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将《吉诃德先生传》续译完书之后,便颇倦于译事,以为这种工作究属太机械,于人于己都没有多大好处,不如趁我这无几的余年,多做一点不为他人作嫁的笔墨,或许可以比较心安理得。所以当时我曾对朋友们宣说:《吉诃德先生传》是我最后一部译稿了。
今年夏初,由本书拍摄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前曾译作《随风而去》)在上海上映四十余日,上海的居民大起其哄,开了外国影片映演以来未有的纪录,同时本书的翻印本也成了轰动一时的读物,甚至有人采用它做英文教科书了,我却还像一个初到上海的乡下人,全不知道这回事。当电影开映的前几日,有些朋友怂恿我译这本书,意思甚是殷切,仿佛这书的翻译非我莫属似的。那时我厌倦译书工作的心理并未改变,又以为一部时髦书未必一定就是一部好书,所以迟疑不决,停顿了近一月。直至书的内容涉猎过了,电影也领教过了,才觉得它虽不能和古代名家的杰作等量齐观,却也断不是那种低级趣味的时髦小说可比——它的风行不是没有理由的,它确实还值得一译。同时那位怂恿我译的朋友又告诉我,这书日本已经有两个译本,都销得很好。于是我就发了一股傻劲,把事情决定下来——他们有,我们怎么能没有?
但是这么一部百余万言的巨著,碰在这么一个纸昂墨贵的时期,即使我自己不怕精力的中折,又哪有不怕资本亏折的出版家呢?真是事有凑巧,那时节国华编译社刚刚组织起来,听到我有意思要译这部书,立即派代表跟我接洽。我们彼此至诚相见,三言两语就把事情商妥了。于是我从六月二十五日动起笔来,现在邀天之幸,总算可以如期出版上册了,下册的时间比较从容,而且已经驾轻就熟,大约可以不成问题的。
以上就是我翻译这书的缘起。读者诸君如果读了之后觉得还不大失望,那我可以代替诸君谢谢那几位怂恿我译的朋友,以及国华编译社的诸君,因为没有他们的怂恿和帮忙,这一个译本是无从产生的。
照理,译者已将一部译本奉献在读者面前,他的任务就已算尽了,无须再说什么了。但是为对读者诸君特别表示殷勤起见,有几句话似乎不能不说一说。
从前我们的诗人李义山指出“杀风景”的事情一共十二件,如“花间喝道”“月下把火”之类(见《杂纂》)。我现在要给他补上一件,就是“给艺术品戴帽子”。譬如我们从前的老先生们不许年轻人看《红楼梦》《水浒》(虽然他们自己都是看过的,并且也喜欢看的,不然的话,他们怎么知道应该不许人看呢),说它们是“诲淫诲盗之书”,便是“给艺术品戴帽子”的一种方式。现在这种方式的帽子已经没有人戴了,但是红红绿绿的新式帽子仍旧是层出不穷。虽则凡是好的艺术品总一定是真金不怕火炼,绝不是一顶帽子所掩没得了的;但是,譬如是一块纯净无瑕的白璧,凭空给它涂上了一笔颜色,那也不是大杀风景吗?
凡是真正的艺术品,它的结构必定都是极复杂极精微的,尽可由鉴赏者自己去见仁见智,但绝不容人一眼看穿。单以好的小说而论,你若要从人物方面去看它,你总可以看出里面有一些是你在哪里见过的,有一些是你的朋友,甚至有一些就是你自己。但是实际上,那些人物绝不会和你所见过的人或是你的朋友或是你自己完全一样。你在那些人物身上见出来的你见过的人或是你的朋友或是你自己,都不过是那些人物的一部分,绝不是那些人物的全体。因若不然,那部小说就没有具备创造性,因而也不能成其伟大了。就如本书的女主人公郝思嘉,你有时觉得她很面熟,有时又觉得她很陌生,有时你很能谅解她,有时却要觉得莫名其妙,然而你始终都会觉得她十分真实,始终都会觉得作者的写法无懈可击。这一点,就是一个人物描写成功的要素,而唯其具有这一种要素,这一个人物就不容你给她戴帽子了。
再从小说的情节方面看,那就比较容易引起歪曲的解释。歪曲解释的一个极普通的方式,就是从情节里去断章取义,不加分析地抽取教训,或抽取批判的标准。即如现在这本书,我已经听见有人给它加上“和平主义”四字的考语了。究竟这一个帽子是荣是辱,当然要以那给予者的心理为转移,客观上是无从论定的。但是我极不愿意给这本书戴上这样一个帽子,更不愿意读这书的人先有这一句考语横梗在胸中。因为本书的作者不过要借一段真实的史迹来烘托几个特殊的人物,来刻画一番普遍的人情,此外并无任何的主义,也根本不想宣传什么、鼓吹什么,我们何苦要这样诬陷她呢?何况她这书里所描写的是美国的南北战争,和我们现在时隔八十年,地隔数万里,又跟我们自己的事情有什么相干呢?所以我对于这种断章取义的考语家,唯有名之曰“杀风景”而已。
关于这书的译法,我得向读者诸君请求一点自由权。因为译这样的书,与译Classics究竟两样,如果一定要字真句确地译,恐怕读起来反要沉闷。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气力。对话方面也力求译得像中国话,有许多幽默的、尖刻的、下流的成语,都用我们自己的成语代替进去,以期阅读时可获如闻其声的效果。还有一些冗长的描写和心理的分析,觉得它跟情节的发展没有多大关系,并且要使读者厌倦的,那我就老实不客气地将它整段删节了。但是这样的地方并不多。总之,我的目的是在求忠实于全书的趣味精神,不在求忠实于一枝一节。倘使批评家们要替我吹毛求疵,说我某字某句译错了,那我预先在这里心领谨谢。
最后关于本书的译名,也得稍稍解释一下。原名Gone with the Wind取义见于本书的第二十四章,原意是说本书主人公的故乡已经“随风飘去”了。上海电影院起初译为“随风而去”,与原名固然切合,但有些不像书名,后来改为“乱世佳人”,那是只好让电影去专用的。现在改为“飘”,“飘”的本义为“回风”,就是“暴风”,原名Wind本属广义,这里分明是指暴风而说的;“飘”又有“飘扬”“飘逝”之义,又把Gone的意味也包含在内了。所以我觉得有这一个字已经足够表达原名的蕴义。
傅东华
一九四〇年九月十五日
原来思嘉生就了一个脾气,
决不能容忍人家爱别的女人而不爱她。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有着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肤色黝深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却实在迷人得很,下巴尖尖的,颌角方方的。她的眼珠子是纯正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娥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画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晴明的下午,思嘉小姐在陶乐庄园的住宅,陪着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一个叫汤司徒,一个叫汤伯伦的——坐在一个荫凉的走廊里。这时春意正浓,景物如绣,她也显得特别的漂亮。她身上穿着一件新制的绿色花布春衫,从弹簧箍
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一双也是绿色的低跟鞋,是她父亲新近从亚特兰大买来给她的。她的腰围不过十七英寸,穿着那窄窄的春衫,显得十分合身。里面紧紧绷着一件小马甲,使得她胸部特别隆起。她的年纪虽只十六岁,乳房却已十分成熟了。可是不管她那散开的长裙显得多么端庄,不管她那梳得光滑的后髻显得多么老实,也不管她那叠在膝头上的一双雪白的小手显得多么安静,总都掩饰不了她的真性情。她那双绿色的眼睛虽然嵌在一张矜持的面孔上,却是骚动不宁的,慧黠多端的,洋溢着生命力的,跟她那一副装饰起来的仪态截然不相称。原来她平日受了母亲的温和训诲和嬷嬷的严厉管教,这才把这副姿态勉强造成,至于那一双眼睛,那是天赐的,决不是人工改造得了的。
当时他们兄弟俩,一边一个,懒洋洋地躺在思嘉小姐两旁的两把椅子上,眼睛瞅着由高玻璃窗照进的阳光,那四条穿着长统靴的长腿互相交搁着,没精打采地谈笑着。他们的年纪是十九岁,身材六英尺二英寸高,高大的骨骼,坚硬的肌肉,太阳晒黑的面皮,深金褐色的头发,眼光和乐之中带几分傲慢,身上穿着一模一样的蓝色褂儿,芥末色裤子,相貌也一模一样,像两个难分彼此的棉花荚。
外边,傍晚的斜阳正照在场子上,使得那一簇簇山茱萸的白花被一片娇绿的背景烘托得分外鲜明。那兄弟俩骑来的两匹红毛马儿,现在夹道里吊着。马脚跟前有一群到处随行的猎犬在那里吵架。一段路外,还有一头黑斑点的随车大狗,耐着性儿在那里等候主人回去吃晚饭。
这些狗、马和他兄弟俩之间,仿佛存在着一种血统关系,比他们的交情还要来得深。它们同样是身体健康、无思无虑的年轻动物,也同样地生龙活虎、兴高采烈。他兄弟俩跟他们所骑的马同样地顽皮,不但顽皮而且恶作剧,可是谁要摸着他们的顺毛,他们却又脾气好得很。
这两位哥儿和一位小姐,都生长在殷富舒适的大户人家,打出娘胎就有人从头到脚地服侍着,可是看他们的面孔都不像娇生惯养的,倒像是乡下的粗人,因过惯室外生活,不曾在书本里耗费过脑筋,所以身体都很强壮,态度都很活泼。原来同是佐治亚州一州里面,南部和北部的风气大不相同,南部开化较早,居民都讲究读书,崇尚风雅;北部则如这里的葛藟墩区,还是草莱初辟,居民未脱粗犷气,并不懂得怎样叫文雅,子弟不会读书,也不以为耻辱,他们所关心的,只是棉花要种得旺,骑马要骑得好,开枪要开得准,跳舞要跳得轻松,追女人要追得得体,喝酒要喝得不至于坍台。除了这几桩事儿,他们就一概置之度外,也不管那些南部人怎样瞧不起他们。
现在讲的这两位双胞胎,对于这几桩事儿正是无一不在行,无一不谙练,早已是远近闻名的;就只对于书本里的东西,他们却老是一窍不通,也已同样地闻名远近。他们家里的钱比人家多,马比人家多,奴隶比人家多,都要算全区第一,所缺少的只是他兄弟俩肚里的墨水,少得也是首屈一指的。
今天他们有工夫坐在郝小姐家里瞎聊天,也就为肚里缺少墨水而起。因为这两年中,他们已经连续给三个大学开除出来,这回给肇嘉大学开除,算是第四次了。他们出了学校门,觉得没事做,这才跑到这儿来混混儿的。他们有两个哥哥,一个叫谠谟,一个叫保义,本来也都在肇大,现在看见两个弟弟不受那边的欢迎,便不愿再在那边待下去,也陪着他们一同退学。其实在司徒、伯伦自己,对这回的再被开除,心里倒并不难过,只是觉得有些好玩罢了。这位思嘉小姐呢,她是从去年离开费耶特维尔女子中学以来,就一直不曾情情愿愿地翻过书本,所以对他们兄弟俩颇有同情,也只觉得这事儿好玩得很。
“我知道你们俩对于这事儿是不在意的,想来谠谟也不会难过,”她说,“只是保义怎么办呢?他是向来把教育看得很认真的。以前在弗大、亚大、南大,他都给你们拖了出来,现在肇大,又给你们连累得读不成。要像这样子,他是永远没有毕业的日子了。”
“哦,那不要紧,他可以到费耶特维尔去跟巴万里推事读法律的,”伯伦毫不在意地回答,“而且,这学期我们反正读不到头,反正是得回家的。”
“为什么?”
