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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伪装的宗教的前院

三十多年前出版了一本德文版的厚书,首次尝试证明至少有几个伪装的宗教彼此息息相关,这就是阿尔弗雷德·雷曼写的《迷信与魔术》,作者是哥本哈根大学心理-物理研究室主任。该书至今仍为秘学界的主要攻击对象。但正由于其对秘学的态度,雷曼最终走进了一条死胡同,这一点我们将在对秘学详细观察时看到。

那些把伪装的宗教归属于迷信这一概念的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特点:世界后面主义一直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尽管它千百次地谈到血液的种种神秘现象,谈到无从探究的事实,谈到秘学)。真正的迷信从不建立在理性之上。迷信不能代替宗教,它是宗教的一个非法兄弟。迷信假宗教以威严,因此它总能以这种或那种形象缠住所有的人不放。哪怕是无意识地公开表明自己不相信上帝都不可能。迷信无需运用何种方法,也无需进行解释。它更相信奇迹,觉得人的理性不足以解释奇迹的发生。若我相信拾到一块马蹄铁 能给我带来好运,我不会去找寻对这种相信的解释,也不会对上帝的存在表示怀疑。我对此笃信不疑。迷信与宗教的区别在于表面,而不在精神或习俗上。如果我用牌给人算命,我不会再去寻找什么新的规则,寻找解决世界各种问题的办法,因为我相信——完全是宗教式的相信——是上帝或一种超世俗的力量让我这样算命的,我不是在骗人。我要试试上帝;我祈求老天告诉我你的存在;我有罪;但正因承认自己有罪——这完全是宗教式的——我认识到世上有不可知之事,我承认自己一无所知。

因此伟大的人物恰恰都很迷信。实用政治家、不讲道德之徒、日耳曼人俾斯麦仍保留着古代非基督好汉的气质,这种气质并非纸上谈兵,危机来临之际还真的发挥了作用。在国会会议唇枪舌剑的紧要关头,俾斯麦打开了圣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圣经上说“你走的路,我与你同行。”会后他不仅高兴地,而且愉快地投入了战斗。他知道聪明的做法是,要像孩童一样在黑暗中摸索前行,像世界上聪明人一样勇往直前地探索。

世界后面的人、伪装宗教的信徒恰恰与此完全相反。他从来都自以为是。最微不足道、最不稳定、但也许是最难对付的伪装的宗教会在各个生活领域随时向人提供秘密忠告。我们在战时就得到过秘密忠告,而且交战的双方都得到过。比如说兴登堡打算把俄国人赶进东普鲁士的沼泽地,他在和平时期就曾仔细丈量过那块地的面积;比如说法国人认为,德国人早在和平时期就在香槟地区的钙盐地里挖好了秘密战壕。自以为是之人,或不如说自认福祸必知的人天南地北都有,在田野、在家乡、在地下掩体、大后方、外交部和参谋本部都有他们的身影。其实有些影响较大的伪装的宗教说的一大堆废话里也有点滴真情。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此。最诱人的首先是知情者的感觉,他们觉得自己知道的比粗俗的平头百姓多,有了更多的自尊。秘密格言明天就被斥为谎言也无所谓,因为后天肯定会有更了不起的秘密格言,会出现各色的肥皂泡,不过大多数肥皂泡是黑的,便宜。

这已成为过去了吗?它们今天还存在着。在巴黎,也许并非仅仅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不断有人虚构说德国已组建了三百万之众的“腓特烈·巴巴罗萨”秘密军事同盟。我们德国人明知这不过是无稽之谈,却也不仅在小说里,而且在啤酒桌上,在严肃的男人之间谈话时杜撰我们德国掌握了一种神秘手段,能使法国飞机如我们所愿地从天上掉下来,还说发明了一种肥料,能使我们的农作物产量提高数倍——这些都不是我为了举例所做的凭空想象,是我亲耳听来的,我听到的不是希望(比如收成能提高数倍就是那些厌恶江湖骗子的人——如汉斯·海因里希·埃尔勒——亲口告诉我的),是悄悄告诉我的确凿事实,好像我们的得救已成定局似的。在这里,一时的政治需要当然也起着某些幕后操纵的作用,这点我们后文还会经常提及。但如前所述,我们在提到骗术时也说过,骗术明显的特点不是提出冷冰冰的口号,而是口号被人真心相信了。要想抵制这样的口号只有两个办法,其一是随便哪个伪装的宗教再提另一个新口号,其二是用真正的宗教去对付它,这倒是我们所希望的。我们千万不能用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因为如果接着问下去,为什么天才的发明家不挺身而出用这些手段拯救我们,我们就会得到这样的答案:是呀,发明家当然并不会给现今这样的政府提供此种手段。这里指的是哪个政府无关紧要,因为自以为是的人的和任何一位自以为是的人都是冤家对头,其独特之处和值得注意的是,自以为是者并未说出发明者是何许人,正因为如此,他才对发明者充满敬意,认为他是爱国者。自以为是者对逻辑充耳不闻;他已经完全跨进了伪装宗教的门坎,对伪装的宗教做了首次顶礼膜拜。

