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工艺,噪声控制,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和消防设施,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动力设施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根据航空发动机试车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强制性条文的设置,修订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
2.修订增补了标准的部分术语;
3.修订完善了试车台气动设计要求,增加了试车台气动设计参数现场测量验证方法;
4.修订了航空发动机试车台噪声控制设计要求,适当提高了试车台的噪声控制设计标准,并增加了试车台噪声测试要求;
5.增加了试车台厂房防火防爆设计的相关内容,补充完善了试车台厂房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的设计规定;
6.增加了厂房抗震设计与试车间墙体配筋的相关内容,修订了排气通道结构设计要求,修订简化了特制混凝土、耐热混凝土、耐热砂浆的参考配合比及试验要求;
7.修订了试车台厂房照明和接地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号,邮编: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中航工程集成设备有限公司
中航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航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陆国杰 杨振军 陈丹瑚 倪照鹏
梁宝逵 龙合良 赵志刚 张国宁
王 帅 赵 龙 王 娜 张卫才
付桂宏 吴晓莉 李晓谊 涂 强
季福剑 赵庆刚 王 静 刘 兵
王世光 季洪源 赵 林 吕金刚
邹中元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贾平芳 夏爱国 王惠儒 张金锋
张 华 陈贵林 李孝宽 夏卫平
常好诵 杜宝强 杨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