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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献综述

(一) 金融抑制与经济发展

对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与经济转型发展关系的探讨主要兴起于上世纪末,并逐渐成为近年来学界的一个热点话题(Pagano,1993;Trew,2006)。从1973年开始,金融发展理论进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最为著名的就是McKinnon(1973)发表的《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以及Shaw(1973)发表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两部著作。这两部著作开始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为研究对象,展开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研究。McKinnon(1973)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各种限制,并且人为设定利率和汇率,使之不能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做出调节,也无法让市场起到资源配置的作用。在利率和汇率双扭曲的情况下,整个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也被严重扭曲,即出现“金融抑制”现象。

在此之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把目光投向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问题的研究上。Galbis(1980)从发展中国家经济中存在的分割性出发,构建了一个两部门模型,并指出金融抑制阻碍了流动性资金从低回报率的传统部门向高回报率的现代部门的流动趋势,造成了金融资源的错配与生产率较高部门的投资不足,进而影响经济增长。该研究的两部门模型很类似于中国目前所存在的国有部门和民营部门,因而近年有许多研究(娄姚荣,2013;江迪蒙,2014)都是在这一基础上改进模型,讨论中国的金融抑制问题。Fry在1980年的文章中讨论了金融抑制造成经济增长损失的问题,并得出真实存款利率每低于市场均衡利率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就会损失0.5个百分点。Roubini and Sala-I-Martin(1992)从拉美国家的经济发展现状出发,提出金融抑制会严重阻碍经济增长,并以实证方法对理论进行证明。卢峰和姚洋(2004)基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阐述金融抑制的影响,认为中国私人部门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抑制。周业安和赵坚毅(2005)检验了金融市场化指数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发现金融市场化的程度越深,越能够提高经济增长率。

通过对金融抑制现有文献的梳理,不难发现学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部分学者如McKinnon(1973)和Shaw(1973)大力支持金融自由化,而另一部分强调了金融管制对经济的有益作用。其中对金融抑制负面作用的研究是现有文献的主体,这些理论一致认为金融抑制会对国民经济的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如投资效率损失、削弱科技创新能力、降低经济发展效率、产业结构与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等,从而阻碍经济的发展。

对于金融管制持支持态度的学者则从东南亚与拉美金融危机的历史及发展中国家市场失灵的现状出发,强调国家对金融管制的积极作用。他们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一个政府主导的有力的“大推进”可能有助于一国摆脱“贫困陷阱”,进入“起飞”阶段并走上自我持续增长的轨道。作为国家控制权的支持者,Gerschenkron(1962)认为政府能够向高生产率的投资项目配置资本,国有银行也能够克服市场失灵的缺陷,动员储蓄去实现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项目。Stiglitz在多篇论文中提出(Stiglitz & Weiss,1981;Stiglitz,2000;Stiglitz,1994),在不完全信息的市场环境中,较高的利率会促使投资者向更有风险的项目投资,从而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因此,利率管制和信贷配给可能是银行更为理性的选择。他还认为,过去几十年发展中国家不断爆发的金融危机正是由于金融自由化而产生,在金融抑制政策下,发展中国家会更好地管理其货币供给并实现金融系统的稳定。Fry(1997)在道德风险的动态模型下证明,实施金融自由化必须存在一些先决条件,如适当的审慎监管、对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有效管理、物价稳定在一个合理的程度等。Hellmann等(1997)指出,金融领域的竞争会破坏银行的审慎决策,对资本不加以管制更会导致帕累托无效的结果,因此适当金融政策工具的应用将有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通过实证检验,Arestis and Demetriades(1997)和Demetriades and Luintel(2001)两篇研究都证明韩国的金融抑制政策对其金融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Aziz and Duenwald(2002)的研究得出:金融体系管制可以保证无效率的国有企业生存,不产生过多的失业,从而使转型成本达到社会的稳定不受威胁的水平。陈彦斌等(2014)使用数值模拟实验证明,利率管制具有一定的“增长效应”:偏低的实际利率对企业部门扩大投资规模提供了激励,经济体的资本存量将会增加,进而促进了总产出的提高。

金融抑制对经济发展究竟是起促进作用还是抑制作用?根据现有文献的实证研究,这个问题是由一国金融机构情况、市场发展情况、监管机构情况、政府战略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虽然金融抑制政策在一般情况下会降低经济效率,但这一政策同时也有效地帮助政府解决了市场失灵和金融危机等问题。因此,金融抑制政策的净效应是由正负两种潜在机制共同决定的。这两种效应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最终的结果要看哪种机制起主导作用。

到目前为止,学界研究的结果基本上得出了一条中间路线:一方面必须渐进地推行金融自由化;另一方面基于金融市场的内在约束,政府监管也不可避免。Li(2001)认为在经济发展早期,温和的金融抑制政策可能支持了宏观经济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但这一政策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负担并在近些年出现了自我维系的特征。郭为(2004)指出在工业化的早期阶段,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作为增长引擎的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关注,一种混合的金融形式可能更为有效。在中国,银行业过快的私有化可能会造成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大面积地难以获得信贷,引发很多社会和政治问题。Maswana(2008)提出,虽然金融抑制政策不利于经济的配置效率,但它可能创造出一种调整效率,这使政府有能力在变化的环境中做出迅速的调整。余静文(2013)进一步总结出,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应着不同的“最优金融条件”,最优的金融抑制水平应当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而下降,而任何相对于“最优金融条件”的偏离都将使经济增速下降。

(二)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在金融抑制指标的选取上,学界尚没有达成统一。蒙荫莉(2003)计算出M2与GDP的比值作为指标进行计量分析。郭为(2004)把居民手持货币量或者居民手持货币量与投资性金融资产的比率作为度量金融发展或抑制的一个指标。白重恩(2010)以存贷总额占GDP的比重衡量金融抑制的程度。陈斌开和林毅夫(2012)以人民币存款一年期真实利率表示金融抑制水平。Arestis and Demetriades(1997)采取了主成分法计算金融抑制指标。此后,大量的文献都沿用了这一研究思路,以多重指标综合考虑金融抑制的程度。Ang and Mckibbin(2007)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马来西亚的金融抑制指标。陈宇峰等(2015)借鉴了Demetriades的方法,采取主成分法测度了1993—2012年中国的金融抑制程度。Huang and Wang(2011)同样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用六个变量构建指标表示金融抑制情况。因此,文本也采取主成分法,借鉴Huang and Wang(2011)的研究方法,对金融抑制情况进行测度。

综上所述,现在已有文献研究金融抑制政策在中国及世界范围内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也有文献研究金融抑制政策在中国改革过程中的双重作用。然而目前尚没有文献研究在世界范围内金融抑制政策对民营经济和经济增长的一般性规律及双重作用。因此,本文期望在该领域进行讨论与分析,得出相关结论,并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更好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9K+YOQWGBxdy5QsOOceBW6OHl+pFsYTTsJrkjEiSrLWmDJDcs302jPM7xbWiyM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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