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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世纪的来临

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方的历史接下来就是中世纪了。

要了解这个中世纪,首先就要了解它的基本制度,这就是封建制,中世纪就是西方的封建制时代。

我们中国有一段漫长的封建时代,从战国秦汉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长达两千余年。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要了解封建制,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国了。但了解中国的封建制并不意味着了解了西方的封建制。西方的封建制与中国的封建制有相当大的差异,这不单表现在延续时间的长短,还表现在社会、经济、政治、军事的各方各面。

西方封建制起源于三个契机:罗马帝国的崩溃、日耳曼征服者的传统与土地采邑制。

罗马帝国的生产原来靠奴隶劳动,帝国常年到处征服,被征服地区的人民,特别是战俘就成了罗马人的奴隶。战争与征服对罗马帝国而言是家常便饭,而且几乎每次都能捕到一大批战俘,这样奴隶就有了可靠的来源,价钱也便宜,这就为奴隶制提供了最先的基础。

到后来,随着帝国的衰落,他们在战争中不但不能取胜,反而常常失败,自己都成了奴隶,抓别人来做奴隶是不能的了,于是奴隶来源日益枯竭。这就使奴隶制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境地。

再往后,由于日耳曼蛮族的侵入,奴隶们乘机溜之大吉,奴隶主们保命还来不及,哪来得及管奴隶们跑不跑。

还有,我们要知道,奴隶制是一种最残酷的剥削制度,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可言,他们的一切劳动果实都被奴隶主侵占,他们的劳动完全是被迫的,毫无积极性可言,只要有可能,他们就会怠工逃跑,争取自由。所以,奴隶制的维护完全是以奴隶主对奴隶的暴力控制为基础的,一旦奴隶主失去了这种控制能力,奴隶制也就失去了它生存的基础。罗马帝国的覆灭正标示着这种基础的丧失。

然而,帝国崩溃之后,原来的奴隶主们还在,他们也依旧不能靠自己的双手耕种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呢?这时候他们已经无力像过去那样控制奴隶了,为了使奴隶们不要逃跑,唯一的办法是给他们好处。为此奴隶主们采取了另一种剥削方法,就是给奴隶土地,让他们自己耕种,然后他去收租。这样原来的奴隶不但有了一定的自由,还能享有一部分劳动果实,那劳动积极性自然高多了,也不成天想着逃跑了。

这样一来,原来的奴隶主慢慢变成了封建地主,奴隶变成了隶农,奴隶制就变成了封建制。

除原来的少数罗马奴隶主外,现在的封建地主主要是日耳曼人。那些率军攻打罗马的日耳曼各族国王占领了大片土地后,把它们分给士兵和贵族们作为采邑。那些分得了土地的人,尤其是分得了很多土地的贵族们便成了大地主,他们再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小的贵族,如此下去,直到土地最后分到亲自耕种的隶农们手里。获封了土地的大小贵族就成了大小封建领主。领主和隶农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封建社会的两个基本阶级,这两个基本阶级形成之后,封建制也就形成了。

封建制下的西方各国,像英法德意等,社会状况各不相同,但既然同为封建制,就有某些共同点。

这些共同点之中首要的是,封建制国家大体上有三大社会等级:国王、封建主和隶农。

国王是最大的封建主,居于金字塔之巅,全国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由他分给各个封建主。当然,由他亲自来封的只是些大封建主,而且一封就是一大片。

封建主是些大大小小的地主。他们有的占有大量土地,有的就少些。他们并不是把这些土地直接交给隶农去种,而是再分封下去,也就是说,他们自己是封臣,但他们自己也有自己的封臣。

隶农是直接耕种土地的人。

我们现在来讲几个关系,弄清楚这几个关系之后我们也就弄清楚了封建社会的概况。这几个关系就是:国王与封建主的关系、封主与封臣的关系、封臣与隶农的关系、隶农与土地的关系。

中世纪西方的封建国王有一个基本特点:国王们不是专制的,而是权力相当有限。这与中国的封建皇帝们恰恰相反,中国的皇帝们从来都拥有巨大无比的权力。

中世纪的国王在他们的臣子们看来只是他们的债主,没什么了不起。所以国王们要想坐稳自己的宝座就得遵守两条规矩:一是要尊重法律,二是统治要公正。国王哪怕对一个普通百姓也不能随便惩罚或杀害,对贵族就更不用说了。如果他们胆敢如此,他的臣子们就没有义务忠于他,这样迎接国王的通常就是废黜乃至死亡。我们可以读读莎士比亚的著作,如《亨利四世》、《约翰王》等,在这里面,臣子与国王之间的关系有点像我们现在的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而且下级们对这个上级通常并不是很尊敬的,甚至常常想着要把他们给杀了。

