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非对外国的拙劣模仿。毫不夸张地说,这是出于杀死对手的渴望。至于想杀死对方的动机,没有那么深刻复杂。并不是因为对方长相跟我酷似,而我本应独一无二,便从心底里对他产生了刻骨仇恨,与他势不两立
,也不是因为对方与我的妻子有过私情,并且以自然主义之风向别人大肆宣扬那两三次韵事的细节
。我决斗的对手,是一个穿着狗皮坎肩的年轻农民,那天晚上在酒馆与我初次见面。我偷了他的酒。所谓动机,不过如此。
我是北方城郊的一个高中生,喜欢花天酒地,可在用钱上很是悭吝。平常我老是抽朋友的烟,也不怎么理发,辛辛苦苦攒够了五块钱,就一个人偷偷溜出去花得一分不剩。一晚上总是不多不少,刚好花五块钱。可以说我把这五块钱发挥到了极致。我先是将自己一分一毛攒起来的零钱从友人那里换一张五元大钞,若恰好是一张崭新挺括的钞票,我的心总是为之雀跃不已,但却故作淡然地将其装入口袋,然后便逛街去也。
我活着,只为了一个月内有一两次这样的外出挥霍。此时,我正为一股无名忧愁所折磨。绝对的孤独与对世间万事万物的怀疑之心。甫一开口,污言秽语就滔滔不绝!私以为,与尼采、拜伦、佐藤春夫这些人相比,莫泊桑、梅里美、森鸥外这些人才是真品。
进入酒馆,我不会露出兴奋的样子,而是摆出一副玩累了的姿态。若是夏天,就要冰镇啤酒。冬天呢,则要烫过的日本酒。我想让人觉得自己要酒喝单纯是出于季节所需。对于店里美丽的女招待,从不正眼去看,只是闷闷不乐地在那里独酌独饮。而不管哪家酒馆,都会有一个姿色平平而色心不减的中年女招待,我会跟她们闲扯几句,无非是聊聊天气啊,物价啊之类的。至于我的拿手好戏,则是扫一眼自己喝光的酒瓶,便迅速推算出酒钱几何。若是啤酒瓶有了六个,或是日本酒壶有了十个,就蓦地想起什么事似的,起身嘟囔着说要结账,不过我从不一下子掏出那张五元大钞,而是故意把各个口袋都翻一遍,像是忘记了自己的钞票所在,然后才在自己裤子口袋里找到了,又用右手在里面摸索了一阵子,假装是从五六张钞票里挑选一张,最终将一张钞票掏出来,拿到眼前确认一下是五块还是十块,这才递给女招待,说,零钱就一点,不用找了,接着便耸了耸肩,大步出了酒馆,一直回到学校宿舍,一次都不会回头。次日,我又开始了一分一毛地攒钱的日子。
决斗那天晚上,我进的是一家叫“向日葵”的酒馆。身上披了一件长斗篷,手上戴了一副白色皮手套。我不会连续两次去同一家酒馆,以免总是掏出五块钱,引起别人的怀疑。离上次去“向日葵”,已经两个月了。
当时有个刚出道的外国电影演员,我的样子跟他有些像,因此吸引了一些女人的目光。坐在酒馆角落,穿着各色和服的四个女招待全都来到我面前。正是冬天,我要了烫过的热酒,接着像怕冷似的缩了缩脖子。因为相貌酷似那位电影演员,带来了显著的利益。没等我开口要,一个年轻的女招待就给了我一支烟。
“向日葵”是个又小又脏的地方。东边墙上有张海报,上面有个束发女子懒懒地托着腮,脸蛋足有一尺宽二尺长,龇牙咧嘴傻笑着,牙齿有核桃那么大,海报下方印有一行黑字:“加武登啤酒”。对面墙上有一面镜子,一坪大小,镶在涂了金粉的边框里。北侧入口处挂着红黑条纹细布的门帘,脏兮兮的。门上方的写真,有一个在池畔草地上玉体横陈的西洋女子,正在大笑——被图钉钉在墙上。南边墙上,贴着一个纸气球,就在我脑袋上空。其有失协调的程度令人心头冒火。屋里摆着三张桌子,十把椅子。中间有个火炉。土间也铺了地板。这个酒馆环境,很难说让人心旷神怡。好在电灯光比较黯淡,不必去讲究这些琐屑之事。
这一晚,我得到了特殊优待。喝光了中年女招待热好的一壶日本酒,刚才给我烟抽的那位年轻女招待突然向我伸出右手,手心差点碰到我的鼻尖。我沉着自若地慢慢抬起头,看了眼那女招待的小眼睛。给我算算命吧,她说。我恍然大悟。哪怕沉默不语,我的身体也会散发出浓烈的预言家的气味。我没有碰女人的手,只是瞥了一眼,就低声说,你昨天失恋了。说中了。特殊优待就这样拉开序幕。有一个胖乎乎的女招待尊称我为老师。每个人都要我看手相。你是十九岁吧;你是属虎的吧;你正在苦心追求一个男人;你喜欢蔷薇花;你家里的狗下崽了,生了六个。无一不中。那个身材消瘦,眼里含情脉脉的中年女招待,听我说她已经失去了两个丈夫,渐渐垂下头去。为这不可思议的神机妙算的本领最为感到兴奋的,还是我本人。我已经喝光了六壶酒。正在此时,一个穿着狗皮坎肩的年轻农民现身在门口。
