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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父:罗慕路斯的遗产

罗马在王制时代特点就非常鲜明,那就是以永不枯竭的进取心勤恳务实地让自己变得强悍。所谓强悍,就是要有自己的好制度,把诸多力量整合成一个稳定的结构。前文已经透露过罗慕路斯带兄弟们劫夺萨宾妇女的故事。这一节就专门用罗慕路斯来分析罗马制度的基本框架,以及制度和国父的关系。

罗慕路斯的神话

话说大约公元前1200年左右的特洛伊战争——对,就是古希腊《荷马史诗》里说的大统帅阿伽门农和大英雄阿喀琉斯为兄弟去抢回绝世美女海伦攻打特洛伊,最后用木马计获胜的那场战争——结束后,特洛伊王的女婿,也是女神维纳斯之子埃涅阿斯乘船逃跑。最终,他逃到了罗马附近,当地的国王把女儿嫁给了他,王位也让他继承。

王位不知道传了多少代,到了公元前800年左右,埃涅阿斯家族的两兄弟共同继承了王位,弟弟谋害了哥哥,还杀了他所有的男性后裔以绝后患,就剩下一个女儿还让她做了必须终身守节的维斯塔贞女。但这位公主受到战神马尔斯的青睐,生下了双胞胎,哥哥叫罗慕路斯,弟弟叫雷穆斯。他们被扔进台伯河,但母狼养活了他们。他们长大之后,为母亲和外公报了仇,成为罗马的新王。

随后,他们放弃老城,另寻新地,在罗马安营扎寨。此时,弟弟被哥哥杀死,有的说是因为凭借观鸟确定王的大小次序,有的说是弟弟挑衅越过了界墙。无论如何,罗慕路斯成了唯一的王,公元前753年4月21日成了罗马建城的官方纪念日。

作为建国之父,罗慕路斯不只是因为杀了自己的亲弟弟,成了唯一的统治者,更是因为后世对罗马国家而言最重要的制度,据说都是他创立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国王是最高统治者,他是共同体的宗教、军事、政治的最高领导人,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元老院是咨询机构,由国王挑选100名世家大族的长老组成,为国王提出忠告和建议。

第三,公民大会是立法机构,由全体市民组成,当然,只包括成年男性,他们的职责是选举国王,对国王咨询元老院之后提出的法律和政策做出表决,包括宣战的决定。

有了规矩就可以展开行动了,最重要的行动就是前文讲过的劫夺萨宾妇女并通过分享统治权壮大部落的故事。

罗慕路斯统治了罗马39年。在举行阅兵式的时候,乌云密布,狂风暴雨,之后罗慕路斯不知所终。无论他是成神而去,还是被元老院谋杀,但毫无疑问的是他被当成了神来敬拜,成为罗马的象征。

如何解读神话

罗慕路斯的神话故事讲完了,我们一起去看看背后暗藏的机关。

找到机关,得先有钥匙。最基本的,我们得先解决一个问题:什么是对待神话传说的正确态度。答案是:做侦探,而不是听故事。

学历史的第一步就是做侦探,懂得辨别真假。面对上古史,这个问题尤其要紧,因为所有的上古史都充斥着神话传说,都存在史料不可信的问题。

用罗慕路斯做例子,我们来看看材料来源和解读材料的方法,以后再碰到神话传说的时候,就不会只是听个故事了。有关罗慕路斯的一切,都是神话,类似我们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也就是说,关于他的故事,并不一定是历史事实,这些故事都没有办法证实,甚至找不到考古证据支持。不过,历史学家们对这类神话传说的态度很不一样。

古代的大历史学家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里面把罗慕路斯写了个仔仔细细,但他也明确交代这是他听来的故事,还交代了说故事的人其实还是可信的。 大史学家李维明确说,“那些建城前或即将建城时所流传下来的,与其说适合于纯粹的史记,还不如说适合于富有诗意的故事”。 总的来说,生活在公元1世纪左右的普鲁塔克和李维,独立地记录了他们在那个时代听到的故事,有自己客观的判断和对读者的交代,已经很了不起了。这很像生活在西汉的司马迁收集整理了当时的人都深信不疑的黄帝传说。

