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集团化办学的深入,其与区域经济的依存关系越来越紧密,而两者之间潜移默化的影响也逐渐深入,公共经济学理论进一步阐述了其与区域经济之间的联系。萨缪尔森在其著作《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曾提出一个新名词——公共经济学理论。他认为,对于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每个人消费此类产品或服务时不会造成他人对其消费的降低。公共产品或劳务有三个特点: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私人产品是指由单个消费者拥有和享用的产品,该产品具有敌对性、排他性和可分性。而介于两者之间的产品则称为准公共产品。在职业教育逐渐被重视和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利用公共产品理论研究其教育性质在经济发展中的转变。南北战争后,美国工业的发展促成了职业教育性质的转变,而职业教育性质的转变使美国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立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首先,工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现代学徒制度,影响了原本的社会经济体系和社会结构,使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职业教育转而向公共领域发展。这也是美国政府实行干预的前提与基础。在以农业为主的时代,学徒制度仅仅简单地被认为是一种以家庭和手工作坊为主要场所,主要形式为父亲带着孩子或者师傅带着徒弟的一种契约行为,而在这个基础上所形成的行为组织则被视为是职业教育形式的一种保障与监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逐渐由农业经济向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经济发展,逐渐形成一系列大型的工厂和生产流水线,原本完整的生产过程被分割得支离破碎。就如在1903年福特汽车公司刚创建时,生产员工主要是原来生产脚踏车和四轮马车的,1908年福特汽车公司引进了部分生产线技术,“其中仅仅一个单元的生产,就不止18道操作工序那么简单,逐渐分化成了7882种”。而如此细分的生产过程使传统学徒制逐渐衰落,最后被摒弃。无须经过大量时间去培养生产线生产的工人,工人仅仅需要一小段时间熟悉生产线之后便可以上岗工作,省去大量的时间成本,并且提高了效率。但仅依靠一时的培养是满足不了随着工厂增多而增大的需求,所以在此背景下,很多工商组织联合在一起,于1890—1910年逐渐在学校开展了早期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统一培养输送人才。这种模式几乎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史密斯—休斯法案》的通过。1918年,准许未上学但已达到大学生年龄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成为“七大原则之一”。其次,在国内形成的大市场从根本性质上改变了生产和消费资料以及劳动力分配的方式,随着对一些州的限制的突破,职业教育逐渐成为国家事务之一,也正因如此,职业教育具备了效用的不可分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政府看到这种变化后也逐渐介入其中。在美国,一个人在一个州接受教育,而在另一个州寻找工作是很正常的事情。部分人是由于被公司解雇或者暂时解雇,但大多数人是为了寻找一份更好的工作而去其他州,因此,1914年美国职业教育促进委员会经过对职业教育的调查后认为:由于目前社会组织的高度流动性,不应该单纯地依靠各个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完全负担年轻人的培训,因为这些年轻人中有一部分会在其他地方发现工作机会,投入其他地区的经济建设中去。因此,还需要借助政府的支持来为劳动力市场培养熟练的技能人才。最后,职业教育与国防安全之间也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也成为美国政府介入的原因。在《史密斯—休斯法案》发布之前,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在看到德国工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巨大影响之后,意识到了职业教育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的经济等方面的巨大差距。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在这场前所未有的局势比拼中,美国等国对于军工工业的生产达到一个始料未及的高度。而在其中,职业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军工产品的质量,间接地也成为决定能否取得战争胜利的条件。正是在这种政治与军事的大背景下,当时的美国职业教育之父查尔斯·普罗斯提出通过发展职业教育来发展经济的理论,即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挥人的潜力,并且可以让人在未来劳动力市场赢得主动权,为市场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这一思想在战后逐渐成为各个国家的主流想法。在1916年威尔逊总统撰写的全国性的文本中提到了同样的思想,即认为职业教育和工业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并且国家未来的、长远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他积极推进国会通过了关于职业教育的立法,美国职业教育正式拉开了序幕。
与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类似,我国也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创新开创了职业教育办学新模式,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极大地提高区域劳动力的效率以及劳动力本身的技术和能力。技术的提高可以促进各种产业的飞速发展,从而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劳动能力的提升可以极大地缓解在某些领域存在的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这部分劳动力可以适应更多领域的发展,从而带动地区多领域的产业链飞速前进,并且可以缓解区域内人员的就业问题,减少外来劳动力的流动,缩减了劳动力成本,从而多方面促进了区域内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