对于神秘的需要从最早的青年时代就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只不过后来这种需要表现出排他性这种较温和的方式。小学生有他们的神秘语言,情人自有其互换的情书;俱乐部有其特殊的行话,三人凑到一起,便会感到彼此之间有甜蜜或珍贵的秘密可供分享——哪怕完全没有保守秘密的必要。这不再是假面舞会,不可与极乐之乡等协会和恶作剧相混淆。这种情况要普通得多,就是说,它根深叶茂。任何职业、任何偏好都会形成自己的语言。这绝不是说猎人、牌友、排字工、木匠的术语要比人们日常的普通语言有特色——其实这很常见——这种语言最原始的本质就是,并非每个人都懂得他们的语言,对于不属他们一类的人,对于没有被泄露秘密的人来说,他们的语言犹如一部密封七道的天书。说到底(这里就把他们和伪装的宗教联系起来了),神秘语言是使他们在他人面前保有优越感的手段。每个行业的学徒一旦掌握了专业术语,就感到有了身价。不过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这种优越感不会随着习惯了使用专业术语而消失,相反倒更强烈了。这样就产生了伪装宗教的所谓礼俗,而这并非宗教本身的仪式礼俗。

然而这种现象并不仅局限于语言。对于特殊知识的强烈渴求也波及内容。几年前我就有过一次可怕的经历:一位有着正常清醒判断力的诗人在一次讨论《浮士德》时突然想让我明白,马洛 写的浮士德比歌德写的浮士德好得多,还说他能用令人惊异和绝对正确的论据捍卫自己的主张。毫无疑问,他说的所有细节都对,无须反驳,只不过他完全失去了对整体把握的感觉,失去了判断马洛枯燥无味的魔幻剧与歌德的世界悲剧之间的差距感,其原因不大可能是被马洛相当枯燥的大作迷住了,而是对他人对歌德的评价不以为然,因为那不过是一般人的看法。类似的情况我们在文学领域里常见。由于同样的原因,出于渴望自己比别人知道得多的心理,对当代德国文学中颇有声誉的两兄弟的判断也同样是变来变去。正当格哈特·霍普特曼 在众星捧月的赞扬声中庆祝五十大寿,其著名诗人的身份变为全民财富时,反对派的声音出现了:有人觉得他并没什么了不起,这差点引发了评论界的一场争论,几乎成了对他作品及其价值的重新探讨。不过此时“知情人”却缩短了这个进程。他们并未指出格哈特·霍普特曼毋庸置疑的不足之处,而是在背后窃窃私语,说其实他的兄弟卡尔·霍普特曼写的东西品味高得多,直到现在仍未能引起人们的重视。作名人的儿子或兄弟一向就比较难,而在这里,自以为是、渴望知道他人不晓的秘密心理却在狭小的圈子里暂且给那位总的来说确实不那么重要的卡尔·霍普特曼带来了不小的声誉,甚至使他获得了成就。当然这只能是过眼烟云,因为秘密不能永久存封,会失去其诱人之处。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曼兄弟身上,只不过在两兄弟这里,知情人那“反”字当头的思维特点更为突出。有段时间,要是有人认为最先成名的托马斯·曼并不那么讨人嫌,还算是个人物的话,那么此人一定会被认为判断力不佳,精神文化层面档次不高。后来当海因里希·曼也有段时间取得了令人目不暇接的成就时,评论界又很快改了口;当海因里希一部接一部出版的书都拍成了电影,又一部接一部地上演时,对托马斯·曼写的《布登勃洛克一家》——虽然至今仍有人觉得它的语言过于考究,虚构明显,读起来别扭——的评论倒是没有变,它不是一本用现代语言写出的经典之作,而是一部令人难忘的世界名著。

有的时候自以为是却出于迫不得已。前面说过,把伪装的宗教与可卡因、电影与演歌 同归一类是错的。但是最近几年,我们所经历的对同性恋激烈的辩护却属于伪装的宗教,也源于自以为是:在最普通的人与人关系上,在男人和女人关系上要和别人不一样,要标新立异。奥斯卡·王尔德在一次和弗兰克·哈里斯 的谈话中口若悬河地道出了这一派伪装的宗教的全部理由:从美丽的角度看,男孩与姑娘无法相比。每个雕塑家创造人物时,都得把大屁股和下垂的乳房塑造得柔和、轻松、小巧、坚挺和滚圆。对此王尔德的结论是:其实,女性美就是要引起男性交媾的欲望。他认为少男不会吃醋,他只是个男性朋友,对男人不会提出任何要求。少年不像女人那样嫉妒和憎恨男人的工作。女人就是猫,少男才是男人。妇人的性欲下贱,不停地勾引男人,比起任何别的来,她更需要男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还说,世俗世界所说的恶习并非恶习。照他的理解,世人所认为的恶习其实还是不错的,苏格拉底、恺撒、亚历山大、米开朗琪罗和莎士比亚(德国同性恋的维护者还会加上腓特烈大帝)都是同性恋,是修道院的僧侣才把“恶习”打上了罪孽的印记。在更接近大自然的罗曼语国家,人们一直都容许同性恋的存在,后来清教徒伪君子德国人和英国人才把同性恋说成是犯罪。然而他们诅咒的只不过是他们不喜欢的恶习,还把这称作是维护道德。同性恋绝对不是犯罪,因为它不伤害任何人。要说同性恋是种病态,似乎只有组织严密的同性恋者才能被扣上这样的帽子。目前人类的理性还不足以找出对同性恋者进行惩罚的理由。只有没教养的人才会对同性恋抱有偏见。

