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加氢站进站氢气质量应符合 下列规定 :
1 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等的氢气质量和检验规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 氢气》GB/T 37244的有关规定;
2 用于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的氢气质量和检验规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 第1部分:工业氢》GB 3634.1和《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GB/T 34537的有关规定。
6.1.2 加氢站出站氢气 的质量应按用户要求确定,并 不应低于 下列要求:
1 用于 氢燃料电池汽车 等的氢气,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 氢气》GB/T 37244等的规定 ;
2 用于氢气内燃 机 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的氢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氢气 第1部分:工业氢》GB 3634.1和《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GB/T 34537 的有关规定。
6.1.3 加氢站的进站氢气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 氢气 长管拖车、 氢气管束式集装箱 运输氢气时,可按氢气储气瓶结构容积和 起始与终止压力、温度及压缩因子 进行计算;
2 当采用氢气管道输送氢气时,宜采用质量流量计计量;
3 当采用液氢时,应以液氢储存压力容器液位计量,液位测量宜采用电容式液位计或同等精度的测量方法;
4 加氢站的进站氢气计量装置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为±1.5%。
6.1.4 混合燃料中的进站天然气质量、计量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燃气》GB 18047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的混合燃料比例,应根据混合燃料汽车发动机的要求 确定 。
6.1.5 用于 氢燃料电池汽车 的氢气,进站氢气质量不能达到燃料电池用氢气质量标准时,应根据进站氢气纯度或杂质含量选择相应的氢气纯化装置,氢气纯化装置宜设在氢气压缩机前。
6.1.6 加氢工艺系统中的纯化、压缩、计量、混合、输送、储存等工序,均应设有压力检测点,并应根据安全运行的要求设置超压或低压报警装置。
6.1.7 加氢站应设置工艺控制系统,宜根据实际需求对加氢站工艺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协同优化、管理、控制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