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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慧远的行持

慧远一生的行持,现存最早文字记载当属道宣《续高僧传》卷八《隋京师净影寺释慧远传》 。此后,赵宋志磐(生卒年不详)《佛祖统纪》卷三十八和元念常(1282—?)《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亦略述其事,但其所本皆为道宣所撰慧远本传,且有些记载反不如该传准确,因此后人研究慧远生平时皆以该传为主要依据,而以其他相关文献为参考。

关于慧远的行持,今人蓝吉富、廖明活、任继愈、杜斗城、胜又俊教、横超慧日、鎌田茂雄等先生曾先后进行过详略不同的研究 ,可参看。笔者的论述亦以道宣所记为本,而将慧远的行持纳入生平、戒行和学业三门,一以便于讨论问题,一以更加醒人眼目。

一、慧远的生平

慧远,一称惠远,俗姓李 ,祖籍敦煌(今甘肃省敦煌市),北魏孝明帝正光四年(523)生于建州高都郡(今山西省高平市) 。慧远幼年丧父,由叔父带养,深受其仁孝之教的陶养,但他年方三岁就“心乐出家,每见沙门,爱重崇敬” (以下讨论慧远的生平、行持与著述时,凡引自该传的文献,不再出注)。

年届七岁,慧远入学,“功逾常百,神志峻爽,见称明智”,但向佛之心不改。东魏孝静帝天平二年(535),由于因缘具足,时年十三岁的慧远便辞别叔父,投泽州(今山西省高平市)东山古贤谷寺的僧思禅师(生卒年不详)出家为僧了 。慧远在僧思禅师处受学三年,并在此期间游历名山林虑山(位于今河南省林县境内),意在访“诸禅府”。僧思禅师见慧远三学俱进,堪成大器,便于他十六岁时(538)命他随阇梨湛律师(生卒年不详)到东魏都城邺城去进一步陶炼心行。

当时,北魏刚分裂为东魏和西魏(534),邺城是东魏的都城,译经家菩提流支、佛陀扇多、月婆首那、毗目智仙(此数人生卒年皆不详)等悉于此际前往邺城译经 ,少林寺首任寺主佛陀禅师(生卒年不详)之高足、律学和地论学元匠慧光律师(亦称惠光,468—537)及其诸大弟子为代表的地论师亦先后住持邺都弘法。邺城实际上已成为北朝新的佛教中心,道宣说:

逮于北邺,最称光大。移都兹始,基构极繁,而兼创道场,殄绝魔网。故使英俊林蒸,业正云会,每法筵一建,听侣千余。

慧远在邺城频赴讲会,大小二乘经论无不博涉。自由参学四年之后,慧远年届二十(542),按僧制当受具足戒,成为一名具戒比丘。慧远于是如仪受戒,受戒时,东魏僧统法上(495—580)为戒和尚,国都惠顺(生卒年不详)为教授师,惠光另外十大弟子为证明师,场面之隆重世所罕见,“时以为声荣之极者”。

受戒后,慧远为使戒行更臻圆满,旋即专就大隐律师讨求《四分律》。此大隐即昙隐(生卒年不详),是慧光的大弟子,也是慧远的证戒师之一,他精解律藏、持律无亏,道宣有“通律持律,时唯一人”之誉。从东魏武定二年至七年(542—546),慧远都在昙隐门下“流离请诲” ,学行大进。此时,慧光弟子道凭(488—559)之高足、后来“立教施行取信千载”的灵裕法师(518—605)亦于昙隐门下学《四分律》 ,慧远与其同门,必定受益不少。

接着,慧远又专门向戒和尚法上学习教理。法上,俗姓刘,朝歌人(今河南省淇县人),十二岁从道药禅师(生卒年不详)出家,后从慧光受具,在北魏、北齐二代地位极高,“历为统师”,“所部僧尼二百余万”,“四万余寺咸禀其风”,慧远在他门下受学七年(546—552),“回洞至理,爽拔微奥”,已然成就了慧业。