王尔德的朋友哈里斯反驳说,雕塑家在创作少男的身体时,也得修饰肋骨的棱角,得把尖尖的膝盖、宽宽的踝骨塑造得柔和些。少男不能给予,即使他没有嫉妒之心,也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即使他无占有男人之意,也只能为男人提供性友谊,他无法给予发自内心的柔情。

哈里斯说,各国人民世世代代都对同性恋抱有偏见,这个偏见已进入了他们的血肉之躯,成为他们的生活内容——这样一个被不同种族维护的偏见比一大堆理性的理由还有用。这是已变成血与肉的理性,已被古老的历史经验所证实。对食人主义者也不能用理性的理由使他们改弦更张。食人主义者认为人肉比任何别的肉更嫩,更有营养,更好吃。我们反对食人主义根本用不着从理性上找理由,不用对他们说,把人养起来然后把他杀了是不允许的。我们反对他们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一想到吃人,我们就感到恶心。男人之间的交媾是来自于黑暗的过去,来自时代深渊的一种“玩法”。它没有未来,见不得光,只属于过去。苏格拉底对自己从不是恋童癖而感到骄傲。基督教教导人们要贞洁,由此提升了对人的道德要求,从而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使她成为与男子平等的伴侣。我们现代人的情欲大大强于希腊人的恋童癖。

王尔德插话说,这是天真幼稚的偏见。世界将会变得宽容,而那些把先驱们关进牢房折磨的人将会感到羞耻,先驱为之奋斗的才是有朝一日会被普遍认可的人际交往的较高级形式。

此刻这场谈话突然发生了变化,对此我要在这里费些口舌加以详叙。哈里斯的观点使王尔德难以招架,最后一声也不吭了。

哈里斯说,如果你真的相信,人类可以按照你的轨道前行的话,那么你本该乐于扮演伽利略的角色的。你不该在狱中写反阿尔弗莱德·道格拉斯勋爵的书,该写的是你的自行辩护。你该大声疾呼:我不是殉道者,不是罪犯,我比你们强大。如果你因此而被加重了处罚,你该感到高兴:因为这会加速你的辩解程序。哈里斯还说,他认为英国式的刻板是伪善,有一天他自己也会因为写了一本“淫书”而被告上法庭。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将不会大讲特讲,不会多费唇舌解释别人所认为的淫荡是什么。相反,他会在法庭上强调指出,所有英国和其他国家有判断力的人都会站在他一边。即使在今日的英国,凭他的公正,凭他的理由有根有据,持这种态度的绝不仅是他一人。

哈里斯的观点使往日能说会道的王尔德哑口无言。这些观点表明王尔德一方有着伪装宗教的几乎所有鲜明特点。哈里斯说了很多,这一方不仅反对鸡奸,而且反对任何伪装的宗教。王尔德一派自以为是,自认有正确的理性论据,对世界史做了非同寻常的偏狂式的歪解。这种解释甚至连某些英国法官都接受不了,其原因在于这些法官资质平平,在精神层面上远逊于他,这是毫无疑问的。总的来说:这派人的本事就是,揪住一点不放,肆无忌惮地自欺欺人。哈里斯那一派认同“变成血与肉的理性”,把过去和将来弄了个颠倒。特别要指出的是,他的观点支离破碎,难以自圆其说,可怕的是他们根本搞不清伪装的宗教声称的是什么,他们现在真正在做什么。

尽管如此,对同性恋的辩护仍在伪装的宗教中占有特殊地位。这种辩护并非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精神需要,而是由于其面临的困境,起码在刚出道时,这一派伪装的宗教混得还相当不顺。困境会变为美德,这需要一个过程。我这里要讲的是(衬架支撑的裙子出现之前)女裙加装软垫的事情。这件事发生在一个较高级、社会地位较重要的阶层之中:一位法国公爵夫人想掩盖怀孕的大肚子使用了软垫,后来渐渐成了时尚。然而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同性恋者为了达到类似的目的就必须进行革命,改变人们所有对于宇宙的观点,从道德观、审美观到历史的进程上都来一场革命,于是就出现了象皮病。

龟缩进秘密之中不让他人知晓,与众不同,搞小圈子,这是一种需要,它深深根植于人的天性之中。与其完全对立的现象是,人们也有揭示秘密或看到秘密被揭穿的癖好。至于影片中看到的情景,政治上互揭老底以及当前发生的此类事情,我们就不谈了。不过每种杂志倒是都设有谜团之角,各种报纸也都刊登侦探小说。

所有世界后面主义者都与侦探小说结缘,我们将会在后文中常常谈到这种关系。不过谢洛克-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与几个特殊的伪装的宗教走得非常近,其内容是推断证据,现在叫作笔迹学、手相学、性格学。从前是用头骨代替手看相。

表面上看,所有这些推断证据完全无懈可击。没有人会否定每个人的特性都在手和头骨上留有印记。笔迹已开始常常被保险公司所用,保险公司可根据一个人的笔迹大约测知他的生命前景。保险公司主管布鲁诺·库尔特曾在《展望》中报道过他在这方面的研究。他让人拿来一万份被保险人在保单上的亲笔签名,他并不知道被保险人的死亡日期。他试图从特定的、比较明显的笔迹中计算出他们的自然寿命。最终结果是,测算的75%是正确的,其余的25%人中,计算的寿命与被保险人实际寿命之间的差距最多为六年。这篇报道并非十分明了。那些意外身亡的人算在内了吗?(因为保险公司主管显然不会在报道中说,从字迹特征上、用招魂术也可预见那些死于意外的人。)