另一个极端是现代的大历史学家蒙森,他的《罗马史》不仅是公认的史学巨著,而且文采飞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遵循“历史是科学”的信条,他就没怎么提罗慕路斯的故事。他是用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的资料和方法去还原罗马的早期历史。现代历史学讲证据,不容许装神弄鬼,而且会用科学的眼光去剖析古代史籍当中记载的神话以及作者的立场、意图和方法。

我选择讲罗慕路斯的故事,但我的态度是谨慎的。我们这么办:所有神话传说虽然不是信史,不能够对细节和神秘因素太当真,但它们也不是一无是处,全不可用。奥妙在于,“‘奠基’是回溯性建构”! [1] 也就是说,起源或者建国的神话传说是后人对他们先辈的塑造。我们可以把它们当作文化的密码来破译,结合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的科学证据来挖掘神话传说中的真实,但更重要的是挖掘神话传说中反映出先民们建立了什么样的政治关系,至少是讲神话故事的“后人”能够理解的、褒奖的、批判的政治关系;看看这些理解、褒奖和批评怎么样占据那个时代的心灵,成为他们政治标准的重要来源。

王制时代的罗马,我们大致都用这种方法来解析。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后世有公认的信史记载,也不见得其中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准确的。司马迁的《史记》是公认的信史,但里面也有很多语焉不详之处,还有很多自相矛盾之处,都有待后世的侦探去破解谜团。 同样,罗马史上的大历史学家们的记录也有很多问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实的考订自有专业的历史学家去做。我们在这里最需要明确一个重要的视角差别,甚至是态度差别:古人写历史的态度和我们看历史的态度不一样。我们接受的是现代的史学观念,认为历史要忠实地记载真相。但古人写史的时候,就是写故事。History,拆开了,就是“他的故事”。在罗马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写作都不是为了忠实地记录真相,而是用故事宣扬他们的政治、道德、宗教观念。波里比阿写《通史》是为了证明罗马的成功是因为政治制度的优良,李维写《建城以来史》是为了弘扬罗马传统美德,普鲁塔克写《希腊罗马名人传》是为了阐发他的柏拉图主义哲学,他们都故意地让材料和叙述为自己服务。文和史在古时候不分家,古时候的史书就是文学作品,甚至很多史书里存在着明显的文学炫技。可以明确地说,罗马的拉丁文走向成熟就和文史一体创作的蓬勃发展大有干系。 其实中国古代文史一体的现象也非常明显,经典史籍的文学性也非常高,鲁迅先生评价《史记》为“无韵之离骚”就是指明了它的文学美感 。确实,如孟子所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史籍也不能尽信。

但是,我们不能走到另外一个极端,不能因为史籍不如我们认定的那么客观,不能因为史籍有文学性,就认定史书都不可信,都是骗人的。史书不如我们所想的那么直接地记录真相,也不会一无是处,它们是作者们用自己的眼光和笔法记录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们得去和他们谈,关于这个问题,波里比阿,你怎么看;李维,你怎么看;普鲁塔克,你怎么看。这不就是侦探在盘问证人嘛!除了人证,还有物证,考古学就是物证的来源。想要真相,只有自己做侦探去查,没有人会拱手送到我们面前。事实上,罗马诸王可能是故事编排出来的,但重要的是,记在他们名下的那些事情是不能凭空捏造的,剖析这些事情才是我们追索上古罗马面貌的关键所在。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下文频繁地使用他们的名字,以他们为主角剖析罗马早年的各种情况,更多地是为了方便把事情说清楚,而不是对他们的存在毫无反思地予以确认。

国家与国父

有了正确的态度,就可以解剖罗慕路斯传说了。从罗慕路斯的传说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三个要点。