“就为战争啊,傻子!战争是说不定哪天就会起来的,你想战争起来之后,我们还会在学校里待下去吗?”
“哪来的什么战争!”思嘉不耐烦地说,“不过是大家这么说说罢了。上礼拜卫希礼跟他的父亲还对我爸爸说联盟州
的事儿,咱们派在华盛顿的委员已经跟林肯先生说妥了。无论如何,他们北佬儿害怕咱们,不敢打的。哪来的什么战争!我不爱听这话。”
“哪来的什么战争!”那两位双胞胎愤怒地嚷了起来,仿佛是受了人家欺骗似的。
“怎么,亲爱的,战争是当然要起来的呢,”司徒说,“北佬儿也许害怕咱们,可是前天包利革将军拿大炮将他们轰出了嵩塔儿要塞,他们这就不能不打了,不然的话,这脸丢到哪儿去呢?讲到联盟州——”
思嘉鼓起腮帮子,显出非常不耐烦的样子。
“你要是再讲一声‘战争’,我就马上进屋去,把门关上。我一生一世就只不爱听‘战争’两个字,还有两个字就是‘离盟’。爸是一天到晚地‘战争’‘战争’,到我家来看他的那些朋友,也是一直嚷着什么‘嵩塔儿要塞’,什么‘州权’,什么‘林肯’,把我厌烦得简直要嚷起来!还有现在一群男孩子,也都是满口的战争。所以今年春天什么宴会都没一点儿味道,因为大家什么都不谈,专谈这个了。幸亏佐治亚州是过了圣诞节才离盟的,不然的话,怕连圣诞的宴会也给毁了。你要是再讲一声‘战争’,我就马上进屋去。”
她讲这话是认真的,因为人家谈话要是不拿她自己当作主要的题目,她就不耐烦得很。可是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却是笑嘻嘻的,故意把一对酒窝儿装得深些,并且将一圈粗黑的眼睫毛飞舞得跟蝴蝶儿的翅膀一般。她这种姿态,原是存心要那两个男孩子着她的迷,而他们果然都着了迷了,便连忙向她道歉,说他们不应该使她感觉到厌倦。他们并不因她对战争没有兴味便看不起她,反而因此特别把她看得重。他们以为战争是男人的事,不是女人的事,因此他们就把她的这种态度看作她富有女性气质的一个证据。
她既施展了战略,将“战争”这个厌人的题目挡了开去,便把兴味重新带到目前的问题上来。
“你们这回又被开除,你们的母亲怎么说呢?”
那兄弟俩听见这句话,便回想起三个月之前,他们从弗吉尼亚大学被请回家的时候,他们的母亲是怎样一种举动,顿时脸上显出一点不舒服的气色来。
“噢,”司徒说,“她还不曾有机会说什么呢。今天早晨她还没有起来,谠谟跟我们就都出门来了,谠谟是到方家去的,我们就到这儿来。”
“昨天晚上你们回家的时候她也没有说什么吗?”
“昨天晚上我们运气好得很。我们刚要到家的时候,妈上个月在肯塔基买定的那匹雄马送到了,家里正被它闹得天翻地覆。那马是个大个儿——真的威武得很,思嘉,你得叫你爸爸马上过去看一看才好——路上竟把那马夫踢了一个大疙瘩,又把琼斯博罗车站上的两个黑小子也踩坏了。我们还没到家,它竟把咱们的马房也差点儿踢翻了,马房里原拴着的一匹草莓儿,也给它弄得半死了。我们跑进门,妈正在马房里,拿着一口袋的糖在那里喂它,已把它的火性儿慢慢平下去了。几个黑人儿都躲得远远的,巴着眼,吓坏了,可是妈正跟那马在说话,仿佛它是老朋友似的,那马也乖乖地在她手里吃东西。真是,弄马的事儿谁也弄不过妈的。她一看见我们,便说:‘我的天,你们四个怎么又回来啦?你们简直比埃及的瘟疫还瘟得厉害呢!’在这当儿,那马重新又喷起鼻孔竖起牌楼来,她便说:‘给我滚开去吧!没看见它在发脾气吗,我那宝贝儿?等我明天早晨来打发你们四个吧!’以后她就去睡了,今天我们一早就出来,只留保义一个在家里跟她对付。”
“你想她会打保义吗?”原来思嘉早已听见人家说,汤太太对于这么大的儿子还是要打的,有时事情闹大了,竟会拿马鞭子抽他们,她心里总有些莫名其妙。
这位汤太太小名叫比莉,是个勤劳苦作的女人。她手里有着一大片棉花地,一百个黑奴,八个儿女,还有一大片牧马场,在全州里要算首屈一指。她的脾气本来很暴躁,再经不得这四位少爷常常出岔子,所以动不动就大发雷霆。她平日对于自己的马和自己的奴隶,是决不容人家打一下的,至于这四位少爷,她觉得偶尔给他们吃一顿鞭子,算不得什么。
“当然,她不会打保义的。她从来没有打过他,一来因为他是大儿子,二来因为他是个矮脚鬼。”司徒说这话时,对于他自己那副六英尺二英寸高的身材颇有些得意。“今天我们把他留在家里跟妈解释,也就是这个缘故。不过老天爷知道。妈像这样打我们,总不像话,总望她改了这脾气才好!我们是十九岁了,谠谟二十一岁了,她还当我们是六岁的孩子呢。”
“明天卫家请的大野宴,你母亲会骑那新买来的马去吗?”
“她本来要骑它去的,可是爸爸说那马太危险了。无论怎样,咱们家的那几个女孩子是不会让她骑去的。她们说过,她总至少得有一次宴会要装得像个太太的样子坐着车去,不能老是骑马的。”
“我希望明天不下雨才好,”思嘉说,“这一个礼拜差不多天天下雨。要是把一个野宴变成了室宴,天下没有比这再扫兴的事儿了。”
“哦,明天天会好的,而且一定热得像六月里一般,”司徒说,“你就看这落日吧,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再红的落日。天气是常常可凭落日测定的。”
说着,他们都把眼睛朝向郝家那片一望无际的新垦棉花地,一直望到那条红色的地平线为止。这时候,太阳变作了一团血红的波动物,正向燧石河对岸的山背后落下去,于是那四月白天的温热,就渐渐减退成一种微弱而芬芳的清冷了。
那一年的春来得很早,只不过经过几番急骤温和的春雨,便见那粉红的桃花和雪白的山茱萸花,把远处的山巅和近处的河畔霎时都渲染成一片锦绣了。耕地的工作差不多已经完毕,那些新翻起来的泥土本来带红色,现在经这血红的落日一映照,便显得红上加红。可是那红色又有分别,在畦顶凸处的是浅红、粉红,在畦沟凹处的是银红、猩红和赭红。那些白粉砖墙的庄屋,恰像是一片红海里点缀着的一座座岛屿,而那一片红海则像一直在波涛汹涌,起伏无定,唯有那沟畦折断的处所,才像是潮头忽落而变为伏波。原来佐治亚州北部的垦地,和别处有些不同。这里并没有很长很直的畦塍,不像中部平坦的黄土地,也不像海滨滋润的黑土地,这里是山麓区域,地势迤逦而下,所以被开做无数的曲线,以免那肥沃的泥土被冲进河底里去。
论土质,这里是一色绯红的土,雨后红得同鲜血一般,旱天便是满地红色的粉末,所以是全世界最好的棉花地。这里有白色的庄屋,有安逸的田地,有懒洋洋蜿蜒而流的黄泥河水,可以算得是一片安乐土,但是同时也是一片差异极显著的土地,因为这里既有天底下最最光耀的阳光,也有天底下最最幽暗的阴影。那一片片已经清出的垦地和绵延数里的棉花田,都对着一个温暖的太阳微笑,现出了和平宁静的神情。在这些田地的边缘上,都有许多处女森林竖立着,虽在最最热的中午时分,也是幽暗而荫凉的,看起来有些神秘,并且带几分凶恶,仿佛那些呼啸的长松是在那里忍耐地等待,是在那里感慨地威胁,说道:“当心!当心!你们本来是我们的。我们还是要把你们拿回来。”
当时走廊上那三个人的耳里,传来了嗒嗒的蹄声,缰辔相触的锒铛声,以及黑奴们尖厉的浪笑声,因为那些在外做活的人手和骡子都从田里回来了。同时从屋子里飘出了思嘉母亲的柔和声浪,她在呼唤那个管钥匙箩儿的小黑女。便听见一个尖脆的女孩子声音应了一声:“来啦,太太。”接着就是一阵脚步声从背后的过道里向熏腊贮藏室那边响了过去,原来郝太太到那里去分配食物,预备给做活的人们吃饭了。再后便是一阵瓷器和银器玲琅咔嚓的声音,那是兼充食事总管的管家阿宝在那里铺排食桌。
那兄弟俩听见最后这一种声音,知道是该动身回家的时候了。可是他们很怕回去见母亲的面,因而迟迟疑疑地舍不得走开,一心盼望思嘉留住他们吃晚饭。
“你听我说,思嘉,我们谈一谈明天的事吧,”伯伦说,“明天的大野宴和舞会我们事先不知道,可是明天晚上你跟我们跳舞还是要多来几回的。你没有答应他们吧?”
“怎么,我答应了的!我怎么知道你们要回来的呢!我不能专为服侍你们两位,便去冒着做壁花
的险呀。”
“你会做壁花!”兄弟俩哄然地笑了起来。
“听我说,亲爱的,你得和我第一个跳华尔兹,和司徒最后一个跳华尔兹,你得跟我们一起吃晚饭。我们也像上次一样,到那台阶的平台上去坐着,再去找那金嬷嬷来替我们算命。”
“我可不爱听那金嬷嬷算命。你总还记得,她说我将来要嫁一个男人,头发漆黑的,黑胡子长长的。我可不喜欢黑头发的男人。”
“那么你是喜欢红头发的了,是不是?”伯伦傻笑道,“现在不要管他,你且答应我们的华尔兹跟晚饭吧。”
“你要是答应我们,我们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司徒说。
“什么?”思嘉嚷了起来,因为她听见“秘密”两字,马上跟小孩子一般活跃起来了。
“你说的是咱们昨天从亚特兰大听来的消息吗,司徒?如果是那个的话,咱们答应人家不告诉人的。”
“嗯,那是白蝶小姐告诉我们的。”
“什么小姐?”
