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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等原因,长期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东部等非民族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民族地区建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地方,其经济社会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的大力扶持。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
内蒙古2018年完成23.5万人的减贫任务,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6%,脱贫攻坚成果创历史新高。但截至2018年底,仍有20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市、区)、15.24万贫困人口尚未脱贫,且多集中在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及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是“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同时,扶贫工作进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和不足,扶贫工作亟待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本章基于内蒙古贫困现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当地精准扶贫政策和现阶段扶贫开发实践,解读典型案例,探讨未脱贫原因,并尝试提出未来精准扶贫、稳定脱贫的思路建议,以期为决胜2020年全面脱贫提供有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