奇怪的、并且对这整个领域来说具有标志性的特点是,毫无先见之明的外行人无需别人的任何解释,也可从各种不同的笔迹试验中看出一个人寿命的长短。不经笔迹学研究和论证似乎也完全可以看出,一个像康德那样很少说废话空话的人,一个像他那样规矩下笔,笔划既不花里胡哨、又不故意显得朴实无华的人是长寿之人。因为对毫无偏见的外行人来说,这种笔迹显示的是书写者的宁静、整洁,既无过分的消耗,又无一成不变的呆板固执。英年早逝的童话作家豪夫 的笔迹给无偏见者留下的印象刚好相反,看得出此人很快就耗损了自己的生命。比起阅读库尔特给出的所有证明来,只要看一眼笔法的运用心中就有数了。不识康德和豪夫的人,不说理由也肯定会认为康德的寿命会长些(生命的损耗少些)。

其实不光从笔迹上可以得到对一个人的印象,我们每天在和别人打交道时,都在练习着从人的外表看其内心的本领。这完全是无意识的。我们与人共处时得出的很大一部分印象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

但是有人会反驳说,如果说我觉得我们的朋友米勒情况不是太好,因为他不注意保养自己,从感觉上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点也不清楚。相反,手相、上文中提到的笔迹学实验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

问题是这个结论是否正解。如果我们凭借自己对人的整体印象仍得不出对此人的确切结论,很可能是由于此人的内心和外表均无特别之处。多数人在多数情况下都没有特别之处。可是库尔特却能准确地测出占总数四分之三的人的寿命,剩下四分之一人的寿命测量偏差也很小。说得对。但是有人还可以说,这同一个百分比数字也可以从警察部门统计的死亡率的基础上得出。如果我的物理老师没有说谎,或者记忆力没有欺骗我的话,记得15年前科学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大约是50%-60%,而如果干脆大胆地以眼观天,从今天的天气看明天,预报的准确率可达75%。

专家预测的准确率有限,因此如果不是笔迹学、手相术、颅象学已在此期间蜕变为伪装的宗教的话,仍然可以从手相,笔迹,从头盖骨得出与以眼观天几乎同样的结论。

它们蜕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偏执狂的方式对某种特点进行过度评价。只看看手,看看头骨,经验老道的占卜者就能说出关于人的一切。是的,偏狂者总喜欢把范围搞得窄窄的,也许过几年我们不仅有手相师,还会有一所手相信徒学校,学生只要看一看男人拿烟卷的姿势便可得知此人的性格特点。这种情况早已初见端倪。各家报纸常刊登有关于手相的豆腐块杂文。人们一定还记得,伪装的宗教最初能在报上登个半诙谐半轻松的小短文就知足了,如今它们已经登堂入室,跻身进入了报刊社论的版面。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蜕变为伪装的宗教的第二种方式。从手相、笔迹和头骨不仅能看出一个人的一般性格特点,还能从中得出对此人的整体印象,看得出他属于哪类人。不,伪装的宗教认为手相、笔迹和头骨还应该揭示此人想隐瞒的、甚至连本人都不知道的东西。这里指的不是确认对一个人的印象,把它提升到意识之中,这是我们大家每天都做的事情。伪装的宗教所做的是对一切细节的解释。他们要揭示秘密的,最秘密的东西,把人的谜底揭穿。走向这个领域的人所抱的期望就是:不想知道普通的东西,要获知非同一般的、隐藏的东西。这时世界后面主义者就插进来了。

与此相反,谢洛克·福尔摩斯的判断证据仅仅来自于我们这个世界。他从证据中可以解读人的想法,但是他解读的只是另一个人清晰的、强烈的、甚至从其脸上的表情、从其动作都可看出的想法。福尔摩斯不是在占卜,他在观察,他不会说出另一人自己也不知道的秘密。只不过他解读的方式让人觉得神秘兮兮,一旦福尔摩斯把观察到的东西和事物之间都联系起来并能够做出解释,神秘感就消失了。福尔摩斯行事也“宽广”得多,整个人及其生活环境均在他的观察范围之内,因此他得出的简单结论肯定比占卜者的结论高明。

占卜者也够聪明,能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在个别情况下胆子也够大,敢于对此公开承认。一位名叫纳瓦尔的手相师就在她写的书的末尾道出了实情,说读者看完最后一页时,可能觉得自己所知一点也不比以前多,至少比看到本书一半时还少,更不用说刚翻开书的时候了。不过她却劝告读者不要泄气,到一定时候就会功到自然成。这就是说,她把自己介绍的手相规则已经减少到靠直觉,靠本能上了。我们每个人对直觉和本能的认识虽然似有非有,但当我们看到一位陌生人的手,或第一次与一个人握手时,对他也有所印象。

