心就跳得快起来了。

自从那双胞胎告诉她这个消息,她就一直被一种惶惑和灾祸的冷酷意识压服着,现在这种意识已被推到她的心的后壁去,代它而起的是一种热愤,原来这种热愤已经在她心里盘踞两年了。

她心里觉得奇怪,为什么以前她并不觉得希礼有何动人呢?她小的时候,一直看见他来来去去,却从来不曾想过他。可是两年前的那一天,希礼从欧洲游历了三年回来,到她家来拜望,她就爱上他了。事情竟是这么简单的。

那时她站在前面的走廊上,看见希礼从那条长夹道上骑马而来,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绒布的马甲,领上打着一个阔黑蝴蝶结,跟一件绉领的衬衫配合得非常妥帖。一直到现在,她对于他当时的服饰,还是一件件都想得起来。他脚上穿着一双雪亮的长靴,蝴蝶结上插着一枚浮雕着魔女头的别针,头上戴着一顶阔檐的巴拿马帽子。一见了她,他就把帽脱下来拿在手里。这才跳下马来,将马缰绳扔给一个黑小子,站在地上朝她看了看,一双蒙眬的灰色眼睛张得大大的,充满着笑容,一头金丝的头发给太阳照着,像是戴着一顶银光灿烂的便帽一般。然后他说道:“思嘉,你长得这么高了。”然后他轻轻地跨上台阶,拿住她的手吻了吻。那时他的声音是——她一听见了就不禁心里怦怦地跳着,仿佛是初次听见一般——那么的漫长、响亮,像音乐似的。

自从那一刻儿起,她就要上他了,就像她要东西吃,要马骑,要温软的床睡觉那样,很简单而无理由地要上他了。

两年以来,他也曾经带她到区里各处去走走,去参加舞会、捕鱼宴会 、野宴会,乃至到法院去观审,等等。

他虽不像汤家两弟兄跟高恺悌那么来得勤密,也不像方家几个孩子那么追求得认真,可是他到陶乐来的足迹,却不曾有过一个礼拜的间断。

的确,他从不曾对她讲过爱,他的眼睛也从不曾流露过那种热烈的光,像思嘉在旁的男人身上看见的。然而,她知道他是爱她的。她从经验里获得一种比理性和知识还要强有力的本能。这种本能告诉她,他确实是爱她的。有时他的眼睛并不蒙眬,也并不疏远,有时他对着她看,分明流露着一种热望和凄苦的神情,在这样的时候,他往往要使她吃惊。总之,她确实知道他是爱她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对她明说呢?这个她就不懂了。但是他身上原有许多事情是她不懂的。

他一直都很客气,可又老是那么淡淡的,跟你不即不离的。谁也不能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尤其是思嘉。那一带的人,大都是有话便说,心口如一的,所以像希礼这样深沉的性格,愈加觉得与众不同了。对于一切娱乐消遣的事情,如打猎、赌博、跳舞、谈政治之类,他跟其他任何青年都一样地出色。尤其是骑马,那是谁都不如他的。可是他跟其余的人有一点差别,就是他不把这些娱乐当作人生的目的。至于读书、音乐、做诗三件事,他尤其具有独得的乐趣。

啊,他为什么要长得这么美?可又为什么老是这么客气,这么难亲近?为什么总是谈欧洲,谈书本,谈音乐,谈诗歌,而这些谈话又为什么既使她厌烦,又使她爱听?思嘉每次跟他坐在前廊的暮色苍茫里谈过一番话,晚上上床总要有几个钟头翻来覆去睡不着,总得自己安慰着自己,以为他下次再来一定要向她求婚的。然而下次来了又去了,而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唯有使她自己心中的热愤一天高似一天,一天热似一天罢了。

她爱他,她爱他!可是她始终不了解他。她是直来直去的,头脑非常简单的,简单到像陶乐场上吹过的风,陶乐场边环流的水,因而直到她的末日,她也不会懂得一件构造复杂的东西。现在呢,她是生平第一次遇到一个复杂的性格。

因为卫希礼累代相传,生就一种特殊的性格,凡遇闲暇的时间,都不用来做事,只是用来思考,用来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都与现实毫无干涉。他一向都活动在一个内在的世界里,觉得那里比佐治亚州美丽得多。有时要他回到现实来,他总是老大不愿意。他对于人们只作冷眼旁观,也无所谓爱,也无所谓憎。他对于人生也作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他看破了整个宇宙和他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以为本来就是如此的,时或感到不耐烦,便耸耸肩,到他的音乐、书本和更好的世界里去躲避。

他的想法思嘉既然不了解,他又怎么能够擒住她的呢?这是思嘉不懂的。正唯他具有神秘性,这才引起她的好奇心来,犹如一重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可以引起人的好奇心一般。他身上那种不能了解的东西,足以使她对他的爱更加深切,而他那种深沉不露的独特追求,也足以增加她要据他为己有的决心。她始终不曾怀疑他有一天要向她开口求婚,因为她年纪太轻,太任性,从来不知道怎样叫失败。然而现在,犹如晴天里起了一个霹雳,来了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希礼要跟媚兰结婚了!这不能是真的!

还不过是上礼拜的事,他们在暮色苍茫中从妙峰山骑马回家,他还对她说:“思嘉,我有一桩非常要紧的事告诉你,我正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呢。”

当时她假作端庄地低下了头,心里喜得不住地狂跳,以为那个快乐的时刻终于要到了。然后他又说:“现在不讲吧!咱们已快到家了,来不及讲了。啊,思嘉,你看我是多么胆怯啊!”于是将马加上了一刺,送思嘉过了山,他就回家了。

现在思嘉坐在树桩上,回味着这几句曾经使她狂喜的话,突然想出另外一种意义来,并觉得那意义非常险恶。也许他当时要对她讲的就是这个订婚的消息呢!

啊,爸爸怎么还不来呢?这个闷葫芦她再也熬忍不下去了。她再向那条路上看了看,仍旧还是失望。

这时太阳已经落到地平线底下,那一团红晕已经褪为淡红。上面的天空已经从青苍色渐渐变成鸭蛋一般的湖绿色,并有一种幽静的暮色暗暗向她四面围拢来。朦胧的阴影爬过了村子。那些大红的田塍和那条闪红的大路都已失去了它们奇幻的血色,而变成平凡的褐色土了。大路的那一边,在那牧场上,有一些马儿、骡子和牛,都静静地把它们的头伸过那道篱笆,等着人来赶它们回去吃晚饭。它们并不欢喜那种黑暗的阴影,所以看见思嘉就把耳朵抖了抖,仿佛很重视人类的陪伴似的。

在这奇异的暮色里,河旁那些本来葱翠的高松都变成了一丛丛的黑影,映在那湖绿的天空上,仿佛是一行黑色的巨人,将脚下那条懒洋洋的黄泥河水也淹没了。河对面的山顶上,本来可以看见卫家那些白色的高烟囱,现在却在四周的橡树影里隐没了,只看见远远有几点针尖一般的灯光,知道那里是有人家的。一阵潮湿的土香向她的四面袭来,而满眼的嫩绿正在蓬蓬勃勃地向空中冲发。

这暮景,这春天,这新绿,对于思嘉都并没有什么神异。它们的美丝毫不在她意中,正如她所呼吸的空气和她所喝的水一般。因为她除了女人的脸,除了马,除了绸缎的衣服,以及诸如此类有形有体的东西,就不知道还有别的东西也是美的。可是如今这一番宁静的暮景,也确实能令她那纷乱的心获得一点宁静的。这一片土地她原是极爱的,却又并不知道自己是爱它,犹如她爱晚祷的灯光底下的母亲的脸。

那条弯曲的路上仍旧不见父亲的踪迹。如果她在那里再多待一会儿,嬷嬷一定要来找她,并且将她骂回家里去。可是正当她睁着眼睛探望的时候,她听见一阵马蹄声从山坡下响了起来,同时看见那些牛儿马儿惊惶地跑散开去。父亲终于骑着马飞奔着回来了。

父亲骑的是一匹粗腰身长腿儿的大猎马,当他骑上山顶的时候,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小孩子骑在一匹大马上一般。他的长白头发向脑后飞扬着,手里扬着鞭子,口里高声地喊着。

这时思嘉心里虽然十分焦灼,但看见父亲骑马如此的英勇,却也觉得非常得意。

“我总不懂,为什么他喝了几滴酒下去老是喜欢跳篱笆,”她心里想,“去年也就在这里,他还跌过一跤,跌碎了膝盖。你总当他以后不会再跳了。他还跟妈发过誓,答应以后再也不跳的。”

思嘉并不怕父亲。他对她反而比对她的几个妹妹还要随和些。因为她知道父亲喜欢瞒着母亲跳篱笆,很有点小孩子脾气,也跟她自己做坏事情要瞒着嬷嬷一样。当时她从树桩上站起来看他。

那马跑近了篱笆,便将身子一纵,像一只雀儿一般毫不费力地飞了过去。同时,她父亲在马背上热心地喊着,将鞭子在空中挥舞着,脑后的白头发颠簸着,他并没有看见女儿躲在树影里,因而将缰绳收了一收,拍拍那马的颈项,以示夸奖。

“你是区里无双的了,怕也是州里无双的了。”他得意扬扬地这样评定他的马。然后,他急忙理了理头发,将那已经打皱的衬衫和被扭到耳后去的领结也都整了整。思嘉知道父亲做这套手脚,是为要对母亲装得规矩些,因而想起现在正是跟他开始谈话的机会了。

于是她大声笑了起来。果然不出她所料,那老头儿听见笑声就不由得吃了一惊,直至看出了是她,他那红润的脸上就现出了一种兼有羞惭和蔑视的神色。他费了很大劲儿才下了马,因为他的双膝已经麻木了。然后他将缰绳套上了臂膀,向女儿这边蹒跚走来。

“好啊,姑娘,”他说着,在她面颊上拧了一把,“你也学苏纶,在这儿侦探我,等回去告诉你妈啊?”