慧远虽然学业有成,声誉日高,但“仪止冲和”,“戒乘不缓”,故深受僧众恭敬。法上心仪其才,颇加扶掖,特许尚在其门下求学的慧远开筵讲经,慧远“自是长在讲肆,伏听千余”,以至“负笈之徒相 亘道”。稍后,为报恩桑梓,他引领从学弟子回到故乡高都清化寺 ,开始了独立开门授徒的弘法生涯。期间,不少人在他门下得度。

然时隔未久,中国佛教遭遇了第二次惨烈的法难——北周武帝宇文邕(561—578年在位)的“周武灭佛”。与此同时,慧远亦迎来展现其圆满戒行的最光辉一页。北周为宇文觉于西魏恭帝三年(557)代西魏(535—557)而立,建都长安。北周武帝早期亦崇佛,曾造丈六释迦像一躯、寺三所,度僧尼18000人,写经论1700余部,全国有寺931所。 后一改初衷,于建德三年(574)诏毁北周境内佛道二教 ;建德六年(577)北周武帝灭齐,又欲摧灭齐国佛道二教 。武帝这样的人,佛经称之为“魔波旬” ,而慧远面对“魔波旬”却敢于当廷抗礼,以身护法(详见下文)。慧远知帝意不能回,即辞别法上等师友,潜于汲郡西山(今河南省汲县境内)三年(577—580),持诵、禅修不辍。

宣政元年(578),北周武帝崩,次年北周静帝宇文衍(579—581年在位)即位,其父宣帝于是年四月敕于“京师及洛阳各立一寺”,“选旧沙门中懿德贞洁、学业冲博、名实灼然、声望可嘉者一百二十人,在陟岵寺为国行道”,“勿须剪髪毁形,以乖大道”。 但慧远此时尚未入寺行道,依道宣说:“大象二年,天元微开佛化,东西两京各立陟岵大寺,置菩萨僧 ,颁告前德,诏令安置,遂尔长讲少林。”此一记载说明慧远于580年始应召带发入讲少林。

大象元年(579)五月,北周静帝虽已即位,但实权实际上掌握在杨坚(541—604)手中,第二年(581)二月杨坚即受禅称帝,改国号为隋。越九年(589),隋灭陈一统中国,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南北朝时期。杨坚生养于寺庙 ,虔信佛法,在其治下,佛日重光。开皇元年(581),隋文帝甫登基就全面恢复佛教,史称他“普诏天下,听任出家,仍令计口出钱,营造经像。而京师及并州、相州、洛州等诸大都邑之处,并官写一切经置于寺内,而又别写藏于秘阁。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百十倍” 。文帝同时大建寺塔,开皇元年(581)三月敕于五岳各置僧寺一所,同年七月敕为太祖(文帝父)于襄阳、隋郡、江陵、晋阳各立寺一所,同年八月敕于相州战场建伽蓝一所,开皇十一年(591)敕造寺不分公私 ,同年敕天下各州县立僧尼二寺 ,仁寿元年(601)、二年(602)和四年(604)分别敕于全国造塔共一百多所 。其他功德繁不胜举。 据费长房(生卒年不详)说,开皇十七年(597)前,隋已有“僧尼将二十万,支提寺宇向出四千” 。道宣由衷地赞道:“隋高负荷在躬,专弘佛教,开皇伊始,广树仁祠,有僧行处,皆为立寺。”

在这样的顺境中,慧远迎来了其一生中最辉煌的领众弘法时代。据道宣《慧远传》称,隋文帝开皇之始,慧远“预蒙落发,旧齿相趋,翔于名邑。法门初开,远近归奔,望气成津,奄同学市”。文帝得知,即于开皇元年(581)“敕授洛州沙门都,匡任佛法”。慧远任沙门都后,依僧伽制度大饬僧纪,“至于治犯断约,不避强御;讲导之所,皆科道具,或致资助有亏,或不洒水护净,或分位乖法,或威仪失常,并不预听徒”。洛州(今河南省洛阳市一带)僧伽律行因之丕变。

