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分组进行角色扮演,模拟“三单对碰”操作以及可能遇到的走私行为。
对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跨境电商涉税走私形式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伪造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单”信息,盗用、冒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限额内“刷单”,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跨境电商形式进口,以骗取税收优惠政策。以网购保税进口为例,其具体走私方式如图 2-2-1 所示。
图 2-2-1 走私方式
◆物流:商品以一般货物形式进入保税区,走私个人或单位利用快递行业监管漏洞,购买空白快递单号,制作虚假快递单,将货物以零售商品形式批量运出保税区。
◆信息流:走私的个人、单位搭建虚假跨境电商平台,雇用社会人员或利用互联网技术,购买或获取网络用户的身份信息,以此为基础制作虚假订单,集中“刷单”,瞒骗海关审核。
◆资金流:支付企业选用支付机构,利用支付机构监管漏洞,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虚假订单,伪造支付单。
此时,伪造的信息在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上构成了“三单对碰”,走私个人或单位享受了税收优惠和便利化通关。
第二类是低报价格。与伪造“三单”信息、不存在任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基础不同,低报价格是基于真实有效的订单进行价格造假(见图 2-2-2)。
图 2-2-2 走私方式
◆物流:物流企业依照真实的订单进行商品派送,物流信息真实。
◆信息流:走私的个人、单位根据其他电商平台的真实订单中的个人买家身份信息、收件地址、货品名称、数量,在虚假平台上生成虚拟“订单”,其价格为自行制定的低报价格。
◆资金流:支付企业依照低报价格的假订单进行收付款,由此形成了虚假支付信息。
在“三单”信息中,物流信息为真,交易信息、支付信息为假,走私个人或单位同样享受了税收优惠和便利化通关。