手相师已经证明过医师的诊断和看手相的结果是一致的。对于手掌发红,医师的诊断是血液循环好,生性快乐活泼。手相师的解释是:性格好,健康,活泼,直率。医生对手掌殷红的诊断是充血,得出的结论是:爱发火,知享乐。手相师的解释是:图享乐,高嗓门,火气大,乐天派。手掌发紫时医生会说:心脏有病,抑郁,伤感,多愁善感,妒忌心强;手相师会说:生性抑郁,好钻牛角,文静内向。我们无须继续对比下去。因为我们每个人也能不费吹灰之力得出与手相师及医生同样的结论。是的,不带偏见的人会得出更可靠的结论。因为他看到,受了冻、在冷水里干活久了、或在类似的情况下手掌会发红或变青。他比女手相师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能观察到整个人的外表。如果说医生比外行人高明,那是因为他诊断的心脏病或是充血症的根据绝不仅是病人手掌发红还是发青,他的根据是可靠得多的、明显可见的种种迹象。

常人还有一个明显优于占卜者的地方,那就是占卜者总是执拗走偏,把对一个人的各种观察统统归纳到性格学上去。不可否认,这样做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但结论却平庸陈腐得可怕:圆圆的下巴上有酒窝表明善良;高挺的胸脯显示的是勇气和强壮,灰眼睛表示活泼好动,意志坚强,不肯妥协;笑面虎是危险人物;长指甲意味着聪明但缺乏活力。这些我们都知道,但我们在仔细地看一个人时,仍不能准确地说出此人是何种性格。我们甚至还可以知道得更多,因为我们是把他作为人进行全面、整体观察的,不是观察人的各个部分,然后再把各部分的印象拼凑起来。

手相术程序如下:根据规则得出结论。结论是:我们可以通过任何人的外表即可揭示他的秘密。规则多数情况下无可挑剔,却是彻头彻尾的陈词滥调。最后一切的目的就是:用直觉把种种观察到的现象拼凑起来,得出一个印象或判断。

手相术或笔迹术学员学了等于没学,聪明如前。

啊,不是的!在培训过程中学员学会了偏执,见识了占卜,他们能够满怀知晓他人秘密的希望跨进伪装的宗教的门坎了。现在的他不再像我们每人那么聪明了,看见一个人便能对他有个大概印象。如果我们对此人有足够兴趣,进一步的交往还能加深对他的印象,能把印象变为判断。手相术学员的目光现在变得狭窄得多了,因为现在他盯着的仅仅是一个点,他知道根据手相术规则这个点的意思是什么。于是他失去的不仅是不带任何框框的无拘无束,而且也失去了对人进行清晰分析的能力,这种能力早已被手相术的公式套语夺走了。

这样的结果还会经常出现:可以不带丝毫偏见地说,伪装的宗教把本来可能有意义、有价值的事物都搞得毫无意义。其实笔迹解读者(当然不能把他混同于科学的笔迹鉴定专家,后者比如可对两种笔迹的同一性做出鉴定)、看手相的、看面相的比毫无偏见的普通人的本事还小。得出对一个人的整体印象、不算卦、不抱任何期待,这要比世界后面的人所做的偏狂式阐释对谜底的揭穿要彻底得多(假如被观察者有谜团的话)。说句不好听的话,想找出世界后面秘密的不仅有人,还有狗。名叫卡罗或内罗的狗对人有好感或恶感是一种本能,这要比揭示谜团者遵循的规则还要可靠。谜团揭示者只有把所有的规则全部忘记,把一切规则都融合在他的本能之中才能成功地揭开谜底。但如果是这样,那规则还有用吗?有用,不过只对那些与人交往中反应本来就不正常、能力低下的人有用。

占卜和阐释比不抱偏见的直觉得出的结论更不重要,也更不靠谱。这很清楚,甚至连占卜者自己也清楚。因为对世界后面的人来说,秘法行为比结果对他更有吸引力。这就是他离不开秘法的原因。

这种情况在数字推理中出现得格外多。哲学家或数学家可用数字说明整个宇宙,在数字王国再现宇宙的和谐与否,无须为此假想出伪装的宗教。对他来说,数字就是宇宙的象征,不是对宇宙的占卜。人们看到哲学家或数学家工作时用的是数字,数字无须说出。而地道的数字秘法家则与此相反,比如他写作犹太神秘哲学时,最后出现的肯定是数字,又比如马克斯·艾特在创作胡夫金字塔神奇童话英雄时,最后写的也是数字。他力图以此展现数字和世界之间的真实关系,揭示隐藏在后面的秘密。古老的数字推理出自人们对秘密的兴趣,或由于神权政治需要维护一个优越的、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地位。马克斯·艾特的数字预测与古老的数字推理不同,他要得到的是实际的结果,而这纯粹是走迷宫。比如他的书从第五个远古年代算起,经过雅利安-日耳曼世界远古时代一直能测算到德国将于1934年取得最终胜利。数字对任何占卜来说都是最经得起把玩的素材,因此比起其他伪装的宗教来,对数字进行各种推理的可能性更大。数字推理的历史更悠久、更古老。在不改变事物本质的情况下,数字推理永远在不断地变换着公式和意义。如果我在一本秘密文字中找到一个字母u,那么这个字母最多可和其它24个字母连在一起时才有意义。而数字三不是什么意思都能表示吗?天地之中,三这个数字既表示上帝的三位一体,也可以表示爱的三速度,没有它不能代表的意思。可以用数字做任意的推理、任意的联想。因此在这里不值得对此一一细说。