开皇五年(585),应泽州刺史千金公(待考)诚邀,慧远再次回到故乡传法。开皇七年(587)春,慧远振锡定州(今河北省定县一带),途经上党(今山西省长治市)时于此地“留连夏讲”。此时,隋文帝为广弘佛法,诏于长安立六大德,慧远荣居其一 ,“仍与常随学士二百余人创达帝室”。慧远在长安特蒙文帝礼敬,敕住著名的大兴善寺。因此寺法会频繁,影响慧远讲修,帝又特为其在长安城中兴建净影寺。慧远在净影寺“常居讲说,弘叙玄奥,辩畅奔流,吐纳自深,宣谈曲尽”,成为“领袖法门”的一代大德,他亦以“净影寺慧远”著称于世。

开皇十二年(592)春,文帝敕令慧远“知翻译,勘之辞义”,但他当年即以七十岁世寿圆寂于净影寺。据说文帝为之罢朝,痛叹“国失二宝” 。后来,朝廷于他住持过的大兴善、净影二寺分别勒碑纪念,“薛道衡制文、虞世基书、丁氏镌之,时号三绝”

从慧远的生平我们可以看到,他童稚出家,信仰坚定,而且能够进入当时佛教的中心,向那个时代一流的佛学家们学习,与他们相互交流,这是他后来成为一流佛学家的重要基础。

二、慧远的戒行

戒行指一位僧人依佛教律典的要求应当具有的身口意三业的行为,其好坏直接关系到僧人解脱境界和社会形象的高下。在这方面,慧远可称得上是一位戒行圆满的高僧。

慧远初及于僧思禅师之门,在本师和湛律师训诲下就能够做到“六时之勤,未劳呼策”。受具足戒后,他进一步深入律藏,戒行大有精进。

他“立性质直,荣辱任缘,不可威畏,不可利动,正气雄逸,道风齐肃,爱敬调柔,不容非滥”,此为“摄律仪”一聚戒圆满;又“勇于法义,慈于救生,戒乘不缓,偏行拯溺。所得供养,并供学徒,依钵之外,片无留惜”,此为“摄善法”与“饶益有情”二聚戒圆满。

慧远三聚净戒皆圆的集中体现,则莫过于抗礼北周武帝(543—578)的护法之举了。北周武帝为翦灭齐国佛法,于平齐当年春在邺都召僧道议事 ,慧远作为“前修大德”之一应召。论辩时,武帝先立佛法当毁的三大理由:其一曰真佛无像,偶像崇拜非真佛法;其二曰靡费资财;其三曰沙门不孝不敬。其实,北周武帝毁佛还有一条理由此次未道明,此前毁灭北周佛法时则已有明文诏告世人,即他以为诸教的究竟真实本无二致,而当时释道二教却在枝末上徒事诤竞,蔽人心目。 这里,除了现实的经济算计之外,内中所藏与其说是道理,毋宁说更多是皇权的独断与专横。

武帝立义之后,频催答诏,“于时沙门大统法上等五百余人,咸以帝为王力,决谏不从,佥各默然”,“相看失色,都无答者”。在此生死攸关之际,慧远毅然出列答诏。既然王权不可犯、帝意不可回转,慧远为何还要当廷犯颜呢?道宣以“佛法之寄,四众是依”作为慧远挺身护法的根据,诚为至当,因慧远答诏后,“上统、衍法师等执远手泣而谢曰:‘天子之威如龙火也,难以触犯,汝能穷之,《大经》所云护法菩萨应当如是’”。此《大经》指《大般涅槃经》(下文除注明者外皆依北本《涅槃经》),该经云:

善男子!是《大涅槃》微妙经中,有四种人能护正法,建立正法,忆念正法,能多利益,怜悯世间,为世间依,安乐人天。何等为四?有人出世,具烦恼性,是名第一;须陀洹人、斯陀含人,是名第二;阿那含人,是名第三;阿罗汉人,是名第四。是四种人出现于世,能多利益、怜悯世间,为世间依,安乐人天。