国王的权力是,如果他的臣子们违反了法律,他可以依法惩治,或者没收他的采邑。

中世纪的贵族大体可以分成五个等级,分别叫作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除此还有勋爵与骑士两个特殊阶层。前面的五个等级都既是封主,又是封臣。也就是说他们把自己受封得来的土地又分给别人,这样自己由封臣又成了封主。例如一个公爵,我们姑且叫他兰开斯特公爵,被国王封了一百座城堡,他可以把这一百座中的九十座分给五个伯爵,其中某伯爵,我们也用莎士比亚剧中人名,叫诺森伯兰,一人就分了五十座,诺森伯兰于是把他的五十座城堡中的五座分给一个叫福斯塔夫的男爵。如果愿意的话,这个福斯塔夫还可以分下去。这样,兰开斯特公爵、诺森伯兰伯爵都既是封臣,又是封主。

在封主与封臣之间既没有绝对的上下级关系、也没有固定的血缘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简而言之是这样的:

封臣对封主:如果封主要打仗,封臣必须为他作战,打仗时如果封主被俘虏了,他必须为封主交纳赎金;同时他必须按时向封主交纳一定数量的贡赋,例如粮食、野味、葡萄酒和橄榄油之类,如果他想将封主给他的采邑卖掉,那么他得交给封主一大笔税,足以使他肉痛。但他对封主也有权利:如果封主做事不公道,他可以提出谴责,并且采取相应措施,当他受到攻击时,他可以要求封主的保护。

所有的封主和封臣,从国王到骑士,都有自己的庄园,国王公爵等不会把自己的所有土地都作为封地分封下去,总要给自己保留一些作为直属领地,这些就是他的庄园,他自己就生活在这些庄园里作地主。除他这个地主外,庄园里还生活着隶农,也就是耕种土地的农民。所以一个庄园大体上由三部分构成:庄园主、农民、土地。

庄园主可以是国王、公爵、伯爵等贵族直到骑士和教士。他们住在高高的城堡里,自己不耕种土地,把一部分土地交给隶农们耕种,作他们的份地,他从中收取地租,另一部分则作自己的份地,当然他不会自己去种,而是由他的隶农们去种,收成全归他。他们还在庄园里建一些风磨水磨榨油机磨面机之类,如果隶农们要用,那好,交钱吧!

靠这些法子捞来的钱,封建主们成天吃喝玩乐谈恋爱,要么就找个借口来个决斗,日子相当滋润。

农民又可以分几种,如维兰、农奴、佃农、茅舍农、奴仆等等。维兰本来是些有一小块土地的自由农,由于战乱频繁,税负太重,他们便把自己的小块土地无偿地“献给”庄园主,然后再把原来属于自己、现在属于庄园主的土地租来种,每年给庄园主交地租。也许您会说:这不是傻么?不,他们这样做精着呢。这样做有三大好处:一是维兰们就不要给国家交税了,那国家的税可比地租重得多;二是他们把土地交给庄园主后庄园主就有责任保护他;三是即便把土地交给庄园主了,他还是个自由人,想走就走,主人不能随便要他干这干那,也不能随意加租。有这些好处较之自己种地交重税、自己保护自己当然更划算。

农奴虽然名字难听,实际情况与维兰也差不多。他们通常是一些很久以前先祖就把土地交给了庄园主的人,他们与维兰的区别一是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庄园主可以把他们连同土地一起卖掉,就像土地上的庄稼和农具一样,二是他们的地租比维兰要重一些。

佃农和茅舍农两个差不多,不过他们的地位较之维兰和农奴就低多了。维兰和农奴还有地可种,他们则什么也没有,像他们的名字一样,他们住在一些最小最破旧的茅屋里,靠给庄园主打零工或者给某些较有钱的维兰种地过日子,干一天活挣一点报酬。

总的来说,这些农民们的生活是悲惨的,要通过繁重的劳动供养前面那大批的贵族与教士之类,所以终年辛劳所得只能勉强糊口,不致饿死,甚至连这种最起码的需求也难以满足,如《欧洲中世纪生活》一书中所言:

“尽管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多数农民的生活都只是处在能够生存的最低极限,除了农业以外,还要依靠其他的生计才能满足维持生存的需要。”

农民们不但生活痛苦,还被那些压迫他们的人所鄙视,因为他们没有文化、愚昧又贪婪,这样的鄙视不但出现在日常生活中,也出现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如我们在《十日谈》中看到的农民就往往是这样子的,例如有一个故事说一个教士看中了一个农民的漂亮老婆,就说可以让他的老婆白天变马来做工,晚上再变成漂亮女人,那农民竟然相信了这种鬼话,结果就是教士当着农民的面玩弄性侵了他的老婆,他竟然茫然不觉,并不生气。这也如另一部介绍中世纪的著作《试谈另一个中世纪》中所说:

“随着经济复苏,当农民再次出现于文学中,他变成vilain(这个词的语义演变本身是耐人寻味的),将保留出自于早期中世纪的那些贬义特征。他是作恶的、危险的、不识字的,更接近于野兽而不是人。”

这里的vilain就是维兰了,他们还是农民中地位最高的一种尚且如此,其他农奴、佃农、茅舍农、奴仆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也不能说这些农民的生活真的一无乐处,只有悲惨。相反,据说中世纪的农民也有许多好处,至少维兰和农奴是如此。例如按中世纪的老规矩,不管什么情况庄园主都不能将他们从土地上赶走,如果要将土地卖掉,也得将农奴加在一起卖。如果农奴老了不能干活了,庄园主就得养活他直到他死去。另一个好处是那时的节假日比较多,外加至少原则上不应该干活的星期日。这样农奴还是有一定的休息时间的。另外每逢那些大节日或每年春种秋收后,庄园主们都有义务犒劳农民们一顿,让他们吃饱喝足。这在《欧洲中世纪生活》中也有所反映:

“人们尽可能地利用一年中少有的机会,实实在在地庆祝节日:教会的节日(如尼古拉日及除夕夜、斋期的开始和结束日,特别是村里教堂落成的圣礼纪念日),然后还有5月1日,粮食入仓等对农村生活非常重要的一些日子。人们在欢庆时唱歌、跳舞、大吃大喝,有时还举行化装游行。”

因为这些事实,过去一直把中世纪看作一无是处的西方史界现在也有许多人观念转变了,甚至写了好多部歌颂中世纪的著作。

这情形也类似于对于中世纪哲学的态度,从前是很鄙视的,现在不了,认识到了它也有优越之处。

与人相应,庄园的地可以分成三种,分别属于庄园主、农民和教堂。种地的当然都是农民。

土地本身可以分成三部分:春耕地、秋耕地和休耕地。顾名思义,春耕地主春天耕种,秋耕地秋天耕种,休耕地则一年到头闲着。除了这些耕地之外,庄园还有其他的土地,如林地草地宅基地之类,以及什么也没有的荒地。

关于封建制下人各色人等的生活我们就说这些,下面我们谈谈封建社会里一项颇有意思的内容:战争与战斗。

中世纪的所有痛苦、喜悦与希望之中,最使我们向往的是骑士精神。

骑士是中世纪一个独特的阶层,也是封建制主要的卫道士,是军队的主力。骑士们大都出身于小贵族家庭,又常常不是长子,不能从父亲那分得遗产。他们的出身并不能保证他们能成为骑士,要成为骑士必须由某个贵族来加封。他们在获封骑士的同时往往还能获得一个或几个小庄园,他们就可以靠着这些个庄园来过日子。如果他们想获得更大更多的庄园,唯一的途径就是掠夺,他们可以自己去抢,也可以跟着他的封主去战争,从战争中获得战利品。

至于怎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骑士,基本的品质是他首先得是一个忠贞不二的情人,并且要把他的情人当作圣母一样来崇拜而不仅仅是爱。为了她,他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性命。除此之外,他还必须有另外一些美德,例如仁慈、节制、勇敢、忠诚等。他必须遵守许多礼节,例如看见了自己的情人时怎样对她单腿下跪,怎样吻她的手,怎样举起长矛,向将要决斗的敌人致敬,等等,相当复杂。

在中世纪的一首诗《鲁奥德利普》中,如此记载了一个合格的骑士应有的品质:

又一个骑士产生,

选自一个家族,

这个世袭的贵族

具有无可挑剔的礼貌,

为富有的领主尽责,

按他们的要求尽力……

主人的话语,

就是对他的托付,

能为他们复仇,

能为他们排难,

决不会拖延,

尽心又尽力。

愿为主人献身,

不论是狩猎还是去作战,

无论在任何事情中。

即使在中世纪过去好久之后,人们对中世纪的一切可能都说之痛心,唯有骑士精神却长久地给人们以美好的回忆,后来,许多作家们借此创作了许多小说,描述骑士们的浪漫生涯,使得欧洲无数年轻人心驰神往,恨自己不能生在骑士时代,好也创下亚拉冈的约翰一般的伟业,美人财宝双丰收。 hX1V/+5qeCmE5IYJIJY9811i+ZAU2mePrPNmC9KH68QJ0HILyiFNQDJRYkPO9P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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