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根据科利/蒙提那里编辑的十五卷本考订研究版《尼采全集》(Sämtliche Werke,kritische Studienausgabe in 15 Bänden,简称“科利版”)第12卷和第13卷译出,这两卷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收录了尼采作于1885年秋至1889年初之间的全部残篇遗稿(尼采精神错乱之前最后两年的全部笔记),其中包含了后人编辑的尼采《权力意志》(或译《强力意志》)诸版本的内容。
二、本书德文全集版(科利版第12卷和第13卷)已经合乎实情地取消了《权力意志》( Der Wille zur Macht )这个流行的书名,中文版仍保留该书名,主要出于图书流通的考虑。
三、中文版力求在内容(文字)和形式(版式)上严格对应于原著,尽量保持原版的笔记和残篇格式。凡正文中出现的各式符号亦予以原样保留,其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有:
1.〈〉:表示编者对笔记文字遗缺部分的补全。
2.[—]:表示笔记手稿中一个不可读的词。
3.[— —]:表示笔记手稿中二个不可读的词。
4.[— — —]:表示笔记手稿中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可读的词。
5.— — —:表示笔记手稿中不完整的句子。
6.[+]:表示笔记手稿中的空白。
四、原版黑体字在中文版中仍以黑体标出;原版斜体字在中文版中以重点号标示。
五、文中出现的诸如半个括号、句尾或段尾标点缺失等现象,并非中译者的疏忽或失误,而是原作本来样子,读者不可形成误解。
六、文中注释分为“编注”、“译注”两种。“编注”是译者根据科利版《尼采全集》第14卷(该卷为第1—13卷之编者注解)第731—774页译出的,移置入正文相应文字中,以方便读者阅读和研究。由于“编注”的植入,中文版自然亦具备了考订性质。
七、由于中文版把原版单独成卷的“编注”改为当页脚注,故已没有必要标出原版为方便注释而作的行号。相应地,“编注”中行号说明也予以放弃,而改为如下形式:起始词语……结束词语。
八、注释(编注和译注)中出现的对科利版《尼采全集》诸卷的文献指引,均以学界普遍采纳的缩写形式“KSA”标示。
九、原著中出现的两门欧洲古典语言(古希腊文、拉丁文)词句,中文版中先列出原文,再以方括号[]标出相应的译文。需要特别标出的德文词语,中文版以括号()表示。原著中出现的除德文外的现代欧洲语言(法文、英文、意大利文等)词句,中文版中一般并不标出原文,而多加注说明,特别需要标出原文的,亦以括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