只有一件事可以强调一下。据我所见,几乎所有的数字秘法家都赋予不能整除的奇数一种神秘的力量,将其视为一个原数。生气勃勃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接受这种阐释,因为他也感到自己的生命非同一般,像奇数一样总有余额,不会说完就完。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有着聪明见识的数字秘法家却又总是试图用数字解读生命的秘密,从数字推理上算出一个人实际的、甚至十分精准的寿数。

在这里,我想对一本独特的、受到某种程度认可的书至少说上几句。这是一本有关数字推理的著作,作者是威廉·弗里斯,书名是《生命的过程》。他想以此说明设立精密生物学的原因。他的主要理由是,男人与女人一样,同样也有特定的生命周期;女人的周期一般是28天,男人是23天,两种周期长短可互换。他得出的实际结论为:男人在他“紧要的这几天”同样会感到不踏实,不对劲,因此男人应该像女人在经期那样,在这几天也要少干大事,不干重活。

闻者洗耳恭听。反对者顶多说,这么重要的大事几千年都没被发现,那还是只当它没被发现为好,弗里斯自己也未引用过能证明此规律存在的神话、传说、童话。简言之,书中没有提到过任何流传下来的有关认知。认为此说有理的人则认为,两类人,男人和女人都是人,男人在身体外表发育过程中的某个地方,也一定会有与女人月经相似的、等值的东西。于是人们好奇地拿起书往下看,一心想获得一点新的、基本的常识。读者从书中知道了歌德和俾斯麦的寿命,甚至还知道了两人生命周期的不同,一个是23天,另一个是28天,于是便很想知道书里还写了些什么。但是读者在书的同一页看到的却是如此复杂的数字组合 ,算出的得数还要加上半年或整年的年数,还要知道28和23之差为数字5,两个数字之和为51,这对数字秘法家来说都是具有特别的意义的奇数。再接着读下去能看懂的就只有数学家了,只有他们才搞得懂这几个神秘数字与任意一个数字能否组合,组合出现的几率有多大。如果作者还要随意地按照需要把每个数字加1或减1,再把得出的结果减、乘、除和乘方(据我所知,乘方幂至今未出现过)等等继续计算下去,那么搞乱了的不只是生物学,数字计算的精确性也定会有失。弗里斯的大作没有提过伪装的宗教,并且据我所知,也没有人组建过书迷之友会以示对此书的特别敬重。但这本书确切无疑地表明,现如今秘法家运用的方法是多么不靠谱,这些方法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数字秘法——如果允许这样来表达的话——本身就是伪装的宗教。因此它特别令天生不具备此种精神气质的人难以想其所想、感同身受。因此我也不认为,通过前几页的议论能把问题说到点子上。

与此相反,当我们再研究一下某些人如何在世界文学大作中寻找隐含的特殊意义、寻找隐藏在世界之后的意义时,我们便会觉得心里有数多了。我们可以《哈姆雷特》及《浮士德》为例,看看他们做了什么。至于结论如何,在打开的大门之后真相如何全无所谓。所有试图找寻意义的作法都是对艺术的本质做了完全错误的判断。当他们窃以为能给艺术赋予最高级的意义及最崇高的礼赞时,便把艺术降低到哲学隐言诗的地位。

艺术恰恰最能精准地区分宗教和伪装的宗教、超世界主义和世界后面主义。艺术家比我们中的任何人都能更强烈地感觉到,他以及他的作品处于两种秘密之中,艺术作品来自秘密也终于秘密。但是作品的价值何在?感受者虽然不能把秘密解开——在这个世界上这是不可能的——但有一个瞬间,作品能使读者感同身受,看到了奥秘的存在、明白了奥秘的意义,艺术作品的价值不正在于此吗?可以说艺术是启蒙的唯一形式,艺术从未对世界的奥秘失去敬畏之心,也不会强加于人。目前甚至连品位高的最新涌现的诗人都落入了秘学的种种陷阱之中,这绝非仅仅出于赶时髦的心理。这是可以解释的,因为他们觉得写出的作品多年来不被看好,现在自己不再凭空想象了,发自内心深处的艺术家气质终于显现了——也的确如此。他们觉得已摆脱了平庸的生活,这种直觉得到了证实——所幸事实并非如此——他们以为找到了生活的支柱。这些人没有想到、也更没有感到的是,无论哪一种伪装的宗教都比启蒙和科学更反对艺术。如果说启蒙和科学要把所有伟大的艺术品连根拔起,找到其生存的根源和存在的土壤,使其为自身的存在而存在(这样说艺术家业已完成的作品倒很贴切),从而否认一切伟大艺术秘密的话,那么伪装的宗教则只把任何一种艺术当作瓶子,可装或多或少又黑又暗的有毒饮料,伪装的宗教至少在这一点上做到了始终不渝。

然而艺术最大的价值恰恰就在于,它能引导人们经历瞬间从秘密中走出的感觉。伟大的作品源于秘密,也终于秘密。在生活暗流——这是我们对生活的称谓——涌动之中的某一个时段,暗流会突然大放光明,这就是艺术所起的重要作用。艺术和秘法是冤家对头。艺术家用作品反映生活及自然界存在着人所不知的秘密,他决不会成为只运用其神秘学解释秘密的秘法家。

任何一部伟大诗作的秘密都不隐藏在词句的后面,而是隐藏在字里行间之中。

浪游者夜歌

你乃是从天而降,

熄灭一切的烦恼伤悲,

谁有双重的愁肠,

你也给他双重安慰,

唉,我已经倦于浮生

管什么欢欣苦痛?