“喏,就是卫希礼的姨妈,住在亚特兰大的韩白蝶小姐。她就是韩察理跟韩媚兰的姑妈。”
“这个我知道,一个傻老太婆,我一辈子也没见过第二个。”
“是这样的,昨天我们在亚特兰大等回家的火车,她坐着马车打车站经过,看见我们,就停下来跟我们谈天,说是明天晚上卫家的舞会里,要宣布一桩订婚的事件。”
“这个我也知道的,”思嘉失望地说,“就是她的那个傻侄子韩察理跟卫蜜儿订婚呀。这事人家已经谈了几年了,总说他们两个不久要结婚,可是察理的态度老是那么温吞吞,似乎并不怎么热心。”
“你当他傻吗?”伯伦问,“上个圣诞节你还让他跟你尽缠尽缠呢。”
“他要缠我也没有法儿呀,”思嘉毫不在意地耸耸肩头,“我看他是婆婆妈妈得厉害。”
“可是明天要宣布的并不是他的订婚,”司徒胜利似的说,“却是卫希礼跟察理的妹妹媚兰小姐的订婚。”
思嘉的脸色并不变,可是嘴唇皮白了,像似一个人受了一下突然的打击,并且因这第一下的振动过于猛烈,以至于不知道到底什么事发生。她瞠视着司徒,脸上非常平静,司徒是向来没有分析的头脑的,总以为思嘉因这消息来得突然,不免惊异,并且觉得很有兴趣罢了。
“白蝶小姐告诉我们,这桩事情本来是要等明年宣布的,因为媚兰小姐的身体不大好,加上近来战争的谣言很盛,两家大人都主张让他们早些结婚,所以决定明天晚上在宴会上宣布。思嘉,现在我们已经把这秘密告诉你,你也得答应跟我们一起吃晚饭了。”
“当然,我是愿意的。”思嘉机械地说。
“还有华尔兹,也全答应了?”
“全答应了。”
“你真好!我可以发誓,明天那些男孩子一个个都要发疯了呢。”
“让他们发疯好了,”伯伦说,“咱们有两个,可以对付他们的。你听我说,思嘉,明天的野宴你一定要跟我们坐在一起。”
“什么?”
司徒把这请求重复了一遍。
“当然。”
兄弟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心里乐不可支,可是不免带几分惊异。他们在思嘉的追求人当中,虽然自问还算受欢迎,可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百依百顺过。平常的时候,她尽管让他们哀求恳乞,决不肯痛痛快快地回答一声“是”或“否”,他们发脾气了,她只是笑,他们光火了,她装得越发冷漠。现在呢,她已把明天这一天简直全部答应给他们了,野宴跟他们坐在一起,全部的华尔兹都跟他们跳(其实他们料到明天跳的舞就只有华尔兹),宴会的休息期间也答应给他们。照这么看起来,他俩此番从大学里被开除出来,不是大大的上算吗?
他们既装满了一肚子成功的热望,便越发赖在那里不走了。兄弟俩越谈越起劲,谈着大野宴,谈着舞会,谈着卫希礼,谈着韩媚兰,谈着明天晚饭请几个什么客,彼此闹着,笑着,抢着说话。像这样过了好一会儿,他们方才发觉思嘉的话已越来越少,那种热闹的气氛有些变了。怎样变的呢?他们并不知道,只觉得方才那一种兴高采烈的气氛已经忽然消失了。思嘉对于他们的话已经不大注意听了,虽然她回答他们的话并没有说错一句。这种骤然变化的情形,他们虽然说不出所以然来,却也已经感觉到了。但他们还想在那里再赖一会儿,后来看看再也赖不下去了,这才垂头丧气地站了起来,看了一看表。
这时太阳已经沉到那一片新垦的原田,对岸的森林已经抛下长长的黑影。燕子像穿梭似的飞过了院场,小鸡、鸭子、火鸡,有的扭扭捏捏,有的摇摇摆摆,有的昂首阔步,都从田里回家来了。
司徒吆喝了一声:“阿金!”便见一个高个儿的黑孩子,同他们的年纪相仿,气喘吁吁地从走廊角里闪出来,向那吊着的马儿跑去。阿金是他们兄弟俩的跟班,也同那些狗一样,到处都跟随着他们。他是他们从小的伙伴,是在十岁过生日那一天赏给他兄弟俩的。那一群狗一见他去,便都从红泥土上爬了起来,静候着两位主人驾到。于是兄弟俩跟思嘉鞠了一躬,握过了手,告诉她说,明天一早他们先到卫家去恭候。说罢,就匆匆跑下了石径,骑上马。当他们跑上那柏树的夹道时,便回转头挥着帽子,对她呼喊着。
他们一转过了那条泥路的拐角,陶乐庄园的庄园就被遮掉了,于是伯伦在一簇山茱萸底下停住马。司徒见他停住,也停住了,那个黑小子便也在他们后面几步煞住马。那几匹马觉得缰绳放松了,便都低下头去嚼那柔嫩的春草。那一群猎犬也就在那软红土上坐了下来,馋涎欲滴地望着一群在暮色苍茫中盘旋的燕子。伯伦脸上露着一种迷惑不解的神情,并且带着一点温和的激怒。
“你听我说,”他说,“照你看起来,今天思嘉有没有要留咱们吃晚饭的意思?”
“我当是她会留的,”司徒说,“我一直等着她,可是她不邀请。你想是什么道理?”
“我想不出什么道理来。不过我看样子,她是应该留咱们的。今天是咱们回家的第一天,咱们又跟她好久不见了,而且咱们还有很多话没有跟她说呢。”
“我看咱们刚来的时候,她是很高兴的。”
“我也是这么想。”
“可是刚才半点钟以前,她忽然不响了,好像她头痛似的。”
“我也看出来了,可是当时并没有注意。你想她是什么毛病?”
“不知道呀!你想咱们说的话里边有没有使她生气的地方?”
他们俩都想了一会儿。
“我想不出什么来。而且,思嘉要是生了气,人家都会看出来。她不像别的女孩子,她心里是藏不住东西的。”
“是啊,我就喜欢她这一点儿。她不像有些女孩子那么冷冰冰,有气只放在心里,她是什么话都会说出来的。可是今天的事情,一定是咱们说的话里边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我可以发誓,咱们刚来的时候她本来很高兴,本来要留咱们吃晚饭的。”
“你想不会是为咱们开除的事儿吧?”
“唉,不会的!别傻了。咱们跟她讲这事儿的时候,她是笑得什么似的,而且思嘉对于念书的事儿,也不见得比咱们看得多么重啊。”
伯伦在马鞍上转过身子,叫唤那个黑跟班。
“阿金!”
“嗯?”
“你听见我们跟郝小姐讲的话吗?”
“不不,少爷!咱黑小子怎敢偷听您少爷的谈话呢?”
“偷听?我的天!你们这些小黑炭是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你这就撒谎。我当时亲眼看见你躲在走廊角里,蹲在靠墙一株茉莉花旁边。现在我问你,你听见我们跟郝小姐说的话里,有没有什么可以使她生气的,或是伤她感情的地方?”
阿金听见这么说,才知道不是找他麻烦,便不再装了,立刻把他的黑额角头耸起来。
“不,少爷,俺没见什么话叫她生气。她像挺高兴见您,像惦记您,像小雀儿那么快活,可是后来讲到卫少爷跟韩小姐订婚的事,她就像小雀儿见到头顶有鹞子,勒住嘴啦。”
兄弟俩彼此看了看,点点头,可是还不十分了解。
“阿金的话是对的,可是我还不懂为什么,”司徒说,“我的天!希礼对她是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不过是个朋友罢了。她对希礼并没有什么热心。她热心的是咱们呀。”
伯伦点点头,表示同意。
“不过,”他说,“也许因为明天要宣布订婚的事,希礼还没有告诉她。她呢,以为希礼是她老朋友,就不应该不事先告诉她,因此生气了,你说对不对?女孩子们对于这种事儿,总是看得很重的。”
“嗯,也许。不过,假使他没有把宣布订婚的日子告诉她,其实也算不了什么。这事本来是要保密的,本预备突然地宣布出来,好让大家惊异的,而且男人对于订婚的事儿,应该有权利保守秘密,是不是?假如媚兰的姑妈不告诉咱们,咱们也到现在还不知道呀。至于他要跟媚兰结婚,思嘉应该早已知道的。你想,咱们几年以前就已知道了他们卫家跟韩家向来是表兄妹联姻的,就像卫家的蜜儿要跟韩家的察理结婚,也是大家都已知道的。”
“好吧,这个意思我放弃。不过她不留咱们吃晚饭,我总有遗憾。老实说吧,我实在不愿意回去听妈训话。这回咱们被开除,已经不能算是初次了。”
“也许保义在家里,现在已经把妈的气说平下去了。你知道这鬼家伙的一张嘴是很厉害的。妈要有气,他总是可以把她说平下去的。”
“是的,这他办得到,可得费一点儿时间。他得兜着圈子说话,等到把妈说糊涂了,妈才肯让步,才会叫他留一点嗓子等做律师用。可是这回,他怕还没有时间打开场锣呢。因为我可以发誓,妈对于那匹新买的马一定还是很兴奋,一定要等坐下吃晚饭,看见保义了,才会把我们回家的事情想起来。那一顿饭,她一定愈吃愈有气。一定要等今晚十点钟,保义才会有机会跟她说话,跟她说明咱们的监督怎样侮辱咱们,以至于咱们不能不走的情形。一定要等说到半夜,他才能把她说服,使她对于那监督也生了气,以至于会问保义干吗不拿枪打死他。总之,我们不等到半夜是不能回家的。”
兄弟俩满腹忧郁地面面相觑起来。他们全不怕野马奔驰,也不怕拿枪决斗,更不怕邻舍家光火,唯有他们那位红头发的母亲训起来,以至于拿马鞭子毫不容情地抽他们的屁股,那是他们着实害怕的。
“那么,这么吧,”伯伦说,“咱们到卫家去吧。希礼他们一定高兴留咱们吃饭的。”
司徒现出一点不舒服的样子。
“我想不好。他们要预备明天的大野宴,今晚上一定是很忙乱的,而且——”
“哦,我忘记了,”伯伦连忙说,“是的,不要去吧。”
他们喀咯了一声马,默默地骑了一会儿,司徒那棕色脸上泛起一阵羞惭的红晕。原来去年夏天以前,司徒一直都在追求卫家的英弟,这是两家人家以及全区的人都赞成的。大家以为英弟的性情很冷静深沉,也许对于浮躁的司徒可以发生一点影响。至少,这是大家都热烈希望着的。可是司徒正在进行的时候,伯伦却觉得不能满意。伯伦也喜欢英弟,但是觉得她过于平淡,过于柔顺了。他总觉得自己对于她不能发生爱情,因而不能常常陪伴司徒同去。这是他兄弟俩第一次发生趣味分歧,汤伯伦对于自己觉得无甚出色的女孩子,是不容他兄弟去注意的。
直至去年夏天,在琼斯博罗橡树林里的一个政治演说会上,他们突然发现了郝思嘉。她是他们几年前就认识的,而且自从他们做孩子的时候起,她就是他们特别喜欢的一个伙伴,因为她会骑马,会爬树,跟他们自己一样。但是此番见了她,想不到她已长成了一个大姑娘,而且漂亮得全世界要算第一,于是他们不胜惊异。
当时他们第一次注意到她的那双绿色眼睛多么会迷人,她的那对酒窝长得多么深,她的那双手足是多么的轻灵,她的那个腰身是多么的纤细。他们试用巧妙的言辞恭维了她几句,便引起她轰雷一般快乐的笑声。他们以为她对他兄弟俩未免有情,于是不由得神魂颠倒了。
