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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变种的性状;区别变种和物种的困难;家养变种起源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物种

当我们观察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的遗传变种、即族,并且把它们同亲缘密切近似的物种相比较时,我们一般会看出各个家养族,如上所述,在性状上不如真种(true species)那样一致。家养族的性状常常多少是畸形的;这就是说,它们彼此之间、它们和同属的其他物种之间,虽然在若干方面差异很小,但是,当它们互相比较时,常常在身体的某一部分表现了极大程度的差异,特别是当它们同自然状况下的亲缘最近的物种相比较时,更加如此。除了畸形的性状之外(还有变种杂交的完全能育性——这一问题以后要讨论到),同种的家养族的彼此差异,和自然状况下同属的亲缘密切近似物种的彼此差异是相似的,但是前者在大多数场合中,其差异程度较小。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某些有能力的鉴定家把许多动物和植物的家养族,看作是原来不同的物种的后代,还有一些有能力的鉴定家们则仅仅把它们看作是一些变种。如果一个家养族和一个物种之间存在着显著区别,这个疑窦便不致如此持续地反复发生了。有人常常这样说,家养族之间的性状差异不具有属的价值。我们可以阐明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但博物学家们当确定究竟什么性状才具有属的价值时,意见颇不一致;所有这些评价目前都是从经验来的。当属怎样在自然界里起源这一点得到说明时,就会知道,我们没有权利期望在我们的家养族中常常找到像属那样的差异量。

在试图估计近似的家养族之间的构造差异量时,由于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从一个或几个亲种传下来的,我们就会立刻陷入疑惑之中。如果能弄清楚这一点,是有趣的;例如,如果能够阐明,众所周知的纯真繁殖它们后代的长躯跑狗(greyhound)、嗅血警犬(bloodhound)、㹴(terrier) 、长耳猎狗(spaniel)和斗牛狗(bulldog),都是某一物种的后代,那么,此等事实就会严重地影响我们,使我们对于栖息在世界各地的许多密切近似的自然种——例如许多狐的种类——是不变的说法产生极大疑惑。我并不相信,如我们就要讲到的,这几个狗的种类的全部差异都是由于家养而产生出来的;我相信有小部分差异是由于从不同的物种传下来的。关于其他一些家养物种的特性显著的族,却有假定的,甚至有力的证据可以表明它们都是从一个野生亲种传下来的。

有人常常设想,人类选择的家养动物和家养植物都具有极大的遗传变异的倾向,都能经受住各种气候。这些性质曾大大地增加了大多数家养生物的价值,对此我并不争辩,但是,未开化人最初驯养一种动物时,怎么能知道那动物是否会在连续的世代中发生变异,又怎么能知道它是否能经受住别种气候呢?驴和鹅的变异性弱,驯鹿的耐热力小,普通骆驼的耐寒力也小,难道这会阻碍它们被家养吗?我不能怀疑,若从自然状况中取来一些动物和植物,其数目、产地及分类纲目都相当于我们的家养生物,同时假定它们在家状况下繁殖同样多的世代,那么它们平均发生的变异要会像现存家养生物的亲种所曾经发生的变异那样大。

大多数从古代就家养的动物和植物,究竟是从一个还是从几个野生物种传下来的,现在还不能得到任何明确的结论。那些相信家养动物是多源的人们的论点,主要依据我们在上古时代,在埃及的石碑上和在瑞士的湖上住所里所发现的家畜品种是极其多样的;并且其中有些与现今还生存着的种类十分相像,甚至相同。但这不过是把文明的历史推到更远,并且阐明动物的被家养比从来所设想的更为悠久罢了。瑞士的湖上居民栽培过几个种类的小麦和大麦、豌豆、罂粟(制油用)以及亚麻;并且他们还拥有数种家养动物。他们还同其他民族进行贸易。这些都明显地指出,如希尔(Heer)所说的,他们在这样的早期,已有很进步的文明;这也暗示了在此之前还有过文明稍低的一个长久连续时期,在那时候,各部落在各地方所养的动物大概已发生变异,并且产生了不同的族。自从在世界上许多地方的表面地层内发现燧石器具以来,所有地质学者们都相信未开化人在非常久远的时期就已存在;并且我们知道,今天几乎没有一个种族尚未开化到至少连狗也不饲养的。