让甘美的和平,

来进驻我的胸中!

群峰

一片沉寂,

树梢

微风敛迹。

林中

栖鸟缄默,

稍待

你也安息。

有人认为这两首诗内容干巴巴,说的是人的一生都不得安宁,但安宁终将来临。但任何人都知道,加在一起共十六行的两首诗表达的意思显然比上述所言要多。两种对诗的理解完全不是美学层面上的不同。有人认为歌德想通过诗来说服我们;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说服我们。也许有人另作他解,认为诗是写给对人生极为迷恋、对死亡充满幼稚恐惧的人的。他充分享受着人间的快乐,憎恨死亡,认为死亡是从有到无的过渡。无论怎样理解,这短短的几行诗也都能使人有所感悟。见解虽有不同,但任何人都不能抗拒死亡。歌德怎么说就应该怎么说,不能走样。对此进行阐释是行不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诗本身就是阐释,不过这种阐释与秘法学的阐释不同,确切无疑的意思及对此的证实就在诗歌自身之中。

简单点说,如果能用其他的话来表达歌德在16行诗里揭示的秘密,不妨用人与人交往的方式表达更容易理解,可以理解为这是作家路特 在与他作品中的牧师太太讲话。能对此二首诗进行阐释的最好的人是歌德自己,除此以外,能阐释歌德诗歌的唯一人士应该是比歌德对艺术更投入的诗人。但事实证明,世界后面的人想找的人是根本没有的。

尽管如此,主张世界后面的人如果对浮士德的第二部作了阐释,人们还是要对他表示谅解。这种人似乎觉得自己有理由对浮士德第二部进行一针见血的、最尖锐的、比弗里德里希·特奥多尔·维舍尔 对此还要尖锐得多的批评。这里必须指出,在第二部里歌德用的“进入秘密”这个词,仅与他个人的生活及思想有关,因而只有生物-哲学评论家才是唯一真正能够“破解”第二部浮士德秘密的人。“解释者”、世界后面的人根本不可能从浮士德第二部里解读出伪装的宗教的意思。因为解读者的不幸在于,他总是试图做出太多太复杂的解释,因而他看到的只有伪装的宗教,他对《浮士德》所含真正的宗教意义视而不见,这个含义很简单:不要害怕生命,工作吧,生命会赋予你一切。只有工作的人才配享有自由和生活。歌德在结尾部分表达哲学意义时所运用的语言甚至相当枯燥,但它当然并未蕴含这部书的秘密。这是不容阐释的。歌德是最不主张阐释的。有人责备说,年迈的歌德已经不能明确无误地表示,他不愿让世界后面的人插手阐释他的作品。

相反倒是没有人对莎士比亚做同样的指责,但有人对他的书写笔画作了大量的解释。人们声称,写出莎士比亚剧作的是培根,是鲁特兰,可以是任何人,但决不可能是来自斯特拉特福德的威廉·莎士比亚。此人是半破产的手工作坊主之子,年轻时滥交女友,稀里糊涂地成了婚。后来又逃到伦敦,混迹于喜剧演员中间,在伦敦通过黑市交易和出售合伙人资产成了阔佬。这些人说得对,和我们所了解的莎士比亚一样,他确实当过演员,曾经是剧院经理,但他们却认为他根本写不出那样的戏剧作品。认为作者是培根的人说得没错,他们说这位作家不仅有十分天才的自信,而且这种自信出自于良好的教育,绝非才能可取代,这也是具有统治地位的人才有的自信。他身上绝无一丝暴发户的习气(人们不妨把莎士比亚和黑贝尔或瓦格纳作个对比:那两位青云直上者的气质是多么明显啊)。俾斯麦钟爱莎士比亚并非没有缘由。也许俾斯麦喜爱的倒不是他的魔力,而是他约束魔力的政治方式和强硬手段。莎士比亚不是超人小说家。他是一位政治家,是社会人:是唯一能把国王塑造为国王的作家。他和俾斯麦一样,不仅能将不可抗拒的力量以政治形式。不,以外交形式,甚至还能以反映宫廷生活的形式表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无与伦比之处在于,这位天才的举手投足和直抒胸臆的表达方式都做到了始终如一,他完全与其所生活的时代及现实紧密相联。据我们所知,他绝不勉强自己,能尽情享受生活。从他写的《暴风雨》便可以得出与上述那些人不同的结论,在他身后没有可与其比肩者。莎士比亚与真正的小说家不同,他从不强求任何格式,也绝不会做革命者。人们对他的生活轨迹所知不多,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人推测他的剧本是为革命而写。莎士比亚不是新贵,也不是具有伟人风度的青云直上者,这些特质甚至连歌德的作品和生活也都未能完全摆脱。我们面前的这位诗人与上帝好有一比,他无欲无求,于是也就出现了奇迹,正如一句美丽的印度格言所说:尘世会向无欲之人敞开自己的宝藏,母亲不会在孩子面前掩饰自己的身体。根据我们对这位伦敦剧院投机商所知不多的资料来看,历史上真实的莎士比亚几乎和上文所说的天才诗人完全不沾边,很难相信是他写出了那些戏剧。