第一,神圣性是一个共同体的立身之本。

罗马人把自己的始祖追溯到爱神维纳斯和战神马尔斯,标记自己独特的神圣起源,是部落摆脱原始状态、超越动物性的群居、走向文明的起点。

赫拉利在《人类简史》里面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人的独特能力在于会讲故事,讲故事使人能够超越身边的世界,去想象、感受、利用看不见的力量。于是人就可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形成超越所有动物的合作,不仅可以围攻山羊、马鹿,还可以围剿犀牛、大象。

神的后裔这种传说,是共同体的故事能够讲下去的起点,也是支点。只有把起点和支点树立在神那里,它们才是不可动摇的,故事就能不断讲下去,神圣性就能得到不断地生产,共同的根就种下了,合作也就能不断展开。

其实这种套路并不是罗马人独有。我们翻一翻《史记》的前五篇,黄帝、炎帝是中华始祖,还有尧、舜、禹、汤、文、武,他们都是神的后裔,都可以把血缘追溯到黄帝。再去翻一翻其他“二十三史”里面的开国皇帝《本纪》,很多都明确说这个王朝的开国皇帝是上天眷顾而生,身体有特殊机能,心智自幼年就非同一般。

这里我们来对比一下古罗马和古代中国的“王”。相比而言,古代中国的“王”比古罗马的“王”承载了更多的神圣性。

罗马的“王”在拉丁文里是rex,它的意思是宗教祭司、战争领袖和裁判官,它没有高高在上的味道,只是“大家长”。罗马的“王”虽然也有特殊的服饰、礼仪、权力、威严,但罗马人民绝大多数时候不把他们当神来看待,他们就是一国之主。 而且,王制时代的七位国王当中,只有首任国王罗慕路斯被封神,其他的都没有取得神的地位。更重要的是,王制没有给罗马人民留下好印象,共和时代甚至颁布法律决定“向往王制”是犯罪。 从罗马的演化来看,共同体的神圣性之所以给了罗慕路斯,重点落在他是“国父”(founder或者founding father),rex本身并没有沾到多少光。显然,从rex的文化含义如此之薄我们可以看出,罗马把她起源的神圣性主要给了国,而不是她的领袖。

古代中国则不同。古代中国的权威字典《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王”字的:“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 贯通天、地、人“三才”者为“王”。很明显,古代中国把王设想成了经天纬地的奇才,赋予了他巨大的使命,民族的兴衰和文明的存亡都寄托在他身上。在中国传统当中,“王”的分量几乎重得无以复加,《史记·五帝本纪》就是最好的证据。

分析神话传说,最重要的就是看它怎么为共同体设计神圣故事,找到古人自认为的“神圣根源”。神话就是一个文明共同神圣根源的载体。有了根,我们才是同类,才拥有共同的文化身份,才负有同样的历史使命。

第二,神圣故事的主角是人,不是神,神圣品质必须人格化,国父就是国家神圣品质的人格化载体。

罗慕路斯英明神武、雄才大略、骁勇善战、吃苦耐劳,罗马人最想要的那些好品质都集中在了他身上,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缺,他成了神,他消失之后很快就被封神。这种事情在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停止过。

读一读美国史,华盛顿就是完人;走一走美国,华盛顿的纪念碑随处可见。 [2] 华盛顿当将军打仗其实败多胜少,这种事实只有徐弃郁教授会不识相地在他的《美国简史30讲》里讲出来,但他也是为了反衬华盛顿的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智慧高超,强调华盛顿是美国独立战争、制宪会议和建国大业的“定海神针”。华盛顿是美国的象征,既然是象征,就必须是完美的。

这里的重点不是简单地说不要迷信大人物,而是要去仔细观察和理解这些神一般的大人物,也就是各个国家、各个王朝的国父们。关于他们的伟大形象中究竟蕴藏着什么样的价值被不断地宣扬,怎么宣扬的,合情合理吗,自然而然吗?那些令人不快的事情是怎么被掩盖、扭曲、重写的?比如罗慕路斯杀弟让人很困惑,是不是像唐太宗在玄武门之变杀了哥哥弟弟一样让人难以轻松咽下?想清楚国家符号这个问题,我们就知道,国父作为一个国家的价值系统的核心符号,必须隐匿缺点,让他光辉万丈。因为这关系到一个王朝、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文明在起点上的神圣品质,他是神圣品质的人格化载体,他的英明神武、完美无缺、光辉万丈是王朝、国家、文明的优良品质得以不断稳定生产的起点和支点。

