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厨房,拿了一块妈妈珍藏的GODIVA巧克力。
说起巧克力,之前还从米尔嘉那拿了一块奇巧威化巧克力。我想起了当时她说的话。
“整数的结构,是由质因数表示的。”
确实,分解质因数就能明白整数的结构。但是怎么把 a 2 + b 2 = c 2 分解质因数呢?嗯……不用质因数的乘积,只用“乘积的形式”表示行不行?
嗯。这下得到了 ( c + a )( c - a ) 的“乘积的形式”。但是 c + a 和 c - a 都不一定是质数,所以这不能称为分解质因数。这条路走不通吗……
嗯……啊,我太傻了,又不是“总忘记条件的泰朵拉”,怎么把条件给丢了呢。计算前不是已经假定 a 为奇数, b 为偶数了吗。因为 a 为奇数, b 为偶数,所以 c 就为奇数。这样 c 和 a 都是奇数, c + a 就是偶数, c - a 也是偶数。因为奇偶数之间普遍存在着以下关系。
奇数 + 奇数 = 偶数
奇数 - 奇数 = 偶数
因为 c 和 a 都是奇数,所以下述式子成立。
c
+
a
= 偶数
c
-
a
= 偶数
c + a 和 c - a 皆为偶数, b 也是偶数……。好,用数学公式把“偶数”表现出来看看。将 A , B , C 设为自然数,可写成如下形式。
等一下,这样 A 会不会变成负数呢?不,不会的。因为 a , b , c 是直角三角形的三条边,斜边 c 肯定长于直角边 a ,也就是说 c > a 。所以 c - a > 0, 2 A > 0。那么,来研究一下 A , B , C 吧。
这下就把勾股定理中自然数 a , b , c 的“和的形式”变换成了自然数 A , B , C 的“乘积的形式”。只调查一下 a , b , c 的奇偶性,就迈出了一大步。但是,还不知道这条路走得对不对。
B 2 = AC 的左边是平方数,右边是乘积的形式。虽然化成了乘积的形式,不过下一步应该从哪边着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