据该经经文,解行位修行者为第一众 [1] ,阿那含和阿罗汉各为一众,须陀洹与斯陀含合为一众,共同组成众生所依的“四众”。

“四众”所以为众生所依,是因为他们在面临敌对者毁法时能“护正法”,在没有正法的地方能够“建立正法”,在日常践履中能够六时“忆念正法”,他们随时随地“能多利益”,“怜悯世间”,“安乐人天”。既然如此,“四众”在真正面临敌对者毁法之际就要能够成为无我利他的表率。依《涅槃经》,“四众”应当如是践行:第一,修学佛法之人我法皆空,无有恐怖:“汝等不应畏魔波旬,若魔波旬化作佛身至汝所者,汝当精勤,坚固其心,降伏于魔。” 第二、修学佛法之人应学佛陀的大慈大悲精神,怜悯并救度将因毁法下地狱之众生:“如王国内有纳衣者,见衣有孔,然后方补。如来亦尔,见诸众生有入阿鼻地狱因缘,即以戒善而为补之。” 否则,将为那些正在或即将依佛法求解脱的苦恼众生所不齿,甚至退失了他们的向道之心,罪莫大焉。

慧远在毁灭佛法的北周武帝面前正是这样践履的,他毅然出列,对北周武帝废佛的理由一一加以驳斥。就第一项理由,慧远承认“真佛无像”,因为作为佛门大德的慧远不会不知万法自性皆空乃佛法究竟实相,且《金刚经》即明白宣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从历史上讲,原始佛教亦不崇拜有形的圣物,《长阿含经》卷四《游行经》即云,佛灭度后,弟子们只要去与佛一生有关连的遗迹巡礼,便与见佛无异。 但对此无相境界,只有于佛法信解修行较深者始能领会,一般信众显然可望而不可及,故慧远答道:“耳目生灵,赖经闻佛,藉像表真,若使废之,无以兴敬。”一般信众需要借助有形的佛经了解佛道,亦需要观睹有相的佛像增进恭敬之心,但这不能混同于偶像崇拜。 武帝辩解说:“虚空真佛,咸自知之,未假经像。”慧远对破道:第一,“汉明以前,经像未至,此土众生何故不知虚空真佛?”第二,“若不藉经教自知有法,三皇以前未有文字,人应自知五常等法,尔时诸人何为但识其母、不识其父,同于禽兽?”帝结舌不能言。慧远转而难曰:“若以形像无情,事之无福,故须废者,国家七庙之像岂是有情,而妄相尊?”

接下来,北周武帝就弹起“夷夏之别”的老调,并祭起皇权的利剑来威逼:“佛经外国之法,此国不同;七庙上代所立,朕亦不以为是,将同废之。”这显然已将毁佛的依据偷换了。对此慧远答曰道:

若以外国之经废而不用者,仲尼所说出自鲁国,秦晋之地亦应废而不学。又若以七庙为非,将欲废者,是则不尊祖考。祖考不尊,昭穆失序,昭穆失序,则五经无用,前存儒教,其义安在?尔则三教同废,将何治国?

帝不能答慧远的昭穆之难,而以周鲁与秦晋同属王化、不同于华夏与西夷之殊域来别夷夏。慧远以佛教的无限空间观力破武帝的狭隘夷夏观:“若以秦鲁同遵一化、经教通行者,震旦之与天竺国界虽殊,莫不同在阎浮,四海之内,轮王一化,何不同遵佛经,而令独废?”帝于此非但理曲,亦且词穷。

就第二项理由,慧远答曰:“陛下向云‘退僧还家崇孝养’者,孔经亦云‘立身行道,以显父母’即是孝行,何必还家方名为孝?”于父母膝前温凊供养固然是孝,不能如此奉养,能够立身行道亦可称孝。帝辩曰:“父母恩重,交资色养,弃亲向疏,未成至孝。”此论于佛教所倡慈悲观毫无契会。佛教慈悲观的一个基本思想是不别亲疏、等视众生,随缘以慈心给予每一众生快乐、以悲心拔除每一众生痛苦,最终使他们皆得解脱,并不以局于父母的亲情之爱视为极致。慧远深知如此与皇帝论理无异于对牛弹琴,故径直针锋相对地说:“若如来言,陛下左右皆有二亲,何不放之,乃使长役,五年不见父母?”皇帝说国家订立有轮流省亲制度,故臣僚等“得归侍奉”。慧远回敬道:“佛亦听僧冬夏随缘修道,春秋归家侍养,故目连乞食饷母,如来担棺临葬。此理大通,未可独废。”帝再次结舌。