这是那双胞胎一生之中最可纪念的一日。以后他们谈起了此事,自己总觉得奇怪,为什么对思嘉的美他们以前没有注意到呢?对于这个问题,他们始终没有找到正确的答案。正确的答案应该是:那一天是思嘉存心要他们注意她的。原来思嘉生就了一个脾气,决不能容忍人家爱别的女人而不爱她。这时她在演说会上看见卫英弟跟汤司徒在一起,那是她那好胜的脾气怎么也受不了的。于是她略施一点一箭双雕的伎俩,不但要把司徒抢到手,就连伯伦也要顺手牵羊地牵来,因此他兄弟俩居然都被她迷倒了。
当司徒追求英弟的时候,伯伦也在有意无意地追求一个女孩子,姓孟,叫嫘弟,洛夫乔伊人。现在他兄弟俩同时爱上了思嘉,那两位女孩当然都被丢在脑后了。可爱情是两雄不并立的事,终究要造成一成一败的局面,将来郝思嘉挑定了一个,那个失败者怎么办呢?这是他兄弟俩不曾想过的,仿佛将来遇到这个问题时,自然而然会解决。至于目前,他们既已同心同德地对付同一个女子,便觉得心满意足,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是从来不妒忌的。这一种局面,邻舍人家都感觉到很有趣,却叫他们的母亲担着一大把心思,因为她是不欢喜思嘉的。
“倘使那个小鬼挑上了你们哪一个,那就算哪一个活该,”她说,“或者也许她两个都要,那么你们就得搬到乌塔去做摩门教徒
,可还不知道他们肯不肯收留你们。……我所担心的,就怕有一天你们两个都让那绿眼睛的小妖精迷住了,那就免不了自相妒忌,大家拿起枪来相杀。可是弄到这步田地,我倒也是巴不得。”
自演说那一天起,司徒一见英弟的面就觉心里不舒服。这并不是因为英弟责备过他的突然变心,或在态度神色之间流露过责备的意思。不,她并不是这样的人。可是司徒一见她的面,就自己觉得负疚,觉得心里不能安宁。他知道是自己先爱慕英弟的,也知道她到现在还是爱他的,因此他在内心深处觉得自己太不像个正经人了。其实他直到现在还是非常欢喜她的,对于她的冷静的教养,书本的学问,以及所有纯正的品性,他都非常地尊敬。可是一经跟思嘉那种漂亮而善变的风度相比起来,就觉得她十分暗淡、十分没趣、十分呆板了。跟英弟往来的时候,是一直可以摸着她的意向在那里的,但跟思嘉往来,那就永远得不到丝毫的观念,这就足够使男人感觉到惆怅迷离,然而她的魅力也就在这里。
“那么,咱们到高恺悌家去吃晚饭吧。思嘉说嘉菱从查尔斯顿回来了,也许咱们还可以听到一点嵩塔儿要塞的消息。”
“嘉菱怎么会有消息!我可以跟你打个赌的。她是连那海港里有没有要塞也不知道呢,当然更不知道那里本来住满北佬儿的事了。她知道什么?知道舞会,知道找小白脸儿罢了。”
“那么去听听她那一套胡说八道也是好玩的。反正咱们得找一个地方躲一躲,躲到妈睡觉了才好回去呀。”
“嗨!嘉菱我倒也欢喜,她倒真是好玩的,而且可以打听打听瑞珈罗的消息,还有查尔斯顿旁的许多人;可是,唉,要我再跟她那个北佬儿的继母坐在一起吃一顿饭,那我就不是人了。”
“你别这么恨她,司徒。她的心是好的。”
“我并不是恨她,我倒觉得她可怜。可是我对于我觉得可怜的人都不欢喜。有客人去,她老是那么巴巴结结,想叫你舒服,可是话说得太多了,巴结过度了,反而觉得处处都叫人难受。我在那里总觉得局促不安!并且她把咱们南方人当作蛮子。她跟妈都这么说过。她怕南方人,咱们每回在那里的时候,她老像吓得要死似的。我想起她来,好像是一只瘦骨嶙峋的母鸡,蹲在一张椅子上,一双眼睛骨碌碌地吓得什么似的,好像谁要有一点儿动静,她就会拍起翅膀叫起来似的。”
“不过呢,你也不能怪她。你是拿枪伤过恺悌的腿的。”
“不过,那一次是我喝醉了,不然的话我也不会那样,”司徒说,“而且恺悌自己倒并不怎么恨我。嘉菱、累福跟高先生也都不怎么样。唯独那个北佬儿继母那么哗啦哗啦的,说我是个野蛮人,说上等人跟野蛮的南方人在一起是很危险的。”
“不过,你还是不能怪她。她是北佬儿,不懂礼貌的,而且你打伤过她家的恺悌,他到底是她的继子呀。”
“不过,嗨!那也不能算她应该侮辱我的理由啊!你是妈的亲生儿子,可是那一次方东义打伤你的腿,她发过火吗?一点儿都没有。她只请老方医生来把你包扎起来,并且问那医生说,东义的枪法向来很准,这回为什么会误伤人的?又说大概东义喝醉了,所以瞄得不准了。你总还记得她这句话使得东义多么难受吧?”
兄弟俩都哈哈大笑起来。
“妈是了不起的角色呢!”伯伦带着夸奖的语气说,“她在大庭广众之前,总能处置得很适当,不会叫你失面子。”
“是的,可是今晚上咱们回家去,怕是要在爸爸跟妹妹们面前叫咱们大大失面子了呢,”司徒忧郁地说,“你看吧,伯伦,我猜这事儿的结果是叫咱们去不成欧洲。你记得妈说过的,要是咱们再从哪一个学校被开除出来,咱们就不能参加旅行了。”
“嗨!那是咱们不管的,是不是?欧洲有什么好看的?我可以发誓,他们外国人拿得出来的东西,都是咱们佐治亚州自己有的。我可以发誓,他们的马没有咱们的快,他们的女孩子没有咱们的漂亮,我还知道他们的威士忌,也是没有哪一种能叫咱们爸爸喝得过瘾的。”
“卫希礼说过,那边有不少的风景跟音乐。他是喜欢欧洲的。他老是谈起它。”
“嗯,卫家人的脾气咱们是知道的。他们对于音乐、书本、风景这类东西都非常欢喜。妈说这是因为他们的祖父从弗吉尼亚来的缘故。妈说弗吉尼亚人对于这一类东西都看得很重。”
“让他们去欢喜好了。我就只要有好马可骑,有好酒可喝,有一个好女孩子可以追求追求,还有一个坏女孩子可以玩笑玩笑,就让欧洲给谁拿去都不管。……咱们干吗要可惜什么旅行?假如现在咱们是在欧洲,家里战争已经起来了,那怎么办?那是咱们一时回不得家了。我宁可去参战,也不情愿到欧洲去。”
“我也是的,随时都可以去参战。……嗯,伯伦!我想起一个吃晚饭的地方来了。咱们骑过烂泥场去找温艾伯,告诉他咱们四弟兄都回家了,又预备去操练了。”
“这主意倒好!”伯伦热情地嚷了起来,“而且还可以听听营里的消息,打听打听他们的制服到底决定用什么颜色。”
“假如是用法国步兵服,那我王八蛋才去入伍。穿起那种风篷一般的红裤子来,我就像个娘儿们了。那种裤子真像是娘儿们穿的。”
“少爷,您去找温少爷吗?”阿金插嘴说,“要那样,少爷们会吃不到好晚饭。他家厨子死啦,新厨子还没买到。现在他们随便找人弄吃的,他家黑小子说,弄得再坏也没有了。”
“我的天!那么怎么不去新买一个来呀?”
“穷白人,下流坯,买得起黑人?他家里的黑人顶多也没多过四个。”
阿金的声调里显然含着瞧不起他的意思。这是因为汤家的黑奴有几百,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已经很稳固,对于那些蓄奴不多的小农家都瞧不起了。
“我要剥你的皮,”司徒凶狠地嚷道,“你怎么叫温先生穷白人!他原是穷,可并不是下流坯,谁要瞧不起他,我就不答应,不管是黑人,是白人。我觉得他这人是再好不过了,不然的话,营里怎么会举他做中尉呢?”
“这个连俺也不懂,”阿金不顾主人的斥骂,还是要应口,“俺知道他们营里的军官是从有钱人里边挑的,不是从下流坯里边挑的。”
“我说过他不是下流坯呀!你拿他跟施家那样真正的下流坯比吗?温少爷不过是没有钱。他虽不是大庄园主,到底也是个小农民。现在营里既然把他举出做中尉,你们这些黑小子说话就得当心了。他们营里的人是没有错儿的。”
这所谓营,就是一个骑兵队,三个月之前组织起来的。就是从佐治亚州脱离北方的那天起,那些新募入伍的人就一直嚷着战争。关于这个组织的名称,大家意见纷纭,莫衷一是,犹如关于制服的颜色和式样,也始终得不到一个决定。后来因为营里营里的叫惯了,大家就拿一个“营”字来当它的定名了。
营里的军官是由营员选举的,因为全区人里面,除了少数几个曾经参加墨西哥战争和塞米诺尔战争的老兵外,没有一个人具有军事经验,但是营里人对于那几个老兵,要是平日感情不好的,或是不得信任的,就都不愿他来做领袖。至于汤家的四弟兄和方家的三弟兄,那是人人欢喜的,可是大家都不便选举他们,因为汤家那四个太容易喝醉酒,并且像似云雀儿,方家那三个又非常之性急和暴躁。卫希礼是被选做队长了,因为他的骑马是全区第一,而且头脑很冷静,像是可以维持秩序的。高累福是上尉,因为他是人人喜爱的。温艾伯是中尉,他的父亲本来以在烂泥场上捕兽为生,现在他做了小农民了。
温艾伯是个精明严肃的大个儿,不识字,心肠却很好,比同营的那些青年年纪都大几岁,见到女人的时候也比他们更有礼貌。他们营里很少有官场虚伪的习气。因为他们的祖父和父亲一辈,都是从小农民之家致富的,所以不容这种习气的存在。至于艾伯,他是全营里第一把枪手,能够在七十五码路外瞄准一只松鼠的眼睛。同时,他又懂得一切野外生活的方法,如怎样在雨里生火,怎样去追寻野兽,怎样找到水喝,等等。凡是货真价实的角色,营里人都愿意对他低头,而且大家本来也都欢喜他,因此把他举出来做军官了。他对于这种荣誉,只是严肃地承受着,并不现出一点自负的神色。然而那些大庄园主家里的女人和奴隶,总都忘记不了他出身微贱,无论男人们是怎样地推重他。
起初的时候,这营的骑兵是绝对从大庄园主的子弟里面招募的,因而可以算是一个上层阶级的武装,而且凡来入伍的人,都得自备马匹、军器、配备、制服,以及私人的勤务兵。但是葛藟墩地方偏僻,有钱的大庄园主很少,所以后来为充实兵力起见,不得不把招募的范围扩展到小农民的子弟、边境森林里的猎户、烂泥场上的捕兽户、山民,甚至于一般贫穷的白人。
如果战争发生了,这些贫穷的白人也都愿意跟北佬儿去打,其热心并不减于他们的富有邻人。可是这时候一个微妙的问题出来了,就是钱。那些小农民是没有几个有马的,平时农地的工作都用骡子,而且就是骡子也没得多余,难得有几家人家有过四匹。营里并不收骡子,就是收,也舍不得拿去打仗的。至于贫穷的白人,一家人家有了一匹骡子,就要算是阔的了。森林里和烂泥场里的居民,是马跟骡子都没有的。他们全靠地上的出产或是捕获的禽兽过活,平日总是拿货去换货,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五块钱,所以马匹跟制服是他们的力量所办不到的。但是这一群人非常自傲,他们的贫穷,并不亚于大庄园主们的自傲。富有的邻人们无论给他们什么,要是带着一点施舍意味的,他们是无论如何不肯收受的。在这局势之下,区里的一群大庄园主出头了。他们一面要讨大众的欢心,一面也要充实这个武装组织,以备将来防卫自己的利益,所以都自愿捐出钱来。当时参加的有郝思嘉的父亲、卫约翰、孟伯克、汤勤、高恕,其余除了麦安古一个例外,全区的大庄园主都已在内了。起初的办法本不过由各大庄园主担任他本家子弟及一部分亲友的费用,但经这么一来,那些资财较小的骑兵就可以公然收受别人捐助的马匹和制服,而不觉得有伤体面了。