这个农民背对我坐到了邻桌的座位,狗皮坎肩正朝着我,说要喝威士忌。狗皮的纹样是花狗皮。这个农民的现身,让我这边的热闹气氛一下子冷落下来。我真后悔这么快就喝了六壶酒,真想喝他个一醉方休,完全沉浸在今晚的欢喜里。顶多再喝四壶酒了,那怎么够呢。偷吧。偷喝掉这杯威士忌。女招待们会说我不是因为缺钱才偷酒喝,而是把这当成预言家异想天开的玩笑,说不定会反过来为我喝彩呢。至于这个农民,只会把这当成一个醉汉的恶作剧,苦笑一声也就作罢。偷吧!我伸出手去,拿过邻桌的威士忌酒杯,若无其事地一口灌了下去。喝彩声压根没听到。非常安静。农民转向我,站起身。“咱出去说话。”说着,向门外走去。我冷笑着跟在他后面向外走去。经过镶在涂金镜框的镜子时,我偷偷瞥了一眼里面。咱也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美男子哩。镜中,一张一尺宽二尺长的笑脸消失在深处。我的心恢复了平静,做出自信的样子,呼啦一下掀开细布门帘来到外边。
写着黄色罗马字“THE HIMAWARI”
的四角门灯下,我们面对面站立。微暗的门口,浮动着四个女招待白色的脸。
我们开始了下面的争论:
—你别瞧不起人。
—没有瞧不起人,只是想套个近乎。
—咱是乡下人,不喜欢别人这么套近乎。
我又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农民的脸。他长了个小脑袋,剃得很短的平头,浅眉毛,单眼皮,三白眼,皮肤黝黑。身材大概比我矮五寸左右。我想开个玩笑把这个事搪塞过去。
—我想喝威士忌了。看起来很好喝的样子,就喝了呗。
—我自己也想喝。放在那里,还没舍得喝哩……
—看来你很率直,很可爱。
—别说这种逞能的话了。你不就是个学生吗?你看你那样,油头粉面的小白脸!
—我可是个算命的,是个预言家。你没料到吧。
—别装醉了。赶紧跪下求饶。别嗦。
—理解我的话,最需要的是勇气。这句话怎么样?我是弗里德里希·尼采。
我心里急切盼望着女招待能为我讲几句话。然而她们都在周围冷眼旁观,等着看我挨揍。右勾拳飞过来,我缩了一下脖子,打出去几十米远。幸好是我的学生帽替我挨了这一拳。我继续微笑着,故意慢腾腾地去捡那顶帽子。接连好多天的雨雪,路上满是泥泞。我想,将那沾了泥的帽子捡起来的时候,不如干脆跑掉,这样就可以省下那五块钱了。再另外找个地方,继续喝。于是跑了两三步,结果一下滑倒了,四脚朝天摔了个大跟头,姿势就像一只被踩扁了的青蛙。出这样的洋相,让我很恼火。手套、上衣、裤子,还有斗篷都沾满了泥。我缓缓站起来,昂着头又折返到农民那里。农民为女招待们所包围、守护着。谁都没有丝毫的同情的表示。这个发现唤起了我内心的凶暴。
—那我可要回敬一下下了。来而不往非礼也。
我笑着脱下手套扔在一边,就连昂贵的斗篷也毫不吝惜地扔在泥地里。刚才这句颇有古风的台词和我潇洒倜傥的姿态让我内心很是满意。要是有人过来劝架就好了。
农民不慌不忙脱掉狗皮坎肩,递给那个曾经给我烟抽的漂亮女招待,手伸进怀里——
—不能耍流氓手段!
我正在摆架势,提醒了他一句。
农民从怀里掏出的是一支银笛。银笛在门灯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他把银笛交给了失去两任丈夫的中年女招待。
农民的这一过人之处,让我感觉如在梦中。这居然不是小说里的情节,而是确确实实发生的事。我真想把他杀掉。
—出手吧。
这么喊了一嗓子,我抬起泥腿使劲踢过去。踢倒他以后,就将他的三白眼挖出来。可惜,泥腿踢空了。居然这么丢人现眼,可悲啊,我想。微温的拳头,打中了我从左眼到鼻子的部位,眼里冒出通红的火来。我是确确实实看到了火。右耳朵到脸颊的部位又挨了一巴掌。我两手撑在泥地里,一狠心张口去咬农民的腿。这条腿怎么这么硬?原来是路边的白杨树桩子。我趴在泥泞之中,想大放悲声嗷嗷大哭一场,可惜,一滴泪也没有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