这么说,研究莎士比亚的秘学家不仅说得有点道理,甚至说的是真话,他们的另一种说法也不错。他们觉得剧本是何人所写,对此我们不能无动于衷。有的莎士比亚传记作者甚至胆敢或隐蔽或公开地散布这样的言论,说我们没有写出像歌德语言学那样的一部莎士比亚语言学论著真是一大幸事,这是莫名其妙地把真相和谬误混为一谈。施本格勒曾说,17世纪初的莱因哈德举止乖张,与莎士比亚一样,也是天分极高,只不过他的才能与作家莎士比亚的才能用在了完全不同的地方——如果用施本格勒式的语言来说这位来自斯特拉特福德的青云直上者、 这位 逃离家乡的人真的写过 这些 大作的话,那么这显然是自相矛盾,有悖常理。我们认识的莎士比亚是位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而有人却觉得艺术和艺术家与尘世毫无关系,天才不仅从天而降,而且仍然悬浮飘摇在地球之上。他的生命对他无所给予,出生后只呼了一口气小命就完了。正如有的家庭小报写的那样,艺术家是一只梦游般的、轻率鲁莽的、毛发中有片葡萄叶的狗。实际上,这种说法甚至并非完全不重要。因为有了这种看法,今后任何一位学过写作的小青年都能掌握最新潮的艺人时尚,现在时兴的是披长卷发、穿戴雅致、有神秘教士气质,自诩为天才的人。莎士比亚秘学家如果声称,如今对莎士比亚作品的探讨是错的,那么他们肯定说过了头。因为任何一位读他的作品或演他的戏剧、被他的剧作打动的读者或演员还能有时间去猜测想象,莎士比亚作品的秘密是不会泄露给他们的。这个问题对莎士比亚戏剧的影响并非不重要(莎士比亚剧本身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对我们的艺术见解倒很重要。几乎所有的伪装的宗教说出的话也还有点是真的。

当培根分子拿出证据,说那位来自斯特拉特福德的小青年是制革工的儿子时,连这点真话也不存在了。这是绝妙的论据,他们想以此证明莎士比亚不是 这些 剧作的原创者。只不过培根之流根本拿不出像样的真凭实据。除了说他是制革工的儿子外,还可以给他戴上小偷、杀人犯、通奸者的帽子,还可以说莎士比亚的气质与作品的恶魔之气极为契合,因而这些人与其说他不是作者,还不如说他就是作者更好些。

由于他们着魔似地想从作品自身的特点中把不认可莎士比亚为作者的猜测作实,于是又千方百计地拼凑出千种说词。他们说:这位作家肯定具有法律知识,要不就说他肯定懂意大利语。他们得出结论说,剧作者不可能是个资质平平的演员。可认为莎士比亚是真正剧作者的一方说得完全在理,他们得出的结论是,莎士比亚肯定会说意大利语,因此他一定在意大利生活过。人们对这位作家生平经历的各个阶段都不甚明了,因此大部分作品发表的年代顺序也都是估算出来的。

就这样,甚至连莎士比亚秘学家最后也不得不得出正确的认识:在这个方程式中,所有的数值都不可知,模棱两可,只有那些作品才是真的。

这一正确的认识如果运用得当,那么我们起码可以讨论问题了:莎士比亚秘学家上演的最后一幕,也是最滑稽的一幕是否就此开启了。这些人认为,重要的不在于剧作者是莎士比亚、培根、还是鲁特兰,最重要的是:要把秘密文字的谜团一个个解开。这样一来,每年十几个新谜团系列就被各个不同的国家用不同的文字发现了。

对谜团进行解密的众男女很是担心别人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认为他们对几十万诗行(通过不同版本的增添及比对,这些诗行可以很方便地翻上几番,还不必考虑作者字体的随意性和印刷错误,他们为了解密,把字母X读成了U)想怎样解释就怎样解释,他们对这种简单的想法唯恐避之不及。这是有原因的。这个问题完全与莎士比亚、与培根无关,这是伪装的宗教的问题。谜团解密者在发现秘密的过程中异想天开,完全把目的束之脑后。他用独树一帜的手法最终写出的文字对文学史无甚贡献,那不过是用爱伦·坡式手法写的一本小说,但它篇幅过大,又臭又长,却缺少侦探小说的透明度。管他什么莎士比亚,管他什么培根,探究秘密及显示他的各种本领才是最主要的。

照这样下去,一个可说是重要且能吸引人的文史方面的问题倒变成了令人颜面尽失的问题。在今天能看出文史方面存在问题的人是需要有点胆量的。另一方面,对于作家莎士比亚生平所知不多与作品特色之间存在的矛盾并未解决。

这一章写得可能有些过长了。所有在这里提及的领域都不过是通往伪装的宗教领地的前院,只有这样理解这章才有意义。也许有人刚开始给人看手相时还有些理性,有爱心,但到了最后,他们很可能都变成了笃信神鬼者或神智学家,至少神秘玄妙的庙宇大门已然向他开启。那些在研究莎士比亚-培根问题时尝到揭开神秘文字不可抗拒的诱惑滋味的人,其实已身陷神秘世界中不可自拔。他不再具有分辩事物的能力,区分事物已然完全根据喜好,完全随心所欲了。而他胡拉乱扯地破解谜团时却总还是有些理性的,甚至是在大大地耗费着自己的理性。 ue17vES8YBVgSktzNt3G5uQRBjXNYn2VTnmn6OwmwtXEMf3Mvz+P6t1yYyLXRe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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