慧远见皇帝理屈词穷,不待辩诘第三项内容,即抗声曰:“陛下今恃王力,自在破灭三宝,是邪见人。阿鼻地狱不拣贵贱,陛下何得不怖?”据说,当时北周武“帝勃然大怒,面有瞋相,直视于远曰:‘但令百姓得乐,朕何辞地狱诸苦?’”而慧远则面不改色地说:“陛下以邪法化人,现种苦业,当共陛下同趣阿鼻,何处有乐可得?”

一场辩论就此以皇帝的惨败告终。在这里,无上皇权遭遇到信仰者坚固的信念与道心的顽强抵抗。道宣称,在场的北周兵众“见远抗诏,莫不流汗,咸谓粉其身骨,煮以鼎镬”,而慧远依然“神气巍然,辞色无扰”。法上等人称之为“护法菩萨”,他当之无愧。窃以为,隋炀帝杨广(605—618年在位)和唐代僧人紫羽相继为他造塔建碑,主要倒不是由于他佛学方面成就过人,而是感佩于他这种以身护法的菩萨精神。

笔者认为,慧远的这场特殊经历不仅充分凸显了他自利利他的菩萨道行,而且与他在其佛学思想中多次不惜笔墨、不嫌重复地论证菩提、涅槃、法身有色的思想有着内在关联。

三、慧远的学业

此处的学业指慧远一生所学戒、定、慧三学的内容。慧远不仅戒行圆满,而且注意从学理上研讨律藏,此方面的成就主要为从大隐律师学《四分律》时(542—546)所得。在大隐律师门下,他能够对繁杂的《四分律》“差分轨辙”。非但如此,他还对“自古相传、莫晓来意”的律部典籍考镜源流、宪章经纬,使之成为“理会文合”的可诵之典。

定学亦为慧远一向措意之业。他不仅“每于讲际,至于定宗,未尝不赞美禅那,盘桓累句” ,而且长期致力于禅定实践。在受业僧思禅师之际,定学就是慧远的本业,“诵经” 、禅坐自不别说,还特往林虑山“见诸禅府,备蒙传法”;他在隐遁汲郡西山三年间,诵《法华》《维摩》等各一千遍”,“禅诵无歇”;同时,他还有机缘向当时的大禅师僧稠(482—560)请教禅法 。其定功之深,甚至可以治病,据道宣记载,慧远在邺都研习、讲弘佛法时,因“勤业晓夕,用心太苦,遂成劳疾”,他便以早年所学数息观对治,“克意寻绎,经于半月,便觉渐差,少得眠息”。这表明慧远的定境确实非常深。

至于慧远的慧学,则以当时盛播于北朝之地论学、涅槃学和六世纪末传入北朝之摄论学为要。

当慧远自泽州赴邺之际,洛邺一带行布的大乘佛学主要是六世纪初兴起的地论学。地论学是北魏时期以研究《十地经论》为主业的地论师开展出来的佛教义学。《十地经论》为世亲(约320—400,或约400—480)注解《十地经》(《大方广佛华严经 ·十地品》之别行本)的著作,由天竺三藏菩提流支等译出。菩提流支于北魏永平元年(508)来到洛阳,宣武帝礼接优渥,敕为“译经之元匠” 。同年至永平四年(511),菩提流支与勒那摩提(生卒年不详)先后在皇宫的太极、紫极二殿和少林寺译出《〈十地经〉论》 ,僧众竞相研求,很快在北魏形成了盛极一时的地论学。由于菩提流支与勒那摩提两人判教观不同,对此论思想的理解亦有别,故从学菩提流支的道宠(生卒年不详)与受业勒那摩提的慧光,以洛阳的御道街为中心,各自在道南(慧光)和道北(道宠)开门授徒,遂使地论师分成了南北二道 。南北二道的地论学当时都门庭若市,道宠一系“匠成学士,堪可传道,千有余人” ;慧光是研究《四分律》的律学元匠,又曾参与翻译、整理并传布《〈十地经〉论》,于“《华严》《涅槃》《维摩》《十地》《地持》,并疏其奥旨,而弘演导” ,其门下学士更是“翘颖如林” ,道宣的《续高僧传》中专门立传的慧光弟子就有十多人。

