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从古至今关于爱情的经典名句从来不缺,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科学家、宗教人士、艺术家等各行各业的人士都有自己的观点,心理学家也不例外。
那到底什么是爱情?
心理学家认为,爱是人类内心的产物,是人类一种普世的基本情绪。但长期以来,人们对爱情的认识仅仅是表面的、经验的、直觉的。很多人甚至还可能认为无法从科学的角度对“爱情”这种美丽而复杂的心理现象进行研究。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已经有很多心理学家开始采用科学的方法探索、研究和分析“爱情”,并试图从“爱情心理学”的角度来探讨:爱是什么?为什么人类需要爱?它有什么样的体验?又有什么样的影响?从心理体验上来讲,爱有没有文化差异(或阶级差异)?
最早试图测量“爱情”的是心理学家齐克·罗宾(Zick Rubin)。他把“爱情”定义为三种基本体验:
第一是依恋(attachment) ,指我们愿意和另外一个人长期在一起,得到关爱、亲近和身体上的接触;
第二是关心(caring) ,指我们希望像照顾自己一样地照顾另外一个人,满足对方的需求,唯愿对方幸福;
第三是亲密(intimacy) ,也就是我们愿意和另外一个人(伴侣)共同分享自己的感情、欲望、思想以及各种身心体验和感受。
根据该定义,罗宾又研发了一种评估量表,来评价我们对待特定个体(也就是意中人)的态度究竟是怎样的。我们到底是喜欢(liking)上了这个人,还是爱(loving)上了这个人?这两种情况在罗宾量表上的得分是不一样的。这既为其爱情理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提醒我们,与其花时间琢磨对方“到底爱不爱我”,不如问问对方“愿不愿意做个罗宾爱情量表测试”。
第二个爱情心理学理论是依兰·哈特菲尔(Elaine Hatfreld)提出的。她认为人类有两种爱情,一种是“ 共情之爱 (compassionate love)”,一种是“ 激情之爱 (passionate love)”。“共情之爱”指的是一种互相尊重、依恋、信任和喜爱的感情,这种爱情通常建立在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础之上;“激情之爱”指的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包括强烈的性吸引、坐立不安的焦虑和行动的热情。当这些感情得到积极回应的时候,人们会觉得特别快乐和满足;而没有得到回应时,人们会感到悲伤、失落和痛苦。哈特菲尔认为,通常“激情之爱”延续的时间是6个月到30个月左右(不超过三年);同时,哈特菲尔也认为,产生“激情之爱”需要有三个要素:第一是文化期望,鼓励人们相爱,第二是遇到了他/她理想中的爱人,第三是能够体验到一种强烈的身心冲动。
当然,理想的爱情应该是从“激情之爱”变成“共情之爱”,因为后者更加持久和幸福。但是,哈特菲尔也提醒大家,虽然人们都希望自己的感情生活永远包括强烈的“激情之爱”和稳定的“共情之爱”,但这样的愿望一般是难以实现的。
1973年,加拿大心理学家李·约翰(John Lee)出版了他著名的著作——《爱的颜色》,他将爱情比作颜色的色谱图。正如颜色有“三原色”一样,他认为“爱的画风”也是由三个基本元素组成的:
第一个是 “情欲之爱”(eros) ——爱的是一个理想的人,它是一种美化对方、有强烈的罗曼蒂克和激情体验的爱;
第二个是 “游戏之爱”(ludus) ——爱就像一场游戏,并没有多少真实的情感投入,看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因而经常更换对象;
第三个是 “友谊之爱”(storge) ——爱就是一种友谊,最常见的是青梅竹马般慢慢发展起来的感情,这是一种细水长流,稳定而温馨的爱。
就像“三原色”的结合能够产生出其他的颜色一样,爱的三种基本风格也能够产生其他的一些组合,所以,他还提出了三种次要的“爱的画风”:
第一是 “依附之爱”(mania) ,它是“情欲之爱”和“游戏之爱”的结合,代表的是一种依恋之情非常强大的爱;这种爱具有占有、忌妒、强烈情绪化等特征;
第二种是 “现实之爱”(pragna) ,它是“游戏之爱”和“友谊之爱”的结合,代表的是一种务实而且功利的爱情;通常会考虑对方的现实条件,以期减少自己付出的成本,同时让回报增加;