那些骑兵规定每星期聚会两次,地点是在琼斯博罗,聚会时除操练之外,还要祈祷战争迅速地开始,这时候马匹还没有备齐,只有那些已经备马的参加操练。操场是法院背后的一片原野,操的是他们自以为的骑兵战术,每次都要扬起漫天的灰土,都要喊哑他们的喉咙,并且挥舞着他们从客厅墙壁上解下的指挥刀,直至挥酸了他们的臂膀为止。那些还没有备马的呢,就只能坐在墙脚石上,一面嚼着烟草,瞎聊着天,一面看着他们的同伴操练。不然就是找几个同伴比赛打靶子。因为射击这件事,这些人是谁都用不着教的。大部分的南方人自小就打猎,因而人人都成枪手了。
至于他们所用的枪械,那是从各家各户杂凑起来的。内中也有打松鼠用的长杆枪,也有旧式的毛瑟枪,也有马上用的手枪,也有决斗用的镶银手枪,也有短筒的衣袋手枪,也有双管的猎枪,也有英国制的崭新又漂亮的来复枪。
操练的最后一幕,照例是在琼斯博罗的各家酒馆里,直到傍晚时分,又照例要起几场争斗,以致军官们处置伤兵的问题,不等北佬儿打来就已非常棘手了。方才讲的汤司徒打伤高恺悌的事,以及方东义打伤汤伯伦的事,也就是在这种争斗的时候发生的。那时他兄弟俩刚刚从弗吉尼亚大学被开除出来,所以都很热心地去加入,做骑兵。直至两个月之前,他们的母亲又把他们送进了州立大学,命令他们定心读下去,不许出来。但是他们经过了营里的兴奋生活,颇感到学校生活的寂寞,心里以为能够天天过那骑马、呼喊、射击的生活,就是牺牲了教育也是值得的。
“好吧,咱们就过去找艾伯吧,”伯伦提议说,“用不了多少时候咱们就可以跨过郝家的河床和方家的牧地了。”
“俺一定吃不到好东西,就只有负鼠跟豆子。”阿金辩论道。
“本来就不请你去吃呀,”司徒傻笑道,“你替我回去,告诉妈说咱们不回去吃饭了。”
“哦,那俺不去!”阿金大吃一惊道,“那俺不去!俺回去吃太太的训,不是好玩的。俺回去啦,太太一定先要问俺,问你们是怎么被开除出来的。第二样又要问俺,今晚上你们干吗不回家去吃晚饭。她一定要把一切罪名都推在俺身上,像鸭子扑虫儿似的,向俺扑了来,那俺可就吃不消啦!您要带俺去呢,俺得整夜蹲在树林里,也许会给巡逻队逮了去,可是俺宁可给巡逻队逮了去,也不愿回去吃太太的训。”
那兄弟俩看见这小黑炭态度如此坚决,心里又好笑,又好气,朝他看了看。
“你瞧,他竟情愿让巡逻队逮了去,好让妈有两个礼拜的骂人资料,可见这班小黑炭简直不是好东西。有时我也曾想起那群废奴主义者的意见竟是不错的。”
“不过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咱们自己受不了的事,也不该叫阿金去受。咱们还是带他同走吧。不过,你听我说,你这黑小鬼,要是你跟温家那些黑小鬼去摆架子,说咱们家整天吃烤鸡、吃火腿,他们可只有兔儿肉、负鼠肉,那我就要——就要回去告诉妈去。而且我们去打仗也不带你去。”
“摆架子?俺跟那些不值钱的黑小子摆架子?不,少爷。俺是有礼貌的,不是太太教俺礼貌跟教您一样教吗?”
“她来教育咱们,也算倒了霉了,”司徒说,“来呀,咱们走吧。”
他把胯下的红毛大马两腿夹紧了,拿马刺在它屁股上刺了一下,便轻而松之地跳过郝家垦地边上的那道篱笆去了。伯伦的马跟着跳过去,再后就是阿金的。阿金跳时紧紧抓住马鞍和马鬃。阿金本不喜欢跳篱笆,可是他要追上他主儿,比这再高些的篱笆也得跳。
然后他们在暮色苍茫之中穿过一片红土的田塍,跑下了山麓,直至跑进河床的时候,伯伦忽然对他兄弟高声呼喊道:
“喂,司徒!你想思嘉是要留咱们吃晚饭的吗?”
“我到现在还是这么想,”司徒也呼喊道,“为什么你要疑心……”
唯有同类跟同类结婚才能快乐。
因为凡是做女人的人,
爱情是要等结婚之后才来的。
那双胞胎兄弟走时,思嘉站在走廊上送他们,直到马蹄声消失,她这才像梦游人似的回到她的椅子上。她的脸觉得木僵,仿佛有什么痛楚似的,她的嘴巴确实在发酸,这是因她刚才怕那兄弟俩看破她的秘密,硬装着笑容装得时候太久的缘故。她疲乏地坐了下去,将一条腿盘了起来,只觉得心凄楚得发胀,胀得几乎把胸膛也裂破了,同时又在那里断断续续地跳着。她的手是冰冷的,有一种大祸临头的预感压迫着她。她脸上显出苦痛和惶惑,仿佛是一个被纵容惯了的孩子,平时有求必得,而今头一次尝到不如意事的滋味。
希礼要跟韩媚兰结婚了!
啊,这不是真的!是他兄弟俩弄错了,是他们跟她开的一个玩笑吧。希礼是不能爱她的,像媚兰那样一个小耗子一般的小个儿,没有人会爱上她的。思嘉想起媚兰那样一个小孩子般的瘦削身材,那样鸡心一般的一副脸蛋,老是那么一本正经,平淡得没有一点儿生趣,她就怀着一肚子的瞧不起了。而且希礼总有好几个月没有见她了。自从去年他在十二棵橡树开过那次宴会,他到亚特兰大去的回数不会多过两次的。总之,希礼决不会爱上媚兰,因为——思嘉自以为决不会错的——因为他是爱她的。她,郝思嘉,才是他所爱的一个人——这是她知道的!
这时思嘉听见嬷嬷的沉重脚步在穿堂里踩得咯咯响,便把那条盘着的腿急忙伸下来,并且勉强把面容装得平静些。因为嬷嬷倘使疑心有什么事儿,那就糟糕了。嬷嬷对于郝家的孩子,觉得是连肉体带灵魂都属于她的,他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哪怕她看见一丝鬼鬼祟祟的形迹,她就要像一头猎犬,毫不容情地去追寻踪迹。思嘉根据平日的经验,知道嬷嬷的好奇心假如不能立刻满足,她就要去告诉妈,那么自己就不得不把事情的真相对妈和盘托出,不然就得编造出一篇可以自圆其说的谎话来。
嬷嬷从穿堂里出来了。她是一个魁梧的老太婆,一双眼睛却细小而乖巧,很像是象眼。她是纯粹的非洲人,长着一身闪亮的黑肉。她在郝家里,是把全副心血都用在里面的,一向是郝太太的左右手,却是三个女孩子的眼中钉,全家奴仆的雌老虎。因为她的皮色虽然黑,她的规矩却是严得很,并且具有一种自尊心,或许比她的主人们还要强些。原来她小时候是郝太太的母亲罗肃兰老太太的房侍,那位老太太是个精明冷酷的高鼻子法兰西人,平日家教极好,对于儿女、奴仆都非常严厉。后来养了郝太太,小名叫爱兰,这位嬷嬷就做了她的乳母,郝太太从萨凡纳嫁过来,她也就做陪嫁跟了来了。这位嬷嬷对于她宠爱的人,她就要管教。如今思嘉是她特别宠爱特别得意的,所以就时刻不懈地管教着她。
“刚才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不留他们吃晚饭,嘉姑娘?俺已经告诉阿宝替他们添两客饭啦。你的礼貌哪里去了呢?”
“哦,他们一直在谈战争,我听厌了,再也不耐烦熬过一顿晚饭去,过一会儿爸爸也来加入,大嚷起什么林肯先生来,那就更受不了了。”
“你是越来越不知礼啦,你妈跟俺怎么教你也不听。你的围巾呢?让冷风这么吹着!俺早就告诉你啦,光着脖子坐在冷风里是会发烧的。进屋里去吧,嘉姑娘。”
思嘉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把脸别了过去,幸好嬷嬷一心在她围巾上,并没有注意到她的面色。
“不,我要坐在这儿看落日。你看它多美啊。你去把我的围巾拿了来,谢谢你,嬷嬷,我要坐在这儿等爸爸回来。”
“怎么,你的声音变啦,像是伤风啦。”嬷嬷怀疑地说。
“不,我不伤风,”思嘉不耐烦地说,“你去拿围巾去吧。”
嬷嬷蹒跚着回到穿堂里,随即听见她在楼梯口轻声叫着楼上的女仆。
“喂,露莎!你把思嘉姑娘的围巾扔下来。”然后比较大声地说,“嗨,这不中用的黑鬼!她是什么事儿都干不了的。又得俺自己上楼去。”
思嘉听见楼梯咯咯地作响,她就轻轻地站了起来。她想嬷嬷回来的时候,一定又要把她不善待客的一番演讲重新开头的。她觉得正当自己心碎的时候,却要把这么一点小事情反复啰唆,可实在有些不耐烦。她站了起来,心里踌躇着,不知该到哪里去躲藏一下,好让胸口的疼痛平伏一点下去,随即想起一件事来,觉得还有一线的希望。原来她父亲那天下午为了商量买蝶姐的事,骑马到卫家的庄园十二棵橡树去了。蝶姐就是他家管家阿宝的外家妻子
,现在在十二棵橡树做女管家跟助产妇。她跟阿宝成亲六个月了。自从他们成了亲之后,阿宝就一直逼着主人去把蝶姐买过来,好让他们两口子住在一处。郝先生吃逼不过,那天下午竟到那边去商量去了。思嘉心想父亲到那边,一定会得知这桩事情的真假,即使他没有听到什么确实的消息,也总可从卫家那天的情景上看出一些意思来。如果她在未吃晚饭之前能够跟父亲私下谈一番话,或许可以探出事情的真相,因而证明他兄弟俩方才的话不过是跟她开开玩笑。
现在是她父亲快回来的时候了,她如果要跟他私下谈话,就只有跑到大路跟夹道的交叉点上接他去。于是她悄悄地走下台阶,小心翼翼地回过头去看看楼窗口,看嬷嬷是不是在那里窥探自己。一看楼窗的帘幕缝里并没有一张嵌着雪白牙齿的黑脸儿,于是她放大了胆,用手撩起绿色的长裙,急忙从石径上跑上了夹道。
那夹道两旁茂密的柏树在头顶相交成穹形,使得那长长的车路成了一条阴暗的地道。她一经跑进了柏树荫中,知道家里人已经看不见她,便放下心,把脚步儿放慢了。这时她已经气喘吁吁,因为她的小马甲扎得太紧,是不容她跑急路的,可是她仍旧加快步子向前走去。一会儿她就走到夹道的尽头,跨上了大路,但是她仍不止步,及至再向前去拐过一个弯,见有一大丛树替她挡住家里人的视线,方才停住。
她红着脸,喘着气,在一根树桩上坐下来等她的父亲。平常这时候他应该回来了,现在怎么还不来?她是巴不得他来得晚些。她在那里多待一会儿,也好使喘息平一平,面色静一静,免得引起父亲的疑心。她等着听见一阵马蹄声,等着看见父亲照常地飞跑上山顶。可是时光一分分地逝去,而父亲还是不来。她张大眼向那条路上远远地探望,心中的痛楚重又膨胀起来。
“啊,这不是真的!”她想,“他为什么还不来呢?”