他那声音里虽然也含着愤怒,可是仍带一点想哄骗她的意思。思嘉一面伸手去替他整领带,一面顽皮地卷着舌头喀嘞了一声。她闻到父亲的口气,觉得里面含着浓烈的威士忌酒味,又微微有点薄荷气,此外还有嚼过的烟草味,以及涂过油的皮革气味、马的气味。这一些气味的结合,常要使她联想到父亲,如果发生在别的男人身上,她也本能地觉得欢喜。

“不会的,爸,我不会像苏纶那样专打小报告。”她说这话,是要使父亲好放心。说着,她倒退了几步,仔细看看父亲身上是否已经弄齐整。

思嘉的父亲郝嘉乐先生是个矮个子,身材只有五英尺零一点,可是腰身极粗,颈梗极胖,假使只看他的坐相,人家一定以为他是极其魁伟的。他那最肥部分的躯干,底下有两条结实的矮腿儿支持着,那两条腿儿一直套着天下头等的皮靴,并且一直撑得开开地站着,像是一个睥睨一切的小孩子。大凡个儿小的人,要是把他自己看得像煞有介事,那是人家一定觉得好笑的,可是仓场上的矮脚斗鸡要受鸡群的尊重,如今郝嘉乐也正是这般。人家对于他,谁都没有这胆量敢取笑他个儿小。

他今年六十岁了,一头脆硬的鬈发已像银丝一般白,但是他脸上还没有一丝皱纹,一双蓝色的眼睛也还很年轻,因为他从来不曾在抽象的问题上耗费过脑筋,最多不过是像打扑克该拿几张牌之类的问题罢了。他虽然早已离开了祖国,他那张脸儿却是道道地地的爱尔兰型,圆圆的,红红的,矮鼻子,阔嘴巴,一脸的凶相。

他的外相虽然凶狠,心里却是再和气没有了。他不忍看见奴隶们挨打,无论他们是怎样的该打;他不忍听见小猫儿的叫,或是小孩子的哭。可是他这种弱点,决不肯让别人发觉。说是谁要跟他谈了五分钟的话,就能发现他心里的慈悲,那是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的,但是假如真有这种事,那他就要认为大失面子了。因为他虽然心软,面子上却硬要装得那么吆五喝六,要人听见他的声音就不能不服从,不能不发抖。他从来不曾想到,唯有一个声音是整个庄园上真正人人服从的,就是他夫人爱兰的柔和的声音。可是上自爱兰,下至田里做活的人手,大家暗底下通同一气,一向都装作把他的话当作法律,这个秘密他就始终无法知道了。

尤其是思嘉,对于他平时发脾气是一点不害怕。她是最大的女儿,她的三个兄弟都已死掉了,老头儿知道再也养不出儿子来,所以竟把她当作朋友看待。因此,思嘉也就特别欢喜她父亲,比对她的两个妹妹还要欢喜些,因为恺玲是生来多病,苏纶又是硬要学文雅,都跟她自己的脾气不能融洽。

而且,思嘉和她父亲无形之中订下了一种互相监督的协约。思嘉有时不肯绕远路,要去跳篱笆,或是跟男孩子在门前台阶上坐得太久了,一经被父亲发觉,便要把她叫去狠狠地训斥一番,可是却替她瞒过了母亲跟嬷嬷。思嘉呢,有时看见父亲还是骑马跳篱笆,或是打听出他打扑克输了多少钱,也会替他设法瞒过了母亲。因为他们父女心心相印,以为这样的事情要是让母亲知道,只足以使她伤心罢了,那是他们都认为犯不着的。

当时思嘉借那垂尽的余光对她父亲看了看,也不知为什么,只觉得在父亲面前心里便舒服。她觉得父亲身上有一种勃勃的生气,有一种现世的粗俗,都是她所欢喜的。她的脑筋最最缺少分析的能力,所以还不明白父亲的这些品性就是她自己所具有的品性,这才能够彼此相融洽。

“行了,现在很可以去见人了,”她说,“只要你自己不说出来,谁都不会疑心你干过什么把戏了。可是我不懂,去年你也在这儿跌碎膝盖的,现在可又——”

“嗨,女儿教训起老子来了!”他嚷着,又在她面颊上拧了一把,“我跌碎我的,你管呢?还有,姑娘,怎么你这会儿跑到外边来连围巾都不围?”

思嘉知道他是在运用惯用的战略,要把这不愉快的问题岔开去,便挽着他的胳膊,对他说道:“我在这儿等你呢。想不到你来得这么晚。我在挂念你有没有买成蝶姐儿。”

“买是买成了,钱可花得我不少。是连她那小妞儿百利子一齐买的。卫约翰几乎打算白送给咱们,可是我郝嘉乐跟人做买卖,从来不作兴连交情也算在内的。我给了他们三千,两个都在内。”

“哎哟我的天,三千啊!你本来用不着连百利子也买的呀!”

“好了好了,自己女儿坐着审判我的时候到了!”老头儿用绝妙的辞令嚷道,“百利子这小妞儿可爱呢,所以就——”

“我知道她的。她是一个害羞的蠢东西,”思嘉并不管她父亲的喊嚷,仍旧很平静地回答说,“你买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蝶姐儿要你买她吧。”

这话抓住了他的弱点,他顿时就灭了威风,不知所措,于是思嘉呵呵大笑了起来。

“不过,这也算不了什么呀!倘使蝶姐买过来,仍然是一天到晚惦记那孩子,那不是白买了吗?好吧,以后我再也不让这儿的黑小子跟别处的女人结婚了。实在花钱太多了。好吧,来吧,妞儿,咱们回家吃饭吧。”

这时候夜色已经加浓。最后一片湖绿的颜色已经从天空消逝,一种微微的寒冷渐渐代替了春日的温和。可是思嘉心里颇觉踌躇,不知该用怎样的方法讲到希礼的话题上去,才不至于使父亲疑心自己的用意。她觉得这方法颇为困难,因为她是全身都找不出一根善于心计的骨头的。她的父亲虽然也像她,可是她每次用了一点诡巧的手段,没有不被他一下就觑破的,正如她自己很容易觑破父亲的诡巧一般。

“十二棵橡树那边怎么样?”

“差不多还是照常吧。高恺悌也在那里,我办完了蝶姐的事,我们就在走廊上喝了几口棕榈酒。恺悌刚刚从亚特兰大来,那边大家很兴奋,都在谈战争,以及——”

思嘉叹了一口气。她知道父亲一经谈到战争跟离盟的题目上去,几个钟头也不会丢开的。她赶快拿另外一个题目插了进去。

“他们说起过明天的大野宴吗?”

“我记得是说起过的。还有嘛,她——她叫什么名字的?——喏,就是去年到这儿来过的那个讨人欢喜的小妮子,希礼的表妹——哦,是了,她叫韩媚兰,不错的——她跟她的兄弟察理也打亚特兰大来了,并且——”

“哦,她也来了吗?”

“是来了,这小妮子真文静,从来不开口说句话的,很守女人的本分儿。走吧,孩子,别这么慢吞吞的。你妈要找咱们了。”

思嘉听见这消息,心就已经沉下去。她本来希望媚兰留在亚特兰大不能来的,现在却居然来了,而且连她自己的父亲也在这里赞许她那文静的性格,于是她觉得这闷葫芦儿不能不打开了。

“希礼也在那里吗?”

“是的,在那里,”说着,他放开了女儿的臂膀,旋转身,拿锋利的眼光看着她的脸,“要是你在这儿等我的目的就是为此,那你为什么不早说,偏要兜这么大的圈子?”

思嘉一时回不出话来,只觉得心中一阵纷乱,脸上便涨得绯红。

“怎么,你说呀!”

她仍旧没有话说,只恨不得将父亲摇了一阵,立刻禁止他开口。

“他是在那里,并且同他的几个妹妹都很关切地问起你,又说明天的大野宴希望你不会不去。我就说你不会不去的。”老头儿这几句话算是说得很乖巧,“现在,孩子,你说吧,你跟希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没有什么事,”她简捷地说,一面挽住了他的臂膀,“咱们进去吧,爸。”

“现在是你要进去了,”他说,“我可要在这儿多站一会儿了,等我来问你个明白。我现在已经看出来,你近来确实有些儿异样。他曾经麻烦过你吗?曾经向你求过婚吗?”

“没有。”她简捷地说。

“当然,他是不会的。”嘉乐说。

愤怒的火在她心里燃烧起来,可是嘉乐将手摇了摇,叫她平静些。

“你不要闹,姑娘!我是今天下午从卫约翰那里听来的,他叫我千万守秘密,说希礼要跟媚兰姑娘结婚了,等明天晚上就要宣布。”

思嘉的手从他臂膀上落了下来:“那么这是真的了!”

