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余热资源、余热利用系统和公用辅助设施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299号中铝科技大厦,邮编:410019)。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大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本标准参加单位: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东方锅炉工业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太和水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阳绍伟 匡社颖 徐建炎
阮建国 黄 耀 戴庆伟 郭秀元
闫红杰 李培华 刘国雄 曾锦波
黄生龙 李 晓 陈昌锐 李运龙
肖爱民 鄢铁强 邹 迪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李水明 李红梅 彭 恒 匡 芳
陈汉平 刘 亮 王新建 俞向东
陈贤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