她的眼睛跟随着那条大路。那路经过早晨的一阵雨,现在是鲜血一般的红。她在想象着那路的行程:它从这里下山去,到达那懒洋洋的燧石河,然后通过那荒凉泥泞的河床,又爬上一座山,便是希礼所住的十二棵橡树了。这就是那条路的唯一的意义——那是通向希礼的路,通过那山顶上那座希腊神庙一般美丽的白柱子房屋去的路。
“啊,希礼!希礼!”她这么想着,心就跳得快起来了。
自从那双胞胎告诉她这个消息,她就一直被一种惶惑和灾祸的冷酷意识压服着,现在这种意识已被推到她的心的后壁去,代它而起的是一种热愤,原来这种热愤已经在她心里盘踞两年了。
她心里觉得奇怪,为什么以前她并不觉得希礼有何动人呢?她小的时候,一直看见他来来去去,却从来不曾想过他。可是两年前的那一天,希礼从欧洲游历了三年回来,到她家来拜望,她就爱上他了。事情竟是这么简单的。
那时她站在前面的走廊上,看见希礼从那条长夹道上骑马而来,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绒布的马甲,领上打着一个阔黑蝴蝶结,跟一件绉领的衬衫配合得非常妥帖。一直到现在,她对于他当时的服饰,还是一件件都想得起来。他脚上穿着一双雪亮的长靴,蝴蝶结上插着一枚浮雕着魔女头的别针,头上戴着一顶阔檐的巴拿马帽子。一见了她,他就把帽脱下来拿在手里。这才跳下马来,将马缰绳扔给一个黑小子,站在地上朝她看了看,一双蒙眬的灰色眼睛张得大大的,充满着笑容,一头金丝的头发给太阳照着,像是戴着一顶银光灿烂的便帽一般。然后他说道:“思嘉,你长得这么高了。”然后他轻轻地跨上台阶,拿住她的手吻了吻。那时他的声音是——她一听见了就不禁心里怦怦地跳着,仿佛是初次听见一般——那么的漫长、响亮,像音乐似的。
自从那一刻儿起,她就要上他了,就像她要东西吃,要马骑,要温软的床睡觉那样,很简单而无理由地要上他了。
两年以来,他也曾经带她到区里各处去走走,去参加舞会、捕鱼宴会
、野宴会,乃至到法院去观审,等等。
他虽不像汤家两弟兄跟高恺悌那么来得勤密,也不像方家几个孩子那么追求得认真,可是他到陶乐来的足迹,却不曾有过一个礼拜的间断。
的确,他从不曾对她讲过爱,他的眼睛也从不曾流露过那种热烈的光,像思嘉在旁的男人身上看见的。然而,她知道他是爱她的。她从经验里获得一种比理性和知识还要强有力的本能。这种本能告诉她,他确实是爱她的。有时他的眼睛并不蒙眬,也并不疏远,有时他对着她看,分明流露着一种热望和凄苦的神情,在这样的时候,他往往要使她吃惊。总之,她确实知道他是爱她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对她明说呢?这个她就不懂了。但是他身上原有许多事情是她不懂的。
他一直都很客气,可又老是那么淡淡的,跟你不即不离的。谁也不能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尤其是思嘉。那一带的人,大都是有话便说,心口如一的,所以像希礼这样深沉的性格,愈加觉得与众不同了。对于一切娱乐消遣的事情,如打猎、赌博、跳舞、谈政治之类,他跟其他任何青年都一样地出色。尤其是骑马,那是谁都不如他的。可是他跟其余的人有一点差别,就是他不把这些娱乐当作人生的目的。至于读书、音乐、做诗三件事,他尤其具有独得的乐趣。
啊,他为什么要长得这么美?可又为什么老是这么客气,这么难亲近?为什么总是谈欧洲,谈书本,谈音乐,谈诗歌,而这些谈话又为什么既使她厌烦,又使她爱听?思嘉每次跟他坐在前廊的暮色苍茫里谈过一番话,晚上上床总要有几个钟头翻来覆去睡不着,总得自己安慰着自己,以为他下次再来一定要向她求婚的。然而下次来了又去了,而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唯有使她自己心中的热愤一天高似一天,一天热似一天罢了。
她爱他,她爱他!可是她始终不了解他。她是直来直去的,头脑非常简单的,简单到像陶乐场上吹过的风,陶乐场边环流的水,因而直到她的末日,她也不会懂得一件构造复杂的东西。现在呢,她是生平第一次遇到一个复杂的性格。
因为卫希礼累代相传,生就一种特殊的性格,凡遇闲暇的时间,都不用来做事,只是用来思考,用来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都与现实毫无干涉。他一向都活动在一个内在的世界里,觉得那里比佐治亚州美丽得多。有时要他回到现实来,他总是老大不愿意。他对于人们只作冷眼旁观,也无所谓爱,也无所谓憎。他对于人生也作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他看破了整个宇宙和他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以为本来就是如此的,时或感到不耐烦,便耸耸肩,到他的音乐、书本和更好的世界里去躲避。
他的想法思嘉既然不了解,他又怎么能够擒住她的呢?这是思嘉不懂的。正唯他具有神秘性,这才引起她的好奇心来,犹如一重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可以引起人的好奇心一般。他身上那种不能了解的东西,足以使她对他的爱更加深切,而他那种深沉不露的独特追求,也足以增加她要据他为己有的决心。她始终不曾怀疑他有一天要向她开口求婚,因为她年纪太轻,太任性,从来不知道怎样叫失败。然而现在,犹如晴天里起了一个霹雳,来了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希礼要跟媚兰结婚了!这不能是真的!
还不过是上礼拜的事,他们在暮色苍茫中从妙峰山骑马回家,他还对她说:“思嘉,我有一桩非常要紧的事告诉你,我正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呢。”
当时她假作端庄地低下了头,心里喜得不住地狂跳,以为那个快乐的时刻终于要到了。然后他又说:“现在不讲吧!咱们已快到家了,来不及讲了。啊,思嘉,你看我是多么胆怯啊!”于是将马加上了一刺,送思嘉过了山,他就回家了。
现在思嘉坐在树桩上,回味着这几句曾经使她狂喜的话,突然想出另外一种意义来,并觉得那意义非常险恶。也许他当时要对她讲的就是这个订婚的消息呢!
啊,爸爸怎么还不来呢?这个闷葫芦她再也熬忍不下去了。她再向那条路上看了看,仍旧还是失望。
这时太阳已经落到地平线底下,那一团红晕已经褪为淡红。上面的天空已经从青苍色渐渐变成鸭蛋一般的湖绿色,并有一种幽静的暮色暗暗向她四面围拢来。朦胧的阴影爬过了村子。那些大红的田塍和那条闪红的大路都已失去了它们奇幻的血色,而变成平凡的褐色土了。大路的那一边,在那牧场上,有一些马儿、骡子和牛,都静静地把它们的头伸过那道篱笆,等着人来赶它们回去吃晚饭。它们并不欢喜那种黑暗的阴影,所以看见思嘉就把耳朵抖了抖,仿佛很重视人类的陪伴似的。
在这奇异的暮色里,河旁那些本来葱翠的高松都变成了一丛丛的黑影,映在那湖绿的天空上,仿佛是一行黑色的巨人,将脚下那条懒洋洋的黄泥河水也淹没了。河对面的山顶上,本来可以看见卫家那些白色的高烟囱,现在却在四周的橡树影里隐没了,只看见远远有几点针尖一般的灯光,知道那里是有人家的。一阵潮湿的土香向她的四面袭来,而满眼的嫩绿正在蓬蓬勃勃地向空中冲发。
这暮景,这春天,这新绿,对于思嘉都并没有什么神异。它们的美丝毫不在她意中,正如她所呼吸的空气和她所喝的水一般。因为她除了女人的脸,除了马,除了绸缎的衣服,以及诸如此类有形有体的东西,就不知道还有别的东西也是美的。可是如今这一番宁静的暮景,也确实能令她那纷乱的心获得一点宁静的。这一片土地她原是极爱的,却又并不知道自己是爱它,犹如她爱晚祷的灯光底下的母亲的脸。
那条弯曲的路上仍旧不见父亲的踪迹。如果她在那里再多待一会儿,嬷嬷一定要来找她,并且将她骂回家里去。可是正当她睁着眼睛探望的时候,她听见一阵马蹄声从山坡下响了起来,同时看见那些牛儿马儿惊惶地跑散开去。父亲终于骑着马飞奔着回来了。
父亲骑的是一匹粗腰身长腿儿的大猎马,当他骑上山顶的时候,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小孩子骑在一匹大马上一般。他的长白头发向脑后飞扬着,手里扬着鞭子,口里高声地喊着。
这时思嘉心里虽然十分焦灼,但看见父亲骑马如此的英勇,却也觉得非常得意。
“我总不懂,为什么他喝了几滴酒下去老是喜欢跳篱笆,”她心里想,“去年也就在这里,他还跌过一跤,跌碎了膝盖。你总当他以后不会再跳了。他还跟妈发过誓,答应以后再也不跳的。”
思嘉并不怕父亲。他对她反而比对她的几个妹妹还要随和些。因为她知道父亲喜欢瞒着母亲跳篱笆,很有点小孩子脾气,也跟她自己做坏事情要瞒着嬷嬷一样。当时她从树桩上站起来看他。
那马跑近了篱笆,便将身子一纵,像一只雀儿一般毫不费力地飞了过去。同时,她父亲在马背上热心地喊着,将鞭子在空中挥舞着,脑后的白头发颠簸着,他并没有看见女儿躲在树影里,因而将缰绳收了一收,拍拍那马的颈项,以示夸奖。
“你是区里无双的了,怕也是州里无双的了。”他得意扬扬地这样评定他的马。然后,他急忙理了理头发,将那已经打皱的衬衫和被扭到耳后去的领结也都整了整。思嘉知道父亲做这套手脚,是为要对母亲装得规矩些,因而想起现在正是跟他开始谈话的机会了。
于是她大声笑了起来。果然不出她所料,那老头儿听见笑声就不由得吃了一惊,直至看出了是她,他那红润的脸上就现出了一种兼有羞惭和蔑视的神色。他费了很大劲儿才下了马,因为他的双膝已经麻木了。然后他将缰绳套上了臂膀,向女儿这边蹒跚走来。
“好啊,姑娘,”他说着,在她面颊上拧了一把,“你也学苏纶,在这儿侦探我,等回去告诉你妈啊?”