第三,国父的最大功绩是留下制度,他仙逝了,人民可以凭借他留下的制度继续好好生活下去。

国王、元老院、公民大会的制度框架真的是罗慕路斯创设的吗?从人类学的资料来看,这种框架在原始部落里面并不稀奇。纯粹的狩猎为生的部落,人人都是猎手,平等就是自然的事情;到了农耕社会,有了剩余,能够养活宗教、文化、政治、军事人才,不平等就出现了,等级制开始发展。如此说来,罗慕路斯的罗马处于即将告别狩猎社会,一只脚已经踏入农耕社会的门槛上,他不能不有所集权,又不能太过集权。平等,反映在公民大会有权力,元老院有权威;集权,反映在有唯一的王,有长老们集成的元老院。罗马制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罗马人在相应社会发展阶段的主动选择。

罗慕路斯究竟有没有干这个事儿其实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没有他,罗马在那个发展阶段的制度大致也是可以确定的;而有了他,后世的罗马共和国就把他们引以为豪的制度追溯到了国父的头上,这套制度的神圣性就有了源头、有了基础、有了底气。反过来,事情就变成:罗慕路斯给罗马留下的最重要的遗产是国家的制度。

国父是作为国家制度系统的拱顶石存在的。如果说国父被神化是共同体存续必须将自己的核心价值“道成肉身”,那么,国父与制度的一体化,就是共同体存续必须将自己的基本制度“肉身化道”。后世的人民生活在好制度当中,都会感念国父创制的功绩,国父和制度就一体化了,不仅能够让人民主动地遵纪守法,而且很容易产生凝聚力和向心力。“一个共和国或一个王国的安宁,不是仰赖一个在生前进行英明统治的统治者,而是仰赖于一个能够把它创建得即便在其死后它仍能自我维系的统治者。” [3] 留下好制度给人民带来好生活,正是国父永垂不朽的唯一法门。


注释:

[1] 比尔德:《罗马元老院与人民》,王晨译,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8年,第63页。关于罗马王制时代诸王神话在罗马历史上的演变过程,可参见Nathan Rosenstein and Robert Morstein-Marx(eds.), A Companion to the Roman Republic ,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2006,pp.125-133.

[2] 乔治·华盛顿完美形象的简洁描写可见《华盛顿选集》中的《华盛顿生平》(《华盛顿选集》,聂崇信等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344—346页)。在同代人当中,即便是不愿意把华盛顿吹捧成“加图”的革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提及他时仍然处处表示高度的敬意。参见Benjamin Franklin, The Autobiography and Other Writings on Politics,Economics,and Virtue ,Alan Houston(e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xiv,236,339,356.美国对华盛顿隆重纪念并由此展开爱国主义教育的典型场所是华盛顿特区的独立纪念碑、华盛顿故居弗农山庄和约克敦战役纪念馆。

[3] 马基雅维利:《李维史论》,薛军译,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第184页。引文根据英文版略有调整,参见Machiavelli, The Discourse ,trans.Leslie J.Walker,S.J.,London:Penguin Books,2003,p.142.Machiavelli, Discourses On Livy ,trans.Harvey C.Mansfield and Nathan Tarcov,Chicago &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8,p.36.“国父是国家制度的创立者”这一观点最强有力的阐发者正是现代政治学之父马基雅维利,他在《君主论》和《李维史论》两部名著当中通过各种角度和史实论证了这一观点。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潘汉典译,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第五至十一章。马基雅维利:《李维史论》,薛军译,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第一卷第九、十、十八、十九、二十、二十六章。 zvai4VK0nS/WoK1yae5bxgMVcAnHL66EqTYCAaab/QB1gtJ73U6eViJCQH/Wbe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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