在这一时称盛的地论学思潮中,对慧远的慧业影响最巨者首推其业师法上。法上不仅位极僧伽,且学养极高,“讲《十地》《地持》《楞伽》《涅槃》等部,轮次相续,并著文疏”;又著《佛性论》二卷、《大乘义章》六卷、《增一数法》四十卷。 道宣说慧远“周听大乘可六七载,洞达深义,神解更新,每于邺京法集,竖难罕敌”,此当主要是法上栽培之功。

慧远所学摄论学是指以研习、传播无著(约400—470)所著、真谛所译《摄大乘论》及世亲著、同氏译《〈摄大乘论〉释》为主业的论师(称“摄论师”)开展出的佛教义学。真谛之前,无著的《摄大乘论》已有佛陀扇多译本(531),但反响不大。陈天嘉四年(563),真谛于广州制旨寺(今广东省广州市光孝寺)与弟子法泰(生卒年不详)、智恺(亦称慧恺,518—568)等再次翻译《摄大乘论》三卷,并随文出《〈摄大乘论〉疏》二十五卷 ;同年还译出世亲的《〈摄大乘论〉释》十五卷。此后,在真谛弟子法泰、智恺、智敷(?—601)、道尼、曹毗、僧宗、法准(四人生卒年皆不详)以及第三代的传扬下,在南朝形成了颇有影响的摄论师和摄论学

慧远于何时、从何人获得胜缘研习初传北朝的摄论学?学界据《续高僧传》卷十八《昙迁传》中所说“慧远领袖法门,躬处坐端,横经禀义”一语 ,多以为这是开皇七年慧远作为六大德之一入住京师以后事,且仅从昙迁学得此学。其实不然。

考道宣的《续高僧传》,传摄论学于北土者主要有四人,他们是昙迁、靖嵩、道尼、辩相。昙迁(542—607),俗姓王,博陵饶阳(今河北省饶阳县)人,为地论南道宗祖慧光再传(昙遵弟子),精《楞伽》等经和《地论》《起信》《如实》等论。承光元年(577)周武帝毁齐国佛法,昙迁南逃金陵,后得《摄大乘论》,“以为全如意珠”,喜不释手,遂精此论。他是首位将摄论学传到北朝的人,道宣称:“隋历告兴,遂与同侣俱辞建业(今江苏省南京市)”,“进达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始弘《摄论》”,“《摄论》北土创开,自此为始”。开皇七年昙迁入选六大德,自此在长安广弘此论。 靖嵩(537—614),俗姓张,涿郡固安(今河北省固安县)人,为摄论大家,同时兼善《涅槃》等大乘经以及《十地经论》《俱舍》《辨中边》《杂心》等大小乘论,著有《摄论疏》六卷、《杂心疏》五卷等。靖嵩亦于北周武帝毁法之际与同学法贵、灵品(此二人生卒年皆不详)等三百余人南奔陈朝,得从法泰精习《摄大乘论》。开皇十年(590),靖嵩返江北(长江以北),在北朝大弘法化。 道尼,九江(今江西省九江市)人,曾亲炙真谛三藏,毕生讲弘《摄大乘论》。真谛于陈宣帝太建元年(569)在广州圆寂后,他便返回九江。他因“兴讲《摄论》,腾誉京师”,开皇十年文帝下敕追入长安,“既达雍辇,开悟弘多,自是南中无复讲主”。 然此三人皆非慧远最先从学《摄大乘论》之人。

