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2018 年 11 月 20 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 年版)》(新版“正面清单”)公布,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版“正面清单”对应的正是国务院决议的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 63 个税目商品。
上述政策的调整,是对 2016 年出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的延续和完善,是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政策实施以后,将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和新动能成长;有利于促使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有利于增加境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 年版)
(http: //gss. mof. gov. 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 /201811/t20181129_30790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