当即有一种痛楚向她心上刺进来,像一头野兽的毒牙在那里猛啮。在这当儿,她觉得父亲的眼睛一直都在她身上,那眼光里含着一点儿怜惜,也有一点儿烦恼,因为这样一个问题是他不知道怎样回答的。他本来很爱思嘉,但是要强迫他替她解决那些孩子的问题,他就会觉得不舒服。像这样的问题只有她母亲能够解决。思嘉是该向母亲去诉苦的。

“这不光丢你自己的脸,也还丢了咱们大家的脸啊!”他喊嚷着说,声音也提高了,因为他碰到使他激动的事情,老是这个样儿的,“现在全区里的男孩子谁都由你挑,既是他不爱你,你偏要去追他做什么?”

思嘉听见了这话,心里的苦痛就被愤怒和羞愤逐去了一部分。

“我并没有追他呀。你这话真叫人——叫人诧异。”

“你撒谎!”嘉乐说着,随即朝她脸上看了看,改作一种慈和的声调,“我也觉得难过的,妞儿。可是你到底还是个小孩子,不必着急,其他男孩子又多得很。”

“妈跟你结婚的时候只有十五岁,我现在十六岁了。”思嘉说,她的声音有点儿模糊。

“你妈是不同的,”嘉乐说,“她从来不像你这样心高。来吧,孩子,你不要恼,下礼拜我带你到查尔斯顿去看你的幽籁姨母去,他们那边一直都在闹着嵩塔儿要塞的事儿,包你不到一个礼拜就把希礼忘掉了。”

“他把我当作一个孩子呢,”思嘉想着,觉得又气又恼,连话也说不出了,“他当是拿一件新玩具在我面前晃一晃,我就会忘掉肿痛似的。”

“你不要专跟我作对吧,”嘉乐警告说,“你如果是个乖孩子,早就应该跟汤家的司徒或是伯伦结婚了。你得再仔细想一想,孩子。他们两个随便你挑上一个,以后咱们两家的垦地就可并在一起经营了,并且他们的爸跟我,又会替你特造一所好房子,就在两家接界的地方,那一片大松林里,并且——”

“你可不可以别当我是一个孩子看待呢!”思嘉嚷道,“我不要到查尔斯顿去,也不要房子,也不要跟那双胞胎结婚。我只要——”她想竭力抑制住自己,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嘉乐的声音忽然变得非常之平静,说话也慢下去了,仿佛是从他难得运用的一堆思想里一字字抽出一般。

“你所要的就只是希礼,可是你要他不到了。而且即使他愿意同你结婚,我也未必就答应,无论我同卫约翰的交情怎么好。”说到这里,他发觉了女儿脸上现出吃惊的神情,便继续道,“我是要自己的女儿快乐的,你同他一起不可能快乐。”

“哦,我会快乐的!我会快乐的!”

“不会的,女儿啊。唯有同类跟同类结婚才能快乐。”

思嘉忽然起了一种恶意,很想大声叫出来:“可是你跟妈并不是同类,为什么一直都快乐的呢?”可是她马上把这念头压下了,怕的是这话太放肆,父亲要给她一个耳掴子。

“咱们的人是跟卫家人不同的,”他字斟句酌地慢慢说下去,“他们卫家人不但跟咱们不同,跟咱们的邻舍家谁都不同,没有哪一家人家跟他们相同。他们是一种怪人,所以最好是永远让他们自己表亲联姻,免得把这种怪气传到别人家里去。”

“怎么,爸爸,希礼是——”

“你不要急啊,妞儿!我并不是说那孩子不好呀,我也是欢喜他的。我说他怪气,并不就是说他疯狂。他的怪气是另外一种,不像高家那些孩子会为着一匹马儿把什么东西都赌掉,也不像汤家那些孩子每回都要喝得烂醉,也不像方家那些孩子那么野兽一般杀人不眨眼。假如是这样的怪法,那是很容易懂得的,就是我郝嘉乐,要是没有上帝的保佑,也很容易就具备了这些过失!我也不说你嫁了希礼之后,他会跟别的女人逃走,或是打你。他要是这么干,你倒是可以快乐的,因为像这样的行为,你至少可以懂得。可是他并不像这么怪法,他那种怪法是谁都不能懂得的。我很欢喜他,可是他所说的话儿我十中有九摸不着头脑。现在我问你,妞儿,你老实对我说,他要是谈起书本、诗歌、音乐、油画,以及诸如此类的傻事情来,你到底是懂得不懂得?”

“哦,爸爸,”她不耐烦地嚷道,“要是我嫁了他,我会把他这一切都改变过来的!”

“哦,你会改!”老头儿也有点不耐烦起来,对女儿狠狠地盯了一眼说,“那你就算简直不懂天底下的男人了,更不要说希礼。天底下做妻子的人谁也不能改变她的丈夫一丝儿,这话你千万不要忘记。至于要改变一个卫家人,那尤其是做梦了,孩子!他们全家的人都是那样的,而且向来都是那样的,而且从今以后怕也永远都是那样的。我已经告诉你,他们是天生的怪人。只要看他们今儿跑纽约,明天跑波士顿,为的只是听歌剧,看油画,也就可见他们怎么怪法了。他们又会从北佬儿那边整大箱整大箱地定买法国书、德国书。这才坐着读起来,做起梦来,连打猎也可以不去,扑克也可以不打,简直不像个男人。”

“希礼骑马是谁也骑不过他的,”思嘉见她父亲把希礼形容得这么不行,不觉愤怒起来说,“怕只除了爸爸你一个人。讲到打扑克,不是刚刚上礼拜他还在琼斯博罗赢了你两百块钱去吗?”

“又是高家那些孩子打小报告了,”嘉乐无可置辩地说,“要不你怎么知道数目呢?是的,希礼能够跟头等的角色骑马,也能够跟头等的角色打扑克——头等的角色就是我啊,妞儿!我也不否认,他要是喝起酒来,也能把汤家那几个孩子喝到台子底下去。这一套事儿他都来得,可总是心不在焉的。我说他怪就是为此。”

思嘉不响了,她的心沉落下去。最后这几句话,她没有法儿替自己防卫,因为她也知道父亲是对的。希礼对于这套事儿虽都优为之,可实在是心不在焉的。别人对于这套事儿都具有真正的兴趣,唯独希礼至多不过在面子上装作有兴趣而已。

父亲见她不响,便拍拍她的肩膀,胜利似的说道:“那么,思嘉,你也承认我的话对了!那么你想,嫁了这样一个丈夫还有什么意味呢?他们卫家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然后改作一种奉承的口气道,“我刚才提起汤家两兄弟,意思也并不坚执,他们固然是好孩子,可是你要是挑上高恺悌,那对于我也是一样的。他们高家全家都是好人,上一辈儿都是跟北佬儿结婚的。等到我过世之后——嘿,妞儿,你听我说吧!我把这陶乐庄园给你跟恺悌。”

“我决不要恺悌,”思嘉愤怒地说,“请你别拿他硬推给我吧!我也不要陶乐,或是任何庄园。庄园是值不得一个钱的,要是——”

她本来要说“要是我得不到我所要的男人”,可是嘉乐见她把陶乐看得一钱不值,早已气得大吼起来了。

“怎么,思嘉,你居然敢对我说陶乐这片土地一钱不值吗?”

思嘉固执地点了点头。她的心非常痛楚,已经顾不得父亲光火不光火了。

“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啊!”他一面嚷着,一面气得把两条肥短的臂膀大大地撑开,“世界上唯有土地这东西是天长地久的,这你要记得!唯有土地这东西是值得忙碌的,值得战斗的——值得拼死的。”

“哦,爸爸,”思嘉厌恶地说,“你的话像个爱尔兰人哪!”

“我是爱尔兰人啊,我并不以做爱尔兰人为耻。不,我还以此自豪呢。而且你不要忘记,姑娘,你自己也是半个爱尔兰人啊。凡是身上含有一滴爱尔兰血的人,总是把他们所居住的土地当作自己母亲一般看待的。你这刻儿拿我当作耻辱了。我拿世界上最最美丽的一片土地给了你,你怎么样啊?嗤之以鼻呢!”

嘉乐正预备大呼小叫地发作起来,一看思嘉脸上有一番说不出的悲苦,便又止住了。

“不过呢,你到底年纪还轻,将来自然会知道爱土地的。至于你做了爱尔兰人,那是没有法儿的了。现在你还是个孩子,除了男孩子之外没有旁的心事的。等你年纪大几岁起来,你就会懂得……现在你自己再想一想,或是恺悌,或是汤家的弟兄,或是孟亿万家的孩子,随你挑定哪一个,你就会知道将来的日子过得多么舒服!”

“啊,爸爸!”

这时候,嘉乐已经觉得这番谈话非常之厌倦,并因这个问题弄到自己身上来,也觉得非常烦恼了。而且,他看见女儿对于区里最好的男孩子和陶乐的土地都完全不瞧在眼里,心里颇觉得可恼。他原以为,女儿对于这样好的赠品,是会拍着手亲着吻接受的。

“你也不必懊恼了,姑娘。你是跟谁结婚都可以的,只要他跟你性情相投,是个上等人,是个南方人,而且是体面的。因为女人的爱情是要等结婚之后才来的。”

“啊,爸爸,这是一个多么旧时代的观念啊!”