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其本身的利益有关,而决定这一利益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是成本,交易成本则是其典型代表。交易成本(也称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是由制度经济学派创始人之一Ronald H. Coase(1937)首次提出来的,Oliver E. Williamson等又对该理论做了进一步研究。现在我们所认为的交易成本包含一系列的组织与制度成本、信息和谈判成本、拟订和实施契约的成本、产权界定与控制成本、监督管理成本以及制度结构发生变化所需要的成本。从其自身角度来看,资源分配方法可以互相替代。换句话说,经济组织可以影响市场,反之亦然。而如何影响的标准是根据组织内部的管理成本和市场机制的交易成本来进行权衡的。方法便是将本来属于企业外部的交易行为转化为内部的非交易行为,进而权衡这一部分费用。这可以通过集团内部协调和机制调整变化来完成。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作为一种创新的模式,可以在更加宽广的范围内,在一定区域中增加更多组织成员,通过成员之间的内部协调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来降低成本,协调成员之间的合作活动,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集团化教育这种模式使交易成本理论运用到职业教育上成为可能,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①在资源的配置成本上,集团化办学可以通过集团招聘教职工,并且严格规定招收的条件,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通过集团更加合理地分配教职工资源,节约了人、财、物流动的费用。②在管理成本上,激励、执行、培训等各方面的费用由集团特定成立的部门来实施,而其他成员只需要提供一定的费用即可,极大地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时间。③在信息成本上,由于是集团自身搜索、获取和发布信息的,如在招生时由集团派出特定的人员根据招生要求到各个地方发布招生信息公告并且组织人员进行招生,所以有效减少了成员的招生费用。④在社会协调成本上,集团通过建立共同的协调机构,可以更有效地协调集团内部成员学校与其他学校、学校与学生家庭、学校与企业及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降低相关成本,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办学的风险。⑤在制度运行与维护成本上,可以建立数据库来管理学生学籍身份等各种信息,通过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培养目标以及教学计划等,有效地减少重复制定与维护规则的成本。随着各种成本的降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济利益不断提高,其提高的经济收益可以更多地运用到当地经济发展方面,带动教育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既然存在着私利性,就存在着对于利益方面的诉求以及关于如何正常分配利益的问题。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利益分配将会成为职业教育集团如何更好办下去的关键所在。利益集团需要更好地界定与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分配制度。对于利益集团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理论界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其中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利益集团不论规模大小、时间维持的长短、结构紧密还是松散,都是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出现的。第二,利益集团应该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必然是为了提高集团的利益,以整体利益作为其主要的追求。中国职业教育集团的办学目的为创新中国新型职业教育模式,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并加快职业教育适应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使政府、企业、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获得自己的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职业教育集团化已经逐渐成为中国职业教育转型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趋势,成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进行整合的一种形式。②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下,逐渐形成了多水平、多准则、多模式的人才培养体系;不同职业教育水平和教育类型之间逐渐形成了横向联系的网络,建立了布局全面、形式多样、优势明显、制度体系完善的办学体系。③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的办学形式,建立了生产、科研和教育互补机制,校企之间可以进行资源互置以及资源共享,将双方有利条件结合在一起,优势互补,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通过企业提供资源、学校培养人才的方式实行深度合作,形成更深入的校企合作模式。