他那声音里虽然也含着愤怒,可是仍带一点想哄骗她的意思。思嘉一面伸手去替他整领带,一面顽皮地卷着舌头喀嘞了一声。她闻到父亲的口气,觉得里面含着浓烈的威士忌酒味,又微微有点薄荷气,此外还有嚼过的烟草味,以及涂过油的皮革气味、马的气味。这一些气味的结合,常要使她联想到父亲,如果发生在别的男人身上,她也本能地觉得欢喜。
“不会的,爸,我不会像苏纶那样专打小报告。”她说这话,是要使父亲好放心。说着,她倒退了几步,仔细看看父亲身上是否已经弄齐整。
思嘉的父亲郝嘉乐先生是个矮个子,身材只有五英尺零一点,可是腰身极粗,颈梗极胖,假使只看他的坐相,人家一定以为他是极其魁伟的。他那最肥部分的躯干,底下有两条结实的矮腿儿支持着,那两条腿儿一直套着天下头等的皮靴,并且一直撑得开开地站着,像是一个睥睨一切的小孩子。大凡个儿小的人,要是把他自己看得像煞有介事,那是人家一定觉得好笑的,可是仓场上的矮脚斗鸡要受鸡群的尊重,如今郝嘉乐也正是这般。人家对于他,谁都没有这胆量敢取笑他个儿小。
他今年六十岁了,一头脆硬的鬈发已像银丝一般白,但是他脸上还没有一丝皱纹,一双蓝色的眼睛也还很年轻,因为他从来不曾在抽象的问题上耗费过脑筋,最多不过是像打扑克该拿几张牌之类的问题罢了。他虽然早已离开了祖国,他那张脸儿却是道道地地的爱尔兰型,圆圆的,红红的,矮鼻子,阔嘴巴,一脸的凶相。
他的外相虽然凶狠,心里却是再和气没有了。他不忍看见奴隶们挨打,无论他们是怎样的该打;他不忍听见小猫儿的叫,或是小孩子的哭。可是他这种弱点,决不肯让别人发觉。说是谁要跟他谈了五分钟的话,就能发现他心里的慈悲,那是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的,但是假如真有这种事,那他就要认为大失面子了。因为他虽然心软,面子上却硬要装得那么吆五喝六,要人听见他的声音就不能不服从,不能不发抖。他从来不曾想到,唯有一个声音是整个庄园上真正人人服从的,就是他夫人爱兰的柔和的声音。可是上自爱兰,下至田里做活的人手,大家暗底下通同一气,一向都装作把他的话当作法律,这个秘密他就始终无法知道了。
尤其是思嘉,对于他平时发脾气是一点不害怕。她是最大的女儿,她的三个兄弟都已死掉了,老头儿知道再也养不出儿子来,所以竟把她当作朋友看待。因此,思嘉也就特别欢喜她父亲,比对她的两个妹妹还要欢喜些,因为恺玲是生来多病,苏纶又是硬要学文雅,都跟她自己的脾气不能融洽。
而且,思嘉和她父亲无形之中订下了一种互相监督的协约。思嘉有时不肯绕远路,要去跳篱笆,或是跟男孩子在门前台阶上坐得太久了,一经被父亲发觉,便要把她叫去狠狠地训斥一番,可是却替她瞒过了母亲跟嬷嬷。思嘉呢,有时看见父亲还是骑马跳篱笆,或是打听出他打扑克输了多少钱,也会替他设法瞒过了母亲。因为他们父女心心相印,以为这样的事情要是让母亲知道,只足以使她伤心罢了,那是他们都认为犯不着的。
当时思嘉借那垂尽的余光对她父亲看了看,也不知为什么,只觉得在父亲面前心里便舒服。她觉得父亲身上有一种勃勃的生气,有一种现世的粗俗,都是她所欢喜的。她的脑筋最最缺少分析的能力,所以还不明白父亲的这些品性就是她自己所具有的品性,这才能够彼此相融洽。
“行了,现在很可以去见人了,”她说,“只要你自己不说出来,谁都不会疑心你干过什么把戏了。可是我不懂,去年你也在这儿跌碎膝盖的,现在可又——”
“嗨,女儿教训起老子来了!”他嚷着,又在她面颊上拧了一把,“我跌碎我的,你管呢?还有,姑娘,怎么你这会儿跑到外边来连围巾都不围?”
思嘉知道他是在运用惯用的战略,要把这不愉快的问题岔开去,便挽着他的胳膊,对他说道:“我在这儿等你呢。想不到你来得这么晚。我在挂念你有没有买成蝶姐儿。”
“买是买成了,钱可花得我不少。是连她那小妞儿百利子一齐买的。卫约翰几乎打算白送给咱们,可是我郝嘉乐跟人做买卖,从来不作兴连交情也算在内的。我给了他们三千,两个都在内。”
“哎哟我的天,三千啊!你本来用不着连百利子也买的呀!”
“好了好了,自己女儿坐着审判我的时候到了!”老头儿用绝妙的辞令嚷道,“百利子这小妞儿可爱呢,所以就——”
“我知道她的。她是一个害羞的蠢东西,”思嘉并不管她父亲的喊嚷,仍旧很平静地回答说,“你买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蝶姐儿要你买她吧。”
这话抓住了他的弱点,他顿时就灭了威风,不知所措,于是思嘉呵呵大笑了起来。
“不过,这也算不了什么呀!倘使蝶姐买过来,仍然是一天到晚惦记那孩子,那不是白买了吗?好吧,以后我再也不让这儿的黑小子跟别处的女人结婚了。实在花钱太多了。好吧,来吧,妞儿,咱们回家吃饭吧。”
这时候夜色已经加浓。最后一片湖绿的颜色已经从天空消逝,一种微微的寒冷渐渐代替了春日的温和。可是思嘉心里颇觉踌躇,不知该用怎样的方法讲到希礼的话题上去,才不至于使父亲疑心自己的用意。她觉得这方法颇为困难,因为她是全身都找不出一根善于心计的骨头的。她的父亲虽然也像她,可是她每次用了一点诡巧的手段,没有不被他一下就觑破的,正如她自己很容易觑破父亲的诡巧一般。
“十二棵橡树那边怎么样?”
“差不多还是照常吧。高恺悌也在那里,我办完了蝶姐的事,我们就在走廊上喝了几口棕榈酒。恺悌刚刚从亚特兰大来,那边大家很兴奋,都在谈战争,以及——”
思嘉叹了一口气。她知道父亲一经谈到战争跟离盟的题目上去,几个钟头也不会丢开的。她赶快拿另外一个题目插了进去。
“他们说起过明天的大野宴吗?”
“我记得是说起过的。还有嘛,她——她叫什么名字的?——喏,就是去年到这儿来过的那个讨人欢喜的小妮子,希礼的表妹——哦,是了,她叫韩媚兰,不错的——她跟她的兄弟察理也打亚特兰大来了,并且——”
“哦,她也来了吗?”
“是来了,这小妮子真文静,从来不开口说句话的,很守女人的本分儿。走吧,孩子,别这么慢吞吞的。你妈要找咱们了。”
思嘉听见这消息,心就已经沉下去。她本来希望媚兰留在亚特兰大不能来的,现在却居然来了,而且连她自己的父亲也在这里赞许她那文静的性格,于是她觉得这闷葫芦儿不能不打开了。
“希礼也在那里吗?”
“是的,在那里,”说着,他放开了女儿的臂膀,旋转身,拿锋利的眼光看着她的脸,“要是你在这儿等我的目的就是为此,那你为什么不早说,偏要兜这么大的圈子?”
思嘉一时回不出话来,只觉得心中一阵纷乱,脸上便涨得绯红。
“怎么,你说呀!”
她仍旧没有话说,只恨不得将父亲摇了一阵,立刻禁止他开口。
“他是在那里,并且同他的几个妹妹都很关切地问起你,又说明天的大野宴希望你不会不去。我就说你不会不去的。”老头儿这几句话算是说得很乖巧,“现在,孩子,你说吧,你跟希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没有什么事,”她简捷地说,一面挽住了他的臂膀,“咱们进去吧,爸。”
“现在是你要进去了,”他说,“我可要在这儿多站一会儿了,等我来问你个明白。我现在已经看出来,你近来确实有些儿异样。他曾经麻烦过你吗?曾经向你求过婚吗?”
“没有。”她简捷地说。
“当然,他是不会的。”嘉乐说。
愤怒的火在她心里燃烧起来,可是嘉乐将手摇了摇,叫她平静些。
“你不要闹,姑娘!我是今天下午从卫约翰那里听来的,他叫我千万守秘密,说希礼要跟媚兰姑娘结婚了,等明天晚上就要宣布。”
思嘉的手从他臂膀上落了下来:“那么这是真的了!”
当即有一种痛楚向她心上刺进来,像一头野兽的毒牙在那里猛啮。在这当儿,她觉得父亲的眼睛一直都在她身上,那眼光里含着一点儿怜惜,也有一点儿烦恼,因为这样一个问题是他不知道怎样回答的。他本来很爱思嘉,但是要强迫他替她解决那些孩子的问题,他就会觉得不舒服。像这样的问题只有她母亲能够解决。思嘉是该向母亲去诉苦的。
“这不光丢你自己的脸,也还丢了咱们大家的脸啊!”他喊嚷着说,声音也提高了,因为他碰到使他激动的事情,老是这个样儿的,“现在全区里的男孩子谁都由你挑,既是他不爱你,你偏要去追他做什么?”
思嘉听见了这话,心里的苦痛就被愤怒和羞愤逐去了一部分。
“我并没有追他呀。你这话真叫人——叫人诧异。”
“你撒谎!”嘉乐说着,随即朝她脸上看了看,改作一种慈和的声调,“我也觉得难过的,妞儿。可是你到底还是个小孩子,不必着急,其他男孩子又多得很。”
“妈跟你结婚的时候只有十五岁,我现在十六岁了。”思嘉说,她的声音有点儿模糊。
“你妈是不同的,”嘉乐说,“她从来不像你这样心高。来吧,孩子,你不要恼,下礼拜我带你到查尔斯顿去看你的幽籁姨母去,他们那边一直都在闹着嵩塔儿要塞的事儿,包你不到一个礼拜就把希礼忘掉了。”
“他把我当作一个孩子呢,”思嘉想着,觉得又气又恼,连话也说不出了,“他当是拿一件新玩具在我面前晃一晃,我就会忘掉肿痛似的。”
“你不要专跟我作对吧,”嘉乐警告说,“你如果是个乖孩子,早就应该跟汤家的司徒或是伯伦结婚了。你得再仔细想一想,孩子。他们两个随便你挑上一个,以后咱们两家的垦地就可并在一起经营了,并且他们的爸跟我,又会替你特造一所好房子,就在两家接界的地方,那一片大松林里,并且——”
“你可不可以别当我是一个孩子看待呢!”思嘉嚷道,“我不要到查尔斯顿去,也不要房子,也不要跟那双胞胎结婚。我只要——”她想竭力抑制住自己,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嘉乐的声音忽然变得非常之平静,说话也慢下去了,仿佛是从他难得运用的一堆思想里一字字抽出一般。
“你所要的就只是希礼,可是你要他不到了。而且即使他愿意同你结婚,我也未必就答应,无论我同卫约翰的交情怎么好。”说到这里,他发觉了女儿脸上现出吃惊的神情,便继续道,“我是要自己的女儿快乐的,你同他一起不可能快乐。”
“哦,我会快乐的!我会快乐的!”