“可是这个观念并不坏!现在人东奔西跑的,说是为恋爱而结婚,像奴仆似的,像北佬儿似的,那都是美国人干的把戏啊!最好的婚姻是父母给选择的。因为就像你这样子,你怎么能够辨别好人坏人呢?就看他们卫家吧,他们怎么能够数代维持这种门第的?就因他们一直是表亲联姻,门当户对,方才能够如此的。”

“啊!”思嘉听见父亲的话触着了事情的症结,重又觉得万箭穿心一般,这才不由得喊出这一声来。嘉乐看了看女儿低着的头,很不自在地拖着步子。

“你不是在哭吧?”他问着,一面拿粗笨的手指摸着她的面颊,要想把她的脸抬起来,而他自己脸上也现出了怜悯的神色。

“不!”她把头突地扭了开去,愤然地叫了起来。

“你撒谎,可是这谎我欢喜。我情愿你不要太软弱,要装得傲慢些。明天在野宴席上,我尤其要你装得很傲慢。我不愿意人家谈论你,笑话你,说你为了一个本来无意于你的人就会这么痴心。”

“他是对我有意的,”思嘉心里想着,觉得非常悲苦,“啊,意思本来很深的!这个我知道。我要能够多有一点时间,我一定能够使他说出口来的——唉,只要他们没有这种表亲联姻的习惯就好了!”

嘉乐抓住她的臂膀,牢牢挽住。

“现在咱们可以进去吃晚饭了,这桩事情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不愿意你妈听见焦心,你肯定也这么想吧。擤一擤鼻涕吧,孩子。”

思嘉用手帕擤了擤鼻涕,他们就挽着手走上了夹道,那马在后面缓缓地跟着。走近屋子的时候,思嘉正想要开口说什么,却见母亲站在走廊的阴影里。她戴着帽子,披着围巾,戴着手套,嬷嬷跟在她后面,脸上乌云一般,手里拿着一只黑皮袋,是郝太太出去给黑奴们看病时装绷带跟药料的。嬷嬷的嘴唇本来大而重,若在愤怒的时候,下唇更要拉得长,比平时长出一倍。现在她的下唇又这么长出来了,思嘉就知道她又有什么事情觉得不痛快了。

“郝先生。”爱兰一见他父女两个从夹道上走来,就这么喊道。爱兰所属的时代是很讲究礼貌的,现在虽已经过了十七年的结婚生活,并且养过六个孩子,这礼貌还是不改。“郝先生,施家那边有人害病呢,阿弥的孩子是养出来了,现在快要死了,并且还得给他施洗礼。我跟嬷嬷到那边去看一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她这话里带着一点询问的语气,仿佛是要嘉乐允许她一声,这也不过是一种礼貌,可是嘉乐觉得很称心。

“真是天知道!”嘉乐喧嚷道,“为什么这些下流人家偏要拣你吃晚饭的时候来找你?我还有许多关于打仗的消息要跟你说呢!可是,去吧,郝太太,反正你不去一趟,今晚上是睡不着觉的。”

“哪里还睡得着觉呀,黑人白人都要她去看病哪,半夜三更的!”嬷嬷嘴里单调地咕哝着,一面跨下了台阶,向左侧径里等着的一辆马车走去。

“等一会儿吃晚饭,你代替我的地位吧。”爱兰说着,拿一只套着手套的手轻轻地摸摸思嘉的面颊。

思嘉虽然有一泡眼泪,却只能往自己肚里咽,可是一经接触到母亲的抚摸,一经闻到母亲身上那种佛手柑香的香气,便不由得浑身震颤起来。她总觉得母亲是一种神异的存在,可以使她敬畏,使她迷惑,使她安慰的。

嘉乐将太太搀上了马车,这才对那赶车的吩咐了几句,叫他当心些。那赶车的阿道,在他家里弄了二十年马了,现在听见主人的吩咐,就长长地伸出嘴唇,心里老大不高兴——怎么他自己本行的事情还要你来吩咐呢!于是嬷嬷也爬上车,跟他并坐着,都放着一张满不高兴的黑脸儿,将车子赶了开去。

“施家那些下流坯子可也真太麻烦,”嘉乐气愤愤地说,“我要是不帮他们的忙,让他们省花好些钱,他们早就得把那几亩地卖给咱们了。”然后,他忽然想起一个玩笑来,便说:“来吧,孩子,咱们进去骗阿宝一骗,只说我没有买成蝶姐儿,倒把他也卖给卫家了。”

他把手里的缰绳一扔扔给旁边站着的一个小黑炭,便一步步跨上台阶。这时他早已忘记了女儿的心碎,一心只想去捉弄那管家。思嘉跟在她父亲后面,一双脚非常沉重。她心里在想,要是她跟希礼做成了配偶,未必就比她自己的父母这一对配偶还要不配的。她平日也一直都在疑惑,像她父亲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物,为什么竟会跟她母亲这样的女人结婚,因为他们两人之间,无论是门第、教养、性格,没有一样相像的呢。 m7yADW3P22cFRUlP4/1Rjtp1QeYyKYvhOG8KGxX70iOFUQsoeAVwpCFoLMxCp9fR



第三章

父亲母亲

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

郝太太爱兰今年三十二岁,若照当时的标准,已算是一个中年妇人。因为她养过六个孩子,却有三个死掉了。她是一个高个儿,比她那火烈性的丈夫要高出一个头,可是她的举动很文雅,加上穿着那样的长裙,所以只见其行步姗姗,并不觉得高到怎样触目。她的颈脖子是圆圆的,细细的,像牛奶一般白,加上底下围着一圈黑缎上衣的领口,就越发显得白了。而且这颈脖子一直是略略往后仰,因为她的头发很丰富,在脑后绾着一个大大的网髻儿,所以使她的头一直向后略坠着。她的母亲是法兰西人——她的外祖父母是因一七九一年的革命逃到海地来的——所以她承袭来了一双微微倾斜的黝黑眼睛,上面覆着黑黑的睫毛,和一头乌黑的头发。父亲是拿破仑部下的一个士兵,遗传给她一个笔直的长鼻子,一个端端正正的方颐,使得面颊上的柔和曲线被中和了。至于她脸上那种庄重而不流于傲慢的态度,优雅而不流于妖艳的姿容,乃至于那种忧郁到了全没一丝儿幽默的神色,便都无关乎遗传,而是由她自己的生活经验造成的。

她所缺少的是眼睛里的热情,笑容里的温煦,以及说话的自然,不然的话,她竟可以算是一个绝世的美人。她的口音是佐治亚州滨海居民的那种柔软模糊的腔调,元音都是清音,辅音并不咬准,而且带着一丝极轻微的法语的腔子。这种声音原是不配用来吆喝奴隶和训斥儿女的,可是陶乐的人谁听见了都会马上服从,至于她丈夫那样的吆五喝六,倒是大家置之不理的。

从思嘉所能记忆的日子起,她的母亲是始终如一的:她的声音无论在夸奖人的时候,还是在责骂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柔和而甜蜜;她的态度,无论家里怎样常常出乱子,总是那么行若无事;她的精神老是那么平静,她的脊背老是那么笔直,就连她死了三个儿子的时候也是这样。思嘉从来不曾看见她母亲的脊背靠着过椅背,她也从来不曾看见她手里不拿针线闲坐着,只有吃饭的时候,给病人看护的时候,或是给农场上记账的时候,她才放下手里的活计。在人面前,她做的是精巧的刺绣,但也有时替丈夫做衬衫,替女儿缝衣服,甚至替奴隶们缝衣服。她手指上一辈子戴着那个金顶针,一辈子有一个黑女孩子跟着她跑来跑去,这女孩子的职务就是替她拆线条儿,替她把针线盒子拿来拿去。因为做饭、洗衣裳、给做活的人大批做裁缝,事事都得太太亲自监督,所以她不能坐定在哪一个地方做针线的。

思嘉从来不曾看见母亲现出忙乱的样子,她身上的装扮总是齐齐整整的,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她每次去舞会,或是去会客,或到琼斯博罗法庭去看审,总要花上两个钟头的装扮,并且还得两个女仆跟嬷嬷替她帮忙,方才会弄得满意。但是碰到有什么要紧事儿,她可又一眨眼工夫就打扮出来了。

思嘉的房间跟母亲的房间对面,就在穿堂的两侧。思嘉从小就常常听见半夜三更穿堂里有黑人赤脚的声音轻轻跑过,到母亲的房门上轻轻敲了几声,随即听见嘁嘁喳喳的低语,报告哪些穷苦人家有人在害病,或是生孩子,或是死了人。于是思嘉要从床上偷偷爬起来,在门缝里窥探着,就会看见母亲在父亲的大鼾声中轻轻从房间里跑出来,臂膀底下夹着药包,踮着脚尖儿,随那黑人手里擎着的蜡烛匆匆出去,那时她的头发便已掠得一丝儿不乱,胸口的纽扣也不会漏掉一个不扣的。