首先使慧远与闻摄论学者,不是他人,乃是他本人的弟子辩相。辩相(557—627),俗姓史,瀛州(今河北省河间市)人,是一位兼通大小乘的学僧。他于大象二年(580)往少林寺“依止远公学于《十地》”,“大小三藏遍窥其奥隅,而于《涅槃》一部详覆有闻”,后来“南投徐部,更采《摄论》及以《毗昙》,皆披尽精诣,传名东夏”。 辩相何时到徐部(今江苏省徐州市)听习《摄大乘论》?《续高僧传》辩相本传中并未道及,但可以肯定是在大象二年后、开皇七年前,因为开皇七年他就随慧远西赴长安了。而此段时期,辩相亦完全能够在徐州研学《摄大乘论》,因为昙迁此前已将摄论学播扬于徐部,他很可能就是直接从昙迁受学此论的。开皇七年,辩相随慧远入长安,便成为弘传《摄大乘论》的佼佼者:

有辩相法师,学兼大小,声闻于天。《摄论》初兴,盛其麟角,在净影寺创演宗门,造《疏》五卷,即登敷述京华,听众五百余,僧竖义之者数登二百。

据日本大谷大学藏写本《东域传灯目录》称,辩相曾续修慧远未竟的《〈华严经〉疏》 ,可见师弟二人关系非同一般,因此很难想象辩相学成《摄论》之后从未向慧远言及。事实上道宣在叙及辩相“末南投徐部,更采《摄论》”后即云:“开皇七年。随远入辅,创住净影,对讲弘通。” 所谓“对讲弘通”者,实为含蓄地点明此义之语,因为师尊弟卑的缘故,道宣不便说慧远向辩相学习罢了。

此一考辨彰明:无可否认,慧远晚年受昙迁影响很大,这从他每云“迁禅师破执入理,此长胜我” 即可见,但我们亦不能忽略辩相向他首传摄论学之功。

慧远的学道经历告诉我们,他主要是向当时的地论师、涅槃师和摄论师修学佛法的,宜乎他最终成为一位以如来藏缘起为宗本的佛学家。

[1] 引文中说众生所依的第一众是“具烦恼性”之人,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虽然有烦恼而能成为众生的依怙?《涅槃经》本身对这类人作出如下解释:“云何名为具烦恼性?若有人能奉持禁戒,威仪具足,建立正法;从佛所闻,解其文义,转为他人分别宣说,所谓少欲是道,多欲非道,广说如是八大人觉;有犯罪者,教令发露、忏悔、灭除;善知菩萨方便所行秘密之法。是名凡夫。”[(北凉)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卷六《如来性品》,《大正藏》第12册,第396页下至397页上]我们据此只知这种人是佛教中的修行人,而不知他们是属于哪一个行位的修行人。但慧远的解释则明确告诉我们这是种性和解行位的修行人,他说:“‘有人出世,具烦恼性,名第一’者,所谓种性、解行地人。《仁王经》中说种性上方为法师,自前未能,故知非是种性已前;

下文宣说‘供佛五恒方堪为依’,故非善趣;文中说之,‘具烦恼性,非第八人’,明非地上。如来灭后,现化益物,名为出世;五住惑中,无偏尽处,名具烦恼。”(《〈涅槃〉义记》卷三,《大正藏》第37册,第675页上)依慧远之见,此类人既能说法,就不是种性位以前的人,因为此位前的人不堪说法;同时,此类人亦非“第八人”,因为须陀洹人相当于大乘初地菩萨;既然如此,他们就是这中间的种性位和解行位修行人。所谓种性位修行人即大乘菩萨道次第中的十信位修行人,而解行位修行人则是十住、十行、十回向三个阶位的修行人。后来,嘉祥吉藏干脆就直接说:“若依大乘,地前四十心具烦恼性为第一依,从初地至六地为第二依,七八九地为第三依,第十地为第四依。”[(隋)释吉藏:《大乘玄论》卷五,《大正藏》第45册,第64页中] wgsT82FMFzoaIlpl4KFC/FSE+eFYz8sGcz2AUi2mCh2cA9prXhc5PXS4F6bxBM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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