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下,还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体制都不可能相融合。西方经济学各个流派的学者普遍都将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私有制与市场经济联系起来,认为市场经济体制是从资本主义中孕育而来的,从而否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正确价格的发现机制与资源合理化配置的可能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者同样将私有制视为市场经济的前提,同时批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盲目性。他们认为,当共产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时候,商品与货币将不复存在,市场经济也将最终消亡,计划经济就是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经济发展,政府渐渐无法完成经济运行过程中越来越繁杂的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工作,计划经济无法做到有效的资源配置。面对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开始寻求改革,尝试构建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理论与方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等国家纷纷探索试验市场社会主义改革,期望减少计划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扭曲与获得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效率(陈健和郭冠清,2018)。但是这些改革的探索与尝试并未能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地统一起来。在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双重束缚下,这些国家市场要素的发育非常地缓慢和艰难。进入20世纪80年代,陷入经济困难的转轨国家只得纷纷按照“华盛顿共识”的改革逻辑,放弃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制度基础,以产权全面私有化来配合市场经济改革,这宣告了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失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所以能成功,在于实行的改革逻辑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有着很大区别。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实践中,中国一直将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没有教条地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也没有跟随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脚步倒向西方经济学理论、全面实行资本私有化;而是配合中国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现实需求,认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并积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走出了一条前无古人的改革道路。正是在这样的所有制结构下,中国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消费品市场各个要素的正确价格形成机制才得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快速发展,从而实现资源公平合理高效的配置和自由的流通。
同时,中国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理论中对于政府与市场的认识。在经济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党和国家认识到:如果中央发布了过多的指令性计划,日常经济运行中经济主体的激励机制就会被扭曲,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抑制;如果政府仅仅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中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无法得到保证,交通设施、环境保护等关乎国计民生方面、正向外部性较强项目的发展将会滞后,经济结构的失衡、区域发展中的不协调将无法进行宏观调控。因此,在社会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党和国家一直施行放管结合的政策:在资源配置方面不越位,主要依靠指导性的发展规划导向和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工具的宏观调控;在市场监管方面不失位,逐步完善法制环境、明确产权制度、改善营商环境。得益于此,中国改革进程中才既保持了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宏观可控,又在局部上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而没有陷入东欧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困境中去。
中国实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节奏也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不同。
在早期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试验失败后,转轨经济国家受到西方经济学影响,按照“华盛顿共识”提出的以产权私有化为前提,用“休克疗法”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结果大部分东欧转轨国家政府对经济失去控制,市场秩序一片混乱,造成了经济大幅衰退。中国则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在加速形成价格机制的过程中,逐步调节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比例,从而实现了四十多年经济高速稳定的增长,向世界展现了“中国奇迹”。
更为关键的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一直同步推进企业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国有企业来说,产权改革既涉及公有制能否成为主体所有制的问题,又涉及国有企业能否遵循市场经济制度、受到市场约束的问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通常由政府直接领导,生产和经营受到计划指标的决定性影响,甚至经营亏损也可以得到国家相应的补贴,几乎没有竞争压力。这种带有“软预算约束”特征的企业制度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要求。因此,伴随着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提高,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入,经历了“放权让利”、“股份制”改革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在所有制结构上,确立混合所有制为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产权制度上,形成权利、责任、利益三者之间的互相制衡(刘伟,2019);在管理对象上,由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逐渐转变为对国有资本的管理(杨瑞龙,2018)。这使得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受到市场的硬约束,在增强了国有经济竞争力和创新性、发挥了国有企业引领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的同时,也使得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能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