这一去往往就要闹到大天光,可是第二天早晨母亲仍会照常坐着吃早餐,只不过眼圈儿上略微露一点疲倦,声音和态度都像没有熬过夜一样。母亲的精力是同钢铁一般的,虽然外表上看似十分柔弱。

有时思嘉轻轻跑进母亲房间去,去亲她的面颊,因而注意到她那上唇皮短短的娇嫩嘴儿,而起一种遐想,不知母亲年轻的时候,可曾用过这张嘴儿跟女朋友们通宵达旦地谈秘密。照思嘉猜想起来,似乎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思嘉以为母亲一向都跟现在一样,是力量的支柱,是智慧的源泉,是对于任何问题都有法儿解决的。

但是思嘉猜错了。因为她母亲十五岁在萨凡纳做罗爱兰小姐的时候,确实曾和女朋友们交换过许多秘密。就在这一年里,这位比她大了二十八岁的郝嘉乐先生初次闯进了她的生活,也就在这一年里,她那黑眼珠子的年轻堂兄弟罗斐理离开了她的生活。而当罗斐理永远离开萨凡纳的时候,他就把她心中的热情一齐带了去,所以留下来给郝嘉乐的,只是她的一个柔软的空壳罢了。

可是郝嘉乐得到了她的空壳,也就十分满足了,因为他居然能够跟她结婚,已经受宠若惊,哪里还去计较这些呢?他虽不是个傻子,可是知道自己是个爱尔兰人,既无门第,又无财产,没有哪一样可以凭借,然而现在竟跟海滨一家最最富有、最最高贵人家的小姐结了婚,他还有不认为天幸的吗?

郝嘉乐是二十一岁上从爱尔兰亡命到美洲来的,来时不过是身上一套衣服,口袋里几个先令的余钱,此外一无长物。原来他在祖国因得罪了奥伦基党 人,政府悬赏捉拿他,这才别了父母深夜逃出的。他有两个哥哥,一叫哲谋,一叫安鲁,也因被政府罗织罪名,先几年就逃到萨凡纳来做生意,所以他此番自然先到萨凡纳来找他两个哥哥。

他的两个哥哥都是高个儿,不像他那么矮胖,而且性情也跟他不同,都是沉默寡言,只把他家累世的深仇牢牢记在心里,轻易不肯对人谈论。嘉乐却是心直而口快,脾气像烈火一般,动不动就要举起拳头,所以在家里的时候,没有人要他参加那种秘密的工作,反而都要捉弄他,故意激得他暴跳如雷,以为笑乐。

他到美洲来的时候,并没有多大教育上的准备,他自己却不知道,而且即使知道了,他也不以为意的。他的母亲曾经教过他读书写字,字还写得清楚,又特长于算术,他的书本知识就是如此而已了。他的拉丁文只够做礼拜时回答问语之用,他的历史知识就只有爱尔兰人受压迫的故事。他除了穆尔 不知有诗歌,除了爱尔兰的古代民歌不知有音乐。他对于学问渊博的人也十分尊重,却不以自己没有学问为憾事。而且在这个新国度里,只要人有力量,不怕工作,就是一字不识的蠢夫也可以发大财,那么还要这劳什子的学问做什么?

他逃到萨凡纳,两个哥哥就把他收留在店里,并不以他缺乏教育为憾事。他写字写得还清楚,算账算得还明白,而且生意经颇好,两个哥哥就已很看得起他。至于文学的知识,音乐的才能,即使嘉乐具备也只能博得哥哥们嗤鼻罢了。在那个时代,美国人对于爱尔兰人的感情很好。他两个哥哥初来的时候,只不过从萨凡纳到佐治亚州内地做贩运生意,后来弄了几个钱,便自己开起店来。嘉乐在他们店里帮了几年,手头也渐渐充裕。

他喜欢南方的生活,不久就自命为南方人了。他对于南方跟南方人,是有很多地方不能了解的,但是有些思想习惯一经他了解之后,他就马上取为己有。例如打扑克,赛马,谈政治,谈决斗,争取州权,骂北佬儿,蓄奴隶,种棉花,贱视下流的白人,对女人过分巴结等,他甚至学会了嚼烟草。至于喝威士忌酒,那是他用不着学的,他从娘肚皮里就带了酒量来。

然而郝嘉乐终于还是郝嘉乐。他的生活习惯和想法改变了,他的态度却不愿改变。他看见那些种稻子种棉花的大庄园主态度都非常温文尔雅,心里也很羡慕,自己却无论如何学不到他们这种态度。他听见那些大庄园主说话,觉得声音非常之悦耳,自己却始终脱不了一口土音。他又看见他们处理极重大的事情也是那么从容不迫,可以在一张扑克牌上输掉一份产业、一片农场,或是一个奴隶,而签出输据的时候竟可以谈笑风生,丝毫不觉痛惜,像扔一个铜子给小黑人一般。他呢,他是穷苦出身,输了钱决不能像这样行若无事。总之,那些海滨庄园主的一切他都很欢喜,只是他自己那种爱尔兰人的气质,他是无论如何脱不干净的。

他自己觉得有用的,他从他们那里学了来,其余的他一概舍弃。他觉得打扑克是南方人习惯中最最有用的,其次就是喝威士忌。这两桩事,他都具有天赋的才能,也就为这两件事,他方才赢得生平最最宝贵的三种财产:其一是他的管家,其二是他的垦地,其三就是他的老婆。尤其是最后一种,他自己认为是非出于天赐不可的。

他的管家阿宝,一个多才多艺的黑人,乃是他打了一通宵的扑克赢过来的。跟他对赌的是一个西门岛上的庄园主,他打扑克投机的勇气不亚于嘉乐,可是喝葡萄酒的酒量大大不如他。后来阿宝的原主愿出加倍的身价把他赎回去,可是嘉乐坚执不肯,因为他早就存着买奴置产的大志愿,如今阿宝是这志愿实现的第一步,所以他决不肯放手了。

这时他就下了个决心,决不学他两个哥哥,一天到晚讲买卖,每天晚上打算盘。他已经觉得那边的社会是瞧不起生意人的,因而他就决心要做庄园主了。他家从前在爱尔兰,也曾佃种过别人的田地,吃过那些庄园主的苦,所以这时他决心要自置田地了。从前在爱尔兰,有田地的人要冒着两重危险:一是租税太重,二是随时都可能被政府没收。现在在这里,这两重危险都可以没有,还不是他做庄园主的绝好机会吗?但是怀抱志愿和实现志愿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这一点他当时并不知道。当时佐治亚州的海滨地面,已被一个贵族阶级牢牢霸据在那里,四面画着一道深固的壕沟,外边人休想越雷池一步。

此后,他一面靠着命运的帮助,一面靠着扑克的才能,他方才获得了那一片日后定名为陶乐的垦地。从此他就离开了海滨地域,迁往佐治亚州北部的高原。

那一年春天有个很热的晚上,嘉乐在萨凡纳的一家酒馆里,偶尔听见邻座一个人在那里谈论,他就侧着耳朵留神地听着。那人是萨凡纳本地人,曾经在内地经营了十二年垦殖事业,新近才回故乡来的。原来嘉乐到美洲来的前一年,印第安人曾将佐治亚州中部的一大片地面割让给美国政府,政府招人投标领种,那人投标合格,领到了一片地,在那里经营起一个庄园。现在庄园上的房子失火烧掉了,那人对于这块地面已觉得非常厌倦,急于要将它脱手。

嘉乐对于置产的念头是始终未断的。当时听到那人一番话,不免心动起来,连忙找人介绍,跟那人直接详谈。这番详谈的结果,他才知道那人的地面是在萨凡纳西北二百多英里,并且知道那边也很平静,并没有印第安人常常出来骚扰,像萨凡纳人所宣传的那样。于是他要获得这片地面的心愿更急迫了。

一点钟之后,嘉乐提议打扑克,那人也来参加。直至打到夜深,一个个陆续歇手了,只剩嘉乐跟那人对赌。后来拿到一副牌,那人把所有的筹码一齐放上去,又加上他那垦地的文契。嘉乐也把所有的筹码都放上去,又加上一个荷包。那荷包里的钱并不是他自己的,乃是他两位哥哥商店里的,但是他不管,他的良心并不因此而激动。他只知道现在需要这笔钱,而他对于所需要的东西,向来都用最最直截痛快的手段取得的。他又极相信命运,只觉得这一下注就非赢不可。输了怎么办呢?他连想也没有去想过。

结果果然是他赢了,那人就拿起笔来,一面签字一面说:“好吧,我也可以省一笔租税开支了。可是那房子是去年烧掉了的,现在满地都长着野树,我早就不耐烦要它了。你拿了去吧。”

那天晚上阿宝服侍他上床睡觉的时候,他对阿宝一本正经地说:“你要记得,要是你还没有戒酒的时候,扑克牌跟威士忌是千万不可混在一起玩儿的!”