大多数家养动物的起源,也许会永远暧昧不明。但我可以在此说明,我研究过全世界的家狗,并且苦心搜集了所有的既知事实,然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狗科的几个野生种曾被驯养,它们的血在某些情形下曾混合在一起,流在我们家养品种的血管里。关于绵羊和山羊,我还不能形成决定性的意见。布莱斯先生(Mr.Blyth)写信告诉过我印度瘤牛的习性、声音、体质及构造,从这些事实看来,差不多可以确定它们的原始祖先和欧洲牛是不同的;并且某些有能力的鉴定家相信,欧洲牛有两个或三个野生祖先——但不知它们是否够得上称为物种。这一结论,以及关于瘤牛和普通牛的种间区别的结论,其实已被卢特梅耶教授(Prof.Rütimeyer)的可称赞的研究所确定了。关于马,我同几个作家的意见相反,我大体相信所有的马族都属于同一个物种,理由无法在这里提出。我饲养过几乎所有的英国鸡的品种,使它们繁殖和交配,并且研究它们的骨骼,我觉得几乎可以确定地说,这一切品种都是野生印度鸡(Gallus bankiva)的后代;同时这也是布莱斯先生和别人在印度研究过这种鸡的结论。关于鸭和兔,有些品种彼此差异很大,证据清楚地表明,它们都是从普通的野生鸭和野生兔传下来的。

某些著者把若干家养族起源于几个原始祖先的学说,荒谬地夸张到极端的地步。他们相信每一个纯系繁殖的家养族,即使它们可区别的性状极其轻微,也各有其野生的原始型。照此说来,只在欧洲一处,至少必须生存过二十个野牛种,二十个野绵羊种,数个野山羊种,就在英国一地也必须有几个物种。还有一位著者相信,先前英国所特有的绵羊竟有十一个野生种之多!如果我们记得英国现在已没有一种特有的哺乳动物,法国只有少数哺乳动物和德国的不同,匈牙利、西班牙等也是这样,但此等国度各有好几种特有的牛、绵羊等品种,所以我们必须承认,许多家畜品种一定起源于欧洲;否则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呢?在印度也是这样。甚至全世界的家狗品种(我承认它们是从几个野生种传下来的),无疑也有大量的遗传变异;因为,意大利长躯猎狗、嗅血警犬、逗牛狗、巴儿狗(Pug-dog)或布莱尼姆长耳猎狗(Blenheim spaniel)等等同一切野生狗科动物如此不相像,有谁会相信同它们密切相似的动物曾经在自然状态下生存过呢?有人常常随意地说,所有我们的狗族都是由少数原始物种杂交而产生的;但是我们只能从杂交获得某种程度介于两亲之间的一些类型;如果用这一过程来说明我们的几个家养族的起源,我们就必须承认一些极端类型,如意大利长躯猎狗、嗅血猎狗、逗牛狗等,曾在野生状态下存在过。何况我们把杂交产生不同族的可能性过于夸张了。见于记载的许多事例指出,假如我们对于一些表现有我们所需要的性状的个体进行仔细选择,就可帮助偶然的杂交使一个族发生变异;但是要想从两个十分不同的族,得到一个中间性的族,则是很困难的。西布赖特爵士(Sir.J.Sebright)特意为了这一目的进行过实验,结果失败了。两个纯系品种第一次杂交后所产生的子代,其性状有时相当地一致(如我在鸽子中所发现的那样),于是一切情形似乎很简单了;但是当我们使这些杂种互相进行数代杂交之后,其后代简直没有两个是彼此相像的,这时的工作显然就很困难了。 m06VmnItRXypzLmJxgj/q0VXsWH7dXVz4D6rkyZmC65wl/vl+FGFlOCbjLViRR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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