第三种是 “利他之爱”(agape) ,它是“情欲之爱”和“友谊之爱”的结合,代表的是一种带有牺牲和奉献精神、不求对方回报的无私之爱;这种爱被视为他/她的义务。
李·约翰认为,对一个特定的人,他/她不一定在其所有的爱情关系之中都表现出同一“画风”。也就是说,不同的关系会唤起不同“画风”的爱;即使是在同一关系中,人们也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换“画风”。
当然,在心理学中,最重要的同时也是最有影响力的爱情理论,还是罗伯特·斯滕伯格(Robert Sternberg)提出的“爱情三角理论”。他认为,爱情包括三种成分:亲密(intimacy)、激情(passion)和承诺(commitment)。斯滕伯格用三角形来体现这三种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亲密”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两性关系,它是指伴侣之间一种心灵相近、互相融合、互相归属、互相热爱的关系体验,包含对彼此的热情、理解、交流、支持以及分享等特点。
“激情”是一种以动机为主的两性关系,它是指伴侣之间关系变得浪漫,强烈地渴望与对方有身体结合的一种状态,源自外在身体吸引和内在性驱力的驱动。
“承诺”是一种以认知为主的两性关系,它是指当事人对关系维持的一种认知,决定去爱一个人和对亲密关系担责。据此又可以分为短期的关系和长期的关系:短期的关系是自己投入一份感情,决定去爱一个人;长期的关系是为维持两人之间的感情而做出一种持续的努力。
图1 斯滕伯格“爱情三角理论”
随着情感双方认识时间的增加及相处方式的改变,上述的三种成分将会有不同的改变。根据斯滕伯格(1986)的理论,这三种成分又可以有八种不同爱情关系的组合,并由此产生不同类型的爱:
喜欢(只包括亲密部分);
依恋(只包括激情部分);
空爱(只包括承诺部分);
无爱(三种成分都不包括);
浪漫之爱(结合了亲密和激情);
友谊之爱(包括了亲密和承诺);
愚蠢的爱(等于激情加上承诺);
完美的爱情(三种成分共聚在一个关系中)。
为什么积极心理学家也关注爱的问题呢?原因是大量的心理学研究已经证明: 爱情不仅仅是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它也和人类的饥饿感、性欲望以及求生本能一样,都是人类最原始的生存本能。 一个心中有爱的人,往往也是一个更加善良、道德、健康、长寿的人;反之,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人,往往也会是一个更加恶毒、残忍、变态、短命的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感情都没有体验过的话,很难说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对家人、他人、社会和国家的爱。
最近的脑科学研究也发现,人类由爱情所产生的生理和大脑的反应,与由性欲望而产生的反应是不同的。心理学家海伦·费雪(Helen Fisher)在其著作《我们为什么相爱》(Why we love)一书中提出,“爱”可能由三种不同的欲望组成:第一种是性欲,第二种是爱情(它让我们花时间追求和体验浪漫的爱),第三种是依恋。这三种不同的欲望,在脑区所对应的区域是不同的,并且有着不同的神经化学反应。
费雪认为,在“爱”的这三种欲望中,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不是性欲,而是爱情。因为很少有人会因为性而死,但在人类五千多年漫长的文明历史上,已经有很多人为爱而生、为爱而死,他们歌颂爱情,也赞美爱情。而且,有趣的是,男性对爱情的追求程度和女性是一样的。虽然很多女性认为男性更关心的是性欲望的满足,但实际上,全世界为爱而亡的男性远远多于女性,其比例高达3:1。也就是说,有将近75%为爱而亡的人是男性,而女性只占25%。所以,莫道男儿多无情,殉情往往是须眉!
不过,国内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数据。所以,国内的心理学家还需要多做些国人心理方面的基础研究,也需要大家多支持本土化的爱情、婚姻和性心理学研究。如此重要的幸福源泉,多需要中国人的探索、挖掘和享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