随后他就亲自到这片新赢得的垦地上去巡视一番。他站在那房子废基的一块圆石上,看见那条泥泞的燧石河缓缓流过一带松树的夹壁,仿佛一条弯曲的臂膀,向他这片新地的两侧搂抱而来。而那一带葱翠的高松,便是这片土地天造地设的屏障。如今这屏障以内的一切,想不到都是他的了!边上那些阴森的树木是他的了,腹内那一片荒废的草地是他的了,还有那许多未经开垦的红土也是他的了,都是他郝嘉乐的了!这都是靠什么来的呢?全靠他那一副永不会醉的爱尔兰人的脑筋,全靠他那一股敢于孤注一掷的傻劲。

嘉乐得意之余,不由得对着这片寂静的荒土闭着眼睛出了一会儿神。他觉得站在这里,就仿佛已经回到自己家里了。他想象着现在站脚的这块地面,不久就要竖起一座白粉砖墙的房子来。他想象着大路的那一边,不久就要出现许多栅栏圈子,里面圈着无数肥胖的牛、血红的马。他又想象着如今这一片红土的山麓,将来都要闪耀着一望无际的棉花,像是日光底下铺着一条雪白的羊毛毡子!总之,他郝家的财产从此是要复兴了!

当时他拿自己手里的一点钱,再问他两个哥哥借了一点,又拿那垦地押了一点,先买起一批农奴来,便到陶乐去开始垦殖的生活。那时他还是一个单身汉,所以先只造了四间监工的房屋。

他把田里出清了,先种下了一批棉花,然后再问两位哥哥借了一笔钱,添买了一批奴隶。原来他们郝家人最富于家族观念,不但能够共安乐,并且能够共患难,这也并不是单单出于手足的感情,却是因为他们受过多年苦痛的教训,知道一个家族要能够生存,就非结成联合战线一致对外不可。因此嘉乐向哥哥们借钱,自然不会被拒绝,而且不上几年,借款就都加利还清了。从此那庄园不住地推广,邻近的地亩陆续地被他收买了去,而那白粉砖墙的房屋,也终于从梦想成为现实。

这座房屋是他家的农奴自己造的,造在一块高坡上,下临一片碧绿的牧场,质地非常结实,在新造起来的时候,便已有点古色古香,因此嘉乐觉得非常之得意。房屋四周都是郁郁苍苍的古橡,将它稳稳裹匝在里边,拿树身做它的围屏,枝叶做它的荫盖。前面那一片草地,本来长满蒙茸的乱草,现在是娇绿芊绵,同茵席一般齐整了。屋前有一条柏树的夹道,屋后有一带白木的仆房,看起来无处不坚实,无处不耐久。所以嘉乐每次从外边骑马回家,总要站在一段路外欣赏一番,真是越看越得意。

嘉乐对于所有的邻人都极其友善,例外的只有两家,一是左边和他接壤的麦家,一是右边占着区区三亩地面的施家。

麦家是苏格兰人与爱尔兰人混血的奥伦基党人,因而郝家自然要把他们当世仇看待。他们住在佐治亚州已有七十年,而且以前又曾在卡罗来纳住过一代,但他们最初是从鄂斯多 迁来的,这就使嘉乐无论如何不能释然了。

麦家是个沉默寡言、性情倔强的家族,跟邻舍家绝少往来,又只跟他们自己在卡罗来纳的亲戚通婚,因此州里那些喜欢交际的大户都不喜欢他们,不仅是嘉乐一家了。当时曾起一种谣言,说他们是废奴主义者。他们却并不因此而改变态度。其实他家的老安古从来不曾解放过一个农奴,甚至还曾把他家的奴隶卖给过往的奴贩,然而那种谣言仍旧很盛传。

“他是一个废奴主义者,无疑的,”嘉乐有一次跟卫约翰议论道,“但他又是个奥伦基党人,怎么能够跟废奴主义相容呢?”

至于施家,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他们是贫苦的白人,因此不但得不到人家的亲近,并且得不到人家的尊重。那个施谠谟老头儿已是老迈无能,苟延残喘,却要牢牢地捧住那几亩薄地。无论郝家、卫家怎样跟他商量,他死也不肯放手。他的老婆也已憔悴不堪,却偏养了一大群儿女,到现在还源源不绝。他家并没有奴隶,两个大儿子帮着老头儿种几亩棉花,几个小儿子帮着老太婆种一片菜园。可是不知怎的,他家的棉花老是种不好,菜园呢,又因老太婆生养太密,也出息不出一群儿女的伙食。

施老头子常常蹒跚到人家走廊上,向人家讨几颗棉花籽去种,或是讨一片咸肉去混过一顿。他憎恨他的邻人,感觉着他们的客气底下暗藏着轻蔑。他尤其憎恨那些大户人家养的昂头阔步的黑奴,因为那些黑奴一经做到大户人家的家人,便都觉得他们的地位在贫苦的白人之上,不免暗暗地轻视他们,这就使他非常难受了。而其实呢,那些黑奴的生活也的确比他稳固,因又使他不免要妒忌。他看见那些黑奴吃得好,穿得好,病了有人医,老了有人养,相形之下,便觉得自己的生活实在寒酸了。那些黑奴的主人要是有名誉、有地位的,他们便都自傲得了不得。而他呢,他是人人都瞧不起的。

他们那几亩薄地,本来早就可以三倍的地价卖给那些大庄园主的。并不是那些大庄园主贪图这区区之地,是因他们借此可把他家清出去,免得他们在那里讨人憎厌。然而他们死也不肯卖,宁可在那里硬撑下去。

除了这两家之外,嘉乐对于区里的几家大户都非常之友善,或竟至于亲密。内中如卫家、高家、汤家、方家,每见这个矮个儿骑着一匹高白马跑进他们的车道,便都要满脸堆着笑迎了出来,迎他进去喝一杯。这是因为他在那里住了不多时之后,人家就都知道他那外硬里柔的性格,所以都愿和他结交了。不但大人愿和他结交,就连小孩子、黑人、狗也都欢喜他。他每到一处,总有一群狗和一群小黑炭叫着嚷着,跑出来欢迎他,抢着替他接马,替他领路。白人的孩子呢,谁都愿意爬到他的膝头上,听他讲北佬儿的故事。朋友的女儿们都愿意把自己恋爱事件的秘密告诉他。青年们欠人家的钱,不敢对自己的老子讲,都要来求他设法。

“那么你这钱是欠了一个月的了,你这小鬼头!”他会对他嚷起来,“那么,我的天,你干吗不早来跟我讲呢?”

他这种粗鲁的说话方式是人家都知道的,不会得罪人,于是那借钱的青年就会嬉皮笑脸地回答他:“我不敢来麻烦您呀,可是我父亲——”

“你父亲是好人,不用说的,只是严一点,那么你拿这个去吧,以后不必再提起了。”

最后对他表示降伏的就是那些庄园主的太太。有一天,虽是那著名沉默寡言的卫太太,也曾在送了他出门之后对她丈夫说:“这人一张嘴虽然粗鲁,人倒真是上等人。”到了这一步,嘉乐才算完全收服了人心,才算真正做了本地人。

他这做本地人的一步工作,是差不多做了十年才完工的,但自己却并不知道。因为他初来的时候,那些邻舍家都对他侧目而视,这情形是他始终不曾想起过的。照他自己想起来,他一经踏上了陶乐的泥土,就已做了本地人了。

及至嘉乐四十三岁那一年,腰身还是那么粗肥,面孔还是那么红润,活像打猎图上画的一个打猎的侍从。他忽然想起了陶乐虽然可爱,邻舍虽然可亲,却总还美中不足。他还缺少一个老婆。

如今陶乐是需要一个主妇了。现在用的一个胖厨子,是由一个管院子的黑人权时升任的,以至于没有一顿饭不误时刻。那个收拾房间的女子,本来是在田里做活的,以至于房里的器具灰尘都积得寸把厚,也从来不见一条洁净的褥垫,等到客人要来了,总得有一阵临时的忙乱。阿宝是家人里面唯一受过训练的,现在当着奴仆总管的职务,可是因这几年来过惯安逸舒适的生活,从没有人管束他,因而也把骨头懒掉了。他一面做嘉乐的贴身用人,一间卧房总算还弄得齐整,一面管饭厅的事,几顿饭菜也还铺排得像个样儿。可是除此以外,他就什么都不管了。

那些黑奴都具有一种特别的本能,大家早已发现主人是响狗不咬人的,因而都天不怕地不怕。主人也常常大发雷霆,说要将某人某人卖到南方去,或要叫某人某人吃鞭子,可是卖到南方去的事情是始终不曾有过,吃鞭子的事也总共只有过一次,那是因他骑了一整日的马回来,那人不给那马好好洗刷而起的。

他常常羡慕邻舍家的屋子弄得整齐,奴仆管得得法,又看见人家的主妇老是那么头发梳得溜光,长裙曳得响,总以为这种事儿是容易不过的。可他哪里知道,那些主妇一天从黑早忙到半夜,做饭,喂孩子,缝衣,洗衣,样样都得自己去监督的呢!他只看见外表的结果,而这种结果却已给他很深的印象了。

有一天早晨起来,他预备到法庭去看审,阿宝将他平日最爱穿的一件绉领衬衫拿给他,一看已被那内室女仆弄得不成个样子,于是他深切感到太太的必要了。

“俺说,老爷,”阿宝看见主人光火,一面替他捋平那衬衫,一面结结巴巴地对他说,“俺说您得有一位太太,得有一位多带几个奴才来的太太。”

嘉乐嘴里骂他没规矩,心里却颇以为然。他的确需要一位太太,并且也需要孩子。如果现在还不马上娶,恐怕是要太晚了。可是他决计不马马虎虎地娶,决计不像那位高先生,竟把母亲的北佬儿管家拿来做妻子。他的太太必须是个上等人,要有门第的,必须要像卫太太那样的文雅端庄,也必须像卫太太那样能够治家的。

可是他要同本区里大户人家的小姐结婚,便要有两重困难:第一重,是本区里面已达结婚年龄的女子太稀少了;第二重尤其严重,他就因在这里虽已住了近十年,究竟还是个新来的客户,并且又是外国人。再加他的家世是本地人谁都不知道的。虽说这里佐治亚州高地的社会并不像海滨贵族那样的深拒固绝,可是如果人家连他祖父的来历还不知道,不见得就会有人肯把女儿嫁给他的。

他曾经把当地的大户逐一盘算过,知道平时跟他在一起打猎喝酒的那些朋友,都没有女儿可以嫁给他。他又不愿意去碰钉子,免得日后在宴会席上永远给别人谈论,说是某人某人曾经拒绝郝嘉乐去追求他的女儿。但是他之所以不敢去尝试,并不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比别人低。不是的,这种观念是他向来没有的。却因这里一向有一种怪习惯,谁家要娶大户人家的女儿,必须曾在本地居住二十二年以上,并且须有土地,有奴隶,而沾染过当时当地流行的几种恶习的。照此看起来,他的资格显然是不符的了。

“赶快收拾行李吧,咱们要到萨凡纳去。”他对阿宝说,“如果我听见你说一声‘嗯’,我就立刻卖掉你,因为这套字眼是我自己向来不用的。”

他到萨凡纳去的目的,就是要去跟两位哥哥商量这桩事,又或许他们的老朋友里面,有的有女儿可以跟他相配的。谁知他把这桩事告诉了两个哥哥之后,他们并没有给他多大的鼓励。他们自己都是在来美洲之前结了婚的,因而在萨凡纳并无亲戚。至于那些老朋友的女儿,早都已经出了嫁,养了孩子了。

“你又没有钱,又没有门第。”哲谋说。

“钱是我已经弄起来了,门第我自己可以造起。可是我也不愿意马马虎虎地结婚。”

“你也太心高了。”安鲁毫不感兴味地说。

可是两位哥哥确是替嘉乐尽过大力。他们现在都老了,在萨凡纳的声望也还不错。他们确实有许多朋友,所以足足花了一个月的工夫,将嘉乐带到这家,带到那家,去参加宴会、舞会、野宴会,等等。

“只有一个算是看得上眼的,”末了嘉乐报告两个哥哥说,“可是我在这里登陆的时候,她恐怕还没有生呢。”

“谁是你看得上眼的呢?”

“就是罗爱兰小姐。”嘉乐说时故意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实则他一经见了罗小姐那双微微斜竖的黑眼,早已是神魂颠倒了。那时罗小姐只有十五的芳龄,可是神色之间颇有些没精打采,他心里虽觉奇怪,却不由得被她深深迷惑了。他又看她眉梢眼角含有一种失望的神情,益发觉得自己整个心都被她软化了。

“你做得她的父亲呢!”

“我也还在盛年啊!”嘉乐愤然地嚷道。

哲谋于是低声下气地说:“你要知道,嘉乐,你要跟萨凡纳的女孩子结婚,没有哪一个比她的机会再少的。她的父亲是法兰西的罗氏大族,向来傲慢得目中无人。她的母亲门第也很高。”

“这我不管他,”嘉乐很热愤地说,“何况她母亲已经不在了,那个罗老头子是喜欢我的。”

“当你一个客人,他可以喜欢你;若当你一个女婿,他就未必喜欢了。”

“无论如何,女孩子本人也不会要你,”安鲁插入说,“她跟一个堂兄弟叫罗斐理的恋爱,现在已有一年了,她家里人日夜劝她,她总是不听。”

“那人前几天已经到路易斯安那去了。”嘉乐说。

“你怎么知道呢?”

“我知道的。”嘉乐说。其实这个宝贵的消息是阿宝供给他的,而且他也明知斐理之走是出于他自己家庭的意思,但这两点他都不肯说出来。“我不相信她对他会有多大的爱,以至于忘记不了他。十五岁的人是不大懂得爱的。”

“总之他们是宁愿要他不会要你的。”

因此,这两位哥哥一听到罗家女儿要跟自己弟弟结婚的消息,都不免大吃一惊。并且整个萨凡纳都在暗中议论这件事,都在猜度斐理突然到西边去的原因,可是都得不到解释。总之,罗家那么一个娇娇滴滴的女儿,竟会嫁给这么一个粗声红脸的矮鬼,当然要使大家都觉得莫名其妙了。

就是嘉乐自己,也始终不明白这桩事情到底是怎样成功的。他只知道这是一个奇迹,所以那天当爱兰雪白着脸,把一只手轻轻放在他臂膀上说“郝先生,我愿意跟你结婚”的时候,他简直是五体投地了。

这个神秘的问题连他们罗家自己人也只能解释一部分,只有爱兰的嬷嬷是知道内情的。她知道爱兰头一天晚上曾像一个心碎的孩子一般一直哭到大天亮,第二天早晨起来就像一个大人一般下了决心了。

原来那天白天,嬷嬷曾把一个从新奥尔良寄来的小包裹送给小姐,上面写的笔迹是陌生的。爱兰当即打开来,首先看见的是她自己的一张小照,她便眼泪涌了出来,将它扔到地板上。此外,便是她写给斐理的四封亲笔信,还有一封短信,是新奥尔良一个牧师写来的,报告她的堂兄弟在一家酒馆里跟人起争执而死了。

“是他们把他赶跑的,父亲、宝玲、幽籁他们。他们把他赶跑的。我恨他们,我恨他们大家。我永远不要再见他们,我要走了。我要走到永远见不到他们的地方去,我也永远不再见这个市镇,永远不再见一个可以使我想起他的人。”

那夜快到天亮的时候,嬷嬷已经伏在小姐枕头边陪着她哭干了眼泪,这才劝阻她说:“可是,宝贝儿,这桩事儿是做不得的!”

“我要这么做,他是好人。要不我就到查尔斯顿做修女去。”

就因有要去做修女的恫吓,罗老头子这才不能不答应了。因为他家虽然信奉天主教,他自己却是一个忠实的长老会教徒,他想起女儿去做修女,不如让她嫁给郝嘉乐,这人到底没有什么的,只不过缺少门第。

于是爱兰脱离了罗姓,永别了萨凡纳,便跟她那中年的丈夫,一个嬷嬷和二十个家奴,动身到陶乐去了。

第二年,她就养出了第一个孩子,取名为思嘉,小名叫加弟,是照嘉乐的母亲取的。嘉乐本来想一个儿子,现在养的是女儿,先不免有点失望,后来看看这个女儿一头乌黑的头发,也着实可爱,便高兴起来,把全家奴仆都叫来喝酒,自己也大醉一场。

爱兰对于这么匆促的结婚,心里也不免懊悔,可是没有人知道她懊悔,嘉乐自然不会知道。他对于这么一位年轻美貌的夫人,只觉得越看越得意。但是爱兰一经离开了萨凡纳,便把那边的事情一概都忘记,一经踩上了佐治亚州的土地,便当这里是自己的家了。

其实爱兰这一下生活的改变,是变得非常厉害的。在萨凡纳,她本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和一个优雅的社会环境,到这里,她觉得地方既荒凉,人情又粗犷,简直是换了一个世界了。

这里是个草莱初辟的世界,同时也是个日臻兴旺的世界。因为这里是出产棉花的沃野,它的产量可以取之而无穷,用之而不竭。这里的财富,随着那日见扩充的棉花地而源源不绝,这里人的傲慢,也随着那日益雄厚的财富而滋长增高。他们以为棉花既能在一代的时间造成他们的巨富,那么在下一代的时间岂不使他们更富吗?就因这种对于明日的把握,所以人人都洋溢着兴致,充满着热情,尽情地享受生活,以至爱兰始终都不能了解。他们有的是钱,有的是奴隶,尽有余暇的时间可供他们游戏,因而打猎、赛马,以至于野宴会、捕鱼宴会、舞会之类,差不多是没有一个礼拜没有的。

爱兰在萨凡纳向来过惯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见这边人这么爱热闹,总觉插不进他们的阵里去,但是她很尊重他们,直至混熟了,又知道他们的性情坦白而直爽,因而跟大家相处得融洽无间了。

不久之后,她就成了全区里最最受人敬重的一个邻人。在家庭里,她是俭朴和善的主妇,慈爱的母亲,忠实的妻子。她本来要把自己整个去献给教堂,如今却是整个献给孩子,献给家庭,献给那个使她脱离萨凡纳的男人了。

思嘉周岁的时候,爱兰又养了一个女孩子,取名苏珊纶娜,但是人家叫顺了口都叫她苏纶。又过了一年,又是一个女孩子,取名为恺玲。此后是一连三个男孩子,可都等不到学步的年龄就夭折了。现在离家一百码路外的柏树丛中有三个坟墓,墓前都竖着石碣,刻着“郝氏子之墓”几个字。