④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不断推进中,可以不断吸收各方经验,总结出更好的资源统筹、优化和配置方法,有效打破地区壁垒,更深层次优化优质资源,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结构效益、质量效益和投资效益。⑤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平衡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后产生的新需求,为职业人才发展提供更好的机遇。提高职业人才输出质量可以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在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中衍生一些新经济形态,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开辟适合我国国情的城乡一体化教育道路,从而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⑥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各个院校通过整合优势力量,对优质和核心教育资源进行重组并加以重新配置,使资源利用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增强了集团发展创新的能力,为集团的持续性及深入发展提供力量。
职业集团化教育中存在着各种各样复杂但彼此联系紧密的关系,就如何更好地处理这些关系,职业教育集团可以从供应链关系入手。供应链理论源于价值链理论,最初强调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即从提供原材料到生产产品,再到产品的销售,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限制的需求和供应网络。该理论首先应用于制造业,然后随着各个行业的发展,逐渐应用于健康、公益和教育行业。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分支,也适用于此理论,并且做了相应完善从而更好地与理论相结合。一般来说,这种结构理论包含五个方面:采购、供应、生产、销售和客户接受。部分学者 认为高等教育包括五个部分,即高等教育需求群体、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入学和选拔、高校对学生的知识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以及接受高层次人才的群体。该结构包括从招收新学生到人才的培训一系列过程,反映了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也反映了职业教育供需的各个流程。其中,人才作为“产品”具有社会属性和价值属性,所以其决定的供应链比企业的要更加复杂,影响的因素也更加多元化。集团作为招生机构进行招生等工作的安排,其中高等学校作为生产节点,对招入的新生进行进一步的有计划的培养。集团中的企业及与企业对接的人才市场为销售节点,对人才的输送进行一系列的保证。集团成员中各个用人岗位和社会中的岗位需求为对应人才的需求节点。从招生到就业,集团化办学提供一整套系统的流程,职业教育集团作为一种特殊的类型,更加具有职业共生性和就业导向性,确保各方利益。相关学者又进一步拓展该理论,将产教融合促进学科建设的路径分为学科集群与产业集群对接模式、学科链与产业链对接模式、新兴学科和前沿学科辐射带动模式三类。因此,供应链理论可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集团中存在的结构和主客体问题,进一步推动集团本身发展,其可以完美地与职业教育主客体之间的联系相对应。同时,可以清晰地看出政府、机构、学校、企业组织之间的联系,从而可以提高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效率,使分工更加明确具体。
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内部存在的类似于社会的发展结构,可以结合社会结构理论清晰地了解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的相互构成。新的社会经济学领军人——格兰诺维特(1985)提出,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行动者都受社会关系以及网络结构的限制,并认为社会关系存在于各个企业间。经济交换关系也属于特定的社会关系,在这之中可以设置一系列限制条件和一些集合,进而可以约束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所进行的偏向性选择行为。这种理论可以较好地说明为什么职业教育选择集团化作为发展道路。在职业教育集团中也存在集约性问题,可以从国家和区域经济两个角度去理解。首先从国家角度来看,集团化办学模式是一种不同于常规的、对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施的一种变革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意愿,是带有国家性质的教育发展战略。其次从区域经济的发展来看,集约化的集团教育发展说明职业教育的各种管理方式及其一些主体关系都会发生一些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新一轮的资源整合和经济发展方向将或多或少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在这种背景下,职业教育集团目前也是国家、市场、行业、企业和各个职业院校默契地选出的一种联合方式。这种方式会出现也是因为:①在职业教育不断发展中,政府将办学权力实质性地下放,从而让企业、行业以及学校可以更好地融入职业教育教学体系,提高各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集团化教育更加具有组织效应,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输出的人才提供更有利的发展条件。