“不会的,女儿啊。唯有同类跟同类结婚才能快乐。”
思嘉忽然起了一种恶意,很想大声叫出来:“可是你跟妈并不是同类,为什么一直都快乐的呢?”可是她马上把这念头压下了,怕的是这话太放肆,父亲要给她一个耳掴子。
“咱们的人是跟卫家人不同的,”他字斟句酌地慢慢说下去,“他们卫家人不但跟咱们不同,跟咱们的邻舍家谁都不同,没有哪一家人家跟他们相同。他们是一种怪人,所以最好是永远让他们自己表亲联姻,免得把这种怪气传到别人家里去。”
“怎么,爸爸,希礼是——”
“你不要急啊,妞儿!我并不是说那孩子不好呀,我也是欢喜他的。我说他怪气,并不就是说他疯狂。他的怪气是另外一种,不像高家那些孩子会为着一匹马儿把什么东西都赌掉,也不像汤家那些孩子每回都要喝得烂醉,也不像方家那些孩子那么野兽一般杀人不眨眼。假如是这样的怪法,那是很容易懂得的,就是我郝嘉乐,要是没有上帝的保佑,也很容易就具备了这些过失!我也不说你嫁了希礼之后,他会跟别的女人逃走,或是打你。他要是这么干,你倒是可以快乐的,因为像这样的行为,你至少可以懂得。可是他并不像这么怪法,他那种怪法是谁都不能懂得的。我很欢喜他,可是他所说的话儿我十中有九摸不着头脑。现在我问你,妞儿,你老实对我说,他要是谈起书本、诗歌、音乐、油画,以及诸如此类的傻事情来,你到底是懂得不懂得?”
“哦,爸爸,”她不耐烦地嚷道,“要是我嫁了他,我会把他这一切都改变过来的!”
“哦,你会改!”老头儿也有点不耐烦起来,对女儿狠狠地盯了一眼说,“那你就算简直不懂天底下的男人了,更不要说希礼。天底下做妻子的人谁也不能改变她的丈夫一丝儿,这话你千万不要忘记。至于要改变一个卫家人,那尤其是做梦了,孩子!他们全家的人都是那样的,而且向来都是那样的,而且从今以后怕也永远都是那样的。我已经告诉你,他们是天生的怪人。只要看他们今儿跑纽约,明天跑波士顿,为的只是听歌剧,看油画,也就可见他们怎么怪法了。他们又会从北佬儿那边整大箱整大箱地定买法国书、德国书。这才坐着读起来,做起梦来,连打猎也可以不去,扑克也可以不打,简直不像个男人。”
“希礼骑马是谁也骑不过他的,”思嘉见她父亲把希礼形容得这么不行,不觉愤怒起来说,“怕只除了爸爸你一个人。讲到打扑克,不是刚刚上礼拜他还在琼斯博罗赢了你两百块钱去吗?”
“又是高家那些孩子打小报告了,”嘉乐无可置辩地说,“要不你怎么知道数目呢?是的,希礼能够跟头等的角色骑马,也能够跟头等的角色打扑克——头等的角色就是我啊,妞儿!我也不否认,他要是喝起酒来,也能把汤家那几个孩子喝到台子底下去。这一套事儿他都来得,可总是心不在焉的。我说他怪就是为此。”
思嘉不响了,她的心沉落下去。最后这几句话,她没有法儿替自己防卫,因为她也知道父亲是对的。希礼对于这套事儿虽都优为之,可实在是心不在焉的。别人对于这套事儿都具有真正的兴趣,唯独希礼至多不过在面子上装作有兴趣而已。
父亲见她不响,便拍拍她的肩膀,胜利似的说道:“那么,思嘉,你也承认我的话对了!那么你想,嫁了这样一个丈夫还有什么意味呢?他们卫家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然后改作一种奉承的口气道,“我刚才提起汤家两兄弟,意思也并不坚执,他们固然是好孩子,可是你要是挑上高恺悌,那对于我也是一样的。他们高家全家都是好人,上一辈儿都是跟北佬儿结婚的。等到我过世之后——嘿,妞儿,你听我说吧!我把这陶乐庄园给你跟恺悌。”
“我决不要恺悌,”思嘉愤怒地说,“请你别拿他硬推给我吧!我也不要陶乐,或是任何庄园。庄园是值不得一个钱的,要是——”
她本来要说“要是我得不到我所要的男人”,可是嘉乐见她把陶乐看得一钱不值,早已气得大吼起来了。
“怎么,思嘉,你居然敢对我说陶乐这片土地一钱不值吗?”
思嘉固执地点了点头。她的心非常痛楚,已经顾不得父亲光火不光火了。
“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啊!”他一面嚷着,一面气得把两条肥短的臂膀大大地撑开,“世界上唯有土地这东西是天长地久的,这你要记得!唯有土地这东西是值得忙碌的,值得战斗的——值得拼死的。”
“哦,爸爸,”思嘉厌恶地说,“你的话像个爱尔兰人哪!”
“我是爱尔兰人啊,我并不以做爱尔兰人为耻。不,我还以此自豪呢。而且你不要忘记,姑娘,你自己也是半个爱尔兰人啊。凡是身上含有一滴爱尔兰血的人,总是把他们所居住的土地当作自己母亲一般看待的。你这刻儿拿我当作耻辱了。我拿世界上最最美丽的一片土地给了你,你怎么样啊?嗤之以鼻呢!”
嘉乐正预备大呼小叫地发作起来,一看思嘉脸上有一番说不出的悲苦,便又止住了。
“不过呢,你到底年纪还轻,将来自然会知道爱土地的。至于你做了爱尔兰人,那是没有法儿的了。现在你还是个孩子,除了男孩子之外没有旁的心事的。等你年纪大几岁起来,你就会懂得……现在你自己再想一想,或是恺悌,或是汤家的弟兄,或是孟亿万家的孩子,随你挑定哪一个,你就会知道将来的日子过得多么舒服!”
“啊,爸爸!”
这时候,嘉乐已经觉得这番谈话非常之厌倦,并因这个问题弄到自己身上来,也觉得非常烦恼了。而且,他看见女儿对于区里最好的男孩子和陶乐的土地都完全不瞧在眼里,心里颇觉得可恼。他原以为,女儿对于这样好的赠品,是会拍着手亲着吻接受的。
“你也不必懊恼了,姑娘。你是跟谁结婚都可以的,只要他跟你性情相投,是个上等人,是个南方人,而且是体面的。因为女人的爱情是要等结婚之后才来的。”
“啊,爸爸,这是一个多么旧时代的观念啊!”
“可是这个观念并不坏!现在人东奔西跑的,说是为恋爱而结婚,像奴仆似的,像北佬儿似的,那都是美国人干的把戏啊!最好的婚姻是父母给选择的。因为就像你这样子,你怎么能够辨别好人坏人呢?就看他们卫家吧,他们怎么能够数代维持这种门第的?就因他们一直是表亲联姻,门当户对,方才能够如此的。”
“啊!”思嘉听见父亲的话触着了事情的症结,重又觉得万箭穿心一般,这才不由得喊出这一声来。嘉乐看了看女儿低着的头,很不自在地拖着步子。
“你不是在哭吧?”他问着,一面拿粗笨的手指摸着她的面颊,要想把她的脸抬起来,而他自己脸上也现出了怜悯的神色。
“不!”她把头突地扭了开去,愤然地叫了起来。
“你撒谎,可是这谎我欢喜。我情愿你不要太软弱,要装得傲慢些。明天在野宴席上,我尤其要你装得很傲慢。我不愿意人家谈论你,笑话你,说你为了一个本来无意于你的人就会这么痴心。”
“他是对我有意的,”思嘉心里想着,觉得非常悲苦,“啊,意思本来很深的!这个我知道。我要能够多有一点时间,我一定能够使他说出口来的——唉,只要他们没有这种表亲联姻的习惯就好了!”
嘉乐抓住她的臂膀,牢牢挽住。
“现在咱们可以进去吃晚饭了,这桩事情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不愿意你妈听见焦心,你肯定也这么想吧。擤一擤鼻涕吧,孩子。”
思嘉用手帕擤了擤鼻涕,他们就挽着手走上了夹道,那马在后面缓缓地跟着。走近屋子的时候,思嘉正想要开口说什么,却见母亲站在走廊的阴影里。她戴着帽子,披着围巾,戴着手套,嬷嬷跟在她后面,脸上乌云一般,手里拿着一只黑皮袋,是郝太太出去给黑奴们看病时装绷带跟药料的。嬷嬷的嘴唇本来大而重,若在愤怒的时候,下唇更要拉得长,比平时长出一倍。现在她的下唇又这么长出来了,思嘉就知道她又有什么事情觉得不痛快了。
“郝先生。”爱兰一见他父女两个从夹道上走来,就这么喊道。爱兰所属的时代是很讲究礼貌的,现在虽已经过了十七年的结婚生活,并且养过六个孩子,这礼貌还是不改。“郝先生,施家那边有人害病呢,阿弥的孩子是养出来了,现在快要死了,并且还得给他施洗礼。我跟嬷嬷到那边去看一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她这话里带着一点询问的语气,仿佛是要嘉乐允许她一声,这也不过是一种礼貌,可是嘉乐觉得很称心。
“真是天知道!”嘉乐喧嚷道,“为什么这些下流人家偏要拣你吃晚饭的时候来找你?我还有许多关于打仗的消息要跟你说呢!可是,去吧,郝太太,反正你不去一趟,今晚上是睡不着觉的。”
“哪里还睡得着觉呀,黑人白人都要她去看病哪,半夜三更的!”嬷嬷嘴里单调地咕哝着,一面跨下了台阶,向左侧径里等着的一辆马车走去。
“等一会儿吃晚饭,你代替我的地位吧。”爱兰说着,拿一只套着手套的手轻轻地摸摸思嘉的面颊。
思嘉虽然有一泡眼泪,却只能往自己肚里咽,可是一经接触到母亲的抚摸,一经闻到母亲身上那种佛手柑香的香气,便不由得浑身震颤起来。她总觉得母亲是一种神异的存在,可以使她敬畏,使她迷惑,使她安慰的。
嘉乐将太太搀上了马车,这才对那赶车的吩咐了几句,叫他当心些。那赶车的阿道,在他家里弄了二十年马了,现在听见主人的吩咐,就长长地伸出嘴唇,心里老大不高兴——怎么他自己本行的事情还要你来吩咐呢!于是嬷嬷也爬上车,跟他并坐着,都放着一张满不高兴的黑脸儿,将车子赶了开去。
“施家那些下流坯子可也真太麻烦,”嘉乐气愤愤地说,“我要是不帮他们的忙,让他们省花好些钱,他们早就得把那几亩地卖给咱们了。”然后,他忽然想起一个玩笑来,便说:“来吧,孩子,咱们进去骗阿宝一骗,只说我没有买成蝶姐儿,倒把他也卖给卫家了。”
他把手里的缰绳一扔扔给旁边站着的一个小黑炭,便一步步跨上台阶。这时他早已忘记了女儿的心碎,一心只想去捉弄那管家。思嘉跟在她父亲后面,一双脚非常沉重。她心里在想,要是她跟希礼做成了配偶,未必就比她自己的父母这一对配偶还要不配的。她平日也一直都在疑惑,像她父亲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物,为什么竟会跟她母亲这样的女人结婚,因为他们两人之间,无论是门第、教养、性格,没有一样相像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