自从爱兰来到陶乐的一天起,那个地方就逐渐地起了变化。她虽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却已预备把一个庄园主妇的责任担在身上了。大凡南方的大户人家,总都蓄有男男女女、白的、黑的几百个奴仆,所以主妇治家的责任非常重大,非得从小训练不可的。爱兰未嫁时,当然也受过这种训练,况且有嬷嬷做她的帮手。那老太婆是连最最偷懒的懒骨头也能叫他振作起来的。因此她做了主妇之后,那家人家就马上有了秩序,有了尊严,有了意趣,而整个陶乐庄园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美景。

那所房子本来没有经过任何建筑的设计,房间不够用便随时添造,这里两间,那里三间,只取便利,并无计划,现在经过爱兰一番布置,便觉得妥妥帖帖,丝毫看不出它本来的未经意匠了。屋前那一条直通大路的柏树夹道,原是南方的庄园主人家,家家要有的,现在经过她一番修整,便觉得葱翠荫凉,并使其他的杂树也因而生色。她又在游廊边栽了几株紫藤,让它爬上那白粉砖墙去,大门口栽了几棵粉红番石榴,院子里栽了一片白花的山茱萸,将那所房子的前景点缀得五光十色,而原来那些丑恶的屋角屋缝都被掩饰了。

到了春天和夏天,前面那一片草地便显得翡翠一般绿,以至养在后院里的火鸡和鹅子,都不胜其诱惑,往往要成群结队地游历到前面来,啄食那些茉莉花的蕾儿和百日草的芽子。因而爱兰不得不派一批黑色的小哨兵,常驻在前面的走廊上,以防它们的侵袭。他们的军械就只一条破手巾,那些侵略者来的时候,只许他们挥起手巾吓它们回去,不许拿石子投掷它们,所以这项差事是并不怎么有趣的。

这样的哨兵,爱兰派到好几打之多,因为这已成了他家男性奴隶的第一种职务了。他家的规矩,凡男性的奴隶满十岁时,就要派他去跟老爹爹学皮匠,或跟阿毛学打车轮、做木作,或跟肥儿学看牛,或跟克飞学赶驴子。如果对于这一些行业都没有才能,那就只有放到田里去干农活,而此后,他们黑奴自己就认为永远失了社会地位了。

爱兰的生活并不舒适,也并不快乐,但她本不曾期望生活的舒适。至于不快乐,她也认为女人命该如此的。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她早就已经承认了。财产是男人所有的,女人不过替他们管理管理。管理得好,名誉是男人得的,女人还得从旁称赞他能干。男人划破了一个指头,便要像雄牛一般大吼,女人生孩子,却只能闷声地呻吟,为的是怕男人听见不舒服。男人可以粗声粗气地说话,可以喝得大醉酩酊,女人便须处处都原谅男人,还得低声下气服侍醉汉去睡觉。男人可以毫无忌惮,无话不谈,女人便须一直地柔顺斯文,吞声饮泣。

这一切,便是所谓大家闺秀的传统信条,爱兰自己就是拿这传统信条教养起来的,如今她又要拿这传统信条去教养三个女儿了。这种工作,她在两个小女儿身上是算成功的,因为苏纶天生要学做大家闺秀,对于母亲的教训无一不顺受,恺玲生来就怕羞,也很容易领她上正道。独有思嘉,那是她老子的孩子,要把她教养成一个闺秀,就觉难如登天了。

思嘉小时不喜欢跟自己的妹妹玩,不喜欢跟卫家那些小姐玩,偏偏喜欢跟田畈里的小黑炭和邻舍家的男孩子玩,而且她会爬树,会扔石头,跟那些野孩子一模一样,这就使得嬷嬷大不以为然了。嬷嬷看见爱兰的女儿会生成这副性格,心里着实担忧,常常教训她“要学得像个小姐”。爱兰自己倒还能容忍,并且把眼光放得比较长。她知道女孩儿小时的伙伴里会产出她日后的情人来,而女孩子家应尽的职务,当然要算结婚为第一。她觉得思嘉这时不过生气特别旺盛些,至于那种幽娴贞静的妇容妇德,日后总可以教得起来的。

于是她和嬷嬷同心协力,以从事于思嘉这一方面的教育。而思嘉对于这一方面的学习,也确实是很聪明的,但是除此以外,她就什么都学不成了。她家曾替她请过几次保姆,又曾送她到附近的费耶特维尔女子中学读过两年,但是她的教育仍旧很粗浅,至于跳舞,那是全区里面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够像她那么风度翩跹的。她知道要怎样的笑法才能使那两个酒窝儿蹦蹦跳跳,要用怎样的鸽子步才能使那撑出的长裙旋转如风,看着男人的脸时要怎样地赶快低下头、垂下眼,才显得出自己动情而颤抖的神气。而她特别擅长的,就是能够故意装出一副天真烂漫的面孔,借以掩饰一种精明锐利的目光。

爱兰和嬷嬷的教育目标虽然一致,她们的教育方法却各有巧妙不同:爱兰用的是一种温言软语的开导,嬷嬷用的是一种滔滔不绝的唠叨。

“你必须要学得斯文些、庄重些,我的好孩子,”爱兰教她女儿说,“男人家在说话的时候,即使你的见识比他高,也万不可去插嘴。女孩子太倜傥了,男人家不喜欢的。”

“你们小姑娘家,要是尽皱着眉头,尽鼓着嘴,尽说‘俺要什么’‘俺不要什么’,你准会嫁不到男人。”嬷嬷忧郁地对她预言,“你们小姑娘家,应该低着头,对人家说,‘好吧,您哪,知道啦’或是说,‘是啦,您哪,听您吩咐啦’。”

凡是大家闺秀应该知道的事情,她们已经没有一样不教她的了,可是她所学得的,只是一种表面的礼貌。至于这种礼貌所源自的内在温情,她是始终不曾学,也始终没有见到该学的理由。她以为做女人的有了这点表面就够了,有了这点表面就已可以引得男人的趋奉。所以除了这一点表面之外,别的她就不要了。她的老子呢,一直都在外面得意扬扬地夸口,说他女儿是五个区里的第一个美人,这话倒也有几分真实,因为邻近一带的青年,几乎没一个不曾向她求过婚,甚至还有许多是从亚特兰大和萨凡纳那么远道而来的。

到了十六岁,她就长得十分娇媚而玲珑,这不能不归功于母亲跟嬷嬷平日的教养。但在骨子里,她却是刚愎、执拗而且爱虚荣的。她像她那爱尔兰的父亲,感情极易于激动,至于她母亲那种牺牲忍耐的性情,她是一点儿没有传得,有也不过是一层极其稀薄的装饰罢了。但是思嘉知道,母亲只消拿一种责备的眼光向她横了一眼,就可以使她羞得要哭出来。所以她平时在母亲面前,总都摆出她的最好的嘴脸,行为也规矩了,脾气也不发了,性情也像是和婉了,因而母亲始终不能相信她完全出于装饰。

至于嬷嬷,思嘉就瞒她不过了。无论思嘉装饰得多么巧妙,嬷嬷一眼就能够看穿。嬷嬷的眼睛比爱兰的锋利得多。思嘉想不起有哪一件事情是曾把嬷嬷蒙蔽到底的。

这两位教师对于思嘉那种高傲、活泼而娇媚的特质,都并不认为可忧。因为这种特质正是南方女人引以自豪的。她们所担心的,是思嘉的性情里面,具有她父亲的那种倔强性和猛烈性。她们唯恐她对于追求她的男人掩饰不了这种性情,以致得不到如意的配偶。谁知这是她们过虑了。思嘉自己早就想结婚,并且想跟希礼结婚,所以如果端庄、柔顺、不作主张等等的品性真可以吸引男人的话,她倒是很愿意装出来的。至于男人为什么喜欢这样,她却又并不知道。她只知道这种方法可以行得通,就不去问它所以行得通的道理了。因为她对于人类的心到底怎样活动,是一点儿也不明白的,便是对于她自己的心也同样地不明白。她只知道自己要是这么这么地做,这么这么地说,男人一定就会这么这么地恭维她。她以为这种算法可以同数学的公式一般准确,也并不比数学的公式难,因为她在学校里的时候,觉得数学这门科目还算容易的。

她对于男人的心理既然知道得很少,对于女人的心理知道得尤少,因为这个对她更没有兴味了。她从来不曾有过一个女朋友,也从来不以没有女朋友为遗憾。照她看起来,一切女人都在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男人,因而彼此成了自然的仇敌,连自己的两个妹妹也在内。

唯一例外的就是自己的母亲。

她觉得自己的母亲是不同的。她把她看作一种神圣的存在,跟其他人类都不同。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经把母亲跟圣母混而为一,如今她年纪大些了,仍觉得没有理由改变她这种意见。她觉得母亲代表一种绝对可靠的保证,这种保证是唯有上帝和母亲才能供给的。她又知道母亲体现着公道、真理、恩慈与深澈的智慧——真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她也很想学她的母亲,难只难在一个人做到了公正、真诚、恩慈而无私之后,便要失去大部分人生的享乐,失去许多美好的男人。人生百年犹苦短,怎便容它失去这许多好东西呢!等着吧,等她跟希礼结过了婚,等她衰老之后,到那时尽有余闲,再学母亲的样也还不迟呢!至于目前…… m7yADW3P22cFRUlP4/1Rjtp1QeYyKYvhOG8KGxX70iOFUQsoeAVwpCFoLMxCp9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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