随着这种改变,政府在管理体制和制度上也要实施相应的改变,包括重新设定人才招收培养以及输送制度等,形成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②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不是一两天就可以完成的,需要进行科学、系统的安排,进行一系列综合性、系统化的改革,不能仅靠教育部门努力,而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职业教育涉及各个行业和企业,并且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并逐步成为真正的主体,通过特殊的方式将各行各业的力量融合在一起,将各方核心竞争力发挥到极致,建立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供求关系。另一方面,在这种方式下,企业与行业都具有高度的参与度,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前线,更加近距离地接触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是在生产线上清楚地去认识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的不可或缺性,为职业教育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行性,也为其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和充分的条件与环境。③职业教育产业的特点,也决定了其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适应市场经济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如何使市场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也是职业教育所要追求的目的。创新的职业教育模式就是要打破传统的壁垒,根本目的就是促进职业教育向着规模化和优质化的方向发展,集聚各种优势资源和采用各种组合方式赢得规模经济效益和质量。
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同时,组织形式的概念再也无法满足职业教育的飞速发展,所以系统概念的出现或许有可能使职业教育重新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通过对集团化教育特征和其内部结构特征的研究可以发现共生系统更加适应于集团化教育。共生,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律,最初的意思是“基于特定联结的不同种属形成共存、共进关系并实现均衡发展”。共生系统的基本规律和演化过程则体现了生态系统的一些基本能量转化过程。从各个方面来看,共生为研究人类社会的各种矛盾和人类社会的动态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当然,这里的共生不仅存在于生物学,而是更加深入到社会学、组织学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更加广义化的概念形式。共生理论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第一,共生系统不是多个主体的组合,而是相互联系、多元的社会主体结合而成的具有自组织性、共存和共同演化的逻辑集合。该集合的形态、性质以及方向都受共生单元、共生模型、共生环境和产生的共生界面等因素的限制和影响。第二,对于一个共生系统来说,具有多样性、差异性、复杂性、组合性和系统性的共生单元在相互识别、彼此认知和互动互融的渐进过程中,彼此之间会形成某种必然的逻辑关联并稳定下来,以此促进系统实现共生进化。第三,从系统复杂性角度上,共生系统演化的基本动因是共生环境的状态、参数变量的关系及其变化,共生单元相互依赖、协同互动和彼此获利的状态是比较理想的共生模式。第四,对某个特定的共生系统或共生关系而言,共生环境会呈现三种影响:负向抑制、中性型、正向激励。第五,在共生系统中,对于共生关系共生界面在决定共生系统能量交换效率高低及共生机制优劣的同时,也起到协调、中介和控制的作用。当前,职业教育正变得越来越开放和网络化,这显然与共生理论所讨论的问题有着更加自然和更强的契合度,并且与共生理论所主张的互惠性和共生性的内生进化方向具有一致性,从而为“新常态”下职业教育治理模式的改革创新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研究范式。
从全世界的教育治理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寻求新的改变。根据共生理论,从新的生态进化角度考虑,我们目前的生态化职业教育,应当沿着“多元共治、互惠共生”的方向去发展,从而使职业教育更加符合新常态下对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使政府、企业、社会等主体之间更加有机地整合在一起。首先,主体的多元化体现在国家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治理部门和参与部门包括政府机构和企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等共同参与。在这种多主体的参与下,治理模式的多元化可能会导致多元权力主体,所以就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掌舵人”的作用,运用其权威更加有效地对多种主体进行掌控,也是从另一方面激活各个主体之间的联系。其次,职业教育主客体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在职业教育的共生系统中,各个主体之间彼此都会有各种联系,会有直接或者间接的交流,存在彼此的协同和交互作用的关系。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关系,各个主体机构之间才能实现多向交流、多维互动,相互影响彼此之间的关系与利益,实现真正的多元共治、互惠共生模式。在这种共生模式条件下,除了通过主体之间相互交换优势资源实现更加全面的发展外,更要呈现其独特的共生治理机制。运用共生模式平衡系统内各个成员之间的资源,各个成员之间平等且资源共享。强调的是系统成员之间相互信任,形成彼此之间的默契、信任与共识,实现系统的共同治理与发展。而在决策的过程中,成员之间可以发表各自的看法与意见,在综合各自的意见与看法之后寻求一种新的平衡,可以使生态系统内成员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综合这些因素进行更好的决策。在决策之后对所进行的决策进行更加系统化的管理与监督执行,落实各个成员的责任与义务,实行新的